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跑出“济南速度”[good][good]】
#济南[超话]##济南#
8月29日,来自巴西、美国、新西兰等五个国家的冷冻牛肉、乳制品等232.07吨货物先后进入济南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同日,经过全面消杀、检测合格,佩戴“冷链三证”的111.92吨货物流向济南各大市场并将走上百姓餐桌……在专访中,济南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主要负责人、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建森表示,把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到实处,济南就是要建立一条专仓消杀、全链追溯、全程监控、全过程闭环管理的安全链,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又有效保障市场供应。
2020年12月1日,济南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在全省“首运行”;2021年1月18日,历城区专仓开仓;市区两级专仓仓库面积4160平方米,冷库容量5200吨,消杀线8条;日处理量由单仓运行初期的几十吨提升至800吨,实现从预约到出仓24小时办结的跨越,济南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跑出了“济南速度”,控出了“济南力度”。
严查“八不”行为 铁腕抓好整治
进口冷链食品不提前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或断链现象)、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不严格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以上八种行为简称为“八不”行为。济南市对进口冷链食品“八不”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停业整顿一起、公开曝光一起。进入8月份以来,对存在“八不”行为的14家食品经营者停业整顿,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进口食品疫情防控难,涉外涉阳产品处置难。今年以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作为专班牵头单位,用铁腕抓整治,检查冷链食品经营单位4109家次,责令停业整顿81家,公开曝光81家,立案查处4起,有效发挥了震慑作用。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专仓先后检出俄罗斯冷冻牛肉、巴基斯坦冷冻带鱼等涉阳性进口冷链食品,在未进入市场销售前全部封存,阻断了疫情传播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2月6日,济南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检出一批巴基斯坦冷冻带鱼B级货物呈阳性,随后将该批货物就地封存。如何处置成为焦点、难点。济南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组织开展专家论证、风险研判,按照企业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积极开展对外协调,在规定的时限内对该批进口的26.5吨阳性带鱼完成全部退运程序,率先在全省探索出规范化处置退运的新路径,成为全省自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涉疫食品后处置工作的意见》以来首个成功处置案例。
落实“三全”原则 力保无遗漏
8月29日,济南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工作人员在“山东冷链”系统网上抽查中发现5家企业上传“冷链三证”信息不规范、人员核酸检测信息不实等问题,随后向5家企业属地管理的区县专班发送了《济南市“山东冷链”系统问题整改交办单》,督导企业限期整改。用大数据手段,实现进口食品全程追溯,确保每批货物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是济南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线上抓“链”“杀手锏”之一。
专仓开仓以来,严格落实“全批次检测、全覆盖消杀、全过程追溯”的“三全”原则。按照“业态就近,跨前监管”的原则,定期开展对物、对人的排查及核酸检测,实现“山东冷链”系统线上线下同时上报。目前,济南在线进口冷链企业851家,通过线上抓“链”,自八月份以来,发现整改问题55条,发挥了“山东冷链”快速精准追溯排查的作用,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科学、保障有力的组织机构。
实施“六有”督导 严防输入风险
济南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由市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邮政局、口岸物流办、海关等部门组成,分冷链组和非冷链组,分别负责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是‘一稳皆稳、一失皆失’的大事要事。”持续拧紧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阀门”,必须高悬全覆盖督导检查“利剑”,严格排查防范输入性风险。为此,济南实施督导有目标、督导有“指南”、督导有流程、督导有体系、督导有“辣味”、督导有“温度”的“六有”督导,建立了疫情防控专项整治、督导巡查、约谈通报、应急演练等制度,采取全员督导、专项督导、联合督导、重点督导、区县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通过“听、议、看、查、问”五步流程,推动“四个”责任落地落实,形成区县执法检查、市局全域督导、成员单位专项督导、专班再督导的立体化工作体系。今年以来先后参与督导人员585人次,检查单位415个,发现整改各类问题237个,约谈存在问题较多的区县4个,发布《济南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工作信息》16期,发布《动态摸排采样数据通报》25期,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2个单位通报批评。
★★相关链接
济南对进口冷链食品具体如何管理?
