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服判息诉 纠纷案结事了】
近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法官收到一面写着“秉公执法 廉政为民”的大红锦旗,对法官表示衷心感谢。
原来,彭某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该案经过一审审理,彭某作为原审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我院提起上诉。二审中,民事审判第一团队主审法官经过认真阅卷,在庭审过程中就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当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拿到二审判决书后均认为二审裁判结果有理有据,且被上诉人表示服判息诉,并依照判决内容及时向彭某给付了一百余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金。上诉人彭某在拿到赔偿金后,为了表达谢意,向民事审判第一团队法官送来锦旗。
民事审判第一团队通过认真细致的审理案件,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不仅案结事了,也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法官收到一面写着“秉公执法 廉政为民”的大红锦旗,对法官表示衷心感谢。
原来,彭某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该案经过一审审理,彭某作为原审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我院提起上诉。二审中,民事审判第一团队主审法官经过认真阅卷,在庭审过程中就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当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拿到二审判决书后均认为二审裁判结果有理有据,且被上诉人表示服判息诉,并依照判决内容及时向彭某给付了一百余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金。上诉人彭某在拿到赔偿金后,为了表达谢意,向民事审判第一团队法官送来锦旗。
民事审判第一团队通过认真细致的审理案件,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不仅案结事了,也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乌海中院召开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大会】
10月19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乌海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债务人代表及9位债权人到场参加会议。
会上,合议庭依据破产管理人申请,依法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破产管理人就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向全体债权人作了汇报,并提请债权人会议对破产企业债权核查报告进行审议。各位债权人还就破产企业相关情况及破产清算工作情况分别向债务人代表和管理人进行了询问。债务人代表和管理人进行详细解答。
乌海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系到多位债权人切身利益,乌海中院高度重视,依法立案受理后,及时指定破产管理人并通知各债权人按时申报债权,对债权人提出的问题,积极做好释法工作,及时疏导债权人的不良情绪。
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为本案随后的破产清算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接下来,乌海中院将继续推动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努力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市国资委副主任张瑞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管委会招商促进科科长边境祥等相关领导列席会议。
10月19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乌海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债务人代表及9位债权人到场参加会议。
会上,合议庭依据破产管理人申请,依法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破产管理人就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向全体债权人作了汇报,并提请债权人会议对破产企业债权核查报告进行审议。各位债权人还就破产企业相关情况及破产清算工作情况分别向债务人代表和管理人进行了询问。债务人代表和管理人进行详细解答。
乌海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系到多位债权人切身利益,乌海中院高度重视,依法立案受理后,及时指定破产管理人并通知各债权人按时申报债权,对债权人提出的问题,积极做好释法工作,及时疏导债权人的不良情绪。
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为本案随后的破产清算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接下来,乌海中院将继续推动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努力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市国资委副主任张瑞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管委会招商促进科科长边境祥等相关领导列席会议。
【雄鹰搏长空 利剑再出鞘——乌海市法院“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首战告捷】
十月的乌海,秋风凛冽、寒意已浓。
10月19日晚19时,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广场前警灯闪烁、警笛长鸣,全体执行干警已准备就绪,整装待发,一场声势浩大的集中执行行动即将拉开帷幕。
“我宣布,内蒙古自治区法院‘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开始!”
20时,随着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一声令下,全区法院“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正式开始,乌海市两级法院94名准备就绪的执行干警以雷霆之势,迅速奔赴各执行现场。
执行花絮一
为确保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有效开展,乌海市两级法院提前谋划、精心部署,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为总指挥的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方案》,多次召开安排部署会议,抽调精干执行力量,邀请新闻媒体到场监督采访。一轮演练结束后,乌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做集中执行动员,要求全体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做好执行中的疫情防控,切实做到执行、防疫两手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执行花絮二
乌达区人民法院执行的吕某某等13名农民工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自法院判决生效后,某公司一直未履行。在“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后,13名农民工顺利拿到拖欠的工资款项。该案执行过程中,乌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亲自带队到场督导,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弘扬司法公正,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做到执行有力度、司法有温度。
执行花絮三
乌海中院执行干警赶赴几十公里以外的矿区,执行一起公证债权文书案件。该案经前期网络查控和实地调查,被执行人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当晚“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查封被执行人9万吨焦煤,并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查封期间应履行的义务,保证查封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避免煤炭价值贬损。
当天晚上,乌海市两级四家法院在“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中,共出动警力94人次,出动车辆26辆次,执结案件20件,执行到位金额133.63万元,扣押并返还车辆8辆,查封煤炭9万吨。“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进一步振奋了全市法院执行队伍士气,向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迈出了坚实步伐。
十月的乌海,秋风凛冽、寒意已浓。
10月19日晚19时,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广场前警灯闪烁、警笛长鸣,全体执行干警已准备就绪,整装待发,一场声势浩大的集中执行行动即将拉开帷幕。
“我宣布,内蒙古自治区法院‘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开始!”
20时,随着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一声令下,全区法院“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正式开始,乌海市两级法院94名准备就绪的执行干警以雷霆之势,迅速奔赴各执行现场。
执行花絮一
为确保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有效开展,乌海市两级法院提前谋划、精心部署,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为总指挥的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方案》,多次召开安排部署会议,抽调精干执行力量,邀请新闻媒体到场监督采访。一轮演练结束后,乌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做集中执行动员,要求全体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做好执行中的疫情防控,切实做到执行、防疫两手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执行花絮二
乌达区人民法院执行的吕某某等13名农民工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自法院判决生效后,某公司一直未履行。在“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后,13名农民工顺利拿到拖欠的工资款项。该案执行过程中,乌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亲自带队到场督导,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弘扬司法公正,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做到执行有力度、司法有温度。
执行花絮三
乌海中院执行干警赶赴几十公里以外的矿区,执行一起公证债权文书案件。该案经前期网络查控和实地调查,被执行人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当晚“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查封被执行人9万吨焦煤,并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查封期间应履行的义务,保证查封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避免煤炭价值贬损。
当天晚上,乌海市两级四家法院在“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中,共出动警力94人次,出动车辆26辆次,执结案件20件,执行到位金额133.63万元,扣押并返还车辆8辆,查封煤炭9万吨。“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进一步振奋了全市法院执行队伍士气,向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迈出了坚实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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