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网信文明力量,共筑公益梦想!| 网络公益】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可以说互联网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逐渐成为了大家互动、发声的一个平台。作为一名互联网用户,面对个人信息泄露,网络诈骗等安全隐患,您是否懂得如何预防、如何避免?为进一步加强广大市民对网络安全知识的了解,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举办“网络安全知识线上有奖问答”活动,点击的链接即可参与,期待您的参与。#网络安全# #网络公益# 活动链接:https://t.cn/A6x7cszD@中国文明网
https://mp.weixin.qq.com/s/IkeYgEgWQQizWKpLjW8YdA
https://mp.weixin.qq.com/s/IkeYgEgWQQizWKpLjW8YdA
#上海立达学院官方[超话]##相聚立达第六届UNFPA青年榜样影响力培训# 【深入科技助老,开创智慧生活】培训旅程正式开始,学员们前往中国联通听取讲座。一部短片《5G时代的2G老人》带领学员们走进了老人的世界,与智慧时代的老人共情。互联网越来越发达的当下,智慧化服务逐渐代替传统服务,老人越来越跟不上时代的节奏,而奋进智慧新生活,我们应该与老年人携手同行,一同享受科技新生活。2000年开始,联通就提出科技助老,今天也带着学员们走近科技,了解“智慧助老”。#拥抱未来 共赢梦想# [羞嗒嗒] @联合国人口基金驻华代表处
近年来,互联网电视已经逐渐取代了传统电视,多样化的场景设置、便捷的投屏服务、低廉的价格让互联网电视成为众多消费者的不二之选。
目前市场上的互联网电视销售价格往往低于生产成本,就连65寸的互联网电视甚至也进入了2000元时代,这意味着智能电视企业不再靠传统的“成本——利润”模式盈利,而是通过低廉的价格完成设备销售后利用电视广告营利。盈利模式的变更催生出了新的问题:互联网电视企业延长开机广告时间,消费者不得不忍耐漫长的广告时间才能够享受到电视娱乐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可见,法律并不禁止广告经营者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向消费者推送广告或者其他商业信息,但是应当作出必要限制。
目前市场上的互联网电视销售价格往往低于生产成本,就连65寸的互联网电视甚至也进入了2000元时代,这意味着智能电视企业不再靠传统的“成本——利润”模式盈利,而是通过低廉的价格完成设备销售后利用电视广告营利。盈利模式的变更催生出了新的问题:互联网电视企业延长开机广告时间,消费者不得不忍耐漫长的广告时间才能够享受到电视娱乐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可见,法律并不禁止广告经营者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向消费者推送广告或者其他商业信息,但是应当作出必要限制。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