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保宁不是小老太太。
她前世15岁嫁给赵羿,25岁被赵羿儿子毒杀,重生到自己13岁还在太皇太后身边的时候。
她身世比剧里还惨,她娘是怀着她听到她爹意外身亡的消息后难产去的,她连爹娘的面都没见过就成了小孤女。
就是李谦心里觉得那样,旁人看她是郡主,十分威风,其实却是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小女孩,十分可怜。
剧里保宁人设很符合这点,因为是郡主所以平时表现出来的样子都是嘴硬傲气,但其实因为身世所以年纪小小就分外机灵,懂得处处为自己筹谋,而且很有自己主意。
这不是娇惯出来的女孩会有的性情。
我对她是很双标看待的,她在剧里大部分时间都很机变果决,所以偶尔的几次昏招我也觉得正常。已经忘了我看到她一开始被自己迷香迷晕后觉得这个太离谱的想法了[二哈]
图1就很像今生在宫里第一次见到李谦时她的反应,害怕,惊喜。
她前世一直色厉内荏,嫁给赵羿因为对方一直对她表现深情,她又不想离太皇太后太远,就稀里糊涂嫁了,嫁了才知道人家早就跟奶娘不清不楚还怀了孩子生了下来。身边还有许多女人,不喜欢她也从没和她圆房。
后来太皇太后也过世,她身边再没人会替她打算了,她只有自己。
她就凭着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气,弄死了赵羿,稳定了朝堂,扶他儿子上位。
这大约是图2时候的她。
有些人追剧的时候说,嫁给李谦这么憋屈还不如嫁给赵羿什么的。
即使剧里赵羿一直对保宁表现的深情款款,保宁也没被迷惑,剧里她心声直接告诉大家,他对她不过是图谋她背后的镇国公府和太皇太后的支持。这一点跟书里是一样的,有曹太后把持朝政,赵羿一直很想亲政。
前世镇国公府为了保宁站了皇帝队,后来下场凄惨。
(补一下,赵羿和保宁是有青梅竹马的亲人情分的,但是没有夫妻感情。所以上辈子赵羿对嫁给他的保宁十分不好,这辈子对不嫁他敢凶他的保宁却十分好,觉得他俩是真的亲人,最后甚至死后托孤给她。
至于赵啸,书里没这么多戏份,而且靖海侯听名字就知道他封地很远(书里直接说了就在海边,所以他后期造反也很方便,天高皇帝远,在海上训练兵马什么的),借书里原话,他娶了京里闺秀,对方远嫁后无论被怎么磋磨家人都鞭长莫及,果然他第一个妻子嫁他后没多久就无声无息死了。
跟白愫前世结局一样。我记得白愫也是遇人不淑早早夭亡。
有事,等会再补。
回来了,继续。
(继续声明原著只记得大概,不保真,还夹杂很多个人感想
上辈子其实有机会嫁给李谦的。
李谦那时候老房子着火对她十分上心(李谦:……咋滴我二十几不到三十就老房子了[费解]
然后还经常因为保宁没谈过恋爱各种不解风情气得内伤。
他还对她管东管西,不许她养戏子,担心她养成面首。
保宁上辈子:这个李谦一定很讨厌我。
保宁这辈子:原来上辈子他是爱我啊。
但是土匪出身的李谦,试探过后误以为保宁不喜欢自己或者说没那么喜欢自己,硬生生忍下来这种心情,默默陪伴在她身边,不娶妻生子,试探她跟她要宫女她就痛快给了,又把自己气个半死。
保宁也气,我那是想给你吗不是你自己跟我要的吗你踏马还给我生气!你果然讨厌我。
我曾无数次想过前世李谦若知道保宁被他亲人毒杀,他会怎么做呢?
