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是什么?他们故意给混淆了。
你比如李云迪的生殖器特征,生理上的缺陷特征,具体的嫖娼时的窘态丑态,等等,这些是他的隐私。
而不是他犯了法,不能公布他的犯法行为、公布了他的犯法行为就是侵犯了隐私权。
而且他一提德先生赛先生就让人恶心。
德先生赛先生在当时的反封建的目的下,提有进步意义。但是后来那些人就分道扬镳了,因为德先生后来不仅可以被西方帝国主义国家利用,而且也被在日本侵略时的汉奸们给利用了。
因为德先生背后太容易掺杂进所谓的西方价值观,西方文明中心论了。
是进步和反动,奴役与被压迫,共同富裕和资本独裁的立场问题。没有先进的价值观,先进的理论,不站在普罗大众的根本立场上,德先生就是西方奴役的工具。
你比如李云迪的生殖器特征,生理上的缺陷特征,具体的嫖娼时的窘态丑态,等等,这些是他的隐私。
而不是他犯了法,不能公布他的犯法行为、公布了他的犯法行为就是侵犯了隐私权。
而且他一提德先生赛先生就让人恶心。
德先生赛先生在当时的反封建的目的下,提有进步意义。但是后来那些人就分道扬镳了,因为德先生后来不仅可以被西方帝国主义国家利用,而且也被在日本侵略时的汉奸们给利用了。
因为德先生背后太容易掺杂进所谓的西方价值观,西方文明中心论了。
是进步和反动,奴役与被压迫,共同富裕和资本独裁的立场问题。没有先进的价值观,先进的理论,不站在普罗大众的根本立场上,德先生就是西方奴役的工具。
【傻眼!28万买了假酒,还喝了大半……】
兰先生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城县大埔镇,平时自己爱喝点小酒,再加上经常要招待朋友,于是打算买批白酒存在自家仓库。经熟人介绍,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兰先生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共付款28.416万元,分4次从陈某经营的柳州市某酒业公司购进64箱白酒,分别是45箱53度的青花郎和19箱53度的红花郎,总共384瓶,每瓶容量均为500ml。
今年6月初的一天,兰先生正准备和朋友新开一箱白酒畅饮时,朋友发现并告诉他同一箱内6瓶酒所标注的生产日期竟然都不一样。“大酒厂生产的产品怎么会出现这种异常情况?”兰先生急忙连开数箱,结果让他傻了眼,打开的白酒每一瓶的生产日期都不相同。“都喝了两百多瓶了!”越想越生气的兰先生拨通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
接到投诉后,柳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兰先生家中了解情况,并对兰先生存放在自家仓库剩余的20多箱白酒进行封存。随即,执法人员与这个品牌的白酒生产厂家取得联系 ,要求派出工作人员到柳城协助鉴定。
6月22日,生产厂家派出的打假专员在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公安民警的带领下,对封存在兰先生自家仓库的两种白酒进行辨别鉴定。经生产厂家打假专员鉴别,兰先生库存白酒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伪劣产品。
“假冒手段还是比较高明的,普通消费者确实看不出来。”生产厂家打假专员介绍,涉假郎酒从外包装的纸箱到内包装的塑料盒以及酒瓶等材料都是真的,应该是从市场上回收而来。不过,很多瓶身都有划痕、发霉等使用过的现象。而且,因为技术原因,涉假郎酒的封装瓶口细节也露出了破绽。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将该批货值12万多元的涉假郎酒实施扣押,并立案开展调查。随后两周时间里,涉嫌销售假酒的柳州市某酒业公司负责人陈某,对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极不配合,一直推说在外地,拒不现身,且拒不透露进货渠道和销售情况,明显隐藏违法情况,严重阻碍调查顺利进行。
由于涉案货值已达到刑法追诉标准,为了进一步追查造假源头,7月9日晚,柳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案件移送柳城县公安局。
经过3个多月侦查,近日,公安机关已将涉嫌销售假酒的陈某依法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兰先生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城县大埔镇,平时自己爱喝点小酒,再加上经常要招待朋友,于是打算买批白酒存在自家仓库。经熟人介绍,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兰先生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共付款28.416万元,分4次从陈某经营的柳州市某酒业公司购进64箱白酒,分别是45箱53度的青花郎和19箱53度的红花郎,总共384瓶,每瓶容量均为500ml。
今年6月初的一天,兰先生正准备和朋友新开一箱白酒畅饮时,朋友发现并告诉他同一箱内6瓶酒所标注的生产日期竟然都不一样。“大酒厂生产的产品怎么会出现这种异常情况?”兰先生急忙连开数箱,结果让他傻了眼,打开的白酒每一瓶的生产日期都不相同。“都喝了两百多瓶了!”越想越生气的兰先生拨通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
接到投诉后,柳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兰先生家中了解情况,并对兰先生存放在自家仓库剩余的20多箱白酒进行封存。随即,执法人员与这个品牌的白酒生产厂家取得联系 ,要求派出工作人员到柳城协助鉴定。
6月22日,生产厂家派出的打假专员在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公安民警的带领下,对封存在兰先生自家仓库的两种白酒进行辨别鉴定。经生产厂家打假专员鉴别,兰先生库存白酒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伪劣产品。
“假冒手段还是比较高明的,普通消费者确实看不出来。”生产厂家打假专员介绍,涉假郎酒从外包装的纸箱到内包装的塑料盒以及酒瓶等材料都是真的,应该是从市场上回收而来。不过,很多瓶身都有划痕、发霉等使用过的现象。而且,因为技术原因,涉假郎酒的封装瓶口细节也露出了破绽。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将该批货值12万多元的涉假郎酒实施扣押,并立案开展调查。随后两周时间里,涉嫌销售假酒的柳州市某酒业公司负责人陈某,对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极不配合,一直推说在外地,拒不现身,且拒不透露进货渠道和销售情况,明显隐藏违法情况,严重阻碍调查顺利进行。
