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中大“司委會”搞鬧劇 謀“復活”學生會[怒]】
屢屢發表可能違法言論的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拒絕責任自負,上月以所謂“大律師建議學生會’不需要’獨立註冊”為由擅自“解散”。有關決定日前被學生會司法委員會裁定違憲並無效,聯席會議應重啟學生會職務。不過,中大學生報卻故意把裁決扭曲成“否定大學接管學生會屬下團體”,並借題發揮指控“校方干預學生自治”、“接管學生組織”云云。中大回應稱,各屬會向學生事務處登記乃過渡性安排,大學從無“脅迫”學生代表或“施壓”要求辭職或解散其組織運作,大學一直致力確保學生代表在校園生活中發揮其積極角色,前提是相關組織依法進行註冊。
有評論人士質疑,本身認受性極低且已經不合法的學生會不存在之際,屬下的司法委員會居然有權就學生會存廢作出“裁決”。外界自然會質疑,所謂的司法委員會在學生會已經不存在的情況下,究竟憑藉何種條款獨立運作裁決?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無論是從法理邏輯還是公眾認知都難以取信於人。
#香港# #香港中文大学[超话]# #林郑月娥称香港进入官商合作建设新时代#
屢屢發表可能違法言論的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拒絕責任自負,上月以所謂“大律師建議學生會’不需要’獨立註冊”為由擅自“解散”。有關決定日前被學生會司法委員會裁定違憲並無效,聯席會議應重啟學生會職務。不過,中大學生報卻故意把裁決扭曲成“否定大學接管學生會屬下團體”,並借題發揮指控“校方干預學生自治”、“接管學生組織”云云。中大回應稱,各屬會向學生事務處登記乃過渡性安排,大學從無“脅迫”學生代表或“施壓”要求辭職或解散其組織運作,大學一直致力確保學生代表在校園生活中發揮其積極角色,前提是相關組織依法進行註冊。
有評論人士質疑,本身認受性極低且已經不合法的學生會不存在之際,屬下的司法委員會居然有權就學生會存廢作出“裁決”。外界自然會質疑,所謂的司法委員會在學生會已經不存在的情況下,究竟憑藉何種條款獨立運作裁決?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無論是從法理邏輯還是公眾認知都難以取信於人。
#香港# #香港中文大学[超话]# #林郑月娥称香港进入官商合作建设新时代#
离职半年,突然接到老板的电话,给你年薪60万,你回公司,这又是唱得哪出?感觉到非常好奇,当初费尽心思架空我赶我走,现在为什么又要拉我回去?真相到底是什么?
老板开公司注册资金600万,我技术不错,就让我技术入股。占公司10%的股份。公司步入正轨后,他只给我发工资,至于分红这事似乎从来不曾发生过……后面他还是做出了解释,解释很尴尬也很勉强,他的意思是刚刚赢利之前投进去的钱还没有回本,当然我不去找他,这个解释我也是听不到的。
我并不想去找他,但是他后面只字未提,什么也没说,我憋在心里不舒服,我是个直性子,于是就问他。你当初说好。投钱回不回跟我没关系,我这边是技术入股,分红你总归该兑现吧,当初说的是负责技术,现在不仅是技术,而且部门的管理,比当初约定都超出了一块儿。
也许说了这件事惹怒了老板,他就开始招聘新人,并且想尽办法把我架空,尽量不给我安排事情做。反正我每月拿着固定工资没事做也没关系,管理上也在架空我,他自己亲自过技术部抓管理,亲自给技术部开会。
这意思明摆着就是让我走,全公司的人都看出来了,但是有一些人是我招进来的,碍于面子大家还都很客气,表面是一团和气,但私下里他给员工开会或者讲了什么我并不清楚。
这样耗着是浪费我的青春,没必要跟这样的人浪费时间,我还是做点有意义的事情。于是跟他提出要求,让他把股份换成现金,就是折现给我10%的股份,相当于60万。
当初谈的啥都没什么意义,当初希望长期稳定,所以我把基础打得特别牢,现在这才多久啊,他就搞事情。没想到的是,他说你想退股,是你违约,按理说你要负责违约金赔偿,你还好意思要钱,你脸真大。
听他这么说,也算是认清一个人了,去哪打工不是干,重新又找了一家技术公司上班,月薪3万块,年底有奖金还行。
说句实话,开公司哪那么容易,走了以后听说老板应酬挺多,可能也顾不上技术这块,公司就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也属于正常,老板可能意识到问题,自己又紧抓了一下,又恢复了正常,就没再理这事,毕竟走了跟我也没什么关系。
