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超话]##基金[超话]# 全国楼市年内调控超过300次,整治来临是否要面临暴跌?
伴随着房价持续上涨,对经济的毒副作用不断显现,尽管“房住不炒”已经掷地有声,但市场多年炒房的惯性仍在,各个利益集团仍贼心不死,个别地方房价上涨仍有死灰复燃之风险,新一轮系统化的房地产调控即将莅临。
尽管房地产黄金十年早已经过去,而且白银十年都已经渐行渐远,但由于中国城镇化尚未最终完成,房地产购买力并未完全消失,尤其炎黄子孙是一个最爱房子的民族,对房子的钟爱仅次于生命、父母和妻儿,加之投资渠道匮乏,尤其是股市制度设计尚不合理,熊长牛短缺乏赚钱效应,很多人仍把房子作为重要的投资渠道,基于此,只要严控房地产爆炒,短期内房地产市场尚没有系统性风险,当然像20年前那种暴利是永远不回重现的了。
目前房地产板块经过持续的沉淀,估值基本是合理的,除了个别的高杠杆企业有较大的风险外,主流房地产企业业绩与股价是基本匹配的,为此,尽管调控持续加码,但房地产板块不具备再度暴跌的基础,当然也谈不上有多大的投资价值,后续房地产企业会逐步向难兄银行板块靠拢,基本是在1倍左右甚至0.8倍的市净率、不足10倍的市盈率,靠提升估值来赚钱是非常困难的,持有其盈利主要靠业绩分红来实现,从而让期盼赚“快钱”的散户少有问津,只有少数稳健机构进行必要的配置,而其股价走势,多数时间都是划“心电图”。
股市就是如此,哪个板块也不可能长盛不衰,伴随着每个行业在经济中的地位转变,在股市中的地位也必然转变,2007年牛市火爆的金融地产行情,已经是昨日黄花了。
#房地产##财经# https://t.cn/z8Dbg29
伴随着房价持续上涨,对经济的毒副作用不断显现,尽管“房住不炒”已经掷地有声,但市场多年炒房的惯性仍在,各个利益集团仍贼心不死,个别地方房价上涨仍有死灰复燃之风险,新一轮系统化的房地产调控即将莅临。
尽管房地产黄金十年早已经过去,而且白银十年都已经渐行渐远,但由于中国城镇化尚未最终完成,房地产购买力并未完全消失,尤其炎黄子孙是一个最爱房子的民族,对房子的钟爱仅次于生命、父母和妻儿,加之投资渠道匮乏,尤其是股市制度设计尚不合理,熊长牛短缺乏赚钱效应,很多人仍把房子作为重要的投资渠道,基于此,只要严控房地产爆炒,短期内房地产市场尚没有系统性风险,当然像20年前那种暴利是永远不回重现的了。
目前房地产板块经过持续的沉淀,估值基本是合理的,除了个别的高杠杆企业有较大的风险外,主流房地产企业业绩与股价是基本匹配的,为此,尽管调控持续加码,但房地产板块不具备再度暴跌的基础,当然也谈不上有多大的投资价值,后续房地产企业会逐步向难兄银行板块靠拢,基本是在1倍左右甚至0.8倍的市净率、不足10倍的市盈率,靠提升估值来赚钱是非常困难的,持有其盈利主要靠业绩分红来实现,从而让期盼赚“快钱”的散户少有问津,只有少数稳健机构进行必要的配置,而其股价走势,多数时间都是划“心电图”。
股市就是如此,哪个板块也不可能长盛不衰,伴随着每个行业在经济中的地位转变,在股市中的地位也必然转变,2007年牛市火爆的金融地产行情,已经是昨日黄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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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9 (香港)东方日报 龙门阵
君事观察:当家作主
立法会议员 何君尧
早在5月消息公布时,笔者就已表示支持,直至本周三立法会正式处理委任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林文瀚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的议案时,笔者当然没有改变初衷,表示支持。林文瀚法官加入司法系统后,有着崇高的声望,期望他能为香港司法改革带来新的气象。但在今次委任之外,笔者认为,在当下的国际形势下,香港的司法不能再「自我设限」,终审法院需要有充足的本地常任法官,不依赖海外非常任法官,这样才符合香港维系长期繁荣稳定的原则。
正如笔者在6月9日的文章所述,目前终审法院为首席法官带领3名常任法官,再加上一名非常任法官组成5人审判庭审讯,但过于强调非常任法官参与会审并不符合香港的长远利益。《基本法》第82条列明,终审权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这并不必须,但在《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16条中,却强调「须」由包括一名非常任香港或海外法官组成的5人审判庭审讯,「可根据需要」一下子变成了必然,这显然是宪制上的一个瑕疵。
