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开资发协议成废纸 ,开发商投资难讨回!
事发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
保定市京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京源公司)的法人怎么也想不到,15年前和保定市南市区南大园乡刘家町村委会(现莲池区南大园乡刘家疃村委会)签订的委托开发建设协议书始终无法履行,导致企业举步维艰不说,就连公司先后付给该村委会用于前期拆迁安置的700多万的费用至今都没有完全给退还。
据了解,京源公司2005年初和刘家町村委会达成城中村改造协议。并于当年2月24日签订了委托开发建设协议书。
这份委托开发建设协议书中,委托人为:(甲方)保定市南市区大园乡刘家町村委会。被委托人:(乙方)为保定市京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面说: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保市政【2004】52号《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和补充通知》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并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刘家町村开发建设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开发建设的项目位置在刘家町村北,总面积约20.6亩(以勘察、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甲方向乙方提供建设用地”、“甲方负责对建设用地的清理、拆迁、搬迁、地上、地下附着物工作,甲方认可给乙方给付费用650万元整,自负盈亏”、“甲方负责对所属村民进行教育工作,制止一切妨碍开发建设的行为,协调有关单位、部门的关系,为乙方开发建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方便”、“甲方负责成品房销售的有关手续”、“甲方负责对建成后房产的物业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对住户的服务工作”。
“乙方负责对开发建设项目的全部地质勘察项目设计、组织施工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安装、调试、竣工质量保证等工作,所需资金全部由乙方筹措”、“乙方在成品销售开始时,先回收前期在开发建设中垫付乙方在开工前付甲方150万元的拆迁款的资金后,甲方开始在成品房销售时收回双方约定的650万元整后,再行交还乙方负责最后的销售工作以及资金的回收。”“乙方购置建筑材料、组织施工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安全标准,因违反质量、安全标准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本协议已经签订,双方应自觉遵守,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均应赔偿对方所受经济损失,并支付50万元违约金。”
2005年11月,刘家町村委会又和京源公司签订了开发建设意向书。还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由刘家町村委会负责将保定市长城车身制造厂退还给村委会的土地使用证变更至乙方京源房地产名下;拆迁土地使用权及相关手续、开发项目申报、规划及土地等手续由甲方(刘家町村委会)负责;乙方负责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续。
京源公司在和刘家町村委会达成初步协议开始,就以支付拆迁费、工程款、土地补偿费、工程咨询费等名义,用现金、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形式支付刘家町村委会以及村委会负责人690余万元。
2008年年底市政府为保稳定城中村拆迁改造工作暂停,后又因刘家町村村委会领导班子换届,致使京源公司在本项目中虽投入大量资金,但不能实施。
2011年,京源公司与刘家町村委会协商,由刘家町村向南市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提出申请,南大园乡政府于2011年6月9日同意刘家町村改造。京源公司又在原南市区政府组织的招商会上,经区政府牵头与刘家町村签订拆迁改造工程实施协议书,在双方共同努力下经市规划局批准规划方案,一期规划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
2017年保定市城中村改造重启,京源公司多次向南大园乡及莲池区政府领导反映情况,并得到时任区领导的支持。此项工作虽然得到该领导的支持,但2018年区政府下属的建设局、南大园乡政府仍与另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了刘家町村开发改造协议。对此京源公司极为不满,他们认为:作为区政府下属的城建部门、乡主管部门,不调查具体情况,没有尊重事实;对上级的指示不执行,不惜损害政府形象,侵犯企业权益。
“土地已经是别人的了,那我们的投资怎么办?”京源房地产多次找刘家町村委会协商,但是对方总是以村里没钱推脱。 2019年5月,京源公司开始就此事逐级向上级反映情况。
后经南大园乡政府介入,京源公司和刘家町(刘家疃)村委会在2020年8月18日签订了一份“解除协议书”。上面说“甲乙双方于2005年2月24日签订的《委托开发建设协议书》自即日起解除,双方其他补充协议从即日起全部解除”、“乙方应于协议解除之日起将使用者为‘保定市长城车身制造厂’的托国土地使用证归还甲方”、“协议期间,将双方确认乙方共给甲方支付5226035元,按照本协议甲方于2020年5月19日前归还乙方”、“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无任何经济纠纷”。
(上图为:在南大园乡政府的调解下,京源房地产和刘家疃村委会签订的解除合作协议)
