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场雪
文/刘飞芳
我在冬的路口
站成一棵树的姿势
对雪翘首以盼
我渴望一场浩荡的白雪
覆盖所有的烦愁
然后拥有一种纯然的情怀
欣赏雪的世界
我的每一个细胞
像雪花一样轻盈飞舞
欢乐也是我的表情
一片雪花落在我的指尖
稍作停留她便化作一滴水
顽皮的消失了
不对我有一丝的留恋
我在雪占住的世界里
始终是心情愉悦
我的心也是一片纯白
没有一点的思想负担
只有一种向往是美好的
仿佛看见雪后的世界
是灿烂光明的阳光
是芳草如茵的春天
所以我在冬的路口
站成一棵树的姿势
等一场雪与她共舞
然后忘掉所有过往
不顾一切奔向春天https://weibo.com/u/5934554959
文/刘飞芳
我在冬的路口
站成一棵树的姿势
对雪翘首以盼
我渴望一场浩荡的白雪
覆盖所有的烦愁
然后拥有一种纯然的情怀
欣赏雪的世界
我的每一个细胞
像雪花一样轻盈飞舞
欢乐也是我的表情
一片雪花落在我的指尖
稍作停留她便化作一滴水
顽皮的消失了
不对我有一丝的留恋
我在雪占住的世界里
始终是心情愉悦
我的心也是一片纯白
没有一点的思想负担
只有一种向往是美好的
仿佛看见雪后的世界
是灿烂光明的阳光
是芳草如茵的春天
所以我在冬的路口
站成一棵树的姿势
等一场雪与她共舞
然后忘掉所有过往
不顾一切奔向春天https://weibo.com/u/5934554959
#多人躺网红公路正中拍婚纱照# 【#正观黄河评论# 公路中央拍婚纱照,不美不该也不值】近日,有网友向云南大理交警反映,在大理大学附近的网红公路上,有一些摄影公司及个人跑到公路中央拍婚纱照,完全不顾及过往的车辆和自身安全。而类似的情况,在洱海边的环海路上也可见到。针对这一情况,大理交警回应称,将对这些区域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对一些不听劝阻的行为进行处罚。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这条公路的视觉效果极佳,给人一种“直通”苍山洱海的感觉。但在来来往往的车辆中,部分拍婚纱照的人就直接躺在马路中间,摄影师也坐在旁边拍摄,这样的观感实在不佳。更何况,公路旁边就是当地警方的交通安全警示,上面赫然写着“行人不得在行车道内坐卧、停留拍照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结婚是人生大事,想要拍个与众不同的婚纱照,这样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再美的照片,也要有文明和素养的底色。躺在网红公路中央拍照,或许这样的照片在自己看来挺美,但在公众层面,人们看到的却是为一己之私而不顾公众利益的自私自利。风景越美,就越映衬出自私自利拍照行为的丑。
更何况,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显而易见,在公路中央拍照,不仅仅是不文明行为,更是违法行为。无视交通法规,占据公路拍照,置自身和他人行车安全于不顾,一旦出现意外,恐怕自己也会后悔莫及,实在是不该也不值。
对于跑到马路中央拍婚纱照的行为,有网友表示:“当心别把照片拍成人生的最后一张。”话虽然听起来不太顺耳,但却未必是危言耸听。2015年,山东泰安一对新人在路中央拍婚纱照,导致拍照人群遭车撞,致1死多伤:2016年,山东邹城新婚夫妻马路上拍摄婚纱照,摄影师惨被撞飞……好事变惨剧,而且还可能要承担事故责任,可谓是得不偿失。
一桩桩的惨剧,理应引起占道拍照者的重视。虽然有的公路景色很美,但安全重于一切。拍摄者在贪恋风景的同时,也要斟酌一下美丽的照片和安全孰轻孰重,切不能要美不要命。正所谓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只有个人对自身安全负责,不心存侥幸,才能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麻烦。
制止个别人拿生命拍照的不当行为,同样也需要交管部门及时出手。如今,大理交警表示将加强巡逻,对不听劝阻者进行处罚,这样的措施很有必要。当个人不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时候,就需要用依法处罚向他们明示法律的红线不可逾越,倒逼不守规矩者以法律为准绳约束自己的行为。
