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恩格斯】新的财富贵族,只要从一开始就恰巧不是旧的部落显贵,便把部落显贵完全排挤到后面去了(在雅典,在罗马,以及在德意志人中间)。随着这种按照财富把自由民分成各个阶级的划分,奴隶的人数特别是在希腊便大大增加起来,奴隶的强制性劳动构成了整个社会的上层建筑所赖以建立的基础。现在我们来看看,在这种社会变革中,氏族制度怎么样了。面对着没有它的参与而兴起的新因素,它显得软弱无力。氏族制度的前提,是一个氏族或部落的成员共同生活在纯粹由他们居住的同一地区中。这种情况早已不存在了。氏族和部落到处都杂居在一起,到处都有奴隶、被保护民和外地人在公民中间居住着。直到野蛮时代中级阶段末期才达到的定居状态,由于居住地受商业活动、职业变换和土地所有权转让的影响而变动不定,所以时常遭到破坏。氏族团体的成员再也不能集会来处理自己的共同事务了;只有不重要的事情,例如宗教节日,还勉强能够安排。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恩格斯】要把使用奴隶劳动的罗马大庄园经济或使用徭役的新的大规模经营嫁接在这种社会上面是多么不可能,这可以从查理大帝用著名皇室田庄所作的几乎没有留下痕迹的庞大实验中得到证明。只有修道院才又继续了这种实验,也只是对修道院说来才获益甚丰;但是修道院是以独身生活为基础的非正常的社会团体;它们可能会有例外的成绩,然而正因为如此,才不能不永远是一个例外。但在这400年间,毕竟是继续前进了。即使我们在这一时期末所看到的主要阶级差不多跟初期一样,但构成这些阶级的人却已经不同了。古典古代的奴隶制已经消失;破产的、贫穷的、轻视劳动为奴隶贱事的自由民也已经消失。介于罗马隶农和新的农奴之间的是自由的法兰克农民。奄奄一息的罗马世界的“无益的回忆与徒然的斗争”已经死亡并且被埋葬了。9世纪的社会阶级,不是在垂死文明的沉沦中,而是在新文明诞生的阵痛中形成的。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恩格斯】它在罗马帝国和奴隶制同流合污达数世纪之久,以后也从来没有阻止过基督徒买卖奴隶,——既没有阻止过德意志人在北方或威尼斯人在地中海买卖奴隶,也没有阻止过后世买卖黑奴。奴隶制已不再有利,因此也就灭亡了。但是垂死的奴隶制却留下了它那有毒的刺,即鄙视自由民的生产劳动。在这里罗马世界就陷入了绝境:奴隶制在经济上已经不可能了,而自由民的劳动却在道德上受鄙视。前者是已经不能再作为社会生产的基本形式,后者是还不能成为这种形式。只有一次彻底革命才能摆脱这种绝境。各行省的情况,也不见得好些。我们所有的材料,以关于高卢的为最多。在这里,与隶农并存的,还有自由的小农。他们为了不受官吏、法官和高利贷者的侵害,往往托庇于有权势者以求保护;不仅农民个人这样做,而且整个公社也这样做,以致4世纪的皇帝们屡次发布命令,禁止这种行为。但是寻求保护的人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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