【网购营销信息调查:退订仍会遭到骚扰,短信没停电话又来】#电商通过短信电话对用户轮番营销# 据@法制日报 报道,1258条——这是北京市海淀区居民戴莹手机里未读短信的数量,基本都是各类电商的营销短信。26岁的戴莹大学时开始接触线上购物,网购已经成为其生活的一部分,也带来了很多的烦恼。其中,电商的营销短信、电话,特别是临近“双11”“6·18”等节点前的轰炸,更是让她不堪其扰。

“你看看,几乎全是购物平台的商家推广信息。”11月1日,面对前来采访的《法治日报》记者,她拿起手机打开短信界面说道,“手机都要炸了,真的烦死了”。

戴莹的遭遇,很多网络购物发烧友也正在经历。多位受访者说,这两年来,越来越多的电商以发送短信的形式,告知店铺的上新情况、优惠活动等信息,节点前的短信轰炸已经成为常态。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称,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营销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未经用户同意或超限、超范围发送营销短信,则可能侵犯消费者的安宁权。治理短信、电话营销现象,既需要完善治理体系顶层设计,依法深入推进综合治理,也需要电商平台、电信企业和短信息服务企业等主体的自我监管与配合。

短信电话轮番轰炸,退订仍会遭到骚扰

“以前收到这类短信,我还会点开看看,然后删除。后来这类短信越来越多,删都删不过来。尤其赶上购物节时,电商一个接一个短信发过来,有的还连发好几条。”戴莹说,今年“双11”电商平台开始预售前,她的手机叮叮咚咚响了一天,开视频会时还在不停地弹短信窗口,特别影响心情。

记者浏览戴莹手机上的这些短信发现,内容大同小异:先在开头表明是哪个商家,然后要么说自己最近要上新品,欢迎选购,要么介绍最近有什么满减活动,并直接附上店铺链接。

“如果我真要买这个东西的话,我不需要商家提醒也会买,如果我不想买的话,发再多短信我也不会动心,只会拉低我对这家店的好感。”戴莹“吐槽”道。

北京市朝阳区居民田桥对此也深有同感。田桥注意到,给她发的推销短信大多来自她曾经注册过会员或购物过的电商,哪怕只是申请过免费的试用装小样。让她特别不满的是,她给自己父母网购过几次,结果父母的手机上也经常收到推销短信。

“我爸妈年纪比较大了,平时用短信比较少,收到的垃圾短信多了会感到很烦躁,他们跟我抱怨过好多次了。”田桥说。

为此,田桥特别留心短信的退订问题,她发现这些短信基本上还是留有退订方式的,即回复“N”或“TD”等字母。但实际上,退订不是每次都管用的,“我印象特别深刻,有几家店我回复了退订之后,还是能收到他们发来的短信。不仅搭进去短信费,还不见成效”。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信息,近年来,“双11”促销期间的营销类垃圾短信投诉呈现集中爆发现象,电商平台的相关投诉占比高达九成,且衍生出大量相关消费金融类垃圾信息投诉。特别是平台“默认”注册用户同意直接发送促销信息,平台商家利用平台规则漏洞发送营销短信等问题较为突出,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

面对层出不穷的营销短信,网友们调侃道:“今天收到的促销短信保守估计上百条”“‘双11’也‘内卷’了吗,今天被短信轰炸的同时竟然还接到了电话”……

天津的唐女士经营一家网店,她告诉记者,群发短信是需要付费的,费用不低,规模不大的个人店铺一般还不太舍得花钱去发短信、打电话,通常都是比较大的品牌旗舰店愿意花这笔钱。多位受访者也证实了其说法:收到的短信和电话,一般都是较为大牌的美妆、护肤品等商家发送的。

短信没停电话又来,侵犯消费者安宁权

采访过程中,多位消费者向记者抱怨道:短信轰炸也就罢了,现在一些商家开始采用打电话的方式推销,直接点对点联系,如此骚扰令人头疼不已。

10月28日,田桥收到了某护肤品旗舰店的来电,电话中,充满磁性的男导购热情地感谢田桥对其品牌的支持,随后声情并茂地介绍了该品牌“双11”的优惠活动和热销产品,“期待您的光临”。

这已经是田桥最近接到的第3通营销电话了。这3通电话分别来自3家不同的护肤品店铺,接通后对方都是声音富有磁性的青年男子,营销话术也大同小异。

从短信到电话,田桥感到十分无奈:“一看是陌生号码,我还以为是快递或者其他重要电话,结果一接竟然是××品牌的营销电话。电话还不能像短信那样选择退订或无视,真的太烦了!”