“协议是解除了,这个是在没办法的情况下签订的,其实我们在这个项目上的投资已经超过了700万,光刘家町村委会承认的就有590万,但是村里只入账了522万多,所以乡政府就说只能给522万,不签这个协议我们连这些钱也拿不上!”京源房地产的负责人向记者坦言。
在京源房地产,记者见到了一份由刘家町村委会(刘家疃)盖章的证明,上面确实有“保定市京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了5908270元(伍佰玖拾万捌仟贰佰柒拾元整),并有刘家町村民委员会开具的财务收据,刘家町村民委员会财务入账了5226035元(伍佰贰拾贰万陆千零叁拾伍元)”字样,证明开具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
(上图为:刘家疃村委会写的证明)
“这个证明和解除协议书上相差几十万,这钱哪里去了?里面存不存在着贪腐现象?乡政府如何监管?”记者带着问题来到大园乡政府,见到了乡里的李建松书记。
就此问题,他表示:自己调过来不久,以前的事情不大清楚。后来是京源房地产多次找刘家町现任村委会干部协商不成,乡政府才出面帮助京源公司拿回投资的。
“因为有的钱京源公司说是给的现金,办理收钱业务的人是原来的村干部,早就落选了,现在我们也无法落实,这只有他们双方当事人才知道,所以只能建议京源公司方面自己想办法解决了!”李建松书记说。
“我们实实在在地投了5908270元,刘家町村委会也给我们出具了盖有村委会公章的财务收据,他们就应该如数退还我们5908270元,至于刘家町村委会有六十多万没有入账,那是南大园乡政府的监管问题和刘家町村委会领导班子的管理出了问题,绝不应该让我们京源房地产公司来承担这六十多万的经济损失”!京源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哭诉说。
京源地产的王总还表示,李建松书记曾说:“如果现在对5226035元的处理结果不同意,你就等着吧,至于何年何月你能拿到钱,我也不知道”,迫不得已,自己才接了这5226035元,实属无奈之举。
一位北京的资深律师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刘家町村委会不但应根据实际收取款项如数退还投入资金,还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赔偿经济损失,当地相关部门还应当按照党中央反腐败的要求,对有关工作人员追究党纪和法律责任。
事发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
保定市京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京源公司)的法人怎么也想不到,15年前和保定市南市区南大园乡刘家町村委会(现莲池区南大园乡刘家疃村委会)签订的委托开发建设协议书始终无法履行,导致企业举步维艰不说,就连公司先后付给该村委会用于前期拆迁安置的700多万的费用至今都没有完全给退还。
据了解,京源公司2005年初和刘家町村委会达成城中村改造协议。并于当年2月24日签订了委托开发建设协议书。
这份委托开发建设协议书中,委托人为:(甲方)保定市南市区大园乡刘家町村委会。被委托人:(乙方)为保定市京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面说: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保市政【2004】52号《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和补充通知》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并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刘家町村开发建设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开发建设的项目位置在刘家町村北,总面积约20.6亩(以勘察、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甲方向乙方提供建设用地”、“甲方负责对建设用地的清理、拆迁、搬迁、地上、地下附着物工作,甲方认可给乙方给付费用650万元整,自负盈亏”、“甲方负责对所属村民进行教育工作,制止一切妨碍开发建设的行为,协调有关单位、部门的关系,为乙方开发建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方便”、“甲方负责成品房销售的有关手续”、“甲方负责对建成后房产的物业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对住户的服务工作”。
“乙方负责对开发建设项目的全部地质勘察项目设计、组织施工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安装、调试、竣工质量保证等工作,所需资金全部由乙方筹措”、“乙方在成品销售开始时,先回收前期在开发建设中垫付乙方在开工前付甲方150万元的拆迁款的资金后,甲方开始在成品房销售时收回双方约定的650万元整后,再行交还乙方负责最后的销售工作以及资金的回收。”“乙方购置建筑材料、组织施工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安全标准,因违反质量、安全标准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本协议已经签订,双方应自觉遵守,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均应赔偿对方所受经济损失,并支付50万元违约金。”
2005年11月,刘家町村委会又和京源公司签订了开发建设意向书。还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由刘家町村委会负责将保定市长城车身制造厂退还给村委会的土地使用证变更至乙方京源房地产名下;拆迁土地使用权及相关手续、开发项目申报、规划及土地等手续由甲方(刘家町村委会)负责;乙方负责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续。
