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关注#【4S店员工开着送修的车撞了协商多日后双方达成一致】送去4S店维修的汽车,却被4S店工作人员开着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经过多日协商之后,店方向车主承诺将承担相应责任。
“10月15日,我把我的丰田轿车送去了乐捷一汽丰田特许店更换车门。”10月20日,读者郭先生向记者求助称,汽车送修之后,10月16日他接到了4S店的电话,称车快修好了,次日就可以前去提车,“17日12时,接到4S店的电话,说是前保险杠有小摩擦,想走我的保险”。
得知汽车出现了问题,郭先生当即在电话中表示不同意通过保险公司索赔,并立即赶到4S店,“到了4S店一看,大灯、保险杠、引擎盖都撞坏了”。
郭先生称,此后4S店的工作人员说,是把车开去喷漆房的时候,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损坏,“后来我看到了监控视频,是在当日上午11时9分发生的事故”。
“他们未经过我允许,就把我的车开出去,而且发生了事故后,还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通知交警和保险公司,我无法接受。”郭先生说,此后他一直就此事与4S店交涉,但直至20日才有进展,“说是让我找第三方去做鉴定”。
21日上午,记者就此采访了商丘乐捷一汽丰田特许店徐姓负责人。他称,因喷漆房与4S店不在一起,所以要由员工驾驶着去喷漆房喷漆。但是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确实是4S店的责任,他们愿意积极承担合理合法的责任。
“我们给了两个解决办法,一是如果这车不开的话,就评估一下二手车的价格,我们收过来。”徐姓负责人说,如果车主愿意继续开,可以由4S店进行维修,是否通过保险公司索赔,完全尊重车主的意见,“如果走保险,我们也会承担因为索赔造成的下一年上浮的保费。但车主并没有说如何解决”。
21日中午,这名徐姓负责人联系到记者,称已经与车主郭先生协商解决了此事,“我们为他修好车,并且承担因事故造成的折损”。
随后,记者联系到郭先生,他说确实已经与4S店协商好了,对解决办法表示认可。文/图 记者 鲁超
“10月15日,我把我的丰田轿车送去了乐捷一汽丰田特许店更换车门。”10月20日,读者郭先生向记者求助称,汽车送修之后,10月16日他接到了4S店的电话,称车快修好了,次日就可以前去提车,“17日12时,接到4S店的电话,说是前保险杠有小摩擦,想走我的保险”。
得知汽车出现了问题,郭先生当即在电话中表示不同意通过保险公司索赔,并立即赶到4S店,“到了4S店一看,大灯、保险杠、引擎盖都撞坏了”。
郭先生称,此后4S店的工作人员说,是把车开去喷漆房的时候,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损坏,“后来我看到了监控视频,是在当日上午11时9分发生的事故”。
“他们未经过我允许,就把我的车开出去,而且发生了事故后,还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通知交警和保险公司,我无法接受。”郭先生说,此后他一直就此事与4S店交涉,但直至20日才有进展,“说是让我找第三方去做鉴定”。
21日上午,记者就此采访了商丘乐捷一汽丰田特许店徐姓负责人。他称,因喷漆房与4S店不在一起,所以要由员工驾驶着去喷漆房喷漆。但是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确实是4S店的责任,他们愿意积极承担合理合法的责任。
“我们给了两个解决办法,一是如果这车不开的话,就评估一下二手车的价格,我们收过来。”徐姓负责人说,如果车主愿意继续开,可以由4S店进行维修,是否通过保险公司索赔,完全尊重车主的意见,“如果走保险,我们也会承担因为索赔造成的下一年上浮的保费。但车主并没有说如何解决”。