事实上,每逢促销节点,电商平台及一些商家过量的短信、电话营销,已成为消费者的一大痛点。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21年“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在6月1日至6月20日共计20天舆情监测期内,共收集有关广告短信类负面信息近6.5万条。

报告称,广种薄收式的短信轰炸技术含量低、骚扰频次高。事实上,这种低成本制造“信息垃圾场”的短视行为就算偶有收益,其“变现”能力也相当有限,更多的还是惹人烦、讨人厌,最终也必将遭人弃。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任超认为,短信、电话营销作为商业广告的一种载体,本身没有“原罪”。营销短信发展到如今“人见人厌”的地步,主要在于发送行为并未建立在消费者知情和同意的基础之上。消费者相对于平台和商家,往往显得十分被动。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韬律师告诉记者,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营销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未经用户同意或超限、超范围发送营销短信,则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宁权。

张韬说,民法典中将安宁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进行了规定和保护,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这种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过度营销的行为,还可能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相关权益和隐私权。”

群发产业链条成熟,商家可以批量购买

“我已经收到你们家无数条短信了,为什么还要打电话?你们这样已经造成骚扰了知道吗?!”最近,在接到推销电话后,忍无可忍的田桥发火了。电话那头先是一愣,表示很抱歉给她带来了不好的消费体验,具体情况会反馈给店家。

田桥又向该品牌旗舰店反映这一情况,客服称这是会员服务内容。对于“是否征得消费者同意”的问题,客服表示自己不清楚,会就此问题向专员反映。

记者查询包括该品牌旗舰店在内的10家网店发现,入会条件均要求消费者授权其获取并使用用户手机号等信息。《会员授权协议》《会员规则与隐私协议》等文件中往往有这样的表述:“您授权本平台将您提交的信息存储并提供给店铺使用,同意此店铺向您发送邮件、短信、致电或专属客服信息”“您知悉并同意,商家/品牌将通过短信、专属客服等渠道向您发送品牌及店铺最新消息”。

而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文件往往均以超链形式存在,需要用户主动点开查看,而用户是否查看并不影响授权确认。“当时根本没注意到有这个协议。”多位受访者说。

11月1日,记者致电一家电商平台,以消费者身份向其反映近日收到大量营销短信、电话,希望“平台能管管”。其人工客服表示情况已知悉,平台对于过度营销行为也持反对态度,会如实记录下来。而对“有无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的提问,其表示“不清楚”“暂无相关规定”。

张韬认为,商家和平台在会员注册的相关隐私协议中,将用户“知悉并同意”商家通过短信等渠道发送店铺营销信息,作为用户开通会员、享受服务的前置条件,且这一条件是不可跳过、不可选“否”的,这么做看似“合法”,实则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

对于这么多骚扰短信到底是谁发出来的问题,记者调查发现,网上存在不少为电商提供短信群发服务的网店,批量购买的费用也并不高。

记者在搜索引擎、购物平台等输入“短信群发”“活动短信”等关键词,能轻易搜到一批相关网店,店铺显著位置标明了“购物节营销类短信群发”等广告语。

记者点击进入一家号称“短信营销领域专家”的通信公司官网,上面打着“双11备战活动,预售低价存量~短信、彩信、400电话、空号检测全部低价”“你的好产品不做推广不打广告,你自己用吗”等广告。

根据该网站提供的微信号,记者添加了其客户经理。据客户经理介绍,公司提供的短信套餐最低1万条起充,“双11”有优惠,原价550元/万条的基础套餐现在仅售450元,“这个短信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您充值以后可以慢慢使用,用完为止”。