京源公司在和刘家町村委会达成初步协议开始,就以支付拆迁费、工程款、土地补偿费、工程咨询费等名义,用现金、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形式支付刘家町村委会以及村委会负责人690余万元。
2008年年底市政府为保稳定城中村拆迁改造工作暂停,后又因刘家町村村委会领导班子换届,致使京源公司在本项目中虽投入大量资金,但不能实施。
2011年,京源公司与刘家町村委会协商,由刘家町村向南市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提出申请,南大园乡政府于2011年6月9日同意刘家町村改造。京源公司又在原南市区政府组织的招商会上,经区政府牵头与刘家町村签订拆迁改造工程实施协议书,在双方共同努力下经市规划局批准规划方案,一期规划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
2017年保定市城中村改造重启,京源公司多次向南大园乡及莲池区政府领导反映情况,并得到时任区领导的支持。此项工作虽然得到该领导的支持,但2018年区政府下属的建设局、南大园乡政府仍与另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了刘家町村开发改造协议。对此京源公司极为不满,他们认为:作为区政府下属的城建部门、乡主管部门,不调查具体情况,没有尊重事实;对上级的指示不执行,不惜损害政府形象,侵犯企业权益。
“土地已经是别人的了,那我们的投资怎么办?”京源房地产多次找刘家町村委会协商,但是对方总是以村里没钱推脱。 2019年5月,京源公司开始就此事逐级向上级反映情况。
后经南大园乡政府介入,京源公司和刘家町(刘家疃)村委会在2020年8月18日签订了一份“解除协议书”。上面说“甲乙双方于2005年2月24日签订的《委托开发建设协议书》自即日起解除,双方其他补充协议从即日起全部解除”、“乙方应于协议解除之日起将使用者为‘保定市长城车身制造厂’的托国土地使用证归还甲方”、“协议期间,将双方确认乙方共给甲方支付5226035元,按照本协议甲方于2020年5月19日前归还乙方”、“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无任何经济纠纷”。
(上图为:在南大园乡政府的调解下,京源房地产和刘家疃村委会签订的解除合作协议)
“协议是解除了,这个是在没办法的情况下签订的,其实我们在这个项目上的投资已经超过了700万,光刘家町村委会承认的就有590万,但是村里只入账了522万多,所以乡政府就说只能给522万,不签这个协议我们连这些钱也拿不上!”京源房地产的负责人向记者坦言。
在京源房地产,记者见到了一份由刘家町村委会(刘家疃)盖章的证明,上面确实有“保定市京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了5908270元(伍佰玖拾万捌仟贰佰柒拾元整),并有刘家町村民委员会开具的财务收据,刘家町村民委员会财务入账了5226035元(伍佰贰拾贰万陆千零叁拾伍元)”字样,证明开具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
(上图为:刘家疃村委会写的证明)
“这个证明和解除协议书上相差几十万,这钱哪里去了?里面存不存在着贪腐现象?乡政府如何监管?”记者带着问题来到大园乡政府,见到了乡里的李建松书记。
就此问题,他表示:自己调过来不久,以前的事情不大清楚。后来是京源房地产多次找刘家町现任村委会干部协商不成,乡政府才出面帮助京源公司拿回投资的。
“因为有的钱京源公司说是给的现金,办理收钱业务的人是原来的村干部,早就落选了,现在我们也无法落实,这只有他们双方当事人才知道,所以只能建议京源公司方面自己想办法解决了!”李建松书记说。
“我们实实在在地投了5908270元,刘家町村委会也给我们出具了盖有村委会公章的财务收据,他们就应该如数退还我们5908270元,至于刘家町村委会有六十多万没有入账,那是南大园乡政府的监管问题和刘家町村委会领导班子的管理出了问题,绝不应该让我们京源房地产公司来承担这六十多万的经济损失”!京源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哭诉说。
京源地产的王总还表示,李建松书记曾说:“如果现在对5226035元的处理结果不同意,你就等着吧,至于何年何月你能拿到钱,我也不知道”,迫不得已,自己才接了这5226035元,实属无奈之举。
一位北京的资深律师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刘家町村委会不但应根据实际收取款项如数退还投入资金,还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赔偿经济损失,当地相关部门还应当按照党中央反腐败的要求,对有关工作人员追究党纪和法律责任。
医院院长带头骗保千万 骗医保多少金额立案
据公安部官网,10月8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通报会同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部署开展依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举措和成效等情况。
今年4月9日,公安部会同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等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依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各地公安机关与医保、卫健部门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重拳出击、全力以赴,迅速掀起打击整治高潮。截至9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犯罪团伙25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819名,破获诈骗医保基金案件1246起,追缴医保基金2.3亿元,联合医保部门关停处置医药机构277家,形成了依法严厉打击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强大震慑。