由于涉案货值已达到刑法追诉标准,为了进一步追查造假源头,7月9日晚,柳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案件移送柳城县公安局。
经过3个多月侦查,近日,公安机关已将涉嫌销售假酒的陈某依法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法律小知识#“太残忍了,6岁小孩被妈妈男友残忍杀害”。湖南郴州,发生一起惨无人性的杀人事件。一名年仅6岁的男孩彤彤被妈妈的新男友残忍杀害,而妈妈就在现场。
原来,彤彤的父亲彭先生icon与前妻李某已离婚,而且前妻放弃了抚养权,因彭先生一直在外打工,彤彤一直跟奶奶生活。案发前晚一直下雨,但前妻李某一直要求彤彤去陪她,经不住李某的软磨硬泡,彤彤奶奶冒雨将彤彤送往李某住处,并说明早就过来接。可令彤彤奶奶没想到的是,这是她与彤彤的最后一面。
彤彤到了妈妈李某住处后不久,妈妈的新男友曾某也去了,凌晨5点,曾某来到李某房间要求和李某同房,但李某碍于彤彤在就拒绝了,二人因此发生争吵。曾某就像着魔似的将彤彤的头使劲往墙上撞,随后拿出刀向彤彤砍去,脖子10多刀,脸上7、8刀,据彭先生说,前妻就在现场没有任何阻止。
更令彭先生一家疑惑的是,一个月前,李某就曾说过“万一有意外别怪我”的话。
太残忍了。成年人之间不论多大的矛盾,也不能在孩子身上报复,曾某真是最大恶极,而李某的行为也让人感到迷惑。
毫无疑问,曾某以极其残忍的方式,非法剥夺彤彤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对其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鉴于曾某手段残忍,情节严重,应对其严惩。
那么在本案中,如果彤彤的妈妈李某在现场没有阻止曾某对彤彤的暴力行为,会不会涉嫌犯罪呢?
认为可能涉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不作为的故意杀人是指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侵害他人生命权利的犯罪,即负有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该义务而不履行,因而造成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上述特定法律义务有三个来源,分别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
本案中,李某作为彤彤的妈妈,是彤彤的法定监护人,而监护人的首要义务就是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害,这是法定的。
在彤彤的生命处于危险的时候,现场的李某有义务去保护彤彤,即使自己身为女性势单力薄,但也应该及时呼救,及时报警。若李某因害怕而未采取措施,导致彤彤被残忍杀害,那么李某就可能涉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应当追击其刑事责任。
关于不作为故意杀人最经典的一个案例就是,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的问题。救女友属于道德义务,救母亲属于法定义务,若选择先救女友而不救母亲,如果发生死亡结果,就涉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了。所以,领证是很重要的。
朋友们,你们觉得李某构成犯罪吗?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原来,彤彤的父亲彭先生icon与前妻李某已离婚,而且前妻放弃了抚养权,因彭先生一直在外打工,彤彤一直跟奶奶生活。案发前晚一直下雨,但前妻李某一直要求彤彤去陪她,经不住李某的软磨硬泡,彤彤奶奶冒雨将彤彤送往李某住处,并说明早就过来接。可令彤彤奶奶没想到的是,这是她与彤彤的最后一面。
彤彤到了妈妈李某住处后不久,妈妈的新男友曾某也去了,凌晨5点,曾某来到李某房间要求和李某同房,但李某碍于彤彤在就拒绝了,二人因此发生争吵。曾某就像着魔似的将彤彤的头使劲往墙上撞,随后拿出刀向彤彤砍去,脖子10多刀,脸上7、8刀,据彭先生说,前妻就在现场没有任何阻止。
更令彭先生一家疑惑的是,一个月前,李某就曾说过“万一有意外别怪我”的话。
太残忍了。成年人之间不论多大的矛盾,也不能在孩子身上报复,曾某真是最大恶极,而李某的行为也让人感到迷惑。
毫无疑问,曾某以极其残忍的方式,非法剥夺彤彤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对其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鉴于曾某手段残忍,情节严重,应对其严惩。
那么在本案中,如果彤彤的妈妈李某在现场没有阻止曾某对彤彤的暴力行为,会不会涉嫌犯罪呢?
认为可能涉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不作为的故意杀人是指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侵害他人生命权利的犯罪,即负有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该义务而不履行,因而造成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上述特定法律义务有三个来源,分别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
本案中,李某作为彤彤的妈妈,是彤彤的法定监护人,而监护人的首要义务就是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害,这是法定的。
在彤彤的生命处于危险的时候,现场的李某有义务去保护彤彤,即使自己身为女性势单力薄,但也应该及时呼救,及时报警。若李某因害怕而未采取措施,导致彤彤被残忍杀害,那么李某就可能涉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应当追击其刑事责任。
关于不作为故意杀人最经典的一个案例就是,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的问题。救女友属于道德义务,救母亲属于法定义务,若选择先救女友而不救母亲,如果发生死亡结果,就涉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了。所以,领证是很重要的。
朋友们,你们觉得李某构成犯罪吗?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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