一家提供群发短信服务的网店,资料显示营业时间已达9年。客服介绍,他们的业务大致分为通知网关和广告网关,通知网关不带任何促销性质的词汇,如通知取快递,发货提醒等;广告网关发行业的促销信息。广告营销短信群发50元/千条起售,全5分好评后可再赠送50条。

“超高质量、超快速度,支持三网,亲付款后我们3分钟内给您开好一个独立的账户,由您自己登录平台发的哦,操作非常简单的哦(我们平台里面有详细的截图教程)。确保稳定及时到达!支持定时、支持回复!”客服的文字中透着热情。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姚志伟说,对于电商而言,“双11”等大促活动是每年最重要的一个节点,希望通过发送营销短信的方式吸引用户,特别是将之前曾经消费过的用户寻回,同时市面上有非常成熟的产业链进行短信群发服务,为商家提供便利,简直是“一拍即合”。

处罚少威慑力不大,治理仍需多方协作

10月25日,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营销短信扰民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召开行政指导会强调,各主要电商平台要正视存在的问题,承担起平台生态治理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民法典、《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安宁权。

这并非官方对营销短信问题第一次发声。今年“6·18”大促期间,工信部就曾发布消息,提出规范电商平台“6·18”短信营销行为,尽快遏制垃圾短信蔓延趋势。

实际上,无论是民法典还是《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都明令禁止擅自发送商业营销短信这一行为。而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那么,在官方关注与法律规定的双重压力下,电商对消费者的“轰炸”为何仍屡禁不止?

在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看来,短信营销违法行为隐蔽,查处有难度。一些平台随意改号,使得垃圾短信更具隐蔽性,增加了监管和溯源的难度。同时,监管技术和治理水平也有待提升,治理短信营销,光靠行政执法不行,需要政府、企业、电信运营商、公民、行业协会形成合力。

“营销短信无孔不入背后多是发送方的利益考量。大数据时代,浏览即‘留痕’,绘制用户画像进行精准推送不再是难事,广撒网的营销短信,又可以作为辅助手段触达尽可能多的用户群体。”任超说,对商家来说,短信推广是精准度极高且低成本的营销手段,因此很多商家对此乐此不疲。

任超说,尽管擅自发布营销短信已成为普遍现象,但却鲜有企业和商家因此受到处罚,而且顶格3万元的罚款,在可观的利润预期面前,威慑力也不大。

在张韬看来,治理营销短信是一项系统工程,很难一蹴而就。过量电信营销屡禁不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商家利用平台规则漏洞打法律的擦边球,用户维权的时间成本与预期效果极其不匹配,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还有必要进一步提升等。

姚志伟建议,主管部门需要加大对非法采集、过度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信息等行为的惩罚力度。同时,针对电商平台和电信企业双管齐下,从源头进行治理。

“商家群发短信是依托电商平台获取的用户信息,而群发行为则是通过电信企业进行的。电商平台可以利用虚拟号码的技术,探索防止店家获得消费者真实号码的模式,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当然,由于网络交易的环节比较长,且涉及店家、快递等多个主体,这种模式的实现具有一定难度。同时,电信企业也应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对高频电话、短信进行检测,必要时可以进行拦截。”姚志伟说。

郑宁建议,政府和企业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立预警监测、防范拦截等机制,帮助用户免受垃圾短信侵扰。同时,行业协会应该加强行业自律,健全黑名单制度,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联合惩戒。
“治理短信、电话营销乱象,需要完善治理体系顶层设计,依法深入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同时,充分发挥信用管理的作用,增强监管威慑效果。不管是平台还是商家的经营活动,都应该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前提,做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越法律底线,无底线侵扰只会将消费者越推越远。”张韬说。(观察者网)

#美丽乡村 幸福盘锦#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进行登记工作服务指南】#美好辽宁欢迎您#
对于现有线上和线下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办法办理。

  (一)关于现有线下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理。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在民政(行政审批)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培训机构,根据“双减”文件规定,相应修改章程、完善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继续开展培训活动。