一、凡进入济南域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均须于到达目的地 24小时前,通过“山东冷链”(https://t.cn/A6bwPuSZ)进行报备,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纳入集中监管专仓管理,通过“山东冷链”进行入仓预约,《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山东省**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简称“冷链三证”)齐全并在“山东冷链”录入的,方可入市。
二、纳入集中监管专仓后,经核酸检测、全面消毒合格的,货主应按通知在规定时限内提货,持《济南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方可出仓。进口冷链食品须“整批入仓、整批出仓”。
三、没有“冷链三证”或者“冷链三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进入济南域内生产、销售、使用。
四、进口冷链食品采样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所对应批次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按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处理。
五、司机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人货分离,车辆进出时,司机和随车人员应服从集中监管专仓的管理。
六、进口冷链食品在集中监管专仓的运输储存、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费用由进口商或采购商承担。
七、市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运输和冷库单位购进、运输、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注册使用“山东冷链”,必须查验、留存“冷链三证”和“山东冷链”电子销售凭证,分区存放。销售单位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要落实专区、专柜、专人,在专柜对应冷链食品的显著位置公示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其他经营者凭销货方“山东冷链”出库记录,计入本单位入库记录。
八、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和冷库管理单位要对进口冷链食品涉及的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全部登记在册,实行闭环管理,运输车辆、人员信息随进口冷链食品同行,实现全程可追溯。
九、对于不落实提前 24 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不如实填报信息、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行为,以及不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并公开曝光;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 济南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济南[超话]##济南#
8月29日,来自巴西、美国、新西兰等五个国家的冷冻牛肉、乳制品等232.07吨货物先后进入济南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同日,经过全面消杀、检测合格,佩戴“冷链三证”的111.92吨货物流向济南各大市场并将走上百姓餐桌……在专访中,济南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主要负责人、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建森表示,把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到实处,济南就是要建立一条专仓消杀、全链追溯、全程监控、全过程闭环管理的安全链,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又有效保障市场供应。
2020年12月1日,济南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在全省“首运行”;2021年1月18日,历城区专仓开仓;市区两级专仓仓库面积4160平方米,冷库容量5200吨,消杀线8条;日处理量由单仓运行初期的几十吨提升至800吨,实现从预约到出仓24小时办结的跨越,济南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跑出了“济南速度”,控出了“济南力度”。
严查“八不”行为 铁腕抓好整治
进口冷链食品不提前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或断链现象)、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不严格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以上八种行为简称为“八不”行为。济南市对进口冷链食品“八不”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停业整顿一起、公开曝光一起。进入8月份以来,对存在“八不”行为的14家食品经营者停业整顿,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进口食品疫情防控难,涉外涉阳产品处置难。今年以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作为专班牵头单位,用铁腕抓整治,检查冷链食品经营单位4109家次,责令停业整顿81家,公开曝光81家,立案查处4起,有效发挥了震慑作用。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专仓先后检出俄罗斯冷冻牛肉、巴基斯坦冷冻带鱼等涉阳性进口冷链食品,在未进入市场销售前全部封存,阻断了疫情传播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2月6日,济南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检出一批巴基斯坦冷冻带鱼B级货物呈阳性,随后将该批货物就地封存。如何处置成为焦点、难点。济南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组织开展专家论证、风险研判,按照企业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积极开展对外协调,在规定的时限内对该批进口的26.5吨阳性带鱼完成全部退运程序,率先在全省探索出规范化处置退运的新路径,成为全省自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涉疫食品后处置工作的意见》以来首个成功处置案例。
落实“三全”原则 力保无遗漏
8月29日,济南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工作人员在“山东冷链”系统网上抽查中发现5家企业上传“冷链三证”信息不规范、人员核酸检测信息不实等问题,随后向5家企业属地管理的区县专班发送了《济南市“山东冷链”系统问题整改交办单》,督导企业限期整改。用大数据手段,实现进口食品全程追溯,确保每批货物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是济南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线上抓“链”“杀手锏”之一。
专仓开仓以来,严格落实“全批次检测、全覆盖消杀、全过程追溯”的“三全”原则。按照“业态就近,跨前监管”的原则,定期开展对物、对人的排查及核酸检测,实现“山东冷链”系统线上线下同时上报。目前,济南在线进口冷链企业851家,通过线上抓“链”,自八月份以来,发现整改问题55条,发挥了“山东冷链”快速精准追溯排查的作用,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科学、保障有力的组织机构。
实施“六有”督导 严防输入风险
济南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由市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邮政局、口岸物流办、海关等部门组成,分冷链组和非冷链组,分别负责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是‘一稳皆稳、一失皆失’的大事要事。”持续拧紧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阀门”,必须高悬全覆盖督导检查“利剑”,严格排查防范输入性风险。为此,济南实施督导有目标、督导有“指南”、督导有流程、督导有体系、督导有“辣味”、督导有“温度”的“六有”督导,建立了疫情防控专项整治、督导巡查、约谈通报、应急演练等制度,采取全员督导、专项督导、联合督导、重点督导、区县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通过“听、议、看、查、问”五步流程,推动“四个”责任落地落实,形成区县执法检查、市局全域督导、成员单位专项督导、专班再督导的立体化工作体系。今年以来先后参与督导人员585人次,检查单位415个,发现整改各类问题237个,约谈存在问题较多的区县4个,发布《济南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工作信息》16期,发布《动态摸排采样数据通报》25期,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2个单位通报批评。
★★相关链接
济南对进口冷链食品具体如何管理?