这样的「1+3+1」模式,是香港司法的自我设限。在如今的国际形势下,东西方冲突加剧,以往已发生过「四眼联盟」法官趁机抹黑香港,形成政治风险。一些西方国家仍贼心不死,企图继续干涉香港事务,我们一定要未雨绸缪,不能再依赖「四眼联盟」法官,要提高本地常任法官数量,并考虑其他普通法地区的法官,以免再有政治上的隐患。
笔者明白委任海外非常任法官对香港司法发展有裨益,司法独立方面可巩固信心。但目前海外非常任法官人数已超出本地常任和非常任法官人数许多,这对香港发展具一国两制特色的普通法系,究竟能有多大的贡献?过分强调海外特别是「四眼联盟」非常任法官,不但是迷恋殖民地时期的司法制度,更对本地的司法人才欠缺尊重。香港要善用本地司法人才,才能更符合香港实际情况。
终审法庭若拥有充足的本地常任法官,海外非常任法官只是作为辅助,这既符合《基本法》,也符合维系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要求。改革须未雨绸缪,绝不能等出了问题才想办法补救。记住,若要当家作主,我们几时都要揸庄!
君事观察:当家作主
立法会议员 何君尧
早在5月消息公布时,笔者就已表示支持,直至本周三立法会正式处理委任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林文瀚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的议案时,笔者当然没有改变初衷,表示支持。林文瀚法官加入司法系统后,有着崇高的声望,期望他能为香港司法改革带来新的气象。但在今次委任之外,笔者认为,在当下的国际形势下,香港的司法不能再「自我设限」,终审法院需要有充足的本地常任法官,不依赖海外非常任法官,这样才符合香港维系长期繁荣稳定的原则。
正如笔者在6月9日的文章所述,目前终审法院为首席法官带领3名常任法官,再加上一名非常任法官组成5人审判庭审讯,但过于强调非常任法官参与会审并不符合香港的长远利益。《基本法》第82条列明,终审权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这并不必须,但在《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16条中,却强调「须」由包括一名非常任香港或海外法官组成的5人审判庭审讯,「可根据需要」一下子变成了必然,这显然是宪制上的一个瑕疵。
这样的「1+3+1」模式,是香港司法的自我设限。在如今的国际形势下,东西方冲突加剧,以往已发生过「四眼联盟」法官趁机抹黑香港,形成政治风险。一些西方国家仍贼心不死,企图继续干涉香港事务,我们一定要未雨绸缪,不能再依赖「四眼联盟」法官,要提高本地常任法官数量,并考虑其他普通法地区的法官,以免再有政治上的隐患。
笔者明白委任海外非常任法官对香港司法发展有裨益,司法独立方面可巩固信心。但目前海外非常任法官人数已超出本地常任和非常任法官人数许多,这对香港发展具一国两制特色的普通法系,究竟能有多大的贡献?过分强调海外特别是「四眼联盟」非常任法官,不但是迷恋殖民地时期的司法制度,更对本地的司法人才欠缺尊重。香港要善用本地司法人才,才能更符合香港实际情况。
终审法庭若拥有充足的本地常任法官,海外非常任法官只是作为辅助,这既符合《基本法》,也符合维系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要求。改革须未雨绸缪,绝不能等出了问题才想办法补救。记住,若要当家作主,我们几时都要揸庄!
#香港商报头版抢先看# 【激进“港独”组织图谋恐袭 警捣破炸弹实验室拉9人】香港国安法实施满一周年,但仍有一批贼心不死的“港独”分子策划恐怖袭击。继铜锣湾“孤狼式”刺警事件后,警方国安处近日捣破一个名为“光城者”的激进“港独”组织,拘捕9名男女,包括大学管理层人员和6名中学生等,相信该组织准备发动恐袭并已进入实践阶段,合谋租用尖沙咀宾馆制造TATP炸弹,向铁路、海底隧道、法院等大型公共地点放置炸弹。警方行动中检获大批证物,发现有详细行动指引书;经调查相信有人背后提供资金,利用即将离港的中学生犯案。https://t.cn/A6faR7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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