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沟新城:打造中国箱包产业走向世界的窗口】年产箱包8亿只,占全国产量的30%,是我国最大的箱包产销基地之一;
拥有14个专业市场,聚集商户4万余家,年市场成交额达1200亿元;
配备三大物流中心,一个海关监管场所,年承运货物2000余万吨,可通达全国所有县市;
聚集电商4万余家,从业人数8万余人,年成交额150亿元……
地处京津保腹地,毗邻雄安新区,白沟新城经过几十年深耕,特色箱包产业辐射周边6个县(市)、55个乡镇、500余个自然村,现有生产企业2000余家(其中规上企业31家),从业人员超过100万人,构建了从原材料供应、产品设计、加工制造、产品展示和销售服务等完整产业链,被誉为“中国箱包之都”。近年来,白沟箱包依靠良好的产业基础与集聚效应,推动箱包产业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品牌化发展,实现“白沟制造”向“白沟创造”转变。
电子商务繁荣
直播带货火爆
走进白沟新城和道国际箱包交易中心,一家家店铺鳞次栉比,各种款式箱包琳琅满目。男女背包、挎包、学生包、旅行包、电脑包、行李箱……在这个中国单体规模最大的箱包专业市场,所有类型的箱包商户都能毫不费力地找到。“欢迎来到我们的直播间,先来看我手上的这款女包,可以手提,也可以肩背……”在一家箱包店铺内,店主正对着手机直播,热情介绍着店内产品。如此场景,在这里随处可见。
随着“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普及推广,白沟箱包产业线上线下融合进程加速发展,对接引进了国内外20多个电商平台,同时大力支持集直播基地、网红孵化、营销策划于一体的直播电商新业态的发展。截至目前,白沟新城有5个村入选“全国淘宝村”,在19个首届“全国淘宝镇”中位列第5位,在“全国大众电商创业最活跃的50个县”中排名第7位。2020年阿里巴巴白沟箱包会员店铺5000余家,网上销售额突破48亿元。
“去年因为疫情,业务受到一定影响,今年销售情况有了不小回升。”据和道国际箱包交易中心负责人蔡浩介绍,为开拓网络电商渠道,中心专门建立了云播小镇直播区域,并聘请培养网红主播,为商户提供了更多销售平台。目前在不少商家,直播渠道已是销售的“主力军”。
设计研发谋突破
提档升级促发展
依据市场变化,主动适应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向设计要效益,向研发要效益,建强全产业链条,通过新款式、新材料、新技术的突破,实现以质取胜,已成为白沟箱包新的发展方向。着眼推动箱包产业高质量发展,白沟新城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加快品牌化发展步伐,推动16家规模以上企业设立了设计中心(机构),引入彩虹设计网,建设星河工坊工业设计服务平台,并与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院校合作,积极扩大优质设计资源对接供给。目前,白沟箱包每月设计推出新版型1000余款,其中约80%转化成商品上市销售。
收购意大利柯莱斯皮公司百年皮革品牌,对标YKK拉链生产线、全面改进生产设备……一大批白沟企业不断开拓创新,逐步掌握世界一流的生产技术,不断提升产品品质,支撑白沟箱包产品提升附加值,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保定恒昌拉链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内,在工人有条不紊地操作下,数百台排列整齐的成型机和缝合机发出轰鸣,一条条颜色各异的高品质拉链如流水般生产下线。“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父辈摆地摊卖拉链,到2000年开厂生产,拥有自己的品牌,我家两代人几十年专注在箱包相关行业,逐渐做大做强。”保定恒昌拉链有限公司董事长宋永昌表示,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提档升级建设全自动生产线,投产后预计年产值将达到10亿元,力争在最快时间内做到全国拉链行业的前三名。
外贸出口持续拓展
“白沟创造”走向世界
随着被列入国家第三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获批“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河北省外贸转型升级十佳平台”,白沟新城的对外贸易稳步增长,白沟箱包的“出国”之路也越走越宽广。2019年,白沟市场位列中国商品市场综合百强第四位,出口覆盖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90%以上集中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截至9月7日,今年累计出口额69526.9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5.18亿元),同比增长44.38%。
白沟新城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李增良表示,下一步,白沟新城将贯彻落实《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工作方案(2021-2025年)》精神,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发展机遇,“我们将在做优产业发展生态、做强龙头骨干企业、做多品牌销售渠道、做精研发设计产品等方面下功夫,构筑竞争新优势,争做中国高端箱包产业新高地,打造中国箱包产业走向世界的窗口。”
拥有14个专业市场,聚集商户4万余家,年市场成交额达1200亿元;
配备三大物流中心,一个海关监管场所,年承运货物2000余万吨,可通达全国所有县市;
聚集电商4万余家,从业人数8万余人,年成交额150亿元……
