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顺利举行首届集体农用地与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听证会】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要求,除已有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外,着力组织开展烟台市辖区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多次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单位、专家及相关区局召开研讨会,反复研究讨论、修改完善基准地价的初步成果。
为提高政府土地价格决策的透明度、科学性、合理性,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规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10月27日举行首届烟台市辖区集体农用地与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听证会以公开方式举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会特别邀请了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区政府(管委)、专家等20余名代表参加。
听证会上,技术承担单位山东颐通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山东亿华天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对烟台市市辖区集体农用地与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的背景和工作方案等进行了简要陈述,重点围绕这两项工作制订的工作开展、初步成果及有关技术处理等情况进行介绍。
此次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对象主要为耕地、园地,覆盖范围包括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和昆嵛区,依据自然、社会经济、区位等因素,将农用地划分为四个级别,并测算确定了各级别的基准地价。
此次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价对象为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和昆嵛区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宅基地(需继续维持宅基地使用权为前提)三种,采用分类定级方式划定土地级别、确定基准地价,将商服用地和工矿仓储用地划分为四个级别,宅基地划分为三个级别。
会上,听证代表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提问,并发表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技术承担单位、听证主持人对听证代表发表的意见、建议及提问进行了回应,听证记录员对听证会进行现场记录。技术承担单位将根据听证意见、建议对工作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申请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成果验收。
集体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是法定公示地价的组成部分,对土地市场建设、土地资产权益保护以及政府宏观调控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此次我市集体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的举行,是两个基准地价批准、实施的必要环节,对维护土地资源所有者权益,严依法行政,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具有积极的意义。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要求,除已有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外,着力组织开展烟台市辖区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多次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单位、专家及相关区局召开研讨会,反复研究讨论、修改完善基准地价的初步成果。
为提高政府土地价格决策的透明度、科学性、合理性,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规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10月27日举行首届烟台市辖区集体农用地与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听证会以公开方式举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会特别邀请了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区政府(管委)、专家等20余名代表参加。
听证会上,技术承担单位山东颐通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山东亿华天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对烟台市市辖区集体农用地与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的背景和工作方案等进行了简要陈述,重点围绕这两项工作制订的工作开展、初步成果及有关技术处理等情况进行介绍。
此次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对象主要为耕地、园地,覆盖范围包括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和昆嵛区,依据自然、社会经济、区位等因素,将农用地划分为四个级别,并测算确定了各级别的基准地价。
此次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价对象为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和昆嵛区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宅基地(需继续维持宅基地使用权为前提)三种,采用分类定级方式划定土地级别、确定基准地价,将商服用地和工矿仓储用地划分为四个级别,宅基地划分为三个级别。
会上,听证代表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提问,并发表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技术承担单位、听证主持人对听证代表发表的意见、建议及提问进行了回应,听证记录员对听证会进行现场记录。技术承担单位将根据听证意见、建议对工作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申请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成果验收。
集体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是法定公示地价的组成部分,对土地市场建设、土地资产权益保护以及政府宏观调控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此次我市集体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的举行,是两个基准地价批准、实施的必要环节,对维护土地资源所有者权益,严依法行政,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具有积极的意义。
【陕西计生条例拟修订:生三孩奖励半年假,父母还新设带薪育儿假…】日前,为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提高立法质量,陕西省司法厅现将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7日。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省司法厅
邮政编码:710043
电话:029-87293044(省司法厅)(兼传真)
029-63916317(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子邮箱:shehuilifachu@126.com
陕西省司法厅
2021年10月27日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一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不低于三十天的育儿假。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https://t.cn/A6xhUKp8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省司法厅
邮政编码:710043
电话:029-87293044(省司法厅)(兼传真)
029-63916317(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子邮箱:shehuilifachu@126.com
陕西省司法厅
2021年10月27日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一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不低于三十天的育儿假。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https://t.cn/A6xhUKp8
【陕西拟出新规:#女职工生三孩给予半年假奖励# 还有带薪育儿假 】日前,陕西省司法厅就《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里面明确提出,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一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不低于三十天的育儿假。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推行父母育儿假制度
10月27日,陕西省司法厅就《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陕西省司法厅称,为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提高立法质量,将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7日。
记者留意到,《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再给予半年奖励假,其配偶增加护理假十五天。
为了配套“三孩”政策,有一条关于“育儿假”的条文非常亮眼,也备受年轻父母的关注,这则条文内容为:推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一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不低于三十天的育儿假。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综合正观视频)https://t.cn/A6xPevMJ #陕西生三孩女职工拟奖半年假#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推行父母育儿假制度
10月27日,陕西省司法厅就《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陕西省司法厅称,为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提高立法质量,将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7日。
记者留意到,《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再给予半年奖励假,其配偶增加护理假十五天。
为了配套“三孩”政策,有一条关于“育儿假”的条文非常亮眼,也备受年轻父母的关注,这则条文内容为:推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一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不低于三十天的育儿假。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综合正观视频)https://t.cn/A6xPevMJ #陕西生三孩女职工拟奖半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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