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12345举报反被举报人威胁# 【小伙在河北省12345平台举报,反遭被举报人威胁恐吓】“谁举报心里不清楚?那个电话是谁的?”邢台小伙张钊(化名)在河北政务服务网12345平台举报楼上邻居涉嫌非法开办幼儿园,几天后,他在一个陌生电话中受到对方接连质问。
让张钊更为震惊的是,被举报人一家三口还敲响了他家的门,在门外大声谩骂。
“我的名字、电话、家庭住址对方一清二楚,是谁泄露了我的举报信息?”张钊不忍发问。事到如今,这个答案还未揭晓。
举报人遭被举报人骚扰
8月9日11时33分,张钊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12345平台,向邢台市提交了一条举报信息。
张钊提供的截图显示,他举报的主要内容是,邢台市信都区冶金东生活区的一户居民在家私自开设幼儿园,在疫情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仍然接管学生。举报信息结尾,他希望政府职能部门能依法、尽快取缔查处,同时他也强调“请保护好投诉人的个人隐私”。
8月9日下午5时25分,张钊收到河北12345省平台发来的短信,称诉求已交由承办单位(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待”。
8月13日上午10时许,张钊的手机显示,卡2有两个陌生人的未接来电。“当时手机静音,我也在忙别的事,后来看到了以为是有重要的事找我,之后便拨了回去。”不过张钊误用卡1回拨了这个电话。
在短暂的31秒通话中,张钊记得对方接听电话后直呼了他的名字,张钊问:“你是谁?”对方说出了他所在的楼层,还接连质问他。
张钊意识到电话中被举报人,他慌忙按下了录音键。张钊提供的录音显示,对方说:“谁举报心里不清楚?那个电话是谁的?”
原本等待的是举报调查结果,可让张钊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等来了被举报人的电话。挂断电话后他又害怕又恐惧,于是选择了报警,并前往辖区派出所向警察反映了情况,同时将这一情况告诉了自己的父母。“我又开始给省12345客服打电话,询问我的信息是不是被泄露了。”
这还没完。8月14日晚7时30分许,被举报人一家三口的突然到来,彻底打破了张钊家往日的平静。
“他们在外面喊叫、砸门,我爸妈让我别出门。”在卧室里,张钊目睹了父母与对方争执的全过程。“据他们称,有人上门告诉他们有人投诉举报,并把12345的举报信息泄露给他们,让他们来找我解决问题。”张钊说,他为此再一次报了警。“警察离开之后,他们也没有回去,而是继续在楼边谩骂和威胁恐吓。我妈妈还听见对方说,‘我没有工作就靠这个挣钱,要是断了我的活路我就拼命’。”
“谁泄露了我的举报信息?”
此后,张钊受到了父母的责怪,父母之间也因此产生了争执。“他们埋怨我不该举报对方,举报前我也没跟他们说。”此后张钊求助到一名微博博主,此事在网络曝光。
在接受采访时,张钊多次表示“头很痛,脑子很乱”。直到15日凌晨4时许,他终于厘清了事发经过。
“大概是从2020年我在家上网课时,就发现楼上很吵,听到送过来的孩子叫那个人‘老师’。之前我妈妈还跟对方反映过这件事,但是没有改变。”今年暑假张钊再次陷入吵闹的环境中,加之疫情防控需要,他决定举报。举报前,他没有跟家人商量,事后也从未跟任何人提起过。在平台留的联系方式,是他上大学之后才新办的号,连他的家人及朋友都很少有人知道。
“我觉得对方可能涉及违规经营,可能违反防疫措施,这些行为不应该被纵容,我应该反映一下。”然而事与愿违,张钊至今没想明白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我最不解的是,为什么明明在我的举报内容中最后一句写着‘请保护好投诉人的个人隐私’。但是最后的结果还是我的名字、手机号、地址被泄露给被举报人?”
