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5名家长参与反映学校食堂卫生问题被刑拘#?这事需要一个解释】谁也没料到,家长反映学校食堂卫生问题,结果却落得个被刑拘的下场。据媒体报道,2021年9月初,河北省临漳县实验中学有家长在群里说,有学生在学校拉肚子,怀疑吃了不卫生的食品。出于对自家孩子的关心,部分家长前往学校了解情况。家长们看到卫生状况不是很好,现场有人拍照、拍视频,并发到了家长群及网上等。事后,共有2位男家长、3位女家长被刑拘,原因都是“涉嫌寻衅滋事”,其中1人被批捕,5人被取保候审。对此,检方回应称,案件系机密不便透露。
面对这个“结果”,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就这也能抓起来?刑罚是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只有对那些触犯刑法、达到一定社会危害程度的行为,才能给予处罚。如果确如某家长所言,这些家长只是去学校了解情况,“情绪就有些激动,嗓门也比平时大了一些”,“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这样的社会危害性微乎其微,连治安管理处罚的标准都够不上,遑论给予刑事处罚。当地需要给出更详细的解释,而不是以“机密”为由,不理会外界的疑问。
在法律层面,寻衅滋事罪,一般是针对“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就这起事件而言,如果仅仅是几名家长去学校食堂查看卫生状况,即便是有一些过激的言语情绪,也很难将这种特殊情形下的行为与一般意义上的“起哄闹事”相提并论,继而采取强制措施。
为防止寻衅滋事被扩大化,2013年最高法、最高检曾出台了《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该解释,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而学校并不在明确列举的九类公共场所范围之内。
不仅如此,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也就是说,对于“事出有因”而引起的“寻衅滋事”,应当与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的行为区分开来,排除于刑事追究的范围之外。对于这起案件,由家长讨公道所引起,也应当在法律的宽宥范围之内。
针对家长群和网上传播的临漳局直实验中学相关图片、视频,9月9日,临漳县教育体育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严正声明”,称网传临漳县局直实验中学食宿有关信息“与事实不符,内容失实”。姑且不说,这个声明是否经过了严格的、独立的、科学的调查,即便属实,也不应当据此“倒追”家长麻烦。回到这起案件,有关职能部门有必要认真调查,还原事实真相,如果还有什么特殊原因,至少也该给出详细交代,以捍卫司法的公正和公信。#洞见计划# 详情>>https://t.cn/A6MRs86R
面对这个“结果”,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就这也能抓起来?刑罚是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只有对那些触犯刑法、达到一定社会危害程度的行为,才能给予处罚。如果确如某家长所言,这些家长只是去学校了解情况,“情绪就有些激动,嗓门也比平时大了一些”,“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这样的社会危害性微乎其微,连治安管理处罚的标准都够不上,遑论给予刑事处罚。当地需要给出更详细的解释,而不是以“机密”为由,不理会外界的疑问。
在法律层面,寻衅滋事罪,一般是针对“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就这起事件而言,如果仅仅是几名家长去学校食堂查看卫生状况,即便是有一些过激的言语情绪,也很难将这种特殊情形下的行为与一般意义上的“起哄闹事”相提并论,继而采取强制措施。
为防止寻衅滋事被扩大化,2013年最高法、最高检曾出台了《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该解释,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而学校并不在明确列举的九类公共场所范围之内。
不仅如此,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也就是说,对于“事出有因”而引起的“寻衅滋事”,应当与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的行为区分开来,排除于刑事追究的范围之外。对于这起案件,由家长讨公道所引起,也应当在法律的宽宥范围之内。