地处京津保腹地,毗邻雄安新区,白沟新城经过几十年深耕,特色箱包产业辐射周边6个县(市)、55个乡镇、500余个自然村,现有生产企业2000余家(其中规上企业31家),从业人员超过100万人,构建了从原材料供应、产品设计、加工制造、产品展示和销售服务等完整产业链,被誉为“中国箱包之都”。近年来,白沟箱包依靠良好的产业基础与集聚效应,推动箱包产业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品牌化发展,实现“白沟制造”向“白沟创造”转变。
电子商务繁荣
直播带货火爆
走进白沟新城和道国际箱包交易中心,一家家店铺鳞次栉比,各种款式箱包琳琅满目。男女背包、挎包、学生包、旅行包、电脑包、行李箱……在这个中国单体规模最大的箱包专业市场,所有类型的箱包商户都能毫不费力地找到。“欢迎来到我们的直播间,先来看我手上的这款女包,可以手提,也可以肩背……”在一家箱包店铺内,店主正对着手机直播,热情介绍着店内产品。如此场景,在这里随处可见。
随着“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普及推广,白沟箱包产业线上线下融合进程加速发展,对接引进了国内外20多个电商平台,同时大力支持集直播基地、网红孵化、营销策划于一体的直播电商新业态的发展。截至目前,白沟新城有5个村入选“全国淘宝村”,在19个首届“全国淘宝镇”中位列第5位,在“全国大众电商创业最活跃的50个县”中排名第7位。2020年阿里巴巴白沟箱包会员店铺5000余家,网上销售额突破48亿元。
“去年因为疫情,业务受到一定影响,今年销售情况有了不小回升。”据和道国际箱包交易中心负责人蔡浩介绍,为开拓网络电商渠道,中心专门建立了云播小镇直播区域,并聘请培养网红主播,为商户提供了更多销售平台。目前在不少商家,直播渠道已是销售的“主力军”。
设计研发谋突破
提档升级促发展
依据市场变化,主动适应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向设计要效益,向研发要效益,建强全产业链条,通过新款式、新材料、新技术的突破,实现以质取胜,已成为白沟箱包新的发展方向。着眼推动箱包产业高质量发展,白沟新城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加快品牌化发展步伐,推动16家规模以上企业设立了设计中心(机构),引入彩虹设计网,建设星河工坊工业设计服务平台,并与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院校合作,积极扩大优质设计资源对接供给。目前,白沟箱包每月设计推出新版型1000余款,其中约80%转化成商品上市销售。
收购意大利柯莱斯皮公司百年皮革品牌,对标YKK拉链生产线、全面改进生产设备……一大批白沟企业不断开拓创新,逐步掌握世界一流的生产技术,不断提升产品品质,支撑白沟箱包产品提升附加值,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保定恒昌拉链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内,在工人有条不紊地操作下,数百台排列整齐的成型机和缝合机发出轰鸣,一条条颜色各异的高品质拉链如流水般生产下线。“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父辈摆地摊卖拉链,到2000年开厂生产,拥有自己的品牌,我家两代人几十年专注在箱包相关行业,逐渐做大做强。”保定恒昌拉链有限公司董事长宋永昌表示,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提档升级建设全自动生产线,投产后预计年产值将达到10亿元,力争在最快时间内做到全国拉链行业的前三名。
外贸出口持续拓展
“白沟创造”走向世界
随着被列入国家第三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获批“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河北省外贸转型升级十佳平台”,白沟新城的对外贸易稳步增长,白沟箱包的“出国”之路也越走越宽广。2019年,白沟市场位列中国商品市场综合百强第四位,出口覆盖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90%以上集中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截至9月7日,今年累计出口额69526.9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5.18亿元),同比增长44.38%。
白沟新城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李增良表示,下一步,白沟新城将贯彻落实《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工作方案(2021-2025年)》精神,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发展机遇,“我们将在做优产业发展生态、做强龙头骨干企业、做多品牌销售渠道、做精研发设计产品等方面下功夫,构筑竞争新优势,争做中国高端箱包产业新高地,打造中国箱包产业走向世界的窗口。”
#意识形态要闻#14031【郑爽案件查处彰显公平正义 警示影视从业者加强自律】8月27日,税务部门公布郑爽案件查处有关情况,郑爽通过拆分收入、假借增资等方式隐匿“天价片酬”,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张恒及相关企业涉嫌策划、帮助郑爽偷逃税款,也将依法受到处理。
法律、财税界有关人士认为,税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体现了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警示影视从业者加强自律,带头承担社会责任。
案件查处彰显公平正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认为,本案中,当事人就不同收入采取的偷逃税手法不同,税务机关相应处以不同倍数罚款。对改变收入性质偷逃税部分处以4倍罚款,对收取所谓“增资款”完全隐瞒收入偷逃税部分处以5倍罚款,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原则。