在张钊看来,被举报人的行为对他来说是一种报复,他甚至担心起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他反复打12345反映,要求相关部门查清泄露环节,消除影响,然而到现在他还是不知道答案。
8月14日晚,记者向河北省12345反映张钊举报信息疑遭泄露的情况。根据举报时间和举报内容,工作人员称她在后台确实查到一条条件相符的举报信息,显示“公开”而非“保密”状态。记者提出,举报人已在内容中要求保护隐私时,工作人员表示省12345平台不会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目前,记者向河北省12345反映的情况已交由承办单位处理,截至发稿前,记者暂未获得调查结果回复。
而张钊则称,他在河北政务服务网12345平台填写举报信息时,并没有公开或是保密的选项。“我在内容中强调了保密,为何是公开状态?”张钊不解。
“不确定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记者欲联系被举报人,了解他从何处得到张钊的举报信息,但张钊表示不便提供被举报人的联系方式,以免发生其他误会。
8月16日,张钊提供了一段他与邢台市信都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的电话录音。工作人员称,上门核查的有两名工作人员和一名志愿者,经他询问,工作人员在与被举报人的沟通过程中出现偏差。工作人员回复张钊说:“说你这被举报了,可能说漏嘴了,说是邻居告的,但电话等其他信息没有说。”
8月16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中心路街道办事处负责处理12345投诉案件的工作人员,他称经初步排查,现在不确定是哪个环节出现问题。
该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接到信都区的派件后,就会安排相应的科室或社区处理。张钊的举报件是由中兴社区处理,中兴社区安排了工作人员上门核查,判断举报情况是否属实。“那天正好是巡查员在30多号楼调解,社区收到派件之后就跟巡查员说了,巡查员就上门了,上门之后就了解一下大概情况。”
“人家楼上也没有办幼儿园,可能就是帮着亲戚朋友看了几个孩子。上门的人员也不存在信息泄露的问题,因为上门人员他们没有举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对于举报人张钊的信息到底从何处泄露,该工作人员也表示很奇怪。“泄露信息是给我们自己找麻烦,我们日常工作量非常大。发生泄露之后,对自己的工作是影响特别大的,需要好大一部分精力去处理。”他说,在调查此事过程中,他曾问过被举报人从哪里得到举报信息,其未作回复。
记者提出,是否存在工作人员在上门核查过程中,将举报信息无意告知给被举报人的可能?该工作人员回复说:“不排除这种可能,我们会继续梳理,进行进一步排查。”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由于张钊是在省平台举报,他只能查清街道及社区的环节,市、区对此事的调查结果他不清楚。
专家:行政机关无权泄露举报信息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特聘副教授、网络法研究所执行所长郭兵表示,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说,除非是举报人明确同意企业、行政机关提供给其他人,否则行政机关没有权利把收集到的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直接向被举报人反映。“政府机关在收到投诉举报信息之后,首先要去查处、核实。“在这一过程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说是收到了投诉举报,但是一定不能说是收到谁的投诉举报,这个是不允许的,否则这就是侵犯投诉举报人的权益。”
另外,郭兵还从《民法典》角度作出分析,他称《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时收集了公民的个人信息,要依法予以保密。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没有履行保密的义务,那就一定程度上违反了《民法典》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如果行政机关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已经发生,举报人可以启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行政机关需要举证说明没有将举报人信息泄露给被举报人。
郭兵称,如果泄露信息构成了民事侵权,那么承担责任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需要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对泄露信息这一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同时举报人也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行政机关承担了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或者行政违法责任后,因为违法侵权导致的相应的损失或者责任,行政机关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内部追责,对工作人员采取行政处分。
(来源:极目新闻)#洞见计划#
让张钊更为震惊的是,被举报人一家三口还敲响了他家的门,在门外大声谩骂。
“我的名字、电话、家庭住址对方一清二楚,是谁泄露了我的举报信息?”张钊不忍发问。事到如今,这个答案还未揭晓。
举报人遭被举报人骚扰
8月9日11时33分,张钊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12345平台,向邢台市提交了一条举报信息。
张钊提供的截图显示,他举报的主要内容是,邢台市信都区冶金东生活区的一户居民在家私自开设幼儿园,在疫情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仍然接管学生。举报信息结尾,他希望政府职能部门能依法、尽快取缔查处,同时他也强调“请保护好投诉人的个人隐私”。
8月9日下午5时25分,张钊收到河北12345省平台发来的短信,称诉求已交由承办单位(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待”。
8月13日上午10时许,张钊的手机显示,卡2有两个陌生人的未接来电。“当时手机静音,我也在忙别的事,后来看到了以为是有重要的事找我,之后便拨了回去。”不过张钊误用卡1回拨了这个电话。
在短暂的31秒通话中,张钊记得对方接听电话后直呼了他的名字,张钊问:“你是谁?”对方说出了他所在的楼层,还接连质问他。
张钊意识到电话中被举报人,他慌忙按下了录音键。张钊提供的录音显示,对方说:“谁举报心里不清楚?那个电话是谁的?”
原本等待的是举报调查结果,可让张钊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等来了被举报人的电话。挂断电话后他又害怕又恐惧,于是选择了报警,并前往辖区派出所向警察反映了情况,同时将这一情况告诉了自己的父母。“我又开始给省12345客服打电话,询问我的信息是不是被泄露了。”
这还没完。8月14日晚7时30分许,被举报人一家三口的突然到来,彻底打破了张钊家往日的平静。
“他们在外面喊叫、砸门,我爸妈让我别出门。”在卧室里,张钊目睹了父母与对方争执的全过程。“据他们称,有人上门告诉他们有人投诉举报,并把12345的举报信息泄露给他们,让他们来找我解决问题。”张钊说,他为此再一次报了警。“警察离开之后,他们也没有回去,而是继续在楼边谩骂和威胁恐吓。我妈妈还听见对方说,‘我没有工作就靠这个挣钱,要是断了我的活路我就拼命’。”
“谁泄露了我的举报信息?”
