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山西身边事#
现将我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请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时参加(名单详见附件)。
一、面试时间:2021年8月18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5:10-18:00
面试报到地点:东二楼会议室
二、其它事项
1.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进入考区后,必须在候考室等待进行面试,不得随意在考区内走动和出入。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2.参加面试人员请出具本人身份证进行身份审核。
3.考生必须遵守考试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其他人打听和询问面试内容;也不准在面试结束前,将面试内容透露给其他人,违反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结束,考生在工作人员安排下,立即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场和候考室附近逗留。
6.防疫安排:所有考生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及《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健康承诺书》,如有14日内从省外来晋者,需提供考试日前三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如有体温异常或核酸检测报告阳性者,不得进入考场。
公告详情https://t.cn/A6IXGYAP
#山西身边事#
现将我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请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时参加(名单详见附件)。
一、面试时间:2021年8月18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5:10-18:00
面试报到地点:东二楼会议室
二、其它事项
1.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进入考区后,必须在候考室等待进行面试,不得随意在考区内走动和出入。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2.参加面试人员请出具本人身份证进行身份审核。
3.考生必须遵守考试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其他人打听和询问面试内容;也不准在面试结束前,将面试内容透露给其他人,违反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结束,考生在工作人员安排下,立即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场和候考室附近逗留。
6.防疫安排:所有考生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及《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健康承诺书》,如有14日内从省外来晋者,需提供考试日前三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如有体温异常或核酸检测报告阳性者,不得进入考场。
公告详情https://t.cn/A6IXGYAP
【#济南公安局成立工作专班侦办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济南市公安局获悉,针对网上引发关注的“阿里女员工称被侵害”一案,济南市公安局已经成立了工作专班,负责该案件的侦办事宜。
“希望公众能够理解警方,警方办案是一个很严谨的过程,不能有丝毫的差池,该案很多细节都是发生在私密空间,调查有难度。也请公众放心,警方调查侦办结果完成后,一定及时向社会公布。”该专班一成员表示。(澎湃新闻)
“希望公众能够理解警方,警方办案是一个很严谨的过程,不能有丝毫的差池,该案很多细节都是发生在私密空间,调查有难度。也请公众放心,警方调查侦办结果完成后,一定及时向社会公布。”该专班一成员表示。(澎湃新闻)
山西1.8倍方案,挂网细则出台!!!
日前,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发布公告,对《关于开展规范平台化学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1年8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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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关于开展规范平台化学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晋医保〔2021〕13 发号)精神,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持续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结合我省实际,现组织开展规范平台化学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范围:
完成新一轮平台药品挂网目录省际联动后,目前在山西省药械采购新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挂网的化学药品。
二、挂网类别:
(一)直接挂网目录
纳入山西省医保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1〕13 号)挂网药品范围, 且符合相关价格形成规则的药品。
(二)备选药品挂网目录
属于本次药品挂网范围,参加挂网申报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药品。
三、药品分组
在药品挂网类别基础上,按照以下规定对药品进行分组。
(一)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 年版)》,参照现行差比价规则对同通用名和剂型药品进行分组。
(二)化学药品按照剂型、规格差比,包装不做差比, 基础输液区分包材。
(三)需单独分组的药品,由专家组会议(医保、药学、临床等专业专家组成)研究确定:
1.给药途径和剂型均相同,而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完全不同(不包括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的增加和减少);
2.说明书中明确为仅限于小儿使用;
3.其他由专家组会议认定需要单独分组的药品。
四、价格遴选
按照当前省平台药品挂网目录类型分别进行遴选。
(一)限价挂网目录内的国家医保谈判协议期内药品、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省级(省际联盟)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入围直接挂网目录;
(二)同一分组内的产品,以平台采购参考价进行遴选。以同组挂网产品参考价经差比计算后的最低价做为基准价, 其他产品的采购参考价差比后如不高于基准价的 1.8 倍,入围直接挂网目录。
采购参考价差比后高于基准价 1.8 倍的产品,企业可以不高于基准价 1.8 倍的价格重新报价后入围直接挂网目录。
(三)目前在监测挂网目录内的药品,企业可以不高于同组基准价的价格报价后入围直接挂网目录。