感谢剧让我想到了作者没有写出来的答案。
剧里李谦劫郡主带她走时对她说,你生我生,你死我死。
他前世闯进保宁殿里,保宁一直觉得他是来杀了自己登基的。
我当然知道李谦很爱保宁,但这种爱和天下孰轻孰重我也不敢确定。
保宁分析出前世杀她的人后一直觉得李谦永远会为了家族把她放在后面的位置,那时她终于确定了他爱她,但又不会自信到觉得自己比他的性命前程都重要。
她觉得自己会被他放弃的那一个。
原来这样。
少年李谦也好,权倾天下的李谦也好,只有保宁是他的与众不同。
他可能没法给保宁报仇,但他一定会到死都陪她。
呜呜呜今天也是爱前世李谦的一天。
(保宁:你踏马不是在写我吗[费解])
今生我最喜欢李谦劫郡主,保宁一直忍不住帮他护他,却从未想过要嫁给他。
李谦(自信):郡主爱我。
李谦(听说保宁议亲):爱我就要跟我在一起!
劫!
他俩在一起很久后,保宁终于找机会问他,若我们身份悬殊,无法在一起,你会怎么做?
他坦然,只要确定你爱我,我带你走,天下之大,总会想到办法。
前世他始终没带她走,只是因为他没把握她一定愿意舍弃太后尊贵身份,做他宅子里的主母。
幸好有今生。
保宁性格就是这样,永远摆着郡主派头,但又永远对李谦大胆直白。
她只是一个因为曾经受过伤害,所以不敢表露真实自己的,藏在骄傲后面的,对感情懵懂又直接的小姑娘。
李谦每天都在糖罐子里晕晕乎乎,啊,我的保宁真的太可爱了。
图3,像书里的最好结局。
从此,再也没有什么不得已的外力可以让他们分离。
她前世15岁嫁给赵羿,25岁被赵羿儿子毒杀,重生到自己13岁还在太皇太后身边的时候。
她身世比剧里还惨,她娘是怀着她听到她爹意外身亡的消息后难产去的,她连爹娘的面都没见过就成了小孤女。
就是李谦心里觉得那样,旁人看她是郡主,十分威风,其实却是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小女孩,十分可怜。
剧里保宁人设很符合这点,因为是郡主所以平时表现出来的样子都是嘴硬傲气,但其实因为身世所以年纪小小就分外机灵,懂得处处为自己筹谋,而且很有自己主意。
这不是娇惯出来的女孩会有的性情。
我对她是很双标看待的,她在剧里大部分时间都很机变果决,所以偶尔的几次昏招我也觉得正常。已经忘了我看到她一开始被自己迷香迷晕后觉得这个太离谱的想法了[二哈]
图1就很像今生在宫里第一次见到李谦时她的反应,害怕,惊喜。
她前世一直色厉内荏,嫁给赵羿因为对方一直对她表现深情,她又不想离太皇太后太远,就稀里糊涂嫁了,嫁了才知道人家早就跟奶娘不清不楚还怀了孩子生了下来。身边还有许多女人,不喜欢她也从没和她圆房。
后来太皇太后也过世,她身边再没人会替她打算了,她只有自己。
她就凭着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气,弄死了赵羿,稳定了朝堂,扶他儿子上位。
这大约是图2时候的她。
有些人追剧的时候说,嫁给李谦这么憋屈还不如嫁给赵羿什么的。
即使剧里赵羿一直对保宁表现的深情款款,保宁也没被迷惑,剧里她心声直接告诉大家,他对她不过是图谋她背后的镇国公府和太皇太后的支持。这一点跟书里是一样的,有曹太后把持朝政,赵羿一直很想亲政。
前世镇国公府为了保宁站了皇帝队,后来下场凄惨。