此后,张钊受到了父母的责怪,父母之间也因此产生了争执。“他们埋怨我不该举报对方,举报前我也没跟他们说。”此后张钊求助到一名微博博主,此事在网络曝光。
在接受采访时,张钊多次表示“头很痛,脑子很乱”。直到15日凌晨4时许,他终于厘清了事发经过。
“大概是从2020年我在家上网课时,就发现楼上很吵,听到送过来的孩子叫那个人‘老师’。之前我妈妈还跟对方反映过这件事,但是没有改变。”今年暑假张钊再次陷入吵闹的环境中,加之疫情防控需要,他决定举报。举报前,他没有跟家人商量,事后也从未跟任何人提起过。在平台留的联系方式,是他上大学之后才新办的号,连他的家人及朋友都很少有人知道。
“我觉得对方可能涉及违规经营,可能违反防疫措施,这些行为不应该被纵容,我应该反映一下。”然而事与愿违,张钊至今没想明白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我最不解的是,为什么明明在我的举报内容中最后一句写着‘请保护好投诉人的个人隐私’。但是最后的结果还是我的名字、手机号、地址被泄露给被举报人?”
在张钊看来,被举报人的行为对他来说是一种报复,他甚至担心起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他反复打12345反映,要求相关部门查清泄露环节,消除影响,然而到现在他还是不知道答案。
8月14日晚,记者向河北省12345反映张钊举报信息疑遭泄露的情况。根据举报时间和举报内容,工作人员称她在后台确实查到一条条件相符的举报信息,显示“公开”而非“保密”状态。记者提出,举报人已在内容中要求保护隐私时,工作人员表示省12345平台不会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目前,记者向河北省12345反映的情况已交由承办单位处理,截至发稿前,记者暂未获得调查结果回复。
而张钊则称,他在河北政务服务网12345平台填写举报信息时,并没有公开或是保密的选项。“我在内容中强调了保密,为何是公开状态?”张钊不解。
“不确定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记者欲联系被举报人,了解他从何处得到张钊的举报信息,但张钊表示不便提供被举报人的联系方式,以免发生其他误会。
8月16日,张钊提供了一段他与邢台市信都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的电话录音。工作人员称,上门核查的有两名工作人员和一名志愿者,经他询问,工作人员在与被举报人的沟通过程中出现偏差。工作人员回复张钊说:“说你这被举报了,可能说漏嘴了,说是邻居告的,但电话等其他信息没有说。”
8月16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中心路街道办事处负责处理12345投诉案件的工作人员,他称经初步排查,现在不确定是哪个环节出现问题。
该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接到信都区的派件后,就会安排相应的科室或社区处理。张钊的举报件是由中兴社区处理,中兴社区安排了工作人员上门核查,判断举报情况是否属实。“那天正好是巡查员在30多号楼调解,社区收到派件之后就跟巡查员说了,巡查员就上门了,上门之后就了解一下大概情况。”
“人家楼上也没有办幼儿园,可能就是帮着亲戚朋友看了几个孩子。上门的人员也不存在信息泄露的问题,因为上门人员他们没有举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对于举报人张钊的信息到底从何处泄露,该工作人员也表示很奇怪。“泄露信息是给我们自己找麻烦,我们日常工作量非常大。发生泄露之后,对自己的工作是影响特别大的,需要好大一部分精力去处理。”他说,在调查此事过程中,他曾问过被举报人从哪里得到举报信息,其未作回复。
记者提出,是否存在工作人员在上门核查过程中,将举报信息无意告知给被举报人的可能?该工作人员回复说:“不排除这种可能,我们会继续梳理,进行进一步排查。”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由于张钊是在省平台举报,他只能查清街道及社区的环节,市、区对此事的调查结果他不清楚。
专家:行政机关无权泄露举报信息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特聘副教授、网络法研究所执行所长郭兵表示,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说,除非是举报人明确同意企业、行政机关提供给其他人,否则行政机关没有权利把收集到的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直接向被举报人反映。“政府机关在收到投诉举报信息之后,首先要去查处、核实。“在这一过程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说是收到了投诉举报,但是一定不能说是收到谁的投诉举报,这个是不允许的,否则这就是侵犯投诉举报人的权益。”
