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出子宫内膜病变,该拿掉子宫吗?#台湾医疗免费咨询#
子宫内膜癌发生率已经超过子宫颈癌,虽然它是一个很容易早期发现的癌症,但还是有不少人不注意自己的症状而延误就医,当癌症细胞已经扩散就必须拿掉子宫,其实如果早期治疗,还是可以保留、不需要全部切除的。
子宫内膜病变的分类
台湾妇产科主治医师许明信说,大家可能一听到「子宫内膜增生」就很担心自己会不会是癌症,子宫内膜增生要走到异常增生、再走到病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通常需要好几年;但在子宫内膜开始增生的时候,就已经有不正常出血的症状,这时候开始做定期追踪,其实没什么好害怕的。
而子宫内膜的增生,可以分成单纯性增生、复杂性增生、非典型细胞单纯增生、非典型细胞复杂增生4种,单纯性增生属于良性,转变为癌症的机率小于1%,复杂性增生是3%,非典型的单纯增生是8%,而非典型的复杂增生则是20%,变成癌症的机率将近1/5。
子宫内膜癌则一样分为4期,第一期又可以分为癌细胞局限在子宫内膜,或是侵入子宫的肌肉层,第二期则是癌细胞已经侵入子宫颈,第三期是已经扩散到子宫外,但没有超出骨盆腔,可能侵犯卵巢、输卵管等,第四期则是已经扩散到骨盆腔外,侵犯膀胱、直肠,甚至有远处转移。
子宫内膜癌发生率已经超过子宫颈癌,虽然它是一个很容易早期发现的癌症,但还是有不少人不注意自己的症状而延误就医,当癌症细胞已经扩散就必须拿掉子宫,其实如果早期治疗,还是可以保留、不需要全部切除的。
子宫内膜病变的分类
台湾妇产科主治医师许明信说,大家可能一听到「子宫内膜增生」就很担心自己会不会是癌症,子宫内膜增生要走到异常增生、再走到病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通常需要好几年;但在子宫内膜开始增生的时候,就已经有不正常出血的症状,这时候开始做定期追踪,其实没什么好害怕的。
而子宫内膜的增生,可以分成单纯性增生、复杂性增生、非典型细胞单纯增生、非典型细胞复杂增生4种,单纯性增生属于良性,转变为癌症的机率小于1%,复杂性增生是3%,非典型的单纯增生是8%,而非典型的复杂增生则是20%,变成癌症的机率将近1/5。
子宫内膜癌则一样分为4期,第一期又可以分为癌细胞局限在子宫内膜,或是侵入子宫的肌肉层,第二期则是癌细胞已经侵入子宫颈,第三期是已经扩散到子宫外,但没有超出骨盆腔,可能侵犯卵巢、输卵管等,第四期则是已经扩散到骨盆腔外,侵犯膀胱、直肠,甚至有远处转移。
致死率高的妇癌是它!医:晚期卵巢癌治疗不能停!#台湾医疗免费咨询#
前些日子新冠肺炎疫情严峻,许多卵巢癌的患者担心进出医院会提升染疫风险而止步。不过妇癌专家提醒,卵巢癌初期症状不明显,患者确诊时常有转移扩散的现象,且晚期卵巢癌的复发率高,患者更应该把握时机,尽早就医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台大医学院妇产科魏凌鸿教授指出,据统计,台湾卵巢癌标准化发生率约每 10 万人中有 8 名患者,每年新诊断的卵巢癌患者达 1300 名,且逐年增加。至于患者的好发年龄,相比于欧美国家的 65 岁,台湾患者约落在 55 岁左右,有年轻化的趋势。在台湾,卵巢癌的致死率及死亡人数均是妇科癌症的首位,初期症状不显着,且肿瘤细胞易扩散至腹腔,往往确诊时已为晚期癌症。
致死率高的妇癌是它!医:晚期卵巢癌治疗不能停!
前些日子新冠肺炎疫情严峻,许多卵巢癌的患者担心进出医院会提升染疫风险而止步。不过妇癌专家提醒,卵巢癌初期症状不明显,患者确诊时常有转移扩散的现象,且晚期卵巢癌的复发率高,患者更应该把握时机,尽早就医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台大医学院妇产科魏凌鸿教授指出,据统计,台湾卵巢癌标准化发生率约每 10 万人中有 8 名患者,每年新诊断的卵巢癌患者达 1300 名,且逐年增加。至于患者的好发年龄,相比于欧美国家的 65 岁,台湾患者约落在 55 岁左右,有年轻化的趋势。在台湾,卵巢癌的致死率及死亡人数均是妇科癌症的首位,初期症状不显着,且肿瘤细胞易扩散至腹腔,往往确诊时已为晚期癌症。
致死率高的妇癌是它!医:晚期卵巢癌治疗不能停!
医生未及时处理止血带,导致患者血运障碍,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刘xx于2019年11月9日因切伤左手大拇指至被告A医院就诊,A医院在诊疗中未及时去除止血带。
2019年11月11日,刘xx至B医院及C医院就诊,诊断为:外伤术后(左,拇指)、拇指血运障碍(左)。刘xx因此在C医院住院21天。
医院辩称:部分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具体意见如下:被告在诊疗过程中对原告造成一定的损害表示歉意,被告医生在缝合过程中,医生的手被扎伤后进行艾滋病检查,导致后续处理原告伤口过程中给原告造成伤害,对给原告造成的合理的损害(合理合法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被告同意赔偿。就各项费用的合理数额同意法院酌情确定。
法院认为: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被告的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原告刘xx受到损害,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以案例科普医疗常识,让医疗纠纷处理更简单
医疗律师张文波团队专注全国医疗纠纷处理十四年
本文作者:医疗律师张文波团队陈浩澜#医疗纠纷##健康##法律咨询##医疗##科普大作战#
基本案情:刘xx于2019年11月9日因切伤左手大拇指至被告A医院就诊,A医院在诊疗中未及时去除止血带。
2019年11月11日,刘xx至B医院及C医院就诊,诊断为:外伤术后(左,拇指)、拇指血运障碍(左)。刘xx因此在C医院住院21天。
医院辩称:部分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具体意见如下:被告在诊疗过程中对原告造成一定的损害表示歉意,被告医生在缝合过程中,医生的手被扎伤后进行艾滋病检查,导致后续处理原告伤口过程中给原告造成伤害,对给原告造成的合理的损害(合理合法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被告同意赔偿。就各项费用的合理数额同意法院酌情确定。
法院认为: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被告的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原告刘xx受到损害,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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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医疗律师张文波团队陈浩澜#医疗纠纷##健康##法律咨询##医疗##科普大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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