针对家长群和网上传播的临漳局直实验中学相关图片、视频,9月9日,临漳县教育体育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严正声明”,称网传临漳县局直实验中学食宿有关信息“与事实不符,内容失实”。姑且不说,这个声明是否经过了严格的、独立的、科学的调查,即便属实,也不应当据此“倒追”家长麻烦。回到这起案件,有关职能部门有必要认真调查,还原事实真相,如果还有什么特殊原因,至少也该给出详细交代,以捍卫司法的公正和公信。#洞见计划# 详情>>https://t.cn/A6MRs86R
【5名家长参与反映学校食堂卫生问题被刑拘 教育局和检方回应】据华商连线报道:“看到家长群里有人说,有学生在学校拉肚子,担心自己孩子也出状况,丈夫连夜到学校看望孩子,并与其他家长一起查看了学校食堂的卫生状况,没想到会涉嫌‘寻衅滋事’被相关部门刑拘、批捕。”
10月21日,提起丈夫的遭遇,河北省临漳县的杨女士既难过又无奈:“为了孩子上学的事情被刑事拘留、批捕,实在很冤枉。”
闻听“有学生在学校拉肚子”
家长连夜赶到学校查看
杨女士是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临漳镇人,农民。10月20日、21日,杨女士向华商报记者详细讲述了其丈夫和其他家长因反映学校食堂卫生问题被刑拘、批捕的前前后后。
“我丈夫姓刘,生于1990年12月,也是临漳县临漳镇人。”杨女士介绍,丈夫在当地开了一家小饭店,“既是老板,又是厨师,平时工作非常忙”。
2021年9月7日,杨女士的孩子正式就读于临漳县(教育)局直实验中学,成为一名初中生。开学第一天,杨女士在家长群看到,一些家长反映:学校原来的校长和部分老师调走了,有家长担心师资调整会影响教学质量。另外,有家长反映学校的卫生状况不是很好。当天,部分家长就上述问题向临漳县教育局作了反映。
9月8日晚上,又有家长在群里说,有学生在学校拉肚子,怀疑吃了不卫生的食品,让家长去学校看看情况。看到相关信息后,出于对自家孩子的关心,部分家长前往学校了解情况。
“当天晚上10时许,我也赶到了学校门口,想看看自己的孩子有没有问题。”杨女士说,她先后到达学校3次,前两次学校都没让进,说孩子没问题。当晚11时许,学校打开大门,同意家长们进入学校。
杨女士说,9月9日凌晨0时许,她的丈夫关掉店门后也赶到学校。“当时学校人很多,有家长,有学生,显得比较乱。”杨女士和丈夫找到自己孩子后,孩子说有些肚子疼,当天拉了好几次肚子。
就在杨女士和丈夫准备带孩子回家就医时,有家长说,去学校食堂看看,看孩子们是不是吃了不卫生的食品导致拉肚子。在学校食堂,家长们看到卫生状况不是很好,情绪就有些激动,嗓门也比平时大了一些。现场不时有人拍照、拍视频,并发到了家长群及网上。
“我丈夫平时说话就不讲究,声音也大,看到这种情况,嗓门就更高了。”杨女士说,虽然丈夫的情绪有些激动,说话声音大了一些,但并没有过激言行。“当时现场就有民警和特警,如果有人闹事,现场肯定就被抓了。”
针对网上视频
教育局严正声明“与事实不符”
杨女士说,随着现场聚集的家长越来越多,临漳县教育体育局相关领导连夜赶至现场,解答家长疑问,安抚家长情绪,承诺会认真处理此事,给家长一个满意答复。“当天凌晨2时许,家长们离开学校,出现拉肚子症状的学生与家长一起离开学校。”
9月9日凌晨,杨女士与丈夫将孩子带回家后,给孩子吃了一些药,孩子的症状明显得到缓解。当天早晨,杨女士的邻居告诉杨女士,9月9日早晨,学校组织数辆大巴车,将仍在学校的几百名学生转移到其他学校就读。当天稍晚一些,女儿好一点后,杨女士才将孩子送至新的学校。
针对家长群和网上传播的临漳局直实验中学相关图片、视频,9月9日,临漳县教育体育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严正声明”,称网传临漳县局直实验中学食宿有关信息“与事实不符,内容失实”。
“声明”称,经调查,该校食堂严格遵守食材采购流程,定点采购,所购食材均为当日新进,不存在过期发霉、劣质现象和违规操作。经调查,所谓的“长毛馒头”是被蒸箱顶部的水蒸气滴在馒头上,形成顶层部分馒头起皮现象,不存在“长毛馒头”;视频中所反映的“饭中生蛆”情况,实际情况为,准备第二天早晨熬制八宝粥,需将食材提前泡制,视频中为漂浮在水面上的江米,为当日泡在水中,不存在变质、发霉情况。
“声明”指出,视频中反映“上吐下泻”“学生肚子疼”情况,实际情况为,一名学生突发阑尾炎,送医院诊疗后已正常上课,另一名学生因受凉导致肠胃不适,在学校卫生室留观半小时后,就正常上课, 身体各项指标均正常。视频中所谓“吃剩菜”问题,实际情况为,烹饪土豆丝前,需放在水中脱去淀粉,不存在“剩菜”现象。
“声明”最后称,下一步,临漳县教体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欢迎广大网民监督。
事发几天后
有家长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
杨女士说,事发后,临漳县局直实验中学食堂被贴上了封条,学校也被责令整改。“孩子们都转到别的学校借读了,临漳县局直试验中学至今没有恢复教学工作”。
在杨女士和丈夫看来,孩子转到了别的学校,这件事也就因此结束,没想到几天后,刘先生会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