(补一下,赵羿和保宁是有青梅竹马的亲人情分的,但是没有夫妻感情。所以上辈子赵羿对嫁给他的保宁十分不好,这辈子对不嫁他敢凶他的保宁却十分好,觉得他俩是真的亲人,最后甚至死后托孤给她。
至于赵啸,书里没这么多戏份,而且靖海侯听名字就知道他封地很远(书里直接说了就在海边,所以他后期造反也很方便,天高皇帝远,在海上训练兵马什么的),借书里原话,他娶了京里闺秀,对方远嫁后无论被怎么磋磨家人都鞭长莫及,果然他第一个妻子嫁他后没多久就无声无息死了。
跟白愫前世结局一样。我记得白愫也是遇人不淑早早夭亡。
有事,等会再补。
回来了,继续。
(继续声明原著只记得大概,不保真,还夹杂很多个人感想
上辈子其实有机会嫁给李谦的。
李谦那时候老房子着火对她十分上心(李谦:……咋滴我二十几不到三十就老房子了[费解]
然后还经常因为保宁没谈过恋爱各种不解风情气得内伤。
他还对她管东管西,不许她养戏子,担心她养成面首。
保宁上辈子:这个李谦一定很讨厌我。
保宁这辈子:原来上辈子他是爱我啊。
但是土匪出身的李谦,试探过后误以为保宁不喜欢自己或者说没那么喜欢自己,硬生生忍下来这种心情,默默陪伴在她身边,不娶妻生子,试探她跟她要宫女她就痛快给了,又把自己气个半死。
保宁也气,我那是想给你吗不是你自己跟我要的吗你踏马还给我生气!你果然讨厌我。
我曾无数次想过前世李谦若知道保宁被他亲人毒杀,他会怎么做呢?
感谢剧让我想到了作者没有写出来的答案。
剧里李谦劫郡主带她走时对她说,你生我生,你死我死。
他前世闯进保宁殿里,保宁一直觉得他是来杀了自己登基的。
我当然知道李谦很爱保宁,但这种爱和天下孰轻孰重我也不敢确定。
保宁分析出前世杀她的人后一直觉得李谦永远会为了家族把她放在后面的位置,那时她终于确定了他爱她,但又不会自信到觉得自己比他的性命前程都重要。
她觉得自己会被他放弃的那一个。
原来这样。
少年李谦也好,权倾天下的李谦也好,只有保宁是他的与众不同。
他可能没法给保宁报仇,但他一定会到死都陪她。
呜呜呜今天也是爱前世李谦的一天。
(保宁:你踏马不是在写我吗[费解])
今生我最喜欢李谦劫郡主,保宁一直忍不住帮他护他,却从未想过要嫁给他。
李谦(自信):郡主爱我。
李谦(听说保宁议亲):爱我就要跟我在一起!
劫!
他俩在一起很久后,保宁终于找机会问他,若我们身份悬殊,无法在一起,你会怎么做?
他坦然,只要确定你爱我,我带你走,天下之大,总会想到办法。
前世他始终没带她走,只是因为他没把握她一定愿意舍弃太后尊贵身份,做他宅子里的主母。
幸好有今生。
保宁性格就是这样,永远摆着郡主派头,但又永远对李谦大胆直白。
她只是一个因为曾经受过伤害,所以不敢表露真实自己的,藏在骄傲后面的,对感情懵懂又直接的小姑娘。
李谦每天都在糖罐子里晕晕乎乎,啊,我的保宁真的太可爱了。
图3,像书里的最好结局。
从此,再也没有什么不得已的外力可以让他们分离。
「手心里的天荒地老」
我十分厌恶那个初来的转校生,白敬亭。
那个总是冰霜覆脸一言不发,爱背对着所有人将目光融入窗外暖阳的男孩。
那个总是在课间装水时发呆,直至水漫溢出饮水机才慌乱发现的男孩。
那个总是在课堂上犯困,用手掌托着脸细眯着眼,强行支撑倦意的男孩。
“所有细致入微的观察只因我厌他至极,我绝不会对他心生好感。”我咬牙切齿。
朋友听毕,笑容里藏着几分狡猾,“你骗谁呢。”
骗谁呢,这连我自己都难以相信的谎言。