除此之外,市场监管部门也需要对摄影行业从业者严加约束。公路中央拍婚纱照,很难说没有相关婚纱公司的推波助澜。所以,为防止部分婚纱摄影从业者将公路中央拍婚纱照作为卖点宣传,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对违规者严格处罚。
美丽的照片可以有千万张,但生命只有一次。不管是占据马路中央拍照的新人,还是活动组织者,都需要牢记这一点。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正观评论员 王航)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这条公路的视觉效果极佳,给人一种“直通”苍山洱海的感觉。但在来来往往的车辆中,部分拍婚纱照的人就直接躺在马路中间,摄影师也坐在旁边拍摄,这样的观感实在不佳。更何况,公路旁边就是当地警方的交通安全警示,上面赫然写着“行人不得在行车道内坐卧、停留拍照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结婚是人生大事,想要拍个与众不同的婚纱照,这样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再美的照片,也要有文明和素养的底色。躺在网红公路中央拍照,或许这样的照片在自己看来挺美,但在公众层面,人们看到的却是为一己之私而不顾公众利益的自私自利。风景越美,就越映衬出自私自利拍照行为的丑。
更何况,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显而易见,在公路中央拍照,不仅仅是不文明行为,更是违法行为。无视交通法规,占据公路拍照,置自身和他人行车安全于不顾,一旦出现意外,恐怕自己也会后悔莫及,实在是不该也不值。
对于跑到马路中央拍婚纱照的行为,有网友表示:“当心别把照片拍成人生的最后一张。”话虽然听起来不太顺耳,但却未必是危言耸听。2015年,山东泰安一对新人在路中央拍婚纱照,导致拍照人群遭车撞,致1死多伤:2016年,山东邹城新婚夫妻马路上拍摄婚纱照,摄影师惨被撞飞……好事变惨剧,而且还可能要承担事故责任,可谓是得不偿失。
一桩桩的惨剧,理应引起占道拍照者的重视。虽然有的公路景色很美,但安全重于一切。拍摄者在贪恋风景的同时,也要斟酌一下美丽的照片和安全孰轻孰重,切不能要美不要命。正所谓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只有个人对自身安全负责,不心存侥幸,才能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麻烦。
制止个别人拿生命拍照的不当行为,同样也需要交管部门及时出手。如今,大理交警表示将加强巡逻,对不听劝阻者进行处罚,这样的措施很有必要。当个人不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时候,就需要用依法处罚向他们明示法律的红线不可逾越,倒逼不守规矩者以法律为准绳约束自己的行为。
除此之外,市场监管部门也需要对摄影行业从业者严加约束。公路中央拍婚纱照,很难说没有相关婚纱公司的推波助澜。所以,为防止部分婚纱摄影从业者将公路中央拍婚纱照作为卖点宣传,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对违规者严格处罚。
美丽的照片可以有千万张,但生命只有一次。不管是占据马路中央拍照的新人,还是活动组织者,都需要牢记这一点。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正观评论员 王航)
#南方网评#【在“网红”公路上拍婚纱,莫置法律安全于不顾】近日有网友反映,在云南大理大学附近 “网红”公路上,部分摄影公司及个人在公路中央拍照。视频中,拍婚纱的两人直接躺在道路中间,不顾一旁的交通安全警示牌以及过往车辆。
要明确,“网红”公路是公路,而不是“景点”。公路是供行人和车辆通行的,而不是供摄影公司牟利或供拍照者享受“所谓的美”。摄影公司把公路当作牟利工具,显然是打错了算盘;拍照者把“美”置于法律和安全之上,显然是本末倒置。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美”不能以违法为代价,也不能置安全于不顾。在“网红”公路中央拍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规定。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还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为拍摄美照而置生命安全于不顾的案例还有不少。比如,此前青海格尔木的315国道成了“网红”公路,许多游客在公路中间拍照。他们不仅在蜿蜒曲折的公路上拍照,还有人别出心裁地跑到隧道、危楼上拍照,更有人为了在铁轨上拍照逼停火车。除了这种特定场景,普通的斑马线甚至也成了个别网红拍照背景。