杨女士说,9月11日上午,当地警方通知她丈夫到派出所协助调查。当天下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她丈夫被刑事拘留。10月17日,经临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她丈夫被批捕。https://t.cn/A6MR10BK(华商连线)
10月21日,提起丈夫的遭遇,河北省临漳县的杨女士既难过又无奈:“为了孩子上学的事情被刑事拘留、批捕,实在很冤枉。”
闻听“有学生在学校拉肚子”
家长连夜赶到学校查看
杨女士是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临漳镇人,农民。10月20日、21日,杨女士向华商报记者详细讲述了其丈夫和其他家长因反映学校食堂卫生问题被刑拘、批捕的前前后后。
“我丈夫姓刘,生于1990年12月,也是临漳县临漳镇人。”杨女士介绍,丈夫在当地开了一家小饭店,“既是老板,又是厨师,平时工作非常忙”。
2021年9月7日,杨女士的孩子正式就读于临漳县(教育)局直实验中学,成为一名初中生。开学第一天,杨女士在家长群看到,一些家长反映:学校原来的校长和部分老师调走了,有家长担心师资调整会影响教学质量。另外,有家长反映学校的卫生状况不是很好。当天,部分家长就上述问题向临漳县教育局作了反映。
9月8日晚上,又有家长在群里说,有学生在学校拉肚子,怀疑吃了不卫生的食品,让家长去学校看看情况。看到相关信息后,出于对自家孩子的关心,部分家长前往学校了解情况。
“当天晚上10时许,我也赶到了学校门口,想看看自己的孩子有没有问题。”杨女士说,她先后到达学校3次,前两次学校都没让进,说孩子没问题。当晚11时许,学校打开大门,同意家长们进入学校。
杨女士说,9月9日凌晨0时许,她的丈夫关掉店门后也赶到学校。“当时学校人很多,有家长,有学生,显得比较乱。”杨女士和丈夫找到自己孩子后,孩子说有些肚子疼,当天拉了好几次肚子。
就在杨女士和丈夫准备带孩子回家就医时,有家长说,去学校食堂看看,看孩子们是不是吃了不卫生的食品导致拉肚子。在学校食堂,家长们看到卫生状况不是很好,情绪就有些激动,嗓门也比平时大了一些。现场不时有人拍照、拍视频,并发到了家长群及网上。
“我丈夫平时说话就不讲究,声音也大,看到这种情况,嗓门就更高了。”杨女士说,虽然丈夫的情绪有些激动,说话声音大了一些,但并没有过激言行。“当时现场就有民警和特警,如果有人闹事,现场肯定就被抓了。”
针对网上视频
教育局严正声明“与事实不符”
杨女士说,随着现场聚集的家长越来越多,临漳县教育体育局相关领导连夜赶至现场,解答家长疑问,安抚家长情绪,承诺会认真处理此事,给家长一个满意答复。“当天凌晨2时许,家长们离开学校,出现拉肚子症状的学生与家长一起离开学校。”
9月9日凌晨,杨女士与丈夫将孩子带回家后,给孩子吃了一些药,孩子的症状明显得到缓解。当天早晨,杨女士的邻居告诉杨女士,9月9日早晨,学校组织数辆大巴车,将仍在学校的几百名学生转移到其他学校就读。当天稍晚一些,女儿好一点后,杨女士才将孩子送至新的学校。
针对家长群和网上传播的临漳局直实验中学相关图片、视频,9月9日,临漳县教育体育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严正声明”,称网传临漳县局直实验中学食宿有关信息“与事实不符,内容失实”。
“声明”称,经调查,该校食堂严格遵守食材采购流程,定点采购,所购食材均为当日新进,不存在过期发霉、劣质现象和违规操作。经调查,所谓的“长毛馒头”是被蒸箱顶部的水蒸气滴在馒头上,形成顶层部分馒头起皮现象,不存在“长毛馒头”;视频中所反映的“饭中生蛆”情况,实际情况为,准备第二天早晨熬制八宝粥,需将食材提前泡制,视频中为漂浮在水面上的江米,为当日泡在水中,不存在变质、发霉情况。
“声明”指出,视频中反映“上吐下泻”“学生肚子疼”情况,实际情况为,一名学生突发阑尾炎,送医院诊疗后已正常上课,另一名学生因受凉导致肠胃不适,在学校卫生室留观半小时后,就正常上课, 身体各项指标均正常。视频中所谓“吃剩菜”问题,实际情况为,烹饪土豆丝前,需放在水中脱去淀粉,不存在“剩菜”现象。
“声明”最后称,下一步,临漳县教体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欢迎广大网民监督。
事发几天后
有家长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
杨女士说,事发后,临漳县局直实验中学食堂被贴上了封条,学校也被责令整改。“孩子们都转到别的学校借读了,临漳县局直试验中学至今没有恢复教学工作”。
在杨女士和丈夫看来,孩子转到了别的学校,这件事也就因此结束,没想到几天后,刘先生会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
杨女士说,9月11日上午,当地警方通知她丈夫到派出所协助调查。当天下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她丈夫被刑事拘留。10月17日,经临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她丈夫被批捕。https://t.cn/A6MR10BK(华商连线)
