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人必看的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解读】税收关乎千万家,10月1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为帮助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了解《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新闻发言人、一级巡视员沙宏,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杜飞彪,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魏源,深入解读了《实施方案》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3月24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对深入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和组织保障六大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确立了总体规划。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立足全方位推进山西省高质量转型发展,紧密结合当前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税收发展情况,制定《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于7月30日,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围绕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的目标,提出了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优化税务执法方式、高效智能税费服务、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强化税务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27项改革任务,多维度推动税收治理理念、方式、手段的全方位变革,全力服务和保障山西转型发展。
一是立足精确执法,强化机制建设。
《实施方案》围绕构建“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从持续深化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拓展“首违不罚”清单事项,推进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建设上再提要求,再创新绩。通过建立健全税收收入质量监控机制,实现精准靶向执法,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同时,更加注重在行政执法方式上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今年以来,全省税务系统全面推广实施“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落实税务总局“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明确的10项违法事项,以及我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的26项可适用“轻微”裁量阶次的违法事项。根据“首违不罚”制度,纳税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同时,还进一步完善了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 “首违不罚、简易处罚”事项全程网上办,方便纳税人“一次都不用跑”办结有关处罚事项。
二是优化精细服务,树营商环境新标。
《实施方案》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主要目标,从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手段上再做突破,让“服务”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共享数据深层次运用,进一步实现办税缴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加大非接触式办税力度。完成电子税务局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全面实现“只登一张网”“一次不用跑”。以便利化、智能化的精细服务,彰显山西税务服务品质。
“最多跑一次”清单由原8大类148个事项升级至11大类155个事项,实现8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48项“限时办结”业务事项的办结时间平均提速40%,最长压缩14个工作日。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退库,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
6月1日起实施财产和行为税10税合并申报,8月1日起,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不断减轻办税负担,提升办税体验。优化税务注销免办即办服务,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率先推行电子清税证明。2021年1-9月,共计8.55万户纳税人享受了税务注销免办、即办服务,免办、即办比例达97.7%以上。
以太原市税务局为试点打造“办税大厅前台服务+集中处理中心后台支撑”新模式,同时,组建疑难处理团队,满足个性化需求,借助远程可视系统实现一对多咨询答疑。
三是深化精准监管,保障税费质效。
《实施方案》通过深化税收大数据的深层次运用,实现税收征管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变,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建立健全动态“信用+风险”监控体系,做实做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经济税收秩序,保障国家税收安全。
税务部门将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制度,充分发挥信用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根据税收风险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大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有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共建精诚共治,实现合作共赢。
《实施方案》通过完善扩大税收治理“朋友圈”,建立更加完善的协税护税机制,推动与更多部门深化涉税数据交换,凝聚更大合力为税收工作提供强大支撑。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提高第三方个性化纳税服务水平。落实稳外资相关税收政策,精准对接跨境涉税诉求,全力服务高水平“走出去”和高质量“引进来”。
省税务局在税收共治方面做出了一些积极探索,比如将电子税务局与不动产登记发证系统对接,全部接入“三晋通”手机APP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省自然人不动产交易线上和线下“一窗受理”“掌上办理”,办理不动产交易的群众能够以“远程、异地、不见面”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缴税、办证等全流程业务,办结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比如与省信息服务局协调推动了个税附加扣除数据核验,提升网上数据交换事项计算机核验占比,大幅缩减基层人工核数和应对工作。比如推动社保缴费网上全程办,减少税务、人社、医保部门数据传递中间环节,平均传递时间由140分钟缩短至5分钟,实现网上全流程业务办理;建立了以银行流水数据和税务征集数据为基本数据链条的业务比对机制,实现社保费数据由人工核实向数据智能比对转变;建立部门间业务监控和异常数据处理机制,缴费疑难问题平均处理时间由几天缩短至几小时。
《实施方案》将山西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分为五个阶段,各阶段目标分别是:
到2021年底,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上推出一批体现我省特色的创新项目和精品亮点。
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
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新体系、税费服务新体系和税务监管新体系。
到2024年,基本实现税收营商环境和征管质量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到2025年,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今年3月24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对深入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和组织保障六大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确立了总体规划。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立足全方位推进山西省高质量转型发展,紧密结合当前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税收发展情况,制定《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于7月30日,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围绕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的目标,提出了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优化税务执法方式、高效智能税费服务、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强化税务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27项改革任务,多维度推动税收治理理念、方式、手段的全方位变革,全力服务和保障山西转型发展。