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副局长李一南在回答记者问题时介绍了四川达州公安机关破获“3.01”诈骗医保基金案的情况。“3.01”诈骗医保基金案是公安部、国家医保局、卫生健康委联合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四川省成功侦办的一起民营医院诈骗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例。
今年初,四川省达州市公安机关根据纪委监委移交线索,成功打掉以宣汉县民泰医院为幌子的诈骗医保基金犯罪团伙,抓获包括医院院长在内的犯罪嫌疑人47名,冻结涉案资金140余万元,缴获一大批虚假病例、会计账本等涉案物品,涉案金额高达1100万元。
经查,宣汉县民泰医院已向医保局申领医保基金1073余万元。宣汉县民泰医院自2018年5月被纳入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后,以宣汉县民泰医院院长王某才为首的犯罪团伙,便以该医院为掩护,开始有组织地实施诈骗医保基金的违法犯罪活动。该诈骗团伙组织紧密、分工明确,为骗取医保基金非法牟利,医院内部全流程造假,市场部以硬性指标拉病人找资源,医院职工每介绍一个病人提成300元;医生办虚开、多开药品和诊疗检查项目、造假病历、多开住院天数空挂床位;检验科修改病人检查系数指标,从而达到骗取病人办理住院的目的;护理部编造护理记录、虚假执行医嘱、虚假计费、销毁多开药品、耗材;院办按照申报要求负责医保病例整理,申报国家医保资金,诈骗所得医保基金除用于支付医院日常运行成本外,全部用于股东分红、市场部提成。
该院先后收治来自四川、安徽、河南、重庆、贵州等 5省市医保住院病人5059人次,王某才等人通过虚构165人挂名住院228次,仅这一项就骗取医保资金近百万元。在这一案件中,假病情、假住院、假病历、假检查项目、假化验数据、假护理记录、假执行医嘱、假开药、假治疗,这一系列的诈骗手段触目惊心,严重侵害病人合法权益、严重危害国家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严重损害社会公序良俗。
今年4月以来,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四川省公安厅将依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集中破案攻坚,截至目前,共打掉诈骗医保基金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 136名,破获案件75起。
下一步,四川省公安机关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与医保、卫健等部门联手,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诈骗医保基金犯罪,建立牢不可破的健康医保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骗医保多少金额立案
医院院长带头骗保千万 骗医保多少金额立案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骗取医疗保险诈骗罪的行为表现
医院院长带头骗保千万 骗医保多少金额立案
一、划清保险诈骗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关键在于骗取保险金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较大,未达较大数额,可按一般的违反保险法的行为处理,达到较大数额构成保险诈骗罪。
《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二、认定保险诈骗罪中涉及有关犯罪的问题。
实施保险诈骗活动,故意以纵火、杀人、伤害、传播传染病、虐待、遗弃等行为方式制造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结果,骗取保险金的,依照《刑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按数罪并罚处罚,如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杀人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伤害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等等。其行为表现为: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风云榜
据公安部官网,10月8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通报会同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部署开展依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举措和成效等情况。
今年4月9日,公安部会同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等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依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各地公安机关与医保、卫健部门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重拳出击、全力以赴,迅速掀起打击整治高潮。截至9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犯罪团伙25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819名,破获诈骗医保基金案件1246起,追缴医保基金2.3亿元,联合医保部门关停处置医药机构277家,形成了依法严厉打击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强大震慑。