一、凡进入济南域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均须于到达目的地 24小时前,通过“山东冷链”(https://t.cn/A6bwPuSZ)进行报备,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纳入集中监管专仓管理,通过“山东冷链”进行入仓预约,《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山东省**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简称“冷链三证”)齐全并在“山东冷链”录入的,方可入市。
二、纳入集中监管专仓后,经核酸检测、全面消毒合格的,货主应按通知在规定时限内提货,持《济南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方可出仓。进口冷链食品须“整批入仓、整批出仓”。
三、没有“冷链三证”或者“冷链三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进入济南域内生产、销售、使用。
四、进口冷链食品采样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所对应批次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按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处理。
五、司机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人货分离,车辆进出时,司机和随车人员应服从集中监管专仓的管理。
六、进口冷链食品在集中监管专仓的运输储存、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费用由进口商或采购商承担。
七、市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运输和冷库单位购进、运输、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注册使用“山东冷链”,必须查验、留存“冷链三证”和“山东冷链”电子销售凭证,分区存放。销售单位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要落实专区、专柜、专人,在专柜对应冷链食品的显著位置公示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其他经营者凭销货方“山东冷链”出库记录,计入本单位入库记录。
八、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和冷库管理单位要对进口冷链食品涉及的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全部登记在册,实行闭环管理,运输车辆、人员信息随进口冷链食品同行,实现全程可追溯。
九、对于不落实提前 24 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不如实填报信息、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行为,以及不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并公开曝光;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 济南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重庆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五里坡有34种珍稀濒危动物物种!】巫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勇介绍,重庆五里坡有34种珍稀濒危动物物种,隶属于9目16科,其中有豺、大灵猫、白冠长尾雉等11种录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名录(2014),金猫、云豹、斑羚等7种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苍鹰、赤腹鹰雕鸮等15种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猕猴、水獭、鸳鸯等18种录入中国红色名录(2004),金丝猴、林麝、金雕等6种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游隼、红翅绿鸠、领鸺鹠等27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吉林:实施两大工程打造全国“大肉库”】
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年产农作物秸秆4000多万吨。加快秸秆饲料化利用,发展草食畜牧业,意义重大。
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实施“秸秆变肉”工程暨千万头肉牛工程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省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华表示,十四五期间,吉林省将实施“秸秆变肉”和千万头肉牛两大标志性工程,打造全国“大肉库”。
张国华介绍,2020年10月16日,省政府出台了《吉林省“秸秆变肉”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以发展肉牛、肉羊、奶牛和梅花鹿四大产业为支撑,构建秸秆饲料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农牧循环经济。同时,我省是全国重要的优势肉牛主产区,肉牛总量规模、质量标准、种源建设等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肉牛产业发展,明确提出发挥畜牧业的中轴产业作用,实施“秸秆变肉”标志性工程,启动1000万头肉牛建设工程,建设承载粮食及副产物转化增值的畜牧大产业,打造全国“大肉库”。
张国华说,为加快推进“秸秆变肉”工程暨千万头肉牛工程建设,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吉林省“秸秆变肉”工程实施方案》和《吉林省做大做强肉牛产业十条政策措施》2个政策性文件,从5个方面助力两大工程实施。
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加快秸秆饲料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规模以上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产品研发,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促进秸秆资源就地转化、就近利用、过腹增值。
支持秸秆养畜集中示范区建设。在全省选择一批基础好的县市、乡镇和村屯,加快推进秸秆养畜集中示范区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市),整乡、整村推进牛羊鹿养殖,形成一乡一品、数村一业的产业格局。
