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北京环球影城推出半年卡!正式名称为“北京环球影城冬春漫游卡”。
分为“北京环球影城冬春漫游卡-尊享”(适用于有效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大部分周一至周日)和“北京环球影城冬春漫游卡-悠享”(适用于有效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大部分周日至周四)两种类别,同时提供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5月27日,及2021年11月29日至2022年6月17日两档适用时段供游客灵活选择。
其中“尊享版”价格为人民币1588元,“悠享版”价格为人民币1288元。持卡游客可在长达6个月的有效期内多次入园畅玩,不过每次入园均需提前预约。 https://t.cn/A65nEsYu
分为“北京环球影城冬春漫游卡-尊享”(适用于有效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大部分周一至周日)和“北京环球影城冬春漫游卡-悠享”(适用于有效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大部分周日至周四)两种类别,同时提供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5月27日,及2021年11月29日至2022年6月17日两档适用时段供游客灵活选择。
其中“尊享版”价格为人民币1588元,“悠享版”价格为人民币1288元。持卡游客可在长达6个月的有效期内多次入园畅玩,不过每次入园均需提前预约。 https://t.cn/A65nEsYu
#插画师手绘漫画为医护人员加油#我来根据最新情况更新画面,除昨天画给陕西、甘肃、内蒙古、宁夏、贵州、湖南、北京等关联病例地区抗疫加油外,今现画上又追加画了河北、湖北、青海等三个有关联病例地区,也给当地抗疫加油!致敬抗疫一线的人们,你们辛苦啦!愿抗疫早日胜利!加油! https://t.cn/RJ7z7Qn
【问】我公司是北京一家住房租赁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已在北京市住建委备案。除北京本地外,我公司在天津也有部分住房出租业务。请问,我公司出租位于天津的住房应如何预缴增值税?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以下称“24号公告”)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因此,如果你公司的个人出租住房业务选择适用24号公告规定的减按1.5%征收率简易计税政策,则在天津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出租收入,也相应按照1.5%预征率在天津预缴增值税,将对应的销售额、1.5%的预征率等信息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对应栏次,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房产税##北京租房#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以下称“24号公告”)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因此,如果你公司的个人出租住房业务选择适用24号公告规定的减按1.5%征收率简易计税政策,则在天津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出租收入,也相应按照1.5%预征率在天津预缴增值税,将对应的销售额、1.5%的预征率等信息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对应栏次,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房产税##北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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