  (二)关于现有线下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理。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在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登记的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的营利性机构,需要注销营利性机构主体,或者向原审批机关(行政审批局)申请变更许可范围,剥离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后继续依法从事其他培训活动。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活动的,向原审批机关(行政审批局)申请换发办学许可证,到民政(行政审批)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三)关于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理。已向教育行政(行政审批)部门进行备案的线上培训机构,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时,其法人类型登记参照以上线下培训机构的操作路径处理。对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未通过审批的线上培训机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经营许可证(ICP),依法依规停止其线上培训活动。

  (四)关于终止培训机构的办理。现有线上或线下培训机构决定解散机构的,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该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决议后,向原审批机关(行政审批局)提出申请,依法清算财产,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审批局)申请注销。

1.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简易流程

2.办学许可证注销办理服务指南

一、办理范围

已取得市场主体资格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办理材料

1.注销决议。说明终止办学许可证原因,妥善解决存在问题方案。具体决议内容包括:注销办学许可的原因与理由,债务情况的处理,在校学生安置,工作人员劳动合同解除、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交,学校财产及债权债务的处理等情况。决议须加盖学校公章及有理事会成员或股东会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指模。

2.财务清算有效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盘锦政务服务网,查找选择申报事项: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按操作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预受理后,申请人向兴隆台区行政审批局社会民生服务功能区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关于同意XX学校注销办学许可的批复》。

4.领取结果。申请人通过盘锦政务服务网领取办理结果。

3.市场主体资格注销(简易程序)服务指南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s://t.cn/RItpiHo),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天。

2.公示期满后,登录政务服务网(https://t.cn/Ai3hKQM8)进入辽宁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进行注销登记。

3.简易注销登记需提交材料

(1)生成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许可证核发单位提供的注销证明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4.办学许可办理服务指南

申报材料:(由举办者本人提交材料)

1.填写办学申报报告。(提交材料时填写)

2.举办者(投资人)资质证明。

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应提交单位法人证书、企业经营执照及其他相关证明。

举办者为个人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一张。

3.学校章程。

4.办学条件证明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

(2)区教育局指定银行缴纳办学保证金银行回执(银行分配及办理地址详见附件8)。

(3)提供办学场所租赁协议原件及租赁方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5.办学场所建筑面积在300平米以上的,提供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6.提供被聘校长(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有五年以上相关教育管理经验和良好业绩)。

7.提供教师资质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至少2名教师应当具有 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1)举办“培训班”规模的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专兼职教师不得少于2人(专职教师不得少于1人),且必须有财务人员和保卫人员不得少于2人。

(2)举办“培训中心”规模的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专兼职教师不得少于5人(专职教师不得少于3人),且必须有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保卫人员不得少于3人。

(3)举办“培训学校”规模的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专兼职教师不得少于10人(专职教师不得少于6人),且必须有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保卫人员不得少于5人。

(4)民办学校聘任外籍教师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外籍教师资质证明材料:居留许可、外国人签证及其他相关证明。

8.办学场地要求:

商业网点(4层以下)、办公楼、写字楼(7层以下)。

面积要求:

(1)培训班:120平—300平

(2)培训中心:300平—500平

(3)培训学校:500平以上

9.资金要求:培训班验资10万;培训中心验资30万;培训学校验资50万。

10.流程:浏览器搜索盘锦政务服务网,申报事项名称: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网上申报后,方可申报纸质材料。 

5.民办非企业登记服务指南

筹备成立材料清单:

1.业务主管单位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或批复。

2.党建成立批复。

3.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书及其附件。

4.房屋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租赁使用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5.房屋消防手续。

6.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专业人员资质证书。

8.材料报送政务服务中心4楼行政审批大厅社会民生服务功能区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流程:

业务窗口预审—《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系统》网上登记—三级联审—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颁发证书。

#美丽乡村 幸福盘锦#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进行登记工作服务指南】#美好辽宁欢迎您#
对于现有线上和线下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办法办理。

  (一)关于现有线下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理。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在民政(行政审批)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培训机构,根据“双减”文件规定,相应修改章程、完善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继续开展培训活动。