出现这类行为的原因,无非以下几点:一是守法意识淡薄,觉得在公路上拍照是“小事一件”“没有不妥”“与违法无关”;二是存在猎奇心理,总是想着“与众不同”,认为冒险换来的“美”更具“含金量”;三是网络上存在错误的导向,比如某短视频平台上能轻易搜索到博主上传的教人在马路上拍出大片感觉的视频。
对于在“网红”公路上拍婚纱的行为,要举一反三、对症下药、标本兼治。一方面,要依法严管严罚。对于经常出现此类行为的“网红”公路,要安排警力常态化巡逻,专门设置道路交通警示牌,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重罚。另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引导。要讲清楚这类行为可能给拍摄者自身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引导拍照者在保证守法和安全的前提下追求美。对于网络上一些为“赚流量”而置法律安全于不顾的博主,要及时劝导和处理,对其发布的产生不良导向的视频作品,该下架的要及时下架。
认识美、追求美、拥有美,都是让人向往的状态,但“认识美”不能“不识法律”;“追求美”不能“舍弃文明;“拥有美”不能“不顾安全”。以“在‘网红’公路上拍婚纱”为戒,做一个守法律、讲文明的人,才是真的美。(南方网郭雪营)
要明确,“网红”公路是公路,而不是“景点”。公路是供行人和车辆通行的,而不是供摄影公司牟利或供拍照者享受“所谓的美”。摄影公司把公路当作牟利工具,显然是打错了算盘;拍照者把“美”置于法律和安全之上,显然是本末倒置。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美”不能以违法为代价,也不能置安全于不顾。在“网红”公路中央拍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规定。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还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为拍摄美照而置生命安全于不顾的案例还有不少。比如,此前青海格尔木的315国道成了“网红”公路,许多游客在公路中间拍照。他们不仅在蜿蜒曲折的公路上拍照,还有人别出心裁地跑到隧道、危楼上拍照,更有人为了在铁轨上拍照逼停火车。除了这种特定场景,普通的斑马线甚至也成了个别网红拍照背景。
出现这类行为的原因,无非以下几点:一是守法意识淡薄,觉得在公路上拍照是“小事一件”“没有不妥”“与违法无关”;二是存在猎奇心理,总是想着“与众不同”,认为冒险换来的“美”更具“含金量”;三是网络上存在错误的导向,比如某短视频平台上能轻易搜索到博主上传的教人在马路上拍出大片感觉的视频。
对于在“网红”公路上拍婚纱的行为,要举一反三、对症下药、标本兼治。一方面,要依法严管严罚。对于经常出现此类行为的“网红”公路,要安排警力常态化巡逻,专门设置道路交通警示牌,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重罚。另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引导。要讲清楚这类行为可能给拍摄者自身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引导拍照者在保证守法和安全的前提下追求美。对于网络上一些为“赚流量”而置法律安全于不顾的博主,要及时劝导和处理,对其发布的产生不良导向的视频作品,该下架的要及时下架。
认识美、追求美、拥有美,都是让人向往的状态,但“认识美”不能“不识法律”;“追求美”不能“舍弃文明;“拥有美”不能“不顾安全”。以“在‘网红’公路上拍婚纱”为戒,做一个守法律、讲文明的人,才是真的美。(南方网郭雪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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