不曾想这刚好是个半年的时间,老板居然打电话给我。这次说得很明确,给你年薪60万,你回来帮助公司,这个职位离开你还真不行,我们试过了,你对于公司还是很重要的。
停,我还有事,我直接挂断电话。当初不需要我的时候就想办法把我踢开,现在又需要我了,好马还不吃,回头草,我现在一个月3万再加上年终奖也比这少不了多少。
挂断电话直接就没理这事,该忙啥忙啥,不曾想晚上老板就过去敲我的房门。
既然到了家门口,哪有不让进门的理由,问他什么事情,他直接说也不拐弯抹角了。看着他眼巴巴的样子,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说能帮就帮你,你以后就不要打扰我了。
老板说你还是回来吧,给你股份也行拿年薪也行,现在公司还真离不开你。这件事情他后面也思考过,他自己抓了一段时间管理上去了,但是他一不做马上就下来了,而且他要应对外面的场面,如果不抓住外面的蛋糕,企业内部就没活干,如果抓外面的蛋糕企业内部就要跟得上,否则抓回来也没有用。
之前自己前面也是有点太自私,没想着利益进行一个合理的分配,光想着自己赚更多的钱。
因为自己也想明白了,要想生意做大,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得学会与别人共赢合伙,所以决定请我回来继续管技术,继续负责这块,而且这次给我的职务是副总。
某些事项上也要对他进行监督,例如不能随便开除员工,他想咋地就咋地,不能搞一言堂,他觉得总是随着他的心思去做事情,企业不会做大做强。
眼前的老板,一下子让我重新认识,就问他你这个变化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他说在你走三个月以后我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是当时我还能两头兼顾,后面发现虽然这样能多赚一点钱,但是人太累了。
重新核算了一下数据,如果我一心搞业务,另外一块你搞技术这块我就没有后顾之忧,这样能拿更多的业务进来,即便是给更多的钱,我也赚的比以前要更多,这个几乎是翻倍的。
我以前的格局太小了,光想着自己多赚点,没有考虑你的利益,确实是我的问题,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就赶紧找你回来。你考虑一下,但是公司真的很需要你。
你以前的股份仍然给你,年底会兑现分红,这样我们很快就能实现财务上的相对自由。
以公司目前的状况加年底的分红,一年能拿100万,确实这件事情让我觉得有点意外,但是我也把我的顾虑说出来,我害怕再跟当初一样的不兑现承诺。
他说这次没问题,我们可以找律师,我们可以签正式的协议,这个没关系,因为我现在想明白了,一个人的力量实在有限还是要合作的,请你回来做副总,就是让你监督我。
我明白,老板现在是真的有格局了,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他开窍,但是他懂得与人共赢。
他也说出了一个大前提,就是先要保证他把所有的资金全部回笼。这个我认为没问题,因为现在好好看看就差不多了。做得好的话,今年年底直接就可以拿到分红。
我同意了他的要求,回公司做副总……
老板开公司注册资金600万,我技术不错,就让我技术入股。占公司10%的股份。公司步入正轨后,他只给我发工资,至于分红这事似乎从来不曾发生过……后面他还是做出了解释,解释很尴尬也很勉强,他的意思是刚刚赢利之前投进去的钱还没有回本,当然我不去找他,这个解释我也是听不到的。
我并不想去找他,但是他后面只字未提,什么也没说,我憋在心里不舒服,我是个直性子,于是就问他。你当初说好。投钱回不回跟我没关系,我这边是技术入股,分红你总归该兑现吧,当初说的是负责技术,现在不仅是技术,而且部门的管理,比当初约定都超出了一块儿。
也许说了这件事惹怒了老板,他就开始招聘新人,并且想尽办法把我架空,尽量不给我安排事情做。反正我每月拿着固定工资没事做也没关系,管理上也在架空我,他自己亲自过技术部抓管理,亲自给技术部开会。
这意思明摆着就是让我走,全公司的人都看出来了,但是有一些人是我招进来的,碍于面子大家还都很客气,表面是一团和气,但私下里他给员工开会或者讲了什么我并不清楚。
这样耗着是浪费我的青春,没必要跟这样的人浪费时间,我还是做点有意义的事情。于是跟他提出要求,让他把股份换成现金,就是折现给我10%的股份,相当于60万。
当初谈的啥都没什么意义,当初希望长期稳定,所以我把基础打得特别牢,现在这才多久啊,他就搞事情。没想到的是,他说你想退股,是你违约,按理说你要负责违约金赔偿,你还好意思要钱,你脸真大。
听他这么说,也算是认清一个人了,去哪打工不是干,重新又找了一家技术公司上班,月薪3万块,年底有奖金还行。