  (二)关于现有线下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理。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在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登记的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的营利性机构,需要注销营利性机构主体,或者向原审批机关(行政审批局)申请变更许可范围,剥离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后继续依法从事其他培训活动。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活动的,向原审批机关(行政审批局)申请换发办学许可证,到民政(行政审批)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三)关于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理。已向教育行政(行政审批)部门进行备案的线上培训机构,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时,其法人类型登记参照以上线下培训机构的操作路径处理。对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未通过审批的线上培训机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经营许可证(ICP),依法依规停止其线上培训活动。

  (四)关于终止培训机构的办理。现有线上或线下培训机构决定解散机构的,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该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决议后,向原审批机关(行政审批局)提出申请,依法清算财产,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审批局)申请注销。

1.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简易流程

2.办学许可证注销办理服务指南

一、办理范围

已取得市场主体资格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办理材料

1.注销决议。说明终止办学许可证原因,妥善解决存在问题方案。具体决议内容包括:注销办学许可的原因与理由,债务情况的处理,在校学生安置,工作人员劳动合同解除、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交,学校财产及债权债务的处理等情况。决议须加盖学校公章及有理事会成员或股东会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指模。

2.财务清算有效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盘锦政务服务网,查找选择申报事项: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按操作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预受理后,申请人向兴隆台区行政审批局社会民生服务功能区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关于同意XX学校注销办学许可的批复》。

4.领取结果。申请人通过盘锦政务服务网领取办理结果。

3.市场主体资格注销(简易程序)服务指南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s://t.cn/RItpiHo),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天。

2.公示期满后,登录政务服务网(https://t.cn/Ai3hKQM8)进入辽宁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进行注销登记。

3.简易注销登记需提交材料

(1)生成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许可证核发单位提供的注销证明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4.办学许可办理服务指南

申报材料:(由举办者本人提交材料)

1.填写办学申报报告。(提交材料时填写)

2.举办者(投资人)资质证明。

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应提交单位法人证书、企业经营执照及其他相关证明。

举办者为个人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一张。

3.学校章程。

4.办学条件证明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

(2)区教育局指定银行缴纳办学保证金银行回执(银行分配及办理地址详见附件8)。

(3)提供办学场所租赁协议原件及租赁方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5.办学场所建筑面积在300平米以上的,提供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6.提供被聘校长(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有五年以上相关教育管理经验和良好业绩)。

7.提供教师资质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至少2名教师应当具有 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1)举办“培训班”规模的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专兼职教师不得少于2人(专职教师不得少于1人),且必须有财务人员和保卫人员不得少于2人。

(2)举办“培训中心”规模的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专兼职教师不得少于5人(专职教师不得少于3人),且必须有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保卫人员不得少于3人。

(3)举办“培训学校”规模的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专兼职教师不得少于10人(专职教师不得少于6人),且必须有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保卫人员不得少于5人。

(4)民办学校聘任外籍教师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外籍教师资质证明材料:居留许可、外国人签证及其他相关证明。

8.办学场地要求:

商业网点(4层以下)、办公楼、写字楼(7层以下)。

面积要求:

(1)培训班:120平—300平

(2)培训中心:300平—500平

(3)培训学校:500平以上

9.资金要求:培训班验资10万;培训中心验资30万;培训学校验资50万。

10.流程:浏览器搜索盘锦政务服务网,申报事项名称: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网上申报后,方可申报纸质材料。 

5.民办非企业登记服务指南

筹备成立材料清单:

1.业务主管单位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或批复。

2.党建成立批复。

3.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书及其附件。

4.房屋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租赁使用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5.房屋消防手续。

6.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专业人员资质证书。

8.材料报送政务服务中心4楼行政审批大厅社会民生服务功能区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流程:

业务窗口预审—《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系统》网上登记—三级联审—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颁发证书。