另外,郭兵还从《民法典》角度作出分析,他称《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时收集了公民的个人信息,要依法予以保密。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没有履行保密的义务,那就一定程度上违反了《民法典》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如果行政机关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已经发生,举报人可以启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行政机关需要举证说明没有将举报人信息泄露给被举报人。
郭兵称,如果泄露信息构成了民事侵权,那么承担责任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需要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对泄露信息这一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同时举报人也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行政机关承担了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或者行政违法责任后,因为违法侵权导致的相应的损失或者责任,行政机关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内部追责,对工作人员采取行政处分。
(来源:极目新闻)#洞见计划#
#小伙12345举报反被举报人威胁# 【小伙在河北省12345平台举报,反遭被举报人威胁恐吓】“谁举报心里不清楚?那个电话是谁的?”邢台小伙张钊(化名)在河北政务服务网12345平台举报楼上邻居涉嫌非法开办幼儿园,几天后,他在一个陌生电话中受到对方接连质问。
让张钊更为震惊的是,被举报人一家三口还敲响了他家的门,在门外大声谩骂。
“我的名字、电话、家庭住址对方一清二楚,是谁泄露了我的举报信息?”张钊不忍发问。事到如今,这个答案还未揭晓。
举报人遭被举报人骚扰
8月9日11时33分,张钊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12345平台,向邢台市提交了一条举报信息。
张钊提供的截图显示,他举报的主要内容是,邢台市信都区冶金东生活区的一户居民在家私自开设幼儿园,在疫情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仍然接管学生。举报信息结尾,他希望政府职能部门能依法、尽快取缔查处,同时他也强调“请保护好投诉人的个人隐私”。
8月9日下午5时25分,张钊收到河北12345省平台发来的短信,称诉求已交由承办单位(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待”。
8月13日上午10时许,张钊的手机显示,卡2有两个陌生人的未接来电。“当时手机静音,我也在忙别的事,后来看到了以为是有重要的事找我,之后便拨了回去。”不过张钊误用卡1回拨了这个电话。
在短暂的31秒通话中,张钊记得对方接听电话后直呼了他的名字,张钊问:“你是谁?”对方说出了他所在的楼层,还接连质问他。
张钊意识到电话中被举报人,他慌忙按下了录音键。张钊提供的录音显示,对方说:“谁举报心里不清楚?那个电话是谁的?”
原本等待的是举报调查结果,可让张钊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等来了被举报人的电话。挂断电话后他又害怕又恐惧,于是选择了报警,并前往辖区派出所向警察反映了情况,同时将这一情况告诉了自己的父母。“我又开始给省12345客服打电话,询问我的信息是不是被泄露了。”
这还没完。8月14日晚7时30分许,被举报人一家三口的突然到来,彻底打破了张钊家往日的平静。
“他们在外面喊叫、砸门,我爸妈让我别出门。”在卧室里,张钊目睹了父母与对方争执的全过程。“据他们称,有人上门告诉他们有人投诉举报,并把12345的举报信息泄露给他们,让他们来找我解决问题。”张钊说,他为此再一次报了警。“警察离开之后,他们也没有回去,而是继续在楼边谩骂和威胁恐吓。我妈妈还听见对方说,‘我没有工作就靠这个挣钱,要是断了我的活路我就拼命’。”
“谁泄露了我的举报信息?”
此后,张钊受到了父母的责怪,父母之间也因此产生了争执。“他们埋怨我不该举报对方,举报前我也没跟他们说。”此后张钊求助到一名微博博主,此事在网络曝光。
在接受采访时,张钊多次表示“头很痛,脑子很乱”。直到15日凌晨4时许,他终于厘清了事发经过。
“大概是从2020年我在家上网课时,就发现楼上很吵,听到送过来的孩子叫那个人‘老师’。之前我妈妈还跟对方反映过这件事,但是没有改变。”今年暑假张钊再次陷入吵闹的环境中,加之疫情防控需要,他决定举报。举报前,他没有跟家人商量,事后也从未跟任何人提起过。在平台留的联系方式,是他上大学之后才新办的号,连他的家人及朋友都很少有人知道。
“我觉得对方可能涉及违规经营,可能违反防疫措施,这些行为不应该被纵容,我应该反映一下。”然而事与愿违,张钊至今没想明白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我最不解的是,为什么明明在我的举报内容中最后一句写着‘请保护好投诉人的个人隐私’。但是最后的结果还是我的名字、手机号、地址被泄露给被举报人?”
