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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须知
(一)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外省考生需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保持通行码为绿码,考前我院将统一进行网上核查,考生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
从省外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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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遗珠】《论语》的成书年代,最早在战国时期,是孔子的再传弟子,或者是更后一代追述他们的老师所记忆之孔子的言行录,各章成书年代有所不同。两汉时期,《论语》称《论》、《语》或《传》等等,版本也比较多。今本《论语》是依据《鲁论》参考《齐论》编成的混合本。(关注微信公众号:历史控,发现更多历史趣闻)
【案例1110----丁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例,公司实际负责人,犯罪金额1739万,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2021)鲁02刑终305号】
原公诉机关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丁某某,男,青岛飞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天红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户籍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捕前住青岛市黄岛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9年5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青岛市黄岛看守所
原审判决认定:2015年5月至2019年4月间,被告人丁某某利用实际控制的青岛飞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发放宣传单、组织宣传活动等方式,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员承诺保本保息,引诱他人投资青岛飞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设的投资理财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经审计,青岛飞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存款涉及群众1038名,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9051.93万元,其中未兑付客户金额达人民币5328.91万元。
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丁某某伙同张某某、付某某等人,通过媒体、投资人口口相传等方式,许诺高额收益,引诱他人通过天红达网络注册投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739.63万元,所吸收款项被丁某某与张某某、付某某等人分肥。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青岛飞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成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不能以单位犯罪论处。山东润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天红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记账凭证、单据等进行审计,丁某某通过天红达网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739.63万元。
丁某某向社会公开宣传,其中向其父亲吸收的资金160万元不应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中予以扣除。丁某某明知自己没有经过金融部门批准,仍以高利息向社会吸收存款,主观恶性较大,且其多次吸收集资参与人的投资,不是初犯和偶犯。丁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
综合丁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主观恶性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将查封的丁某4名下香槟海岸小区xx号楼xx户房产和逄某某名下香槟海岸小区xx号楼xx户房产、查封的铁皮石斛等一宗、青岛飞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账户38×××74中冻结的人民币1765.62元、丁某3招商银行账户62×××08中冻结的人民币538.54元,依法处置后按比例返还各集资参与人;责令被告人丁某某退赔各集资参与人其余经济损失。 https://t.cn/RI7nYAL
原公诉机关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丁某某,男,青岛飞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天红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户籍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捕前住青岛市黄岛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9年5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青岛市黄岛看守所
原审判决认定:2015年5月至2019年4月间,被告人丁某某利用实际控制的青岛飞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发放宣传单、组织宣传活动等方式,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员承诺保本保息,引诱他人投资青岛飞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设的投资理财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经审计,青岛飞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存款涉及群众1038名,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9051.93万元,其中未兑付客户金额达人民币5328.91万元。
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丁某某伙同张某某、付某某等人,通过媒体、投资人口口相传等方式,许诺高额收益,引诱他人通过天红达网络注册投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739.63万元,所吸收款项被丁某某与张某某、付某某等人分肥。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青岛飞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成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不能以单位犯罪论处。山东润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天红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记账凭证、单据等进行审计,丁某某通过天红达网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739.63万元。
丁某某向社会公开宣传,其中向其父亲吸收的资金160万元不应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中予以扣除。丁某某明知自己没有经过金融部门批准,仍以高利息向社会吸收存款,主观恶性较大,且其多次吸收集资参与人的投资,不是初犯和偶犯。丁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
综合丁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主观恶性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将查封的丁某4名下香槟海岸小区xx号楼xx户房产和逄某某名下香槟海岸小区xx号楼xx户房产、查封的铁皮石斛等一宗、青岛飞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账户38×××74中冻结的人民币1765.62元、丁某3招商银行账户62×××08中冻结的人民币538.54元,依法处置后按比例返还各集资参与人;责令被告人丁某某退赔各集资参与人其余经济损失。 https://t.cn/RI7nY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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