21日中午,这名徐姓负责人联系到记者,称已经与车主郭先生协商解决了此事,“我们为他修好车,并且承担因事故造成的折损”。
随后,记者联系到郭先生,他说确实已经与4S店协商好了,对解决办法表示认可。文/图 记者 鲁超
手机遗忘服务台 ,收费站收费员及时物归原主[good]
郭先生由于ETC有未出站记录,10月18日21:15到漳州所稽查大厅办理闽通卡复位,班长小庄按照流程为郭先生的ETC卡查询通行记录和缴费记录后,为其办理了补交和复位手续,办理期间郭先生多次使用手机,并多次将手机放在服务台,在支付补缴费用时,他用手机进行付款,手续办理完毕后,郭先生离开稽查大厅。[good]
由于电脑显示器遮挡了视角以及办理复位业务的专注,小庄当时也并未注意到柜台上有郭先生遗忘的手机,而此后无其他车户到大厅办理业务,小庄锁好大厅后即继续到车道执勤。22时许,车道接到12122电话,说有一位郭先生反映手机可能遗落在漳州所稽查大厅,司机比较着急,请协助查找。接报后,班长小庄马上返回到大厅进行查找,在靠近电脑显示屏器背部的柜面上果然发现了一台知名品牌手机,随即小庄联系司机,告诉郭先生已找到遗落的手机,让其放心,在获悉其将于当晚从漳州所出口时,小庄即表示会妥善保管,并在其出口时物归原主。[心]
当晚22:26,郭先生驾车从厦门返回,向漳州所窗口收费员说明缘由后,小庄即在车道将找到的手机完好归返给郭先生。
原来郭先生有2台手机,在办理复位过程中,将其中一把手机放在柜台,在支付补缴款时又使用了另一把手机,在妥善办理完毕后,心情舒畅且忙着离开,却忘记拿走放在柜台上的手机,他对于自己的粗心大意表示歉意,对于高速公路信息人员和收费人员急人所急、热情和诚信的服务表示肯定和感谢。(通讯员 姚跃民 庄海发 路网中心筹备组)
郭先生由于ETC有未出站记录,10月18日21:15到漳州所稽查大厅办理闽通卡复位,班长小庄按照流程为郭先生的ETC卡查询通行记录和缴费记录后,为其办理了补交和复位手续,办理期间郭先生多次使用手机,并多次将手机放在服务台,在支付补缴费用时,他用手机进行付款,手续办理完毕后,郭先生离开稽查大厅。[good]
由于电脑显示器遮挡了视角以及办理复位业务的专注,小庄当时也并未注意到柜台上有郭先生遗忘的手机,而此后无其他车户到大厅办理业务,小庄锁好大厅后即继续到车道执勤。22时许,车道接到12122电话,说有一位郭先生反映手机可能遗落在漳州所稽查大厅,司机比较着急,请协助查找。接报后,班长小庄马上返回到大厅进行查找,在靠近电脑显示屏器背部的柜面上果然发现了一台知名品牌手机,随即小庄联系司机,告诉郭先生已找到遗落的手机,让其放心,在获悉其将于当晚从漳州所出口时,小庄即表示会妥善保管,并在其出口时物归原主。[心]
当晚22:26,郭先生驾车从厦门返回,向漳州所窗口收费员说明缘由后,小庄即在车道将找到的手机完好归返给郭先生。
原来郭先生有2台手机,在办理复位过程中,将其中一把手机放在柜台,在支付补缴款时又使用了另一把手机,在妥善办理完毕后,心情舒畅且忙着离开,却忘记拿走放在柜台上的手机,他对于自己的粗心大意表示歉意,对于高速公路信息人员和收费人员急人所急、热情和诚信的服务表示肯定和感谢。(通讯员 姚跃民 庄海发 路网中心筹备组)
泉州男子与学校间的一场“树叶”之战,纠缠不休好多年,为此曾走进法院
家住泉州市泉港区的郭先生在泉港区峰尾镇郭厝村南头的159-1号开了一家光灿家电维修店,他家与泉港区峰尾中心小学仅有一墙之隔,原本没有任何交集的两家,却因为学校的一棵大树,纠缠不休十多年,最终,因为近期一场台风的到来,让俩家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张。
常年“惨遭”一墙之隔的学校树木骚扰,台风时房子被断树枝压垮
郭先生告诉华商报-二三里资讯,他家维修店和学校之间只隔着一堵墙,而在学校墙内,紧挨着他家处有一棵大榕树,双方产生的联系就是因为这个大榕树,然而10月10多号的时候,这棵大榕树更是闯下了大祸——一条直径1米左右的分支发生断裂,直接将郭先生家的房屋砸毁了。