支持肉牛保险和投融资创新。鼓励支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牵头设立肉牛产业发展基金;鼓励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肉牛政策性保险,每头牛最高保额由1万元提高至1.5万元,保费不变;鼓励银行通过保险抵押开展肉牛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肉牛养殖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给予贴息。
支持肉牛大县加快发展和基础母牛扩群增量。对年度新增肉牛存栏排名前10位的县(市、区),每年在中央和省级可用于支持畜牧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给予奖励;对肉牛养殖企业从国外新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基础母牛,规模超过50头的按照每头300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0万元;从省外新引进基础母牛见犊的,规模超过50头的按照每头100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肉牛良种繁育、规模养殖和精深加工。支持肉牛核心育种场和种公牛站建设,每个肉牛核心育种场补助200万元,每个种公牛站补助100万元;对从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种公牛,每头补助1万元;支持延边黄牛养殖企业使用胚胎移植技术,每枚胚胎补助500元;鼓励各市县统筹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府债券及返乡创业等方面资金,开展万头牛场、千头牛场和屠宰加工等项目建设;支持肉牛精深加工和品牌创建,对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加工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用于产品研发。
吉林省做大做强肉牛产业十条政策措施
为充分发挥我省肉牛产业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加快推进肉牛产业做大做强,夯实肉牛全产业链发展基础,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制定如下措施。
一、设立肉牛产业发展专项基金
鼓励支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牵头设立肉牛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主要采取社会资本主导、各级政府引导基金跟投、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对肉牛产业的育种、养殖、肉品精深加工、粪污资源化利用、肉牛产业园基础配套建设及运营等全产业链建设进行股权投资。
二、支持肉牛大县加快发展
对年度新增肉牛存栏排名前十位的县(市、区),每年在中央和省级可用于支持畜牧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给予奖励,支持县(市、区)发展肉牛产业。重点支持肉牛家庭牧场、养殖专业合作社两类新型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及具有带户能力的肉牛养殖场开展标准化改造、优质育龄母牛引进、优质冻精使用等。
三、支持基础母牛扩群增量
为肉牛养殖企业开通基础母牛引进的绿色通道,优先审批、优先检测。对肉牛养殖企业从国外新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基础母牛,规模超过50头的按照每头300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0万元。从省外新引进基础母牛见犊的,规模超过50头的按照每头100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同类政策已享受市县奖补的,省级不再重复奖补。
四、支持肉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支持肉牛核心育种场和种公牛站建设,每个肉牛核心育种场补助200万元,每个种公牛站补助100万元。对从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种公牛的,每头补助10000元。支持延边黄牛养殖企业使用胚胎移植技术,每枚胚胎补助500元。对符合条件的优良肉牛品种引进繁育项目,通过省级设立的动植物种业发展基金采取市场化方式给予支持。
五、支持肉牛规模养殖场、养殖园区和屠宰加工厂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各市县统筹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府债券及返乡创业等方面资金,开展万头牛场、千头牛场和屠宰加工等项目建设。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圈舍(含配套设施)、青黄贮窖、屠宰加工厂、仓储冷链物流、智能化管理系统等项目建设和基础母牛引进。
六、支持肉牛精深加工和品牌创建
引导肉牛加工企业利用现代加工技术和装备生产开发低温牛肉食品、保健牛肉制品、医药用品等精深加工以及方便类、速冻类、休闲类牛肉制品,建设肉牛产品“中央厨房”,鼓励企业打造吉林肉牛品牌,发展现代营销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对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加工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用于产品研发。
七、支持肉牛保险和融资创新
以农业保险业务为切入点,实施“政银保担”联动支牧,鼓励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肉牛政策性保险和养殖圈舍、肉牛活体贷款。每头牛最高保额由10000元提高至15000元,保费不变。鼓励银行通过保险抵押开展肉牛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肉牛养殖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给予贴息。创新畜牧业动产、不动产融资,对办理肉牛活体抵押的养殖场(户)名单和牛只耳标号录入全省动物检疫申报系统,在其申报检疫时自动预警;开展土地经营权和畜禽圈舍产权抵押融资。加快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动物防疫+保险+无害化处理”协同机制,确需支付保险协办等相关费用的,按《农业保险条例》执行。
八、提升机械化水平