在张钊看来,被举报人的行为对他来说是一种报复,他甚至担心起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他反复打12345反映,要求相关部门查清泄露环节,消除影响,然而到现在他还是不知道答案。
8月14日晚,记者向河北省12345反映张钊举报信息疑遭泄露的情况。根据举报时间和举报内容,工作人员称她在后台确实查到一条条件相符的举报信息,显示“公开”而非“保密”状态。记者提出,举报人已在内容中要求保护隐私时,工作人员表示省12345平台不会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目前,记者向河北省12345反映的情况已交由承办单位处理,截至发稿前,记者暂未获得调查结果回复。
而张钊则称,他在河北政务服务网12345平台填写举报信息时,并没有公开或是保密的选项。“我在内容中强调了保密,为何是公开状态?”张钊不解。
“不确定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记者欲联系被举报人,了解他从何处得到张钊的举报信息,但张钊表示不便提供被举报人的联系方式,以免发生其他误会。
8月16日,张钊提供了一段他与邢台市信都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的电话录音。工作人员称,上门核查的有两名工作人员和一名志愿者,经他询问,工作人员在与被举报人的沟通过程中出现偏差。工作人员回复张钊说:“说你这被举报了,可能说漏嘴了,说是邻居告的,但电话等其他信息没有说。”
8月16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中心路街道办事处负责处理12345投诉案件的工作人员,他称经初步排查,现在不确定是哪个环节出现问题。
该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接到信都区的派件后,就会安排相应的科室或社区处理。张钊的举报件是由中兴社区处理,中兴社区安排了工作人员上门核查,判断举报情况是否属实。“那天正好是巡查员在30多号楼调解,社区收到派件之后就跟巡查员说了,巡查员就上门了,上门之后就了解一下大概情况。”
“人家楼上也没有办幼儿园,可能就是帮着亲戚朋友看了几个孩子。上门的人员也不存在信息泄露的问题,因为上门人员他们没有举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对于举报人张钊的信息到底从何处泄露,该工作人员也表示很奇怪。“泄露信息是给我们自己找麻烦,我们日常工作量非常大。发生泄露之后,对自己的工作是影响特别大的,需要好大一部分精力去处理。”他说,在调查此事过程中,他曾问过被举报人从哪里得到举报信息,其未作回复。
记者提出,是否存在工作人员在上门核查过程中,将举报信息无意告知给被举报人的可能?该工作人员回复说:“不排除这种可能,我们会继续梳理,进行进一步排查。”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由于张钊是在省平台举报,他只能查清街道及社区的环节,市、区对此事的调查结果他不清楚。
专家:行政机关无权泄露举报信息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特聘副教授、网络法研究所执行所长郭兵表示,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说,除非是举报人明确同意企业、行政机关提供给其他人,否则行政机关没有权利把收集到的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直接向被举报人反映。“政府机关在收到投诉举报信息之后,首先要去查处、核实。“在这一过程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说是收到了投诉举报,但是一定不能说是收到谁的投诉举报,这个是不允许的,否则这就是侵犯投诉举报人的权益。”
另外,郭兵还从《民法典》角度作出分析,他称《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时收集了公民的个人信息,要依法予以保密。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没有履行保密的义务,那就一定程度上违反了《民法典》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如果行政机关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已经发生,举报人可以启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行政机关需要举证说明没有将举报人信息泄露给被举报人。
郭兵称,如果泄露信息构成了民事侵权,那么承担责任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需要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对泄露信息这一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同时举报人也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行政机关承担了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或者行政违法责任后,因为违法侵权导致的相应的损失或者责任,行政机关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内部追责,对工作人员采取行政处分。
(来源:极目新闻)#洞见计划#
让张钊更为震惊的是,被举报人一家三口还敲响了他家的门,在门外大声谩骂。
“我的名字、电话、家庭住址对方一清二楚,是谁泄露了我的举报信息?”张钊不忍发问。事到如今,这个答案还未揭晓。
举报人遭被举报人骚扰
8月9日11时33分,张钊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12345平台,向邢台市提交了一条举报信息。
张钊提供的截图显示,他举报的主要内容是,邢台市信都区冶金东生活区的一户居民在家私自开设幼儿园,在疫情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仍然接管学生。举报信息结尾,他希望政府职能部门能依法、尽快取缔查处,同时他也强调“请保护好投诉人的个人隐私”。
8月9日下午5时25分,张钊收到河北12345省平台发来的短信,称诉求已交由承办单位(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待”。
8月13日上午10时许,张钊的手机显示,卡2有两个陌生人的未接来电。“当时手机静音,我也在忙别的事,后来看到了以为是有重要的事找我,之后便拨了回去。”不过张钊误用卡1回拨了这个电话。
在短暂的31秒通话中,张钊记得对方接听电话后直呼了他的名字,张钊问:“你是谁?”对方说出了他所在的楼层,还接连质问他。
张钊意识到电话中被举报人,他慌忙按下了录音键。张钊提供的录音显示,对方说:“谁举报心里不清楚?那个电话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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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受采访时,张钊多次表示“头很痛,脑子很乱”。直到15日凌晨4时许,他终于厘清了事发经过。
“大概是从2020年我在家上网课时,就发现楼上很吵,听到送过来的孩子叫那个人‘老师’。之前我妈妈还跟对方反映过这件事,但是没有改变。”今年暑假张钊再次陷入吵闹的环境中,加之疫情防控需要,他决定举报。举报前,他没有跟家人商量,事后也从未跟任何人提起过。在平台留的联系方式,是他上大学之后才新办的号,连他的家人及朋友都很少有人知道。
“我觉得对方可能涉及违规经营,可能违反防疫措施,这些行为不应该被纵容,我应该反映一下。”然而事与愿违,张钊至今没想明白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我最不解的是,为什么明明在我的举报内容中最后一句写着‘请保护好投诉人的个人隐私’。但是最后的结果还是我的名字、手机号、地址被泄露给被举报人?”