说句实话,开公司哪那么容易,走了以后听说老板应酬挺多,可能也顾不上技术这块,公司就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也属于正常,老板可能意识到问题,自己又紧抓了一下,又恢复了正常,就没再理这事,毕竟走了跟我也没什么关系。
不曾想这刚好是个半年的时间,老板居然打电话给我。这次说得很明确,给你年薪60万,你回来帮助公司,这个职位离开你还真不行,我们试过了,你对于公司还是很重要的。
停,我还有事,我直接挂断电话。当初不需要我的时候就想办法把我踢开,现在又需要我了,好马还不吃,回头草,我现在一个月3万再加上年终奖也比这少不了多少。
挂断电话直接就没理这事,该忙啥忙啥,不曾想晚上老板就过去敲我的房门。
既然到了家门口,哪有不让进门的理由,问他什么事情,他直接说也不拐弯抹角了。看着他眼巴巴的样子,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说能帮就帮你,你以后就不要打扰我了。
老板说你还是回来吧,给你股份也行拿年薪也行,现在公司还真离不开你。这件事情他后面也思考过,他自己抓了一段时间管理上去了,但是他一不做马上就下来了,而且他要应对外面的场面,如果不抓住外面的蛋糕,企业内部就没活干,如果抓外面的蛋糕企业内部就要跟得上,否则抓回来也没有用。
之前自己前面也是有点太自私,没想着利益进行一个合理的分配,光想着自己赚更多的钱。
因为自己也想明白了,要想生意做大,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得学会与别人共赢合伙,所以决定请我回来继续管技术,继续负责这块,而且这次给我的职务是副总。
某些事项上也要对他进行监督,例如不能随便开除员工,他想咋地就咋地,不能搞一言堂,他觉得总是随着他的心思去做事情,企业不会做大做强。
眼前的老板,一下子让我重新认识,就问他你这个变化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他说在你走三个月以后我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是当时我还能两头兼顾,后面发现虽然这样能多赚一点钱,但是人太累了。
重新核算了一下数据,如果我一心搞业务,另外一块你搞技术这块我就没有后顾之忧,这样能拿更多的业务进来,即便是给更多的钱,我也赚的比以前要更多,这个几乎是翻倍的。
我以前的格局太小了,光想着自己多赚点,没有考虑你的利益,确实是我的问题,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就赶紧找你回来。你考虑一下,但是公司真的很需要你。
你以前的股份仍然给你,年底会兑现分红,这样我们很快就能实现财务上的相对自由。
以公司目前的状况加年底的分红,一年能拿100万,确实这件事情让我觉得有点意外,但是我也把我的顾虑说出来,我害怕再跟当初一样的不兑现承诺。
他说这次没问题,我们可以找律师,我们可以签正式的协议,这个没关系,因为我现在想明白了,一个人的力量实在有限还是要合作的,请你回来做副总,就是让你监督我。
我明白,老板现在是真的有格局了,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他开窍,但是他懂得与人共赢。
他也说出了一个大前提,就是先要保证他把所有的资金全部回笼。这个我认为没问题,因为现在好好看看就差不多了。做得好的话,今年年底直接就可以拿到分红。
我同意了他的要求,回公司做副总……
第八期中法法律与司法交流周主题研讨会在京召开,绿会派代表参加
第八期中法法律与司法交流周“中国和法国针对大规模环境污染和自然灾害的司法应对”主题研讨会在京召开,绿会派代表参加
2021年11月4日,第八期中法法律与司法交流周之“中国和法国针对大规模环境污染和自然灾害的司法应对”主题研讨会在位于北京的法国驻华大使馆举办。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绿会)应邀派代表出席。
法国驻华大使馆联络司法官何法晟先生
会议伊始,法国驻华大使馆联络司法官何法晟(Jean-Franois REDONNET)先生致欢迎词。他介绍了此次会议召开的背景:中法两国分别在环保方面作出的很多努力。中国已经将“生态文明”写入了宪法。而且中国新的民法总则的第九条中已经明确的规定了绿色原则,规定了所有人都有环境保护的义务。今天下午的会议,主要是针对两国在大规模污染和自然灾害的应对方面分享两个国家分别的做法。
此次会议由巴黎律师协会注册律师、仲裁员陶景洲先生主持。
第八期中法法律与司法交流周主题研讨会