记者了解到,税务部门对郑爽偷税行为处以4倍甚至5倍的“顶格”罚款,并将对张恒涉嫌策划、帮助郑爽偷逃税款进行处理。这些体现了哪些执法上的考量?
对此,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认为,郑爽案件发生在2018年国家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之后,违反了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关于治理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要求,不顾国家三令五申违反税法规定,严重侵害了国家税收利益。税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严厉处罚,有利于维护税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同时将对张恒及相关企业涉嫌帮助郑爽偷逃税依法进行处理,对今后类似涉税违法行为将起到强烈警示教育作用。
汤继强认为,从郑爽本人已缴清税款和滞纳金的情况看,税务部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前期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基础上作出的处罚决定兼顾了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了税收征管秩序,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
“郑爽案件中,有1.08亿元是通过虚假‘增资’方式获取,后当事人因担心违法行为暴露,又撤销了之前签订的增资协议,属于‘假中造假’。”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郑爽2019年已提供完毕演艺服务并实际取得片酬,已发生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应当依法申报纳税。相关当事人策划操控的所谓解除“增资协议”,是事后以欺骗、隐瞒手段对税务机关执法的不法妨碍,不能改变郑爽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且未如实申报导致少缴税款的既定事实,不影响对其偷税行为性质和金额的认定。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影视行业从业人员不能心存侥幸、触犯法律。
未被追究刑责是基于刑法规定
为何对郑爽仅处以行政处罚而没有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刘剑文介绍,由于郑爽在五年内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目前郑爽已缴清了税款和滞纳金,后续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取决于其能否按期缴清罚款。如郑爽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缴清罚款,税务机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后,其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
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需凝聚多部门合力
2018年以来,有关部门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款等问题的治理,影视行业纳税规范性总体有了较大提升。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张斌认为,近年来,税务部门结合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明显加大了对高收入人群、高风险行业的监管力度,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虚开骗税、偷逃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取得积极成效。
然而,随着相关部门打击力度的持续加大,少数不法分子的偷逃税手段也不断“升级”
……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杨燕英认为,公众人物的言行不仅反映着自身的修养与素质,更在一定程度上潜移默化影响着他人的思想和行为。个别影视公众人物急功近利、失德失范、违反法律,因其特殊的社会影响力,可能会对整个社会风气产生不良影响。
无德莫谈艺。影视行业健康发展离不开影视从业人员的崇德自律。影视从业人员要将德艺双馨作为自己的毕生追求,守住“底线”,远离“红线”,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当起引领社会风气和文明进步的重要责任。#思想微评##为人民服务#
法律、财税界有关人士认为,税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体现了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警示影视从业者加强自律,带头承担社会责任。
案件查处彰显公平正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认为,本案中,当事人就不同收入采取的偷逃税手法不同,税务机关相应处以不同倍数罚款。对改变收入性质偷逃税部分处以4倍罚款,对收取所谓“增资款”完全隐瞒收入偷逃税部分处以5倍罚款,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原则。
记者了解到,税务部门对郑爽偷税行为处以4倍甚至5倍的“顶格”罚款,并将对张恒涉嫌策划、帮助郑爽偷逃税款进行处理。这些体现了哪些执法上的考量?