那份记忆不似电脑中的文件,可以用光标将其拖入那标志为垃圾桶的回收站,它是一袋沉重的包袱,坠在心头,倘若不慎解开,便会有无数的毛毛虫向外蠕动,企图啃噬心脏。
十二岁那年,学校组织春游。没有朋友的小孩最恐惧自由活动,大抵是因为当原本紧密交织的人群散开,孤独感便只会针对无伴的孩子。
已不记得我是如何与孤寂做伴一路游荡直至迷路,是如何不慎涉足公园后方那未开发的树林,又是如何靠上那棵挂满毛毛虫的大树。
可毛毛虫落在肩颈间,落在后背上,落在臂弯处的触感,是我岁月中最难忘也是最毛骨悚然的部分。那种浑身毛刺的细长条形生物,于肌肤之上缓慢爬行,恶心的痒痛感绝望地从头顶蔓延至脚尖。于是我透亮的哭嚎声在林中来回拉扯,仿佛末日降临下的濒死者。
不知他从何来,更不知他如何来。只记得他手执庞大的树叶,一点点扫落身上的毛毛虫。明明与我同岁,明明身形小巧,明明只有树叶,他却可以成为我无所不能所向披靡的英雄。
待我哭声的音量逐渐降低,他朝我伸出一只手,“走,带你回去,大家都在找你。”
我毫不犹豫地紧拉住他的手,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他的手,宽大,厚实,温暖,柔软,我不想松开。当我睁开粘肿的双眼,目光撞在他的宽肩上时,他的身后仿佛是一片巨大的安全空间,我可以将一颗破碎的心藏匿于此。
我的直觉同我说,跟他走,很好很好。
好似穿过一个世纪,直到光裂开昏暗的树林,直到嘈杂的人声灌入耳中,直到老师将我拉入怀中,我才从恍惚里跳脱出来。而牵住我的手,还未放开。
或许十二岁的女孩不懂何为爱情,不懂何为婚嫁,但她幼稚地认为回赠喜欢的方式为“嫁”。
于是那张歪歪斜斜写着“我要嫁给你”的纸条被悄然夹在他的书页里,女孩满心欢喜等待他的发现,却只等来无尽的讥讽,无尽的嘲笑,无尽的揣测,无尽的尖叫。
而他被跃动的身影包围在座位中,面无表情,无动于衷。
“白敬亭,要不要发表新郎演讲啊哈哈哈哈!”
“你被没有爸妈的巫女喜欢,你要受到诅咒的!”
“我的天,这是干什么啊?”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为什么要将纸条公之于众呢。
在学生时代的遭受到的坏,是最纯粹最直白的。我被众人孤立的原因五花八门,比方说我是失去双亲的孩子,我是寄人篱下的孩子。
所有人都可以拒绝我,可以远离我,可以唾弃我,可以辱骂我,可以殴打我。
但不可以,不可以是此刻这样。
不可以将我无比干净无比真挚的喜欢置于脚下践踏。
况且这个人,是你。
那一瞬间,如同曾经被他一一扫落的毛毛虫,如今被他亲手送回我的身上,开始疯狂的啃噬。细小的疼痛汇聚于一处,以排山倒海之势向我倾倒。
我冲开人群跑出教室,从此不再回头。
退学,转学。
新环境,新同学,一切皆是岁月静好的模样,让人产生某些岁月里褶皱已被抚平的错觉。
我按部就班地成长着,初中,高中。
我以为,十二岁那年的毛毛虫已彻底死亡在内心那布满灰尘的一隅。
直至曾经的同学告知我,那张纸条是怎样被别人无意间发现后恶意地示之于众,他在我跑出去后又是怎样将那几人打的头破血流以至于被校方勒令休学一周,他是怎样偷偷地和最要好的朋友无数次说喜欢我。
心底的毛毛虫狠狠地咬我,尔后大口咀嚼。
我很想放声大骂全世界,我很想再次对你说我想嫁给你。
算了。