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饲草料生产等农机装备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实现应补尽补。支持玉米、秸秆收贮一次性作业,“十四五”期间,采取先试点后推广、先建后补的方式,全省每年支持10-20个玉米、秸秆收贮一次性作业的示范生产经营组织,开展秸秆饲料利用社会化服务,加快秸秆饲料化进程。对项目投资额300万元以上,达到建设标准的经营主体,按照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单户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九、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
利用国家粮改饲项目,对肉牛养殖场全株玉米青贮进行补贴,按照国家补贴标准每吨补助60元。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对新建或改扩建容积在500立方米及以上的单体黄贮窖,每立方米贮窖补助不高于30元;对单户收贮秸秆100吨以上的,每收贮1吨秸秆发酵饲料补贴不高于35元;对单户收贮秸秆干饲料50吨以上的,每收贮1吨补贴不高于65元。每个县(市、区)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十、做好肉牛养殖项目指导服务
鼓励市县依规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村集体经济、秸秆综合利用、黑土地保护、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和农业产业化资金,优先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加强招商引资,支持业内龙头企业在我省投资建场,支持皓月集团打造全球化的国家级肉牛创新中心,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养殖场选址规定,简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程序。各级畜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能源、林草、银保监等部门要主动做好肉牛养殖场项目选址、立项、用地审批、用水、用电、环保、禁养、金融担保等指导服务,加快推进新建肉牛养殖项目落地投产。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年产农作物秸秆4000多万吨。加快秸秆饲料化利用,发展草食畜牧业,意义重大。
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实施“秸秆变肉”工程暨千万头肉牛工程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省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华表示,十四五期间,吉林省将实施“秸秆变肉”和千万头肉牛两大标志性工程,打造全国“大肉库”。
张国华介绍,2020年10月16日,省政府出台了《吉林省“秸秆变肉”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以发展肉牛、肉羊、奶牛和梅花鹿四大产业为支撑,构建秸秆饲料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农牧循环经济。同时,我省是全国重要的优势肉牛主产区,肉牛总量规模、质量标准、种源建设等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肉牛产业发展,明确提出发挥畜牧业的中轴产业作用,实施“秸秆变肉”标志性工程,启动1000万头肉牛建设工程,建设承载粮食及副产物转化增值的畜牧大产业,打造全国“大肉库”。
张国华说,为加快推进“秸秆变肉”工程暨千万头肉牛工程建设,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吉林省“秸秆变肉”工程实施方案》和《吉林省做大做强肉牛产业十条政策措施》2个政策性文件,从5个方面助力两大工程实施。
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加快秸秆饲料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规模以上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产品研发,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促进秸秆资源就地转化、就近利用、过腹增值。
支持秸秆养畜集中示范区建设。在全省选择一批基础好的县市、乡镇和村屯,加快推进秸秆养畜集中示范区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市),整乡、整村推进牛羊鹿养殖,形成一乡一品、数村一业的产业格局。
支持肉牛保险和投融资创新。鼓励支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牵头设立肉牛产业发展基金;鼓励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肉牛政策性保险,每头牛最高保额由1万元提高至1.5万元,保费不变;鼓励银行通过保险抵押开展肉牛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肉牛养殖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给予贴息。
支持肉牛大县加快发展和基础母牛扩群增量。对年度新增肉牛存栏排名前10位的县(市、区),每年在中央和省级可用于支持畜牧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给予奖励;对肉牛养殖企业从国外新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基础母牛,规模超过50头的按照每头300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0万元;从省外新引进基础母牛见犊的,规模超过50头的按照每头100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肉牛良种繁育、规模养殖和精深加工。支持肉牛核心育种场和种公牛站建设,每个肉牛核心育种场补助200万元,每个种公牛站补助100万元;对从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种公牛,每头补助1万元;支持延边黄牛养殖企业使用胚胎移植技术,每枚胚胎补助500元;鼓励各市县统筹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府债券及返乡创业等方面资金,开展万头牛场、千头牛场和屠宰加工等项目建设;支持肉牛精深加工和品牌创建,对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加工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用于产品研发。
吉林省做大做强肉牛产业十条政策措施
为充分发挥我省肉牛产业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加快推进肉牛产业做大做强,夯实肉牛全产业链发展基础,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制定如下措施。
