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检察院打造“深化检务公工 推进阳光检察”工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队伍教育整顿要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近日,乌兰县检察院通过“开门纳谏”活动积极听取群众代表、律师代表、当事人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人士对检察为民服务的意见建议,采取多项举措及时公开案件信息,推进阳光检察工程。
一、强化规范操作,严格审核把关。一是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案件信息填录,二是规范审核,在案件信息公开前,办案部门及案管办做好审核把关。三是规范发布内容,对发布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特别是法律文书公开,严格执行相关公开规定。
二、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公开平台。案件管理中心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推广宣传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主动向来访、到访当事人、律师宣传人民检察院信息网平台,告知网上办理案件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的方法、步骤及注意事项,积极主动地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宣传工作。
三、规范电子卷宗,提供便捷阅卷。对侦查机关、调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等案件纸质卷宗规范扫描,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制作电子卷宗。保障律师职业权利,对电子卷宗光盘一律免费提供,同时做好保密工作,设置密码及相关水印,实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零距离、零等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队伍教育整顿要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近日,乌兰县检察院通过“开门纳谏”活动积极听取群众代表、律师代表、当事人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人士对检察为民服务的意见建议,采取多项举措及时公开案件信息,推进阳光检察工程。
一、强化规范操作,严格审核把关。一是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案件信息填录,二是规范审核,在案件信息公开前,办案部门及案管办做好审核把关。三是规范发布内容,对发布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特别是法律文书公开,严格执行相关公开规定。
二、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公开平台。案件管理中心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推广宣传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主动向来访、到访当事人、律师宣传人民检察院信息网平台,告知网上办理案件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的方法、步骤及注意事项,积极主动地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宣传工作。
三、规范电子卷宗,提供便捷阅卷。对侦查机关、调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等案件纸质卷宗规范扫描,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制作电子卷宗。保障律师职业权利,对电子卷宗光盘一律免费提供,同时做好保密工作,设置密码及相关水印,实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零距离、零等待”。
#宜川检察# 【“三举措”并举,力促案件信息公开无疏漏】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务公开的核心,是公正执法的重要保障。为了让群众放心,让群众参与讨论,以“看得见”的方式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宜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推进检务公开,做到案件信息公开及时、规范、真实,安全,“三举措”并举力促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平稳进行,从而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宜川检察形象。https://t.cn/AiRiKz7t
#案件发布# 【灵璧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政法委书记雷斌涉嫌受贿犯罪案一审开庭】10月18曰上午,由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灵壁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政法委书记雷斌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埇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埇桥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员额检察官黄群、刘琴出庭支持公诉。
为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检验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强化检察人员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的意识,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宿州市人民检察院邀请13名省、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了现场庭审,组织全市检察机关部分公诉人到场观摩。
庭审中,公诉人对被告人雷斌在任灵璧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拆迁补偿、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的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63.46万元的行为进行了指控,对辩护人提出的雷斌主观恶性较小、案发前退赃,应当判处缓刑等辩护意见,进行了有理有据的答辩。最后,公诉人以量刑为切入点,对被告人开展了深入浅出的法庭教育。
庭后评议会上,观摩代表、委员认为,公诉人语言表达清楚,出庭准备充分,法律运用准确,证据体系规范完整,答辩得体,论理充分,指控犯罪有力,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对被告人无视国法,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及其给社会和自己的家庭带来的危害给予了深刻揭示,并就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进行了深刻剖析,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充分展示了国家公诉人的素质和风采。
同时,代表委员们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在扫黑除恶、未成年人保护、打击非法集资等辖区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彰显检察力量;不断强化检务公开,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提高乡村、社区等基层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强化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力度,在文明创建、生态建区等重点工作中积极发出检察声音。
为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检验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强化检察人员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的意识,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宿州市人民检察院邀请13名省、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了现场庭审,组织全市检察机关部分公诉人到场观摩。
庭审中,公诉人对被告人雷斌在任灵璧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拆迁补偿、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的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63.46万元的行为进行了指控,对辩护人提出的雷斌主观恶性较小、案发前退赃,应当判处缓刑等辩护意见,进行了有理有据的答辩。最后,公诉人以量刑为切入点,对被告人开展了深入浅出的法庭教育。
庭后评议会上,观摩代表、委员认为,公诉人语言表达清楚,出庭准备充分,法律运用准确,证据体系规范完整,答辩得体,论理充分,指控犯罪有力,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对被告人无视国法,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及其给社会和自己的家庭带来的危害给予了深刻揭示,并就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进行了深刻剖析,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充分展示了国家公诉人的素质和风采。
同时,代表委员们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在扫黑除恶、未成年人保护、打击非法集资等辖区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彰显检察力量;不断强化检务公开,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提高乡村、社区等基层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强化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力度,在文明创建、生态建区等重点工作中积极发出检察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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