可现实比电视剧更加狗血,谁会料想到那日推门而入的转学生是你。
你的目光掠过教室,不曾在我处多停留一秒。我竟然如释重负,你或许早已忘记我。毕竟谁会记得自己十二岁的一件小事,谁会记得自己曾经救过一个女孩。
倘若我深情款款地向你讲诉往事,你定会骂我神经病。
我确实,有病。
“都是什么陈年旧事了。”我对自己说。
现在,我再次迷路。并非是在不见天日的树林里,而是在空旷陌生的街道上。
虽没有满树的毛毛虫上身,但也没有英雄牵着我的手寻找回去的路。
手机不识趣地耗尽最后一度电,我连最后的希望也熄灭。
无助垂下的手被突然牵起。
对方的手,宽大,厚实,温暖,柔软。
我抬眼一看,前方熟悉的宽肩撑起一片似曾相识的安全感。
“怎么还和小时候一样爱迷路,跟我走,带你回去。”
不必多言,不必询问,我自然会跟着他走。
他的手心里,有一片属于我们的天荒地老。
文/叮当
我十分厌恶那个初来的转校生,白敬亭。
那个总是冰霜覆脸一言不发,爱背对着所有人将目光融入窗外暖阳的男孩。
那个总是在课间装水时发呆,直至水漫溢出饮水机才慌乱发现的男孩。
那个总是在课堂上犯困,用手掌托着脸细眯着眼,强行支撑倦意的男孩。
“所有细致入微的观察只因我厌他至极,我绝不会对他心生好感。”我咬牙切齿。
朋友听毕,笑容里藏着几分狡猾,“你骗谁呢。”
骗谁呢,这连我自己都难以相信的谎言。
那份记忆不似电脑中的文件,可以用光标将其拖入那标志为垃圾桶的回收站,它是一袋沉重的包袱,坠在心头,倘若不慎解开,便会有无数的毛毛虫向外蠕动,企图啃噬心脏。
十二岁那年,学校组织春游。没有朋友的小孩最恐惧自由活动,大抵是因为当原本紧密交织的人群散开,孤独感便只会针对无伴的孩子。
已不记得我是如何与孤寂做伴一路游荡直至迷路,是如何不慎涉足公园后方那未开发的树林,又是如何靠上那棵挂满毛毛虫的大树。
可毛毛虫落在肩颈间,落在后背上,落在臂弯处的触感,是我岁月中最难忘也是最毛骨悚然的部分。那种浑身毛刺的细长条形生物,于肌肤之上缓慢爬行,恶心的痒痛感绝望地从头顶蔓延至脚尖。于是我透亮的哭嚎声在林中来回拉扯,仿佛末日降临下的濒死者。
不知他从何来,更不知他如何来。只记得他手执庞大的树叶,一点点扫落身上的毛毛虫。明明与我同岁,明明身形小巧,明明只有树叶,他却可以成为我无所不能所向披靡的英雄。
待我哭声的音量逐渐降低,他朝我伸出一只手,“走,带你回去,大家都在找你。”
我毫不犹豫地紧拉住他的手,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他的手,宽大,厚实,温暖,柔软,我不想松开。当我睁开粘肿的双眼,目光撞在他的宽肩上时,他的身后仿佛是一片巨大的安全空间,我可以将一颗破碎的心藏匿于此。
我的直觉同我说,跟他走,很好很好。
好似穿过一个世纪,直到光裂开昏暗的树林,直到嘈杂的人声灌入耳中,直到老师将我拉入怀中,我才从恍惚里跳脱出来。而牵住我的手,还未放开。
或许十二岁的女孩不懂何为爱情,不懂何为婚嫁,但她幼稚地认为回赠喜欢的方式为“嫁”。
于是那张歪歪斜斜写着“我要嫁给你”的纸条被悄然夹在他的书页里,女孩满心欢喜等待他的发现,却只等来无尽的讥讽,无尽的嘲笑,无尽的揣测,无尽的尖叫。
而他被跃动的身影包围在座位中,面无表情,无动于衷。
“白敬亭,要不要发表新郎演讲啊哈哈哈哈!”