对此,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认为,郑爽案件发生在2018年国家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之后,违反了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关于治理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要求,不顾国家三令五申违反税法规定,严重侵害了国家税收利益。税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严厉处罚,有利于维护税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同时将对张恒及相关企业涉嫌帮助郑爽偷逃税依法进行处理,对今后类似涉税违法行为将起到强烈警示教育作用。
汤继强认为,从郑爽本人已缴清税款和滞纳金的情况看,税务部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前期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基础上作出的处罚决定兼顾了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了税收征管秩序,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
“郑爽案件中,有1.08亿元是通过虚假‘增资’方式获取,后当事人因担心违法行为暴露,又撤销了之前签订的增资协议,属于‘假中造假’。”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郑爽2019年已提供完毕演艺服务并实际取得片酬,已发生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应当依法申报纳税。相关当事人策划操控的所谓解除“增资协议”,是事后以欺骗、隐瞒手段对税务机关执法的不法妨碍,不能改变郑爽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且未如实申报导致少缴税款的既定事实,不影响对其偷税行为性质和金额的认定。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影视行业从业人员不能心存侥幸、触犯法律。
未被追究刑责是基于刑法规定
为何对郑爽仅处以行政处罚而没有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刘剑文介绍,由于郑爽在五年内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目前郑爽已缴清了税款和滞纳金,后续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取决于其能否按期缴清罚款。如郑爽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缴清罚款,税务机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后,其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
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需凝聚多部门合力
2018年以来,有关部门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款等问题的治理,影视行业纳税规范性总体有了较大提升。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张斌认为,近年来,税务部门结合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明显加大了对高收入人群、高风险行业的监管力度,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虚开骗税、偷逃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取得积极成效。
然而,随着相关部门打击力度的持续加大,少数不法分子的偷逃税手段也不断“升级”
……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杨燕英认为,公众人物的言行不仅反映着自身的修养与素质,更在一定程度上潜移默化影响着他人的思想和行为。个别影视公众人物急功近利、失德失范、违反法律,因其特殊的社会影响力,可能会对整个社会风气产生不良影响。
无德莫谈艺。影视行业健康发展离不开影视从业人员的崇德自律。影视从业人员要将德艺双馨作为自己的毕生追求,守住“底线”,远离“红线”,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当起引领社会风气和文明进步的重要责任。#思想微评##为人民服务#
#新华社称查处郑爽案彰显公平正义#【郑爽案件查处彰显公平正义 警示影视从业者加强自律】8月27日,税务部门公布郑爽案件查处有关情况,郑爽通过拆分收入、假借增资等方式隐匿“天价片酬”,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张恒及相关企业涉嫌策划、帮助郑爽偷逃税款,也将依法受到处理。
法律、财税界有关人士认为,税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体现了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警示影视从业者加强自律,带头承担社会责任。
案件查处彰显公平正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认为,本案中,当事人就不同收入采取的偷逃税手法不同,税务机关相应处以不同倍数罚款。对改变收入性质偷逃税部分处以4倍罚款,对收取所谓“增资款”完全隐瞒收入偷逃税部分处以5倍罚款,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原则。
记者了解到,税务部门对郑爽偷税行为处以4倍甚至5倍的“顶格”罚款,并将对张恒涉嫌策划、帮助郑爽偷逃税款进行处理。这些体现了哪些执法上的考量?
