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室里,西蒙不紧不慢地把用镊子夹起刚洗出来的照片。
后面一整墙的照片,都是栀子花毫不知情地对着隐藏的镜头露出各种表情。
看着他温柔的笑容,西蒙推了推金边眼镜,眼神带着病态的痴迷。
你这一辈子的笑容能不能只留给我呢……
***
他喜欢在行动之前听歌。
今天播放器里播放的曲子是《#杀手[音乐]#》。
“绝对的完美一双手不流汗也不发抖
交叉在微笑的背后暗藏危险的轮廓
在你最放松的时候
绝不带着任何感情就下手
从来不回头”
“心情停止摇摆在你三百米之外
感觉饥饿难耐需要你填满空白
锁进来进来这美丽的悲哀
这是爱 就是爱 只有你明白 ”
当门铃声响起的时候,西蒙正在擦拭手术刀上的血迹。
他有些嫌弃地看了一眼解剖台上的心脏,皱着眉将它扔进了垃圾桶。
太丑了。
艺术品果然很难得。
西蒙叹了口气,看着满墙的照片,有些down的心情终于回升了一些。
摘下手上的橡胶手套,手指略过操作台的时候粘上了零星的血液。
他知道门铃声出自谁手,就是照片里的人,那个刚搬来不久的漂亮邻居。
自己已经观察了他有一段时间了。
迷人的笑容和完美的躯体。
他有成为艺术品的潜质。
西蒙笑了笑,转过身走了两步。
抬起手,将指腹上的血抹在了墙上照片中的人的唇角。
像是给那张精致的脸上加了点胭脂。
他走出这间屋子,慢条斯理地将暗室的门反锁。
紧接着往外走了几步,打开房门,笑着对上门外眼含期待的脸:
“张老师你来啦。”
“今天我熬了鸡汤,要喝点吗?”
后面一整墙的照片,都是栀子花毫不知情地对着隐藏的镜头露出各种表情。
看着他温柔的笑容,西蒙推了推金边眼镜,眼神带着病态的痴迷。
你这一辈子的笑容能不能只留给我呢……
***
他喜欢在行动之前听歌。
今天播放器里播放的曲子是《#杀手[音乐]#》。
“绝对的完美一双手不流汗也不发抖
交叉在微笑的背后暗藏危险的轮廓
在你最放松的时候
绝不带着任何感情就下手
从来不回头”
“心情停止摇摆在你三百米之外
感觉饥饿难耐需要你填满空白
锁进来进来这美丽的悲哀
这是爱 就是爱 只有你明白 ”
当门铃声响起的时候,西蒙正在擦拭手术刀上的血迹。
他有些嫌弃地看了一眼解剖台上的心脏,皱着眉将它扔进了垃圾桶。
太丑了。
艺术品果然很难得。
西蒙叹了口气,看着满墙的照片,有些down的心情终于回升了一些。
摘下手上的橡胶手套,手指略过操作台的时候粘上了零星的血液。
他知道门铃声出自谁手,就是照片里的人,那个刚搬来不久的漂亮邻居。
自己已经观察了他有一段时间了。
迷人的笑容和完美的躯体。
他有成为艺术品的潜质。
西蒙笑了笑,转过身走了两步。
抬起手,将指腹上的血抹在了墙上照片中的人的唇角。
像是给那张精致的脸上加了点胭脂。
他走出这间屋子,慢条斯理地将暗室的门反锁。
紧接着往外走了几步,打开房门,笑着对上门外眼含期待的脸:
“张老师你来啦。”
“今天我熬了鸡汤,要喝点吗?”
「手心里的天荒地老」
我十分厌恶那个初来的转校生,白敬亭。
那个总是冰霜覆脸一言不发,爱背对着所有人将目光融入窗外暖阳的男孩。
那个总是在课间装水时发呆,直至水漫溢出饮水机才慌乱发现的男孩。
那个总是在课堂上犯困,用手掌托着脸细眯着眼,强行支撑倦意的男孩。
“所有细致入微的观察只因我厌他至极,我绝不会对他心生好感。”我咬牙切齿。
朋友听毕,笑容里藏着几分狡猾,“你骗谁呢。”
骗谁呢,这连我自己都难以相信的谎言。
那份记忆不似电脑中的文件,可以用光标将其拖入那标志为垃圾桶的回收站,它是一袋沉重的包袱,坠在心头,倘若不慎解开,便会有无数的毛毛虫向外蠕动,企图啃噬心脏。
十二岁那年,学校组织春游。没有朋友的小孩最恐惧自由活动,大抵是因为当原本紧密交织的人群散开,孤独感便只会针对无伴的孩子。
已不记得我是如何与孤寂做伴一路游荡直至迷路,是如何不慎涉足公园后方那未开发的树林,又是如何靠上那棵挂满毛毛虫的大树。
可毛毛虫落在肩颈间,落在后背上,落在臂弯处的触感,是我岁月中最难忘也是最毛骨悚然的部分。那种浑身毛刺的细长条形生物,于肌肤之上缓慢爬行,恶心的痒痛感绝望地从头顶蔓延至脚尖。于是我透亮的哭嚎声在林中来回拉扯,仿佛末日降临下的濒死者。
不知他从何来,更不知他如何来。只记得他手执庞大的树叶,一点点扫落身上的毛毛虫。明明与我同岁,明明身形小巧,明明只有树叶,他却可以成为我无所不能所向披靡的英雄。
待我哭声的音量逐渐降低,他朝我伸出一只手,“走,带你回去,大家都在找你。”
我毫不犹豫地紧拉住他的手,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他的手,宽大,厚实,温暖,柔软,我不想松开。当我睁开粘肿的双眼,目光撞在他的宽肩上时,他的身后仿佛是一片巨大的安全空间,我可以将一颗破碎的心藏匿于此。
我的直觉同我说,跟他走,很好很好。
好似穿过一个世纪,直到光裂开昏暗的树林,直到嘈杂的人声灌入耳中,直到老师将我拉入怀中,我才从恍惚里跳脱出来。而牵住我的手,还未放开。
或许十二岁的女孩不懂何为爱情,不懂何为婚嫁,但她幼稚地认为回赠喜欢的方式为“嫁”。
于是那张歪歪斜斜写着“我要嫁给你”的纸条被悄然夹在他的书页里,女孩满心欢喜等待他的发现,却只等来无尽的讥讽,无尽的嘲笑,无尽的揣测,无尽的尖叫。
而他被跃动的身影包围在座位中,面无表情,无动于衷。
“白敬亭,要不要发表新郎演讲啊哈哈哈哈!”