“你被没有爸妈的巫女喜欢,你要受到诅咒的!”
“我的天,这是干什么啊?”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为什么要将纸条公之于众呢。
在学生时代的遭受到的坏,是最纯粹最直白的。我被众人孤立的原因五花八门,比方说我是失去双亲的孩子,我是寄人篱下的孩子。
所有人都可以拒绝我,可以远离我,可以唾弃我,可以辱骂我,可以殴打我。
但不可以,不可以是此刻这样。
不可以将我无比干净无比真挚的喜欢置于脚下践踏。
况且这个人,是你。
那一瞬间,如同曾经被他一一扫落的毛毛虫,如今被他亲手送回我的身上,开始疯狂的啃噬。细小的疼痛汇聚于一处,以排山倒海之势向我倾倒。
我冲开人群跑出教室,从此不再回头。
退学,转学。
新环境,新同学,一切皆是岁月静好的模样,让人产生某些岁月里褶皱已被抚平的错觉。
我按部就班地成长着,初中,高中。
我以为,十二岁那年的毛毛虫已彻底死亡在内心那布满灰尘的一隅。
直至曾经的同学告知我,那张纸条是怎样被别人无意间发现后恶意地示之于众,他在我跑出去后又是怎样将那几人打的头破血流以至于被校方勒令休学一周,他是怎样偷偷地和最要好的朋友无数次说喜欢我。
心底的毛毛虫狠狠地咬我,尔后大口咀嚼。
我很想放声大骂全世界,我很想再次对你说我想嫁给你。
算了。
可现实比电视剧更加狗血,谁会料想到那日推门而入的转学生是你。
你的目光掠过教室,不曾在我处多停留一秒。我竟然如释重负,你或许早已忘记我。毕竟谁会记得自己十二岁的一件小事,谁会记得自己曾经救过一个女孩。
倘若我深情款款地向你讲诉往事,你定会骂我神经病。
我确实,有病。
“都是什么陈年旧事了。”我对自己说。
现在,我再次迷路。并非是在不见天日的树林里,而是在空旷陌生的街道上。
虽没有满树的毛毛虫上身,但也没有英雄牵着我的手寻找回去的路。
手机不识趣地耗尽最后一度电,我连最后的希望也熄灭。
无助垂下的手被突然牵起。
对方的手,宽大,厚实,温暖,柔软。
我抬眼一看,前方熟悉的宽肩撑起一片似曾相识的安全感。
“怎么还和小时候一样爱迷路,跟我走,带你回去。”
不必多言,不必询问,我自然会跟着他走。
他的手心里,有一片属于我们的天荒地老。
文/叮当
#权志龙[超话]#生日文案记录#权志龙0818生日快乐#
1.感谢你精彩耀眼,做我平淡岁月里的星辰✨
2.我会在每个有意义的时刻,远隔山海与你共存
3.一岁一礼,一寸欢喜,岁岁年年。
深情不减,自是少年,终铸华章。
4.你成为了我的小众喜好
藏着欣喜不已 炫耀时格外骄傲
5.你是打不倒的热爱 和岁月与荣耀无关。
1.感谢你精彩耀眼,做我平淡岁月里的星辰✨
2.我会在每个有意义的时刻,远隔山海与你共存
3.一岁一礼,一寸欢喜,岁岁年年。
深情不减,自是少年,终铸华章。
4.你成为了我的小众喜好
藏着欣喜不已 炫耀时格外骄傲
5.你是打不倒的热爱 和岁月与荣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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