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副局长李一南在回答记者问题时介绍了四川达州公安机关破获“3.01”诈骗医保基金案的情况。“3.01”诈骗医保基金案是公安部、国家医保局、卫生健康委联合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四川省成功侦办的一起民营医院诈骗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例。
今年初,四川省达州市公安机关根据纪委监委移交线索,成功打掉以宣汉县民泰医院为幌子的诈骗医保基金犯罪团伙,抓获包括医院院长在内的犯罪嫌疑人47名,冻结涉案资金140余万元,缴获一大批虚假病例、会计账本等涉案物品,涉案金额高达1100万元。
经查,宣汉县民泰医院已向医保局申领医保基金1073余万元。宣汉县民泰医院自2018年5月被纳入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后,以宣汉县民泰医院院长王某才为首的犯罪团伙,便以该医院为掩护,开始有组织地实施诈骗医保基金的违法犯罪活动。该诈骗团伙组织紧密、分工明确,为骗取医保基金非法牟利,医院内部全流程造假,市场部以硬性指标拉病人找资源,医院职工每介绍一个病人提成300元;医生办虚开、多开药品和诊疗检查项目、造假病历、多开住院天数空挂床位;检验科修改病人检查系数指标,从而达到骗取病人办理住院的目的;护理部编造护理记录、虚假执行医嘱、虚假计费、销毁多开药品、耗材;院办按照申报要求负责医保病例整理,申报国家医保资金,诈骗所得医保基金除用于支付医院日常运行成本外,全部用于股东分红、市场部提成。
该院先后收治来自四川、安徽、河南、重庆、贵州等 5省市医保住院病人5059人次,王某才等人通过虚构165人挂名住院228次,仅这一项就骗取医保资金近百万元。在这一案件中,假病情、假住院、假病历、假检查项目、假化验数据、假护理记录、假执行医嘱、假开药、假治疗,这一系列的诈骗手段触目惊心,严重侵害病人合法权益、严重危害国家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严重损害社会公序良俗。
今年4月以来,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四川省公安厅将依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集中破案攻坚,截至目前,共打掉诈骗医保基金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 136名,破获案件75起。
下一步,四川省公安机关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与医保、卫健等部门联手,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诈骗医保基金犯罪,建立牢不可破的健康医保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骗医保多少金额立案
医院院长带头骗保千万 骗医保多少金额立案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骗取医疗保险诈骗罪的行为表现
医院院长带头骗保千万 骗医保多少金额立案
一、划清保险诈骗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关键在于骗取保险金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较大,未达较大数额,可按一般的违反保险法的行为处理,达到较大数额构成保险诈骗罪。
《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二、认定保险诈骗罪中涉及有关犯罪的问题。
实施保险诈骗活动,故意以纵火、杀人、伤害、传播传染病、虐待、遗弃等行为方式制造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结果,骗取保险金的,依照《刑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按数罪并罚处罚,如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杀人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伤害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等等。其行为表现为: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风云榜
【悲伤太鲁阁号|事故发生后,李义祥站坡上见死不救 律师:涉故意杀人最重死刑】
台铁太鲁阁号2日撞上自边坡滑落的工程车,造成至少50人不幸罹难悲剧。事故发生后,随着愈来愈多照片曝光,有人发现肇事工程车的主人李义祥,当时人就在山坡上,还与多名疑似工作人员,在山坡上查看事故情况,并悠闲闲逛。
对此,律师认为,如果李义祥目睹火车撞上工程车,又袖手旁观没有任何作为,恐涉嫌“故意杀人”,最重可判处死刑。
此外,也有逃出该列车的乘客,拍到现场照片,直指李义祥与其他工人,站在边坡上观看太鲁阁号撞上工程车现场,但不仅未出手帮忙受伤民众脱困,李义祥甚至自顾自地滑手机。有目击者指出,李义祥除了没有马上求援外,甚至疑似开着工地上另一辆工程车逃跑,留下其他员工在现场。
台铁太鲁阁号2日撞上自边坡滑落的工程车,造成至少50人不幸罹难悲剧。事故发生后,随着愈来愈多照片曝光,有人发现肇事工程车的主人李义祥,当时人就在山坡上,还与多名疑似工作人员,在山坡上查看事故情况,并悠闲闲逛。
对此,律师认为,如果李义祥目睹火车撞上工程车,又袖手旁观没有任何作为,恐涉嫌“故意杀人”,最重可判处死刑。
此外,也有逃出该列车的乘客,拍到现场照片,直指李义祥与其他工人,站在边坡上观看太鲁阁号撞上工程车现场,但不仅未出手帮忙受伤民众脱困,李义祥甚至自顾自地滑手机。有目击者指出,李义祥除了没有马上求援外,甚至疑似开着工地上另一辆工程车逃跑,留下其他员工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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