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门锁密码说直接暴露了谎言。就因为林生斌自己发布重组家庭的消息,没交给自媒体运营商来发布赚流量,互联网黑恶势力就群起造谣诽谤抹黑攻击林生斌。无耻邪恶歹毒的网络暴民继而猖狂围攻痛失4亲人、本就陷入无限悲愤无助绝望中凄惨呐喊的受害者,简直泯灭人性丧尽天良,罪该凌迟!
国人应警惕美日公知挑拨离间,煽动仇恨对立,扰乱社会秩序。
国人应警惕美日公知挑拨离间,煽动仇恨对立,扰乱社会秩序。
D68 张哲瀚带来正能量:读书是一件日常的事情,而非人设。
最近在读一本书,复仇者联盟与哲学:地表最强思想家。
美国队长一贯以来最强大的点在于其对于信念的坚持,这是在其还未注射血清时就已经开始了的。在整个神盾被九头蛇渗透之时,他也没有放弃,努力抗争。
真理是什么?沉默的大多数并不在网络发言,网络水军网络暴民的意愿被展示在大众面前,难道就要跟随他们吗?不,我们寻找真相,扎根真理,告诉世界,“不,你让开”。
最近在读一本书,复仇者联盟与哲学:地表最强思想家。
美国队长一贯以来最强大的点在于其对于信念的坚持,这是在其还未注射血清时就已经开始了的。在整个神盾被九头蛇渗透之时,他也没有放弃,努力抗争。
真理是什么?沉默的大多数并不在网络发言,网络水军网络暴民的意愿被展示在大众面前,难道就要跟随他们吗?不,我们寻找真相,扎根真理,告诉世界,“不,你让开”。
《世事如刀》
天遥路远,
万水千山。
看到雪白杏花的赵佶,写下这番感触之后,就与这个世界告别了吧?当年的他,不只是对亡国之恨有所感悟,而是对这个充满世态炎凉的人间,也感到厌倦了吧?
人间值不值得?似乎是个伪命题。但是活在人间,有时却让人感觉心力交瘁。其实“双标”或者说难以驾驭的社会舆论,是一种杀人于无形的利器,所谓“唇枪舌剑”“口蜜腹剑”,诸如此类。
“人言可畏”,民国时阮玲玉不论真假的遗言,“做人难,人难做”筱丹桂的绝笔,都在说明这个问题。这个世界上“三人成虎”的事太多太多,而管住嘴的事不应仅仅在于养生范畴。
汹涌的民意,不一定代表了正确;网络的暴力,恰恰说明了这一点。步入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网络发展势头迅猛,但在全民共享网络发展便利的同时,却出现一种有别于全球的独特现象,网络暴力。
全网人肉,网络追杀,道德审判,并干扰其现实生活,骚扰其家庭乃至亲人。以自己之观念,强加于他人之上,这种现象,看似一般现象,实则根植于政经文体制及历史传统当中。
2006年,《纽约时报》《国际先驱论坛报》曾相继刊发相关报道,质疑中国网民的做法是对个人隐私、情感和生活方式选择权的严重侵犯,后者《以键盘为武器的中国暴民》,更是产生了“网络暴民”的概念。
15年过去,弹指一挥间。如今的中国“网络暴民”天下闻名。《民法典》2021年正式实施,但看来威慑力依然不足。言语相侵、人身攻击、揭人隐私、诽谤污蔑,比比皆是,而无半点顾忌。
从全网人肉13岁“很黄很暴力”的小学生张某某,到上海某选秀节目中的“黑女孩”种族歧视事件;从网络虚拟空间无所顾忌的侮辱谩骂造谣污蔑,到现实和生活当中的骚扰跟踪侵袭甚至伤害。“挟尸要价”、“镇魂井”等等就是典型案例之一。
网络暴力甚至网络暴民,非雷霆万钧之力而不可止。如果说外媒称中国网络暴民,有污名化片面化的嫌疑,那么对于现实中的“群体极化”现象,作为监管部门不能等闲视之。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法律的根本属性和本质要求,假若继续“集体无意识”,动辄假以“道德”或“正义”之名,行违法乱纪群起攻之之暴行,丢失的不是颜面问题,而是真正的法治意识。
天遥路远,
万水千山。
看到雪白杏花的赵佶,写下这番感触之后,就与这个世界告别了吧?当年的他,不只是对亡国之恨有所感悟,而是对这个充满世态炎凉的人间,也感到厌倦了吧?
人间值不值得?似乎是个伪命题。但是活在人间,有时却让人感觉心力交瘁。其实“双标”或者说难以驾驭的社会舆论,是一种杀人于无形的利器,所谓“唇枪舌剑”“口蜜腹剑”,诸如此类。
“人言可畏”,民国时阮玲玉不论真假的遗言,“做人难,人难做”筱丹桂的绝笔,都在说明这个问题。这个世界上“三人成虎”的事太多太多,而管住嘴的事不应仅仅在于养生范畴。
汹涌的民意,不一定代表了正确;网络的暴力,恰恰说明了这一点。步入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网络发展势头迅猛,但在全民共享网络发展便利的同时,却出现一种有别于全球的独特现象,网络暴力。
全网人肉,网络追杀,道德审判,并干扰其现实生活,骚扰其家庭乃至亲人。以自己之观念,强加于他人之上,这种现象,看似一般现象,实则根植于政经文体制及历史传统当中。
2006年,《纽约时报》《国际先驱论坛报》曾相继刊发相关报道,质疑中国网民的做法是对个人隐私、情感和生活方式选择权的严重侵犯,后者《以键盘为武器的中国暴民》,更是产生了“网络暴民”的概念。
15年过去,弹指一挥间。如今的中国“网络暴民”天下闻名。《民法典》2021年正式实施,但看来威慑力依然不足。言语相侵、人身攻击、揭人隐私、诽谤污蔑,比比皆是,而无半点顾忌。
从全网人肉13岁“很黄很暴力”的小学生张某某,到上海某选秀节目中的“黑女孩”种族歧视事件;从网络虚拟空间无所顾忌的侮辱谩骂造谣污蔑,到现实和生活当中的骚扰跟踪侵袭甚至伤害。“挟尸要价”、“镇魂井”等等就是典型案例之一。
网络暴力甚至网络暴民,非雷霆万钧之力而不可止。如果说外媒称中国网络暴民,有污名化片面化的嫌疑,那么对于现实中的“群体极化”现象,作为监管部门不能等闲视之。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法律的根本属性和本质要求,假若继续“集体无意识”,动辄假以“道德”或“正义”之名,行违法乱纪群起攻之之暴行,丢失的不是颜面问题,而是真正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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