郭先生称,学校这个大树生长了好多年,树干的直径也有2米多,而他家距离这棵大树的距离也只有几米,大树的分支基本讲他家店面的屋顶都给遮挡住了,一些树枝直接就是生长在屋顶上。
“多年来,学校的这棵大树常年的落叶一直都是在我家楼顶上,加上树枝也是错综盘附在楼上,我们没法打扫,常年累积,导致楼上流水不畅,尤其是梅雨时节,更是有雨水渗透到屋顶,时间久了,整个房子也是漏水,天花板也有掉落。”郭先生说,为此,他也多次找过学校,要求学校将生长到他家处的树枝砍伐或修剪,但学校一直没有做。他自己也曾砍过,但对方却报警,说他破坏公共财物。
为了能顺利给学校的大树做个“理发”,郭先生还将学校告到了法院。
根据郭先生提供的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在2021年7月25日,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对郭先生与泉州市泉港区峰尾中心小学排除妨害纠纷案做了判决。
“两栋楼楼顶都是混凝土修筑的平面,就这样也发生了漏水。”郭先生称,泉港区峰尾中心小学中的大榕树树叶掉落其家十几年,导致屋顶漏水,天花板掉落,而存在漏水的房屋有两栋,一栋两层,一栋一层(靠路边),两栋均紧邻学校。
峰尾中心小学方却表示,首先郭先生不是房主,需要房主承担举证责任;其次,掉落在其房屋顶的树叶属于自然掉落在其混凝土楼板上,不会导致其房屋漏水,其说法不合常理;同时郭先生所说的房子属于不符建筑的民房,其漏水原因可能是因地质沉降,大型车辆通过振动及其房屋楼板质量原因所导致,与学校无关。
最终,泉港区人民法院审查认为,郭先生未能证明是该房子的权利人,其无权提供不动产的相邻权利,故其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依法驳回郭先生起诉。
“房子确实是在我爸名下,但他已经将房子给我了,就因为没有转让凭证,法院就不认可。”郭先生无奈的说,10月11号前后,一场台风袭来,这一下让学校的这棵大树发生了部分断裂,而断裂的枝干直接将其房屋砸毁了,他再次找到了学校,镇政府也将在近期调解此事。
学校树木断枝压垮隔壁铁皮房,想给恢复原状房主却不同意
10月20日上午,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联系到了泉港区峰尾中心小学的陈校长,陈校长介绍,在本月11日的时候,确实是因台风问题,导致学校一棵大树的树枝倒塌,将隔壁的一铁皮房压了,他们也在积极处理此事。
“事情并不是向他(当事人)说的那样,被压的房子其实就是他依靠学校的一面墙和自家的一面墙,在中间搭建了铁皮,这房属于违建。房子没有住人,是用来养鸡养鸭的。”陈校长说,事情发生后,学校一方面及时给教育局、镇政府汇报情况,一方面在积极协调,但由于台风没有过去,加上处理这棵大树也是需要时间的,他(当事人)却一直在催。
陈校长说,现在学校的大树已经处理了,对于被压的房子,学校也承诺给其恢复原状,对方不同意,还说他家的另一栋一层楼房因为学校大树的原因导致漏水等,也让学校赔偿。为此,他还将学校告到法院了,最后法院驳回了他的诉求。
“是不是大树的原因所导致房屋漏水,需要找专业机构来鉴定,如果说是学校的原因,那我们肯定承担,但如果不是的话,就他自己承担。对于被压的房子,我们也找专业人员评估,一平米多钱的话,到时会给赔偿,但这些是需要给主管部门汇报的,是需要时间处理的。”陈校长说,今天镇政府已经来人出面协商此事了,目前还在协商中。
华商报记者 贾凡
家住泉州市泉港区的郭先生在泉港区峰尾镇郭厝村南头的159-1号开了一家光灿家电维修店,他家与泉港区峰尾中心小学仅有一墙之隔,原本没有任何交集的两家,却因为学校的一棵大树,纠缠不休十多年,最终,因为近期一场台风的到来,让俩家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张。
常年“惨遭”一墙之隔的学校树木骚扰,台风时房子被断树枝压垮