在张钊看来,被举报人的行为对他来说是一种报复,他甚至担心起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他反复打12345反映,要求相关部门查清泄露环节,消除影响,然而到现在他还是不知道答案。
8月14日晚,记者向河北省12345反映张钊举报信息疑遭泄露的情况。根据举报时间和举报内容,工作人员称她在后台确实查到一条条件相符的举报信息,显示“公开”而非“保密”状态。记者提出,举报人已在内容中要求保护隐私时,工作人员表示省12345平台不会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目前,记者向河北省12345反映的情况已交由承办单位处理,截至发稿前,记者暂未获得调查结果回复。
而张钊则称,他在河北政务服务网12345平台填写举报信息时,并没有公开或是保密的选项。“我在内容中强调了保密,为何是公开状态?”张钊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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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张钊提供了一段他与邢台市信都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的电话录音。工作人员称,上门核查的有两名工作人员和一名志愿者,经他询问,工作人员在与被举报人的沟通过程中出现偏差。工作人员回复张钊说:“说你这被举报了,可能说漏嘴了,说是邻居告的,但电话等其他信息没有说。”
8月16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中心路街道办事处负责处理12345投诉案件的工作人员,他称经初步排查,现在不确定是哪个环节出现问题。
该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接到信都区的派件后,就会安排相应的科室或社区处理。张钊的举报件是由中兴社区处理,中兴社区安排了工作人员上门核查,判断举报情况是否属实。“那天正好是巡查员在30多号楼调解,社区收到派件之后就跟巡查员说了,巡查员就上门了,上门之后就了解一下大概情况。”
“人家楼上也没有办幼儿园,可能就是帮着亲戚朋友看了几个孩子。上门的人员也不存在信息泄露的问题,因为上门人员他们没有举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对于举报人张钊的信息到底从何处泄露,该工作人员也表示很奇怪。“泄露信息是给我们自己找麻烦,我们日常工作量非常大。发生泄露之后,对自己的工作是影响特别大的,需要好大一部分精力去处理。”他说,在调查此事过程中,他曾问过被举报人从哪里得到举报信息,其未作回复。
记者提出,是否存在工作人员在上门核查过程中,将举报信息无意告知给被举报人的可能?该工作人员回复说:“不排除这种可能,我们会继续梳理,进行进一步排查。”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由于张钊是在省平台举报,他只能查清街道及社区的环节,市、区对此事的调查结果他不清楚。
专家:行政机关无权泄露举报信息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特聘副教授、网络法研究所执行所长郭兵表示,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说,除非是举报人明确同意企业、行政机关提供给其他人,否则行政机关没有权利把收集到的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直接向被举报人反映。“政府机关在收到投诉举报信息之后,首先要去查处、核实。“在这一过程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说是收到了投诉举报,但是一定不能说是收到谁的投诉举报,这个是不允许的,否则这就是侵犯投诉举报人的权益。”
另外,郭兵还从《民法典》角度作出分析,他称《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时收集了公民的个人信息,要依法予以保密。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没有履行保密的义务,那就一定程度上违反了《民法典》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如果行政机关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已经发生,举报人可以启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行政机关需要举证说明没有将举报人信息泄露给被举报人。
郭兵称,如果泄露信息构成了民事侵权,那么承担责任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需要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对泄露信息这一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同时举报人也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行政机关承担了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或者行政违法责任后,因为违法侵权导致的相应的损失或者责任,行政机关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内部追责,对工作人员采取行政处分。
(来源:极目新闻)#洞见计划#
【罗湖发展区】罗芳村京基旧改,已推平,罗芳旧改现场实拍。
指标信息:
项目名称:罗湖罗芳村城市更新单元
面积:70平起
合同方案:直接开发商签合同
项目位置:罗湖区黄贝街道罗芳村
开发商: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主体:深圳市罗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过渡期租金:65元每平米
进度:已推平,准备打地基
交房:3年内回迁选房
不要名額、不需要购房资格!
罗芳村城市更新单元位于罗湖区黄贝街道,毗邻新兴社区公园,距离2号线新秀站仅700米,在建的8号线与2号线交汇,轨道交通便利。周边有两所学校和一所幼儿园,配套齐全,而且紧邻梧桐山、深圳河,居住环境好。现在项目已推平,部分地基已经开始在打!