“你被没有爸妈的巫女喜欢,你要受到诅咒的!”
“我的天,这是干什么啊?”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为什么要将纸条公之于众呢。
在学生时代的遭受到的坏,是最纯粹最直白的。我被众人孤立的原因五花八门,比方说我是失去双亲的孩子,我是寄人篱下的孩子。
所有人都可以拒绝我,可以远离我,可以唾弃我,可以辱骂我,可以殴打我。
但不可以,不可以是此刻这样。
不可以将我无比干净无比真挚的喜欢置于脚下践踏。
况且这个人,是你。
那一瞬间,如同曾经被他一一扫落的毛毛虫,如今被他亲手送回我的身上,开始疯狂的啃噬。细小的疼痛汇聚于一处,以排山倒海之势向我倾倒。
我冲开人群跑出教室,从此不再回头。
退学,转学。
新环境,新同学,一切皆是岁月静好的模样,让人产生某些岁月里褶皱已被抚平的错觉。
我按部就班地成长着,初中,高中。
我以为,十二岁那年的毛毛虫已彻底死亡在内心那布满灰尘的一隅。
直至曾经的同学告知我,那张纸条是怎样被别人无意间发现后恶意地示之于众,他在我跑出去后又是怎样将那几人打的头破血流以至于被校方勒令休学一周,他是怎样偷偷地和最要好的朋友无数次说喜欢我。
心底的毛毛虫狠狠地咬我,尔后大口咀嚼。
我很想放声大骂全世界,我很想再次对你说我想嫁给你。
算了。
可现实比电视剧更加狗血,谁会料想到那日推门而入的转学生是你。
你的目光掠过教室,不曾在我处多停留一秒。我竟然如释重负,你或许早已忘记我。毕竟谁会记得自己十二岁的一件小事,谁会记得自己曾经救过一个女孩。
倘若我深情款款地向你讲诉往事,你定会骂我神经病。
我确实,有病。
“都是什么陈年旧事了。”我对自己说。
现在,我再次迷路。并非是在不见天日的树林里,而是在空旷陌生的街道上。
虽没有满树的毛毛虫上身,但也没有英雄牵着我的手寻找回去的路。
手机不识趣地耗尽最后一度电,我连最后的希望也熄灭。
无助垂下的手被突然牵起。
对方的手,宽大,厚实,温暖,柔软。
我抬眼一看,前方熟悉的宽肩撑起一片似曾相识的安全感。
“怎么还和小时候一样爱迷路,跟我走,带你回去。”
不必多言,不必询问,我自然会跟着他走。
他的手心里,有一片属于我们的天荒地老。
文/叮当
我十分厌恶那个初来的转校生,白敬亭。
那个总是冰霜覆脸一言不发,爱背对着所有人将目光融入窗外暖阳的男孩。
那个总是在课间装水时发呆,直至水漫溢出饮水机才慌乱发现的男孩。
那个总是在课堂上犯困,用手掌托着脸细眯着眼,强行支撑倦意的男孩。
“所有细致入微的观察只因我厌他至极,我绝不会对他心生好感。”我咬牙切齿。
朋友听毕,笑容里藏着几分狡猾,“你骗谁呢。”
骗谁呢,这连我自己都难以相信的谎言。
那份记忆不似电脑中的文件,可以用光标将其拖入那标志为垃圾桶的回收站,它是一袋沉重的包袱,坠在心头,倘若不慎解开,便会有无数的毛毛虫向外蠕动,企图啃噬心脏。
十二岁那年,学校组织春游。没有朋友的小孩最恐惧自由活动,大抵是因为当原本紧密交织的人群散开,孤独感便只会针对无伴的孩子。
已不记得我是如何与孤寂做伴一路游荡直至迷路,是如何不慎涉足公园后方那未开发的树林,又是如何靠上那棵挂满毛毛虫的大树。
可毛毛虫落在肩颈间,落在后背上,落在臂弯处的触感,是我岁月中最难忘也是最毛骨悚然的部分。那种浑身毛刺的细长条形生物,于肌肤之上缓慢爬行,恶心的痒痛感绝望地从头顶蔓延至脚尖。于是我透亮的哭嚎声在林中来回拉扯,仿佛末日降临下的濒死者。
不知他从何来,更不知他如何来。只记得他手执庞大的树叶,一点点扫落身上的毛毛虫。明明与我同岁,明明身形小巧,明明只有树叶,他却可以成为我无所不能所向披靡的英雄。
待我哭声的音量逐渐降低,他朝我伸出一只手,“走,带你回去,大家都在找你。”