郭先生告诉华商报-二三里资讯,他家维修店和学校之间只隔着一堵墙,而在学校墙内,紧挨着他家处有一棵大榕树,双方产生的联系就是因为这个大榕树,然而10月10多号的时候,这棵大榕树更是闯下了大祸——一条直径1米左右的分支发生断裂,直接将郭先生家的房屋砸毁了。
郭先生称,学校这个大树生长了好多年,树干的直径也有2米多,而他家距离这棵大树的距离也只有几米,大树的分支基本讲他家店面的屋顶都给遮挡住了,一些树枝直接就是生长在屋顶上。
“多年来,学校的这棵大树常年的落叶一直都是在我家楼顶上,加上树枝也是错综盘附在楼上,我们没法打扫,常年累积,导致楼上流水不畅,尤其是梅雨时节,更是有雨水渗透到屋顶,时间久了,整个房子也是漏水,天花板也有掉落。”郭先生说,为此,他也多次找过学校,要求学校将生长到他家处的树枝砍伐或修剪,但学校一直没有做。他自己也曾砍过,但对方却报警,说他破坏公共财物。
为了能顺利给学校的大树做个“理发”,郭先生还将学校告到了法院。
根据郭先生提供的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在2021年7月25日,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对郭先生与泉州市泉港区峰尾中心小学排除妨害纠纷案做了判决。
“两栋楼楼顶都是混凝土修筑的平面,就这样也发生了漏水。”郭先生称,泉港区峰尾中心小学中的大榕树树叶掉落其家十几年,导致屋顶漏水,天花板掉落,而存在漏水的房屋有两栋,一栋两层,一栋一层(靠路边),两栋均紧邻学校。
峰尾中心小学方却表示,首先郭先生不是房主,需要房主承担举证责任;其次,掉落在其房屋顶的树叶属于自然掉落在其混凝土楼板上,不会导致其房屋漏水,其说法不合常理;同时郭先生所说的房子属于不符建筑的民房,其漏水原因可能是因地质沉降,大型车辆通过振动及其房屋楼板质量原因所导致,与学校无关。
最终,泉港区人民法院审查认为,郭先生未能证明是该房子的权利人,其无权提供不动产的相邻权利,故其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依法驳回郭先生起诉。
“房子确实是在我爸名下,但他已经将房子给我了,就因为没有转让凭证,法院就不认可。”郭先生无奈的说,10月11号前后,一场台风袭来,这一下让学校的这棵大树发生了部分断裂,而断裂的枝干直接将其房屋砸毁了,他再次找到了学校,镇政府也将在近期调解此事。
学校树木断枝压垮隔壁铁皮房,想给恢复原状房主却不同意
10月20日上午,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联系到了泉港区峰尾中心小学的陈校长,陈校长介绍,在本月11日的时候,确实是因台风问题,导致学校一棵大树的树枝倒塌,将隔壁的一铁皮房压了,他们也在积极处理此事。
“事情并不是向他(当事人)说的那样,被压的房子其实就是他依靠学校的一面墙和自家的一面墙,在中间搭建了铁皮,这房属于违建。房子没有住人,是用来养鸡养鸭的。”陈校长说,事情发生后,学校一方面及时给教育局、镇政府汇报情况,一方面在积极协调,但由于台风没有过去,加上处理这棵大树也是需要时间的,他(当事人)却一直在催。
陈校长说,现在学校的大树已经处理了,对于被压的房子,学校也承诺给其恢复原状,对方不同意,还说他家的另一栋一层楼房因为学校大树的原因导致漏水等,也让学校赔偿。为此,他还将学校告到法院了,最后法院驳回了他的诉求。
“是不是大树的原因所导致房屋漏水,需要找专业机构来鉴定,如果说是学校的原因,那我们肯定承担,但如果不是的话,就他自己承担。对于被压的房子,我们也找专业人员评估,一平米多钱的话,到时会给赔偿,但这些是需要给主管部门汇报的,是需要时间处理的。”陈校长说,今天镇政府已经来人出面协商此事了,目前还在协商中。
华商报记者 贾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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