项目介绍:据罗湖区城市更新局发布,关于《2017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计划》的公告,黄贝岭街道罗芳村更新规划正式曝光,此次项目计划显示,拟拆除重建范围面积约119885.1㎡,更新单元用地面积为134455.9㎡,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根据罗芳村城市更新办公室发布的京基拆迁补偿方案,拆迁补偿以产权置换为主,单层祖屋(住宅)按建筑面积1:2补偿住宅或公寓,2层及以上住宅、商业,按建筑面积1:1补偿住宅或公寓。
项目距离最近的地铁站为2号线新秀地铁站,仅需647米,交通便利。
项目补偿方案
1、【产权置换】
1) 现状物业类型为单层祖屋(住宅):按建筑面积1:2补偿住宅或公寓;
2) 现状物业类型为2层及以上住宅:按建筑面积1:1补偿住宅或公寓;
3) 现状物业类型为商业:按建筑面积1:1补偿集中商业或公寓。
2、【装修补偿】
回迁住宅或公寓:
1)选精装房的,装修标准为1500元/㎡;
2)选择毛坯的,装修补偿标准为1500元/㎡。
3、【过渡期租金】
1)现状物业类型为单层祖屋(住宅):每月65元/㎡;
2)现状物业类型为2层及以上住宅:每月65元/㎡;
3)现状物业类型为商业:每月70元/㎡。
4、【面积差异补偿】
通过不同户型房屋的组合,实现回迁房建筑面积与应回迁的建筑面积接近;面积差异部分按回迁安置房所在的项目同类型物业开盘当日的销售均价补偿对方。
5、【停车位】
1)现状物业类型为单层祖屋(住宅):无;
2)现状物业类型为2层及以上住宅:每栋配备1个固定停车位使用权;
3)现状物业类型为商业:无。
6、【按期签约奖励】
自签约启动大会次日起:
1)30天内,按签约建筑面积120元/㎡;
2)31天至60天内,按签约建筑面积100元/㎡;
3)61天至90天内,按签约建筑面积80元/㎡;
4)91天及以后,无签约奖励。
7、【临时性建筑补偿】
1)层高不足2.2米的永久建筑3000元/㎡;
2)砖墙铁皮顶3000元/㎡;
3)钢架铁皮顶1000元/㎡;
4)铁皮棚(有支撑)500元/㎡;
5)铁皮棚(无支撑)300元/㎡;
6)砖墙阁木结构400元/㎡,钢木结构800元/㎡;
7)混凝土雨棚、滴水(屋檐)800元/㎡;
8)围墙、女儿墙(含铁栅栏)200元/㎡;
9)花坛500元/㎡;
10)屋顶水池(水箱)10000/个;
11)砖石砌体500元/㎡;
12)室外水泥地面150元/㎡;
13)铺装地面220元/㎡;
14)挡土墙(加固坎)700元/㎡;
15)室外铁梯(水平投影面积)1000元/㎡;
16)室外台阶(2级以上,水平投影面积)300元/㎡。
8、【果树补偿/观花灌木补偿】
1)树高5米以下600元/棵;
2)树高5米以上1000元/棵。
9、【其他】
1)回迁物业为红本商品房,可自由转让,不需补地价。
开发商介绍
京基集团成立于1994年,总部位于深圳,历经27年的稳健发展,已发展成为集地产开发、商业运营、科技智能、文化教育、现代农业六大核心业务板块并进的规模化、多元化、集团化的综合性企业。
多年来,京基凭借锐意进取的精神,以产业经营与资C经营并举的发展模式,稳健发展,不断创新,形成了目前“房地产主业突出,金R、科技、文化、农业等相关产业并进发展”的产业布局。
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作为集团的主导产业,所开发项目涵盖住宅、写字楼、酒店等多种类型,其中于2011年建成的深圳地标——京基城市综合体,主塔楼高达441.8米高,更是深圳城市更新的经典之作。此外,集团在商业地产、农业、文化等产业也具有较大的规模和较强的实力。
京基地产在深圳的城市更新项目还包括布心村水围村城市更新项目、水贝村城市更新项目、罗芳村城市更新项目、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木棉湾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上下屋及田心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珠光村城市更新单元、沙一村凯嘉酒店后地块城市更新单元、上梅林祠堂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等,初步估计京基地产在深圳地区旧改的建设总规模将达到800多万平以上。
现场实拍
指标信息:
项目名称:罗湖罗芳村城市更新单元
面积:70平起
合同方案:直接开发商签合同
项目位置:罗湖区黄贝街道罗芳村
开发商: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主体:深圳市罗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过渡期租金:65元每平米
进度:已推平,准备打地基
交房:3年内回迁选房
不要名額、不需要购房资格!