对此,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认为,郑爽案件发生在2018年国家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之后,违反了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关于治理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要求,不顾国家三令五申违反税法规定,严重侵害了国家税收利益。税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严厉处罚,有利于维护税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同时将对张恒及相关企业涉嫌帮助郑爽偷逃税依法进行处理,对今后类似涉税违法行为将起到强烈警示教育作用。
汤继强认为,从郑爽本人已缴清税款和滞纳金的情况看,税务部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前期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基础上作出的处罚决定兼顾了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了税收征管秩序,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
“郑爽案件中,有1.08亿元是通过虚假‘增资’方式获取,后当事人因担心违法行为暴露,又撤销了之前签订的增资协议,属于‘假中造假’。”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郑爽2019年已提供完毕演艺服务并实际取得片酬,已发生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应当依法申报纳税。相关当事人策划操控的所谓解除“增资协议”,是事后以欺骗、隐瞒手段对税务机关执法的不法妨碍,不能改变郑爽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且未如实申报导致少缴税款的既定事实,不影响对其偷税行为性质和金额的认定。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影视行业从业人员不能心存侥幸、触犯法律。
未被追究刑责是基于刑法规定
为何对郑爽仅处以行政处罚而没有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刘剑文介绍,由于郑爽在五年内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目前郑爽已缴清了税款和滞纳金,后续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取决于其能否按期缴清罚款。如郑爽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缴清罚款,税务机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后,其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
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需凝聚多部门合力
2018年以来,有关部门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款等问题的治理,影视行业纳税规范性总体有了较大提升。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张斌认为,近年来,税务部门结合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明显加大了对高收入人群、高风险行业的监管力度,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虚开骗税、偷逃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取得积极成效。
然而,随着相关部门打击力度的持续加大,少数不法分子的偷逃税手段也不断“升级”,通过聘请专业策划团队进行税收筹划与偷逃税款,借关联企业的名义取酬获利,为个人的违法行为披上“合法”外衣,更加具有隐蔽性。
“以郑爽案件为例,假借‘增资款’隐瞒收入偷逃税是其中一种新手法,在外部形式和程序链条上都很严密,单纯从纳税申报数据或者从相关合同的表象上看都难以发现端倪。”在张斌看来,郑爽案的发生,显示了对影视行业进一步实行多部门、全流程监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亟需多部门协同联动,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共治格局。
汤继强认为,针对当前影视行业个别从业人员偷逃税的新手法,税务部门表示将与广电、电影等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协作,完善跨部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和涉税违法行为曝光力度,相信这一系列措施将对各类恶意偷逃税行为产生有力震慑作用,促进影视行业长期健康规范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杨燕英认为,公众人物的言行不仅反映着自身的修养与素质,更在一定程度上潜移默化影响着他人的思想和行为。个别影视公众人物急功近利、失德失范、违反法律,因其特殊的社会影响力,可能会对整个社会风气产生不良影响。
无德莫谈艺。影视行业健康发展离不开影视从业人员的崇德自律。影视从业人员要将德艺双馨作为自己的毕生追求,守住“底线”,远离“红线”,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当起引领社会风气和文明进步的重要责任。#郑爽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款共2.99亿元# #广电总局称严肃处理违法违规演艺人员#(新华社)
法律、财税界有关人士认为,税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体现了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警示影视从业者加强自律,带头承担社会责任。
案件查处彰显公平正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认为,本案中,当事人就不同收入采取的偷逃税手法不同,税务机关相应处以不同倍数罚款。对改变收入性质偷逃税部分处以4倍罚款,对收取所谓“增资款”完全隐瞒收入偷逃税部分处以5倍罚款,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原则。
记者了解到,税务部门对郑爽偷税行为处以4倍甚至5倍的“顶格”罚款,并将对张恒涉嫌策划、帮助郑爽偷逃税款进行处理。这些体现了哪些执法上的考量?