我毫不犹豫地紧拉住他的手,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他的手,宽大,厚实,温暖,柔软,我不想松开。当我睁开粘肿的双眼,目光撞在他的宽肩上时,他的身后仿佛是一片巨大的安全空间,我可以将一颗破碎的心藏匿于此。
我的直觉同我说,跟他走,很好很好。
好似穿过一个世纪,直到光裂开昏暗的树林,直到嘈杂的人声灌入耳中,直到老师将我拉入怀中,我才从恍惚里跳脱出来。而牵住我的手,还未放开。
或许十二岁的女孩不懂何为爱情,不懂何为婚嫁,但她幼稚地认为回赠喜欢的方式为“嫁”。
于是那张歪歪斜斜写着“我要嫁给你”的纸条被悄然夹在他的书页里,女孩满心欢喜等待他的发现,却只等来无尽的讥讽,无尽的嘲笑,无尽的揣测,无尽的尖叫。
而他被跃动的身影包围在座位中,面无表情,无动于衷。
“白敬亭,要不要发表新郎演讲啊哈哈哈哈!”
“你被没有爸妈的巫女喜欢,你要受到诅咒的!”
“我的天,这是干什么啊?”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为什么要将纸条公之于众呢。
在学生时代的遭受到的坏,是最纯粹最直白的。我被众人孤立的原因五花八门,比方说我是失去双亲的孩子,我是寄人篱下的孩子。
所有人都可以拒绝我,可以远离我,可以唾弃我,可以辱骂我,可以殴打我。
但不可以,不可以是此刻这样。
不可以将我无比干净无比真挚的喜欢置于脚下践踏。
况且这个人,是你。
那一瞬间,如同曾经被他一一扫落的毛毛虫,如今被他亲手送回我的身上,开始疯狂的啃噬。细小的疼痛汇聚于一处,以排山倒海之势向我倾倒。
我冲开人群跑出教室,从此不再回头。
退学,转学。
新环境,新同学,一切皆是岁月静好的模样,让人产生某些岁月里褶皱已被抚平的错觉。
我按部就班地成长着,初中,高中。
我以为,十二岁那年的毛毛虫已彻底死亡在内心那布满灰尘的一隅。
直至曾经的同学告知我,那张纸条是怎样被别人无意间发现后恶意地示之于众,他在我跑出去后又是怎样将那几人打的头破血流以至于被校方勒令休学一周,他是怎样偷偷地和最要好的朋友无数次说喜欢我。
心底的毛毛虫狠狠地咬我,尔后大口咀嚼。
我很想放声大骂全世界,我很想再次对你说我想嫁给你。
算了。
可现实比电视剧更加狗血,谁会料想到那日推门而入的转学生是你。
你的目光掠过教室,不曾在我处多停留一秒。我竟然如释重负,你或许早已忘记我。毕竟谁会记得自己十二岁的一件小事,谁会记得自己曾经救过一个女孩。
倘若我深情款款地向你讲诉往事,你定会骂我神经病。
我确实,有病。
“都是什么陈年旧事了。”我对自己说。
现在,我再次迷路。并非是在不见天日的树林里,而是在空旷陌生的街道上。
虽没有满树的毛毛虫上身,但也没有英雄牵着我的手寻找回去的路。
手机不识趣地耗尽最后一度电,我连最后的希望也熄灭。
无助垂下的手被突然牵起。
对方的手,宽大,厚实,温暖,柔软。
我抬眼一看,前方熟悉的宽肩撑起一片似曾相识的安全感。
“怎么还和小时候一样爱迷路,跟我走,带你回去。”
不必多言,不必询问,我自然会跟着他走。
他的手心里,有一片属于我们的天荒地老。
文/叮当
位于大明工业园小区内有一只流浪狗,今年初还很小跑到该小区,至今不离不弃,经常到垃圾桶内,寻找食物,此狗小时主人非常痛爱,脖子内有绳套,几个月内成长,它慢慢长大脖子套绳勒住它,此狗症壮现在非常痛苦,勃子内被绳子勒陷去很深,气味也很臭,附近居民见后就撵走,盼望消防官兵步入解决它痛苦,抓住它后把脖子内绳剪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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