罗芳村城市更新单元位于罗湖区黄贝街道,毗邻新兴社区公园,距离2号线新秀站仅700米,在建的8号线与2号线交汇,轨道交通便利。周边有两所学校和一所幼儿园,配套齐全,而且紧邻梧桐山、深圳河,居住环境好。现在项目已推平,部分地基已经开始在打!
项目介绍:据罗湖区城市更新局发布,关于《2017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计划》的公告,黄贝岭街道罗芳村更新规划正式曝光,此次项目计划显示,拟拆除重建范围面积约119885.1㎡,更新单元用地面积为134455.9㎡,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根据罗芳村城市更新办公室发布的京基拆迁补偿方案,拆迁补偿以产权置换为主,单层祖屋(住宅)按建筑面积1:2补偿住宅或公寓,2层及以上住宅、商业,按建筑面积1:1补偿住宅或公寓。
项目距离最近的地铁站为2号线新秀地铁站,仅需647米,交通便利。
项目补偿方案
1、【产权置换】
1) 现状物业类型为单层祖屋(住宅):按建筑面积1:2补偿住宅或公寓;
2) 现状物业类型为2层及以上住宅:按建筑面积1:1补偿住宅或公寓;
3) 现状物业类型为商业:按建筑面积1:1补偿集中商业或公寓。
2、【装修补偿】
回迁住宅或公寓:
1)选精装房的,装修标准为1500元/㎡;
2)选择毛坯的,装修补偿标准为1500元/㎡。
3、【过渡期租金】
1)现状物业类型为单层祖屋(住宅):每月65元/㎡;
2)现状物业类型为2层及以上住宅:每月65元/㎡;
3)现状物业类型为商业:每月70元/㎡。
4、【面积差异补偿】
通过不同户型房屋的组合,实现回迁房建筑面积与应回迁的建筑面积接近;面积差异部分按回迁安置房所在的项目同类型物业开盘当日的销售均价补偿对方。
5、【停车位】
1)现状物业类型为单层祖屋(住宅):无;
2)现状物业类型为2层及以上住宅:每栋配备1个固定停车位使用权;
3)现状物业类型为商业:无。
6、【按期签约奖励】
自签约启动大会次日起:
1)30天内,按签约建筑面积120元/㎡;
2)31天至60天内,按签约建筑面积100元/㎡;
3)61天至90天内,按签约建筑面积80元/㎡;
4)91天及以后,无签约奖励。
7、【临时性建筑补偿】
1)层高不足2.2米的永久建筑3000元/㎡;
2)砖墙铁皮顶3000元/㎡;
3)钢架铁皮顶1000元/㎡;
4)铁皮棚(有支撑)500元/㎡;
5)铁皮棚(无支撑)300元/㎡;
6)砖墙阁木结构400元/㎡,钢木结构800元/㎡;
7)混凝土雨棚、滴水(屋檐)800元/㎡;
8)围墙、女儿墙(含铁栅栏)200元/㎡;
9)花坛500元/㎡;
10)屋顶水池(水箱)10000/个;
11)砖石砌体500元/㎡;
12)室外水泥地面150元/㎡;
13)铺装地面220元/㎡;
14)挡土墙(加固坎)700元/㎡;
15)室外铁梯(水平投影面积)1000元/㎡;
16)室外台阶(2级以上,水平投影面积)300元/㎡。
8、【果树补偿/观花灌木补偿】
1)树高5米以下600元/棵;
2)树高5米以上1000元/棵。
9、【其他】
1)回迁物业为红本商品房,可自由转让,不需补地价。
开发商介绍
京基集团成立于1994年,总部位于深圳,历经27年的稳健发展,已发展成为集地产开发、商业运营、科技智能、文化教育、现代农业六大核心业务板块并进的规模化、多元化、集团化的综合性企业。
多年来,京基凭借锐意进取的精神,以产业经营与资C经营并举的发展模式,稳健发展,不断创新,形成了目前“房地产主业突出,金R、科技、文化、农业等相关产业并进发展”的产业布局。
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作为集团的主导产业,所开发项目涵盖住宅、写字楼、酒店等多种类型,其中于2011年建成的深圳地标——京基城市综合体,主塔楼高达441.8米高,更是深圳城市更新的经典之作。此外,集团在商业地产、农业、文化等产业也具有较大的规模和较强的实力。
京基地产在深圳的城市更新项目还包括布心村水围村城市更新项目、水贝村城市更新项目、罗芳村城市更新项目、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木棉湾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上下屋及田心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珠光村城市更新单元、沙一村凯嘉酒店后地块城市更新单元、上梅林祠堂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等,初步估计京基地产在深圳地区旧改的建设总规模将达到800多万平以上。
现场实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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