一、设立肉牛产业发展专项基金
鼓励支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牵头设立肉牛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主要采取社会资本主导、各级政府引导基金跟投、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对肉牛产业的育种、养殖、肉品精深加工、粪污资源化利用、肉牛产业园基础配套建设及运营等全产业链建设进行股权投资。
二、支持肉牛大县加快发展
对年度新增肉牛存栏排名前十位的县(市、区),每年在中央和省级可用于支持畜牧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给予奖励,支持县(市、区)发展肉牛产业。重点支持肉牛家庭牧场、养殖专业合作社两类新型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及具有带户能力的肉牛养殖场开展标准化改造、优质育龄母牛引进、优质冻精使用等。
三、支持基础母牛扩群增量
为肉牛养殖企业开通基础母牛引进的绿色通道,优先审批、优先检测。对肉牛养殖企业从国外新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基础母牛,规模超过50头的按照每头300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0万元。从省外新引进基础母牛见犊的,规模超过50头的按照每头100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同类政策已享受市县奖补的,省级不再重复奖补。
四、支持肉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支持肉牛核心育种场和种公牛站建设,每个肉牛核心育种场补助200万元,每个种公牛站补助100万元。对从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种公牛的,每头补助10000元。支持延边黄牛养殖企业使用胚胎移植技术,每枚胚胎补助500元。对符合条件的优良肉牛品种引进繁育项目,通过省级设立的动植物种业发展基金采取市场化方式给予支持。
五、支持肉牛规模养殖场、养殖园区和屠宰加工厂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各市县统筹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府债券及返乡创业等方面资金,开展万头牛场、千头牛场和屠宰加工等项目建设。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圈舍(含配套设施)、青黄贮窖、屠宰加工厂、仓储冷链物流、智能化管理系统等项目建设和基础母牛引进。
六、支持肉牛精深加工和品牌创建
引导肉牛加工企业利用现代加工技术和装备生产开发低温牛肉食品、保健牛肉制品、医药用品等精深加工以及方便类、速冻类、休闲类牛肉制品,建设肉牛产品“中央厨房”,鼓励企业打造吉林肉牛品牌,发展现代营销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对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加工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用于产品研发。
七、支持肉牛保险和融资创新
以农业保险业务为切入点,实施“政银保担”联动支牧,鼓励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肉牛政策性保险和养殖圈舍、肉牛活体贷款。每头牛最高保额由10000元提高至15000元,保费不变。鼓励银行通过保险抵押开展肉牛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肉牛养殖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给予贴息。创新畜牧业动产、不动产融资,对办理肉牛活体抵押的养殖场(户)名单和牛只耳标号录入全省动物检疫申报系统,在其申报检疫时自动预警;开展土地经营权和畜禽圈舍产权抵押融资。加快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动物防疫+保险+无害化处理”协同机制,确需支付保险协办等相关费用的,按《农业保险条例》执行。
八、提升机械化水平
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饲草料生产等农机装备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实现应补尽补。支持玉米、秸秆收贮一次性作业,“十四五”期间,采取先试点后推广、先建后补的方式,全省每年支持10-20个玉米、秸秆收贮一次性作业的示范生产经营组织,开展秸秆饲料利用社会化服务,加快秸秆饲料化进程。对项目投资额300万元以上,达到建设标准的经营主体,按照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单户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九、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
利用国家粮改饲项目,对肉牛养殖场全株玉米青贮进行补贴,按照国家补贴标准每吨补助60元。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对新建或改扩建容积在500立方米及以上的单体黄贮窖,每立方米贮窖补助不高于30元;对单户收贮秸秆100吨以上的,每收贮1吨秸秆发酵饲料补贴不高于35元;对单户收贮秸秆干饲料50吨以上的,每收贮1吨补贴不高于65元。每个县(市、区)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十、做好肉牛养殖项目指导服务
鼓励市县依规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村集体经济、秸秆综合利用、黑土地保护、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和农业产业化资金,优先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加强招商引资,支持业内龙头企业在我省投资建场,支持皓月集团打造全球化的国家级肉牛创新中心,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养殖场选址规定,简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程序。各级畜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能源、林草、银保监等部门要主动做好肉牛养殖场项目选址、立项、用地审批、用水、用电、环保、禁养、金融担保等指导服务,加快推进新建肉牛养殖项目落地投产。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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