【评论| #5名家长参与反映学校食堂卫生问题被刑拘#?这事需要一个解释】谁也没料到,家长反映学校食堂卫生问题,结果却落得个被刑拘的下场。据媒体报道,2021年9月初,河北省临漳县实验中学有家长在群里说,有学生在学校拉肚子,怀疑吃了不卫生的食品。出于对自家孩子的关心,部分家长前往学校了解情况。家长们看到卫生状况不是很好,现场有人拍照、拍视频,并发到了家长群及网上等。事后,共有2位男家长、3位女家长被刑拘,原因都是“涉嫌寻衅滋事”,其中1人被批捕,5人被取保候审。对此,检方回应称,案件系机密不便透露。
面对这个“结果”,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就这也能抓起来?刑罚是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只有对那些触犯刑法、达到一定社会危害程度的行为,才能给予处罚。如果确如某家长所言,这些家长只是去学校了解情况,“情绪就有些激动,嗓门也比平时大了一些”,“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这样的社会危害性微乎其微,连治安管理处罚的标准都够不上,遑论给予刑事处罚。当地需要给出更详细的解释,而不是以“机密”为由,不理会外界的疑问。
在法律层面,寻衅滋事罪,一般是针对“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就这起事件而言,如果仅仅是几名家长去学校食堂查看卫生状况,即便是有一些过激的言语情绪,也很难将这种特殊情形下的行为与一般意义上的“起哄闹事”相提并论,继而采取强制措施。
为防止寻衅滋事被扩大化,2013年最高法、最高检曾出台了《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该解释,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而学校并不在明确列举的九类公共场所范围之内。
不仅如此,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也就是说,对于“事出有因”而引起的“寻衅滋事”,应当与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的行为区分开来,排除于刑事追究的范围之外。对于这起案件,由家长讨公道所引起,也应当在法律的宽宥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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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个“结果”,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就这也能抓起来?刑罚是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只有对那些触犯刑法、达到一定社会危害程度的行为,才能给予处罚。如果确如某家长所言,这些家长只是去学校了解情况,“情绪就有些激动,嗓门也比平时大了一些”,“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这样的社会危害性微乎其微,连治安管理处罚的标准都够不上,遑论给予刑事处罚。当地需要给出更详细的解释,而不是以“机密”为由,不理会外界的疑问。
在法律层面,寻衅滋事罪,一般是针对“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就这起事件而言,如果仅仅是几名家长去学校食堂查看卫生状况,即便是有一些过激的言语情绪,也很难将这种特殊情形下的行为与一般意义上的“起哄闹事”相提并论,继而采取强制措施。
为防止寻衅滋事被扩大化,2013年最高法、最高检曾出台了《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该解释,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而学校并不在明确列举的九类公共场所范围之内。
不仅如此,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也就是说,对于“事出有因”而引起的“寻衅滋事”,应当与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的行为区分开来,排除于刑事追究的范围之外。对于这起案件,由家长讨公道所引起,也应当在法律的宽宥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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