对此,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认为,郑爽案件发生在2018年国家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之后,违反了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关于治理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要求,不顾国家三令五申违反税法规定,严重侵害了国家税收利益。税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严厉处罚,有利于维护税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同时将对张恒及相关企业涉嫌帮助郑爽偷逃税依法进行处理,对今后类似涉税违法行为将起到强烈警示教育作用。
汤继强认为,从郑爽本人已缴清税款和滞纳金的情况看,税务部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前期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基础上作出的处罚决定兼顾了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了税收征管秩序,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
“郑爽案件中,有1.08亿元是通过虚假‘增资’方式获取,后当事人因担心违法行为暴露,又撤销了之前签订的增资协议,属于‘假中造假’。”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郑爽2019年已提供完毕演艺服务并实际取得片酬,已发生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应当依法申报纳税。相关当事人策划操控的所谓解除“增资协议”,是事后以欺骗、隐瞒手段对税务机关执法的不法妨碍,不能改变郑爽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且未如实申报导致少缴税款的既定事实,不影响对其偷税行为性质和金额的认定。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影视行业从业人员不能心存侥幸、触犯法律。
未被追究刑责是基于刑法规定
为何对郑爽仅处以行政处罚而没有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刘剑文介绍,由于郑爽在五年内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目前郑爽已缴清了税款和滞纳金,后续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取决于其能否按期缴清罚款。如郑爽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缴清罚款,税务机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后,其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
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需凝聚多部门合力
2018年以来,有关部门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款等问题的治理,影视行业纳税规范性总体有了较大提升。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张斌认为,近年来,税务部门结合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明显加大了对高收入人群、高风险行业的监管力度,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虚开骗税、偷逃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取得积极成效。
然而,随着相关部门打击力度的持续加大,少数不法分子的偷逃税手段也不断“升级”,通过聘请专业策划团队进行税收筹划与偷逃税款,借关联企业的名义取酬获利,为个人的违法行为披上“合法”外衣,更加具有隐蔽性。
“以郑爽案件为例,假借‘增资款’隐瞒收入偷逃税是其中一种新手法,在外部形式和程序链条上都很严密,单纯从纳税申报数据或者从相关合同的表象上看都难以发现端倪。”在张斌看来,郑爽案的发生,显示了对影视行业进一步实行多部门、全流程监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亟需多部门协同联动,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共治格局。
汤继强认为,针对当前影视行业个别从业人员偷逃税的新手法,税务部门表示将与广电、电影等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协作,完善跨部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和涉税违法行为曝光力度,相信这一系列措施将对各类恶意偷逃税行为产生有力震慑作用,促进影视行业长期健康规范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杨燕英认为,公众人物的言行不仅反映着自身的修养与素质,更在一定程度上潜移默化影响着他人的思想和行为。个别影视公众人物急功近利、失德失范、违反法律,因其特殊的社会影响力,可能会对整个社会风气产生不良影响。
无德莫谈艺。影视行业健康发展离不开影视从业人员的崇德自律。影视从业人员要将德艺双馨作为自己的毕生追求,守住“底线”,远离“红线”,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当起引领社会风气和文明进步的重要责任。#郑爽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款共2.99亿元# #广电总局称严肃处理违法违规演艺人员#(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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