(四)当前挂网目录内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药品,列入备选药品挂网目录,省平台不提供挂网价。由医疗机构结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相关制度,对照挂网的同品种原研药品、创新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相应的挂网价格,与供货企业自行议价采购,相关采购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价格遴选结果,在平台系统内公示挂网药品及价格。公示期内企业若有异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投)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举证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依职责组织处理公示期内的异议,必要时可组织专家组会议开展研究;经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公示价格作为该药品在省药采平台的最高交易限价。
(二)企业凭平台用户密码登录山西省药械集中采购新平台进行网上结果查询和价格申报。
(三)纳入备选药品挂网目录内的药品可在我省首次集中挂网工作结束三个月后重新申报挂网价,新申报挂网价不得高于现有同品种药品挂网价的最低价。
(四)目前未在省平台挂网的药品,相关企业可在挂网工作结束六个月后申报挂网,新申报挂网价不得高于现有同品种药品挂网价的最低价。
(五)对于临床或科研必需,但未在省采购平台挂网的药品,允许医疗机构在完成相关采购审核流程后在省采购平台自行备案采购。备案采购价格由医疗机构与供货企业自主议定,相关采购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事故等突发情况的临床急需药品,医疗机构可先采购使用,后补办网上备案采购手续,确保临床使用需求。
(六)药品属性(原研药品、创新药、参比制剂、过评药品、未过评药品等)发生变化后允许企业重新申报挂网价, 报价应当符合挂网类别、产品分组和价格遴选的相关要求。
(七)本次规范药品挂网目录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 山 西 省 药 械 集 中 竞 价 采 购 网 发 布 ( 网 址 :https://t.cn/A6f4fOnK)。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
另行通知公告,请相关单位及时关注。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1 年 8 月 9 日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日前,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发布公告,对《关于开展规范平台化学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1年8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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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关于开展规范平台化学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晋医保〔2021〕13 发号)精神,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持续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结合我省实际,现组织开展规范平台化学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范围:
完成新一轮平台药品挂网目录省际联动后,目前在山西省药械采购新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挂网的化学药品。
二、挂网类别:
(一)直接挂网目录
纳入山西省医保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1〕13 号)挂网药品范围, 且符合相关价格形成规则的药品。
(二)备选药品挂网目录
属于本次药品挂网范围,参加挂网申报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药品。
三、药品分组
在药品挂网类别基础上,按照以下规定对药品进行分组。
(一)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 年版)》,参照现行差比价规则对同通用名和剂型药品进行分组。
(二)化学药品按照剂型、规格差比,包装不做差比, 基础输液区分包材。
(三)需单独分组的药品,由专家组会议(医保、药学、临床等专业专家组成)研究确定:
1.给药途径和剂型均相同,而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完全不同(不包括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的增加和减少);
2.说明书中明确为仅限于小儿使用;
3.其他由专家组会议认定需要单独分组的药品。
四、价格遴选
按照当前省平台药品挂网目录类型分别进行遴选。
(一)限价挂网目录内的国家医保谈判协议期内药品、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省级(省际联盟)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入围直接挂网目录;
(二)同一分组内的产品,以平台采购参考价进行遴选。以同组挂网产品参考价经差比计算后的最低价做为基准价, 其他产品的采购参考价差比后如不高于基准价的 1.8 倍,入围直接挂网目录。
采购参考价差比后高于基准价 1.8 倍的产品,企业可以不高于基准价 1.8 倍的价格重新报价后入围直接挂网目录。
(三)目前在监测挂网目录内的药品,企业可以不高于同组基准价的价格报价后入围直接挂网目录。
(四)当前挂网目录内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药品,列入备选药品挂网目录,省平台不提供挂网价。由医疗机构结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相关制度,对照挂网的同品种原研药品、创新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相应的挂网价格,与供货企业自行议价采购,相关采购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价格遴选结果,在平台系统内公示挂网药品及价格。公示期内企业若有异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投)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举证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依职责组织处理公示期内的异议,必要时可组织专家组会议开展研究;经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公示价格作为该药品在省药采平台的最高交易限价。
(二)企业凭平台用户密码登录山西省药械集中采购新平台进行网上结果查询和价格申报。
(三)纳入备选药品挂网目录内的药品可在我省首次集中挂网工作结束三个月后重新申报挂网价,新申报挂网价不得高于现有同品种药品挂网价的最低价。
(四)目前未在省平台挂网的药品,相关企业可在挂网工作结束六个月后申报挂网,新申报挂网价不得高于现有同品种药品挂网价的最低价。
(五)对于临床或科研必需,但未在省采购平台挂网的药品,允许医疗机构在完成相关采购审核流程后在省采购平台自行备案采购。备案采购价格由医疗机构与供货企业自主议定,相关采购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事故等突发情况的临床急需药品,医疗机构可先采购使用,后补办网上备案采购手续,确保临床使用需求。
(六)药品属性(原研药品、创新药、参比制剂、过评药品、未过评药品等)发生变化后允许企业重新申报挂网价, 报价应当符合挂网类别、产品分组和价格遴选的相关要求。
(七)本次规范药品挂网目录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 山 西 省 药 械 集 中 竞 价 采 购 网 发 布 ( 网 址 :https://t.cn/A6f4fOnK)。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
另行通