来自巴黎第十大学的朱丽叶·特里科(Juliette Tricot)教授作主旨报告《生态侵权行为:污染类犯罪一般罪名》。她的报告中,重点介绍了法国推进“生态灭绝”立法的背景、出发点、演变历程、提案、遭受的批评等等。
接着,法国自然环境协会(非政府组织)副主席安东尼·盖特(Antoine Gatet)分享了法国的社会组织的民事主体在环境诉讼中的地位。
兰州大学法学教授张莉在线报告
兰州大学法学教授张莉作《中国:中国立法与环境公益诉讼》的报告。全程用流利的法语进行。
王灿发教授的精彩报告
压轴讲话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教授、污染受害者法律中心王灿发主任在线带来的一场主题为《中国:大规模污染受害者援助》的精彩报告,以生动的实例进行阐述。
污染受害者法律中心主任王灿发教授
在提问环节,绿会代表分别就法国塑料污染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灭绝的“生态”是否包括了“物种”等两个问题进行了提问,并在介绍了绿会对某知名月饼企业过度包装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等案例进行了简单介绍。安东尼·盖特、朱丽叶·特里科分别回答了绿会代表的提问。
会议结束后,绿会代表参加了大使官邸举办的招待酒会,与中法两国法律界人士进行了交流。
绿会融媒
(文字基于笔者笔记整理,未经主办方核实。)
整理/Linda 审/绿茵 编/青鸯
【往期报道】
绿会应邀参加第六期中法法律与司法交流周,交流经济与环境法议题(2019-09-26)
https://t.cn/A6xwqf5x
中法环境法律与司法交流: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的若干问题(2017-10-16)
https://t.cn/A6xwqf5M
第八期中法法律与司法交流周“中国和法国针对大规模环境污染和自然灾害的司法应对”主题研讨会在京召开,绿会派代表参加
2021年11月4日,第八期中法法律与司法交流周之“中国和法国针对大规模环境污染和自然灾害的司法应对”主题研讨会在位于北京的法国驻华大使馆举办。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绿会)应邀派代表出席。
法国驻华大使馆联络司法官何法晟先生
会议伊始,法国驻华大使馆联络司法官何法晟(Jean-Franois REDONNET)先生致欢迎词。他介绍了此次会议召开的背景:中法两国分别在环保方面作出的很多努力。中国已经将“生态文明”写入了宪法。而且中国新的民法总则的第九条中已经明确的规定了绿色原则,规定了所有人都有环境保护的义务。今天下午的会议,主要是针对两国在大规模污染和自然灾害的应对方面分享两个国家分别的做法。
此次会议由巴黎律师协会注册律师、仲裁员陶景洲先生主持。
第八期中法法律与司法交流周主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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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法国自然环境协会(非政府组织)副主席安东尼·盖特(Antoine Gatet)分享了法国的社会组织的民事主体在环境诉讼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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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问环节,绿会代表分别就法国塑料污染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灭绝的“生态”是否包括了“物种”等两个问题进行了提问,并在介绍了绿会对某知名月饼企业过度包装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等案例进行了简单介绍。安东尼·盖特、朱丽叶·特里科分别回答了绿会代表的提问。
会议结束后,绿会代表参加了大使官邸举办的招待酒会,与中法两国法律界人士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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