发布     👍 0 举报 写留言 🖊   
✋热门推荐
  • partysu / MIOI OIMI7月12日新款更新中 獨特設計的V領刺繡連衣裙 V領既涼爽又幹練 稍微帶有褶皺的袖子 可以遮蓋胳膊上的贅肉 腰部線條上揚的
  • 想起以前的夏天傍晚的蝉鸣,篮球撞击水泥地的回音,穿着人字拖去北超买一根雪糕,女孩的裙摆带走了烟头,把夜晚烫了一个洞沿海的城市空气里总带着淡淡的腥臭味,闷热的夏天
  • 1.实践证明,人类在晚上10:00~凌晨2:00处于睡眠状态,可以获得最佳的激素分泌和恢复效果,咱们姑且把这段时间成为【黄金睡眠时间】当睡眠时间合理安排,褪黑激
  • 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14所高校之一,是江苏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江
  • 该4S店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夏季来临,新能源车也进入检修高峰,空调、刹车、胎压、线路等成为广大车主普遍关心的检修项目。对此,市盛迪新景汽车有限公司服务总监贡
  • 可是埃里克发现,虽然他的搭档对自己的事很难做好,但总是去帮助别人。他突然悟出一个很妙的道理:当你做不好分内的事,别人会耻笑你,但你帮别人时,没有人会耻笑你。
  • To @微博小秘书:到今天为止 我的这个号已经陪你走过了259个日夜 虽然没有一直在使用 但最近也充了一个季度的会员 就只是为了那么一个不起眼的头像挂件 给浪,
  • 特别是秋菊去县里和市里时,丝弦和唱腔再次响起,对照前面去乡里时离开家门来到村口的情形,观众不由感慨:为了一个说法,身怀六甲的秋菊又一腔勇猛地出发了。没有来由的倔
  • 其实,凡事皆有因果,布施、忍辱,看起来是别人占便宜了,其实自己才是真正的受益者。所以从来求人不如求己,求己更自力和强大,求己做一个能利他的人,方能有人自愿利于你
  • 我不会闪婚,我不敢草率对待感情和我的后半生,我32-33了,我没有再错的机会了,所以是我谨慎过度吗?我只是对感情负责,对自己对别人负责,不然我不会空窗了两年,当
  • 就是专门为女人的头发而生,这个V83生命管家酒(翡翠型)不单单可以解决女人的白发,还可以解决肝肾不足导致的耳鸣啊,腰膝酸软啊,失眠多梦啊,脾气暴躁啊,可以强筋壮
  • 潼潼:那我会说谁叫你年轻的时候不好好保护眼睛我:我想看书了呢?潼潼:奶奶喜欢弟弟不带我了怎么办甜心:像我一样 让自己的妈妈带呀潼潼:我妈妈去挣钱了没有带我甜心:
  • 14. 2016年的里约残奥会,皮划艇和铁人三项项目首次出现在残奥赛场。12. 斯托克·曼德维尔运动会随后发展为残奥会,首届残奥会于1960年在罗马举行,来自2
  • 到现如今,城市化进程已经相当发达了,而人员的流动迁徙也是东挪西奔,亲戚朋友之间物理距离相距甚远,彼此来往的频率逐渐减少,而亲戚们的后代相互之间见面更少,甚至从来
  • 6、不仅如此,“第二年,他又带领团队研发端到端像素级AutoML流水线,成功将视频摄影原型算法的复杂度降低百倍,再次突破业界与学术界的极限”7、2019年6月,
  • [抱抱][抱抱][抱抱]:)2022.07.06yml十八宫格我现在才意识到人本身才是最重要的,不是这个人的家世怎样、考了清华还是北大、在国企还是私企、房子装得
  • #易灸灸[超话]##易灸灸代理##这里可以找到我v:114674067#京城探店 | 瑜舍虽然感恩节的起源和我们没啥关系,但是借着过节的由头大吃一顿还是相当可以
  • A.很多整形外科贪图方便,将麻醉这种重要的手续简化B整形手术的危险是麻醉C.麻醉容易给整形手术带来危险D.整形手术的危险在于麻醉此题答案见下一条微博程东军主任强
  • 昨夜无眠,大量浙大学子在校园有秩序排队等待核酸检测的照片,在很多人的朋友圈里刷屏。而以“水星”为名的科普短视频,她也会坚持更新下去。
  • 最近参加意见官活动,在好友场认识了一个小伙伴,因为在意见官会议的时候感觉和彼此意见很契合,所以加了好友,随之即让我知道了一件很恶心的事情,简而言之就是:我朋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