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社盘前点评#:大盘将维持震荡走势,板块方面可关注LED、智能制造、医疗保健】财通社10月25日点评称,上周五美股三大股指涨跌互现。截至收盘,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涨幅 0.21%,至 35677.02 点;纳斯达克综合指数跌幅 0.82%,至 15090.20 点;标普 500 指数跌幅 0.11%,至 4544.90 点。美联储主席鲍威尔称通胀高企状况可能会持续到明年,现在是时候缩减每月 1200 亿美元购债计划了。盘面上,半导体、白银股、钢铁股走高,太阳能、氢能源、抗疫概念股走低。国内方面,中国将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为期五年。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由于目前各地具体的征税标准、税率等仍未明确,因此对市场具体的影响仍难以完全估计。不过,短期房地产税试点的推出,对于楼市和地产股总体来说偏空,短期应回避。本周,三季报披露将进入尾声,部分业绩不达预期的个股将面临调整风险,预计大盘将维持震荡走势,板块方面可关注LED、智能制造、医疗保健等。
【早餐】①中国宣布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为期五年,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试点办法;经济日报头版评论:真正降低地方对房地产的依赖②中国出台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文件,严控煤电、钢铁、电解铝、水泥、石化等高碳项目投资,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80%以上;上交所将发布中证碳中和指数及相关ETF产品③新华社重磅文章评经济:增速放缓受疫情汛情、基数效应等原因影响,保持定力不搞“大水漫灌”,坚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共同富裕不是养懒汉,更不是“吃大锅饭”;个别房地产企业债务违约是个案风险,对金融行业的外溢性总体可控④栗战书: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提升国家资源安全保障能力⑤国家卫健委:本轮疫情已波及11省份,扩散风险加大,源头来自境外;部分人群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可打加强针;北京管控人员进京,非必要不进京不返京⑥周六生猪价格再度大幅上涨,多地猪价上涨1—1.65元/公斤,10月以来涨超47%⑦宁德时代与国家能源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深化储能技术应用⑧两年推三代,华为发布HarmonyOS 3.0,余承东宣布建成HarmonyOS生态系统,已接入设备1.5亿,预测到今年底2亿接入⑨小鹏汽车:国内首个量产800V高压SiC平台实现充电5分钟续航200公里,飞行汽车2024年量产,价格100万元以内⑩海航集团及相关企业破产重整案各重整计划(草案)均表决通过⑪联合国气候大会前,沙特承诺到2060年净碳排放降至零。(来自华尔街见闻APP)
【中国将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为期五年】
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一、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二、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三、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新华社)
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一、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二、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三、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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