一是立足精确执法,强化机制建设。
《实施方案》围绕构建“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从持续深化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拓展“首违不罚”清单事项,推进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建设上再提要求,再创新绩。通过建立健全税收收入质量监控机制,实现精准靶向执法,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同时,更加注重在行政执法方式上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今年以来,全省税务系统全面推广实施“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落实税务总局“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明确的10项违法事项,以及我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的26项可适用“轻微”裁量阶次的违法事项。根据“首违不罚”制度,纳税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同时,还进一步完善了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 “首违不罚、简易处罚”事项全程网上办,方便纳税人“一次都不用跑”办结有关处罚事项。
二是优化精细服务,树营商环境新标。
《实施方案》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主要目标,从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手段上再做突破,让“服务”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共享数据深层次运用,进一步实现办税缴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加大非接触式办税力度。完成电子税务局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全面实现“只登一张网”“一次不用跑”。以便利化、智能化的精细服务,彰显山西税务服务品质。
“最多跑一次”清单由原8大类148个事项升级至11大类155个事项,实现8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48项“限时办结”业务事项的办结时间平均提速40%,最长压缩14个工作日。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退库,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
6月1日起实施财产和行为税10税合并申报,8月1日起,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不断减轻办税负担,提升办税体验。优化税务注销免办即办服务,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率先推行电子清税证明。2021年1-9月,共计8.55万户纳税人享受了税务注销免办、即办服务,免办、即办比例达97.7%以上。
以太原市税务局为试点打造“办税大厅前台服务+集中处理中心后台支撑”新模式,同时,组建疑难处理团队,满足个性化需求,借助远程可视系统实现一对多咨询答疑。
三是深化精准监管,保障税费质效。
《实施方案》通过深化税收大数据的深层次运用,实现税收征管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变,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建立健全动态“信用+风险”监控体系,做实做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经济税收秩序,保障国家税收安全。
税务部门将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制度,充分发挥信用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根据税收风险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大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有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共建精诚共治,实现合作共赢。
《实施方案》通过完善扩大税收治理“朋友圈”,建立更加完善的协税护税机制,推动与更多部门深化涉税数据交换,凝聚更大合力为税收工作提供强大支撑。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提高第三方个性化纳税服务水平。落实稳外资相关税收政策,精准对接跨境涉税诉求,全力服务高水平“走出去”和高质量“引进来”。
省税务局在税收共治方面做出了一些积极探索,比如将电子税务局与不动产登记发证系统对接,全部接入“三晋通”手机APP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省自然人不动产交易线上和线下“一窗受理”“掌上办理”,办理不动产交易的群众能够以“远程、异地、不见面”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缴税、办证等全流程业务,办结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比如与省信息服务局协调推动了个税附加扣除数据核验,提升网上数据交换事项计算机核验占比,大幅缩减基层人工核数和应对工作。比如推动社保缴费网上全程办,减少税务、人社、医保部门数据传递中间环节,平均传递时间由140分钟缩短至5分钟,实现网上全流程业务办理;建立了以银行流水数据和税务征集数据为基本数据链条的业务比对机制,实现社保费数据由人工核实向数据智能比对转变;建立部门间业务监控和异常数据处理机制,缴费疑难问题平均处理时间由几天缩短至几小时。
《实施方案》将山西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分为五个阶段,各阶段目标分别是:
到2021年底,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上推出一批体现我省特色的创新项目和精品亮点。
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
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新体系、税费服务新体系和税务监管新体系。
到2024年,基本实现税收营商环境和征管质量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到2025年,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全国首家数字便民店落地太原# 【太原人能在便利店里洗衣服了!唐久x支付宝首家数字便民店开业】10月21日,唐久便利联合支付宝推出的数字便民一号店正式开业迎客,消费者在店内可享支付宝价,还能通过小程序预约送洗衣物、回收旧衣、自助打印照片,同时互联网反诈防骗等服务也将长期在线。这也是全国首家线上线下服务深入融合的数字便民店。#太原便利店指数入中国城市前五名##太原身边事#
【首场国储氯化钾拍卖80多家公司报名竞拍 22日将再拍卖】
10月20日,首场国储氯化钾线上拍卖会已完成,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消息,22日将继续拍卖。
首场拍卖会有80多家企业报名参与,根据首场储备钾肥竞拍结果公示,有8家氯化钾下游企业获得竞品,相当于报名企业的百分之十,竞争可谓激烈。
复合肥企业以3000元吨价购买氯化钾,竞拍方式是终端零售最高指导价,指导价为3150元/吨,其中成交最低的为2950元/吨,禾生道肥料(烟台)有限公司拍得,最高的为3150元/吨,两家企业拍得,分别是贵港绿友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江西沃尔得新肥料科技有限公司。
按照《关于10月20日储备钾肥投放的公告(钾肥[投放]第3号)》要求,本次竞拍成功的企业使用合同载明的钾肥要对应生产三元复合肥(规格为氮、磷、钾含量各占15%的三元复合肥),虽然竞拍的是氯化钾,但氯化钾价格并没有变动,也不是竞标标准,竞标的是以拟销售的氯化钾所对应生产的三元复合肥终端零售最高指导价为依据,终端零售最高指导价的起拍价为3150元/吨。
合同成交的氯化钾对应生产的三元复合肥终端零售最高指导价(即在全国范围最后销售给农民的最高价格)需全国统一,销售区域由生产企业自定。
由符合资格的买方自主减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较低的最高指导价遴选确定买方。
详情可见:https://t.cn/A6MR5E24
10月20日,首场国储氯化钾线上拍卖会已完成,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消息,22日将继续拍卖。
首场拍卖会有80多家企业报名参与,根据首场储备钾肥竞拍结果公示,有8家氯化钾下游企业获得竞品,相当于报名企业的百分之十,竞争可谓激烈。
复合肥企业以3000元吨价购买氯化钾,竞拍方式是终端零售最高指导价,指导价为3150元/吨,其中成交最低的为2950元/吨,禾生道肥料(烟台)有限公司拍得,最高的为3150元/吨,两家企业拍得,分别是贵港绿友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江西沃尔得新肥料科技有限公司。
按照《关于10月20日储备钾肥投放的公告(钾肥[投放]第3号)》要求,本次竞拍成功的企业使用合同载明的钾肥要对应生产三元复合肥(规格为氮、磷、钾含量各占15%的三元复合肥),虽然竞拍的是氯化钾,但氯化钾价格并没有变动,也不是竞标标准,竞标的是以拟销售的氯化钾所对应生产的三元复合肥终端零售最高指导价为依据,终端零售最高指导价的起拍价为3150元/吨。
合同成交的氯化钾对应生产的三元复合肥终端零售最高指导价(即在全国范围最后销售给农民的最高价格)需全国统一,销售区域由生产企业自定。
由符合资格的买方自主减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较低的最高指导价遴选确定买方。
详情可见:https://t.cn/A6MR5E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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