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私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请求保险理赔车辆维修费用,青岛黄岛法院判了:驳回诉讼请求!】 随着共享经济新模式层出不穷,从网约车、顺风车到共享单车、共享租车,新业态的涌现不断对传统保险业提出挑战。近日,青岛黄岛法院金融审判庭郝李丽法官依法审结一起私家车共享出租引发的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私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
2021年1月,原告鹿某将其名下小型轿车在被告西海岸新区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其中,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为5万余元,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100万元,并投保不计免赔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保险单重要提示栏载明:被保险机动车因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2021年2月,原告鹿某通过某共享租车平台将涉案车辆出租给案外人苗某,约定租金为163元/日,租期自2021年2月4日9时起。2021年2月4日18时,苗某驾驶涉案车辆因操作不当与围墙相撞,致车辆受损。经认定,苗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被告西海岸新区某保险公司以涉案车辆为家庭自用从事租赁,改变涉案车辆使用性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赔。后原告鹿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保险公司支付车辆维修费用等共计9700元。
法官说法
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损失
涉案被保险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用途为家庭自用,而原告通过共享平台将涉案车辆交由不特定第三人租赁使用的行为,改变了车辆性质及用途,扩大了车辆使用范围,增加了车辆出险机率,该变化超出了被告预见范围,属于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因原告未将上述情形及时通知被告,现案外人苗某在租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该风险应当由原告自行承担。因此,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对原告主张被告赔偿其维修费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该类情形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在未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损失,因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下一步,黄岛法院将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立足审判职能,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开创审判工作新局面。(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私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
2021年1月,原告鹿某将其名下小型轿车在被告西海岸新区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其中,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为5万余元,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100万元,并投保不计免赔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保险单重要提示栏载明:被保险机动车因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2021年2月,原告鹿某通过某共享租车平台将涉案车辆出租给案外人苗某,约定租金为163元/日,租期自2021年2月4日9时起。2021年2月4日18时,苗某驾驶涉案车辆因操作不当与围墙相撞,致车辆受损。经认定,苗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被告西海岸新区某保险公司以涉案车辆为家庭自用从事租赁,改变涉案车辆使用性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赔。后原告鹿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保险公司支付车辆维修费用等共计9700元。
法官说法
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损失
涉案被保险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用途为家庭自用,而原告通过共享平台将涉案车辆交由不特定第三人租赁使用的行为,改变了车辆性质及用途,扩大了车辆使用范围,增加了车辆出险机率,该变化超出了被告预见范围,属于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因原告未将上述情形及时通知被告,现案外人苗某在租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该风险应当由原告自行承担。因此,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对原告主张被告赔偿其维修费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该类情形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在未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损失,因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下一步,黄岛法院将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立足审判职能,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开创审判工作新局面。(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同心缘公益服务中心[超话]##青岛同心缘公益服务中心##志愿者[超话]##献血让世界更健康##青岛同心缘志愿服务队[超话]##志愿者# 公益活动不在大小,爱心活动不在频次,只要有一颗博爱的心,力所能及做一些有意义事情,都是一种奉献[心][心][心]…11.7日,同心缘志愿者进行三捐献“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遗体器官捐献”等知识宣传,在香江路爱心献血屋外进行发放宣传单页,引导市民献血,指导填表,发放纪念品,缓解献血者紧张心情,招募造血干细胞留样志愿者。志愿活动因您的参与更精彩!!![鲜花][鲜花][鲜花]
组织介绍
青岛西海岸新区同心缘公益服务中心自2010年5月开始开展公益活动,前身为青岛市无偿献血黄岛志愿服务队,目前已拥有志愿者400余人,其中注册志愿者260余人,志愿者业务技能涉及心理咨询、亲情陪护、家政服务等多方面。多年来,中心本着“人道 博爱 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开展“三捐献(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遗体捐献)”科普宣传、“热血传真情”无偿献血宣传、“第一响应人”应急救护知识培训、“爱驻夕阳 关爱老人”为老服务、“同心缘心灵驿站”心理咨询、爱心“益”剪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其中,“爱驻夕阳 关爱老人”为老服务荣获青岛市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同心缘心灵驿站”心理咨询、爱心“益”剪社区服务荣获西海岸新区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发展至今,中心得到了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先后荣获山东省优秀无偿献血团队、青岛市4个100最佳志愿服务组织、青岛市无偿献血优秀团队、青岛市红十字优秀志愿服务团队、青岛市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青岛市抗击疫情最佳志愿服务组织、青岛市“爱心陪伴”十佳团队、青岛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西海岸新区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新区优秀社会组织、新区无偿献血先进单位、新区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先进单位、新区爱心捐助先进单位、新区红十字“博爱之星”志愿服务优秀组织、新区优秀青年志愿服务组织、新区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荣誉称号。
加入我们
电话:13656392562(微信号)
微博:青岛同心缘公益服务中心
QQ群:2176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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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同心缘公益服务中心自2010年5月开始开展公益活动,前身为青岛市无偿献血黄岛志愿服务队,目前已拥有志愿者400余人,其中注册志愿者260余人,志愿者业务技能涉及心理咨询、亲情陪护、家政服务等多方面。多年来,中心本着“人道 博爱 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开展“三捐献(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遗体捐献)”科普宣传、“热血传真情”无偿献血宣传、“第一响应人”应急救护知识培训、“爱驻夕阳 关爱老人”为老服务、“同心缘心灵驿站”心理咨询、爱心“益”剪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其中,“爱驻夕阳 关爱老人”为老服务荣获青岛市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同心缘心灵驿站”心理咨询、爱心“益”剪社区服务荣获西海岸新区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发展至今,中心得到了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先后荣获山东省优秀无偿献血团队、青岛市4个100最佳志愿服务组织、青岛市无偿献血优秀团队、青岛市红十字优秀志愿服务团队、青岛市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青岛市抗击疫情最佳志愿服务组织、青岛市“爱心陪伴”十佳团队、青岛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西海岸新区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新区优秀社会组织、新区无偿献血先进单位、新区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先进单位、新区爱心捐助先进单位、新区红十字“博爱之星”志愿服务优秀组织、新区优秀青年志愿服务组织、新区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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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提醒# 青岛交警最新公示】从青岛开发区交警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管理,规范城市静态交通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黄岛大队对辖区内道路停车泊位进行公示。据悉,此次公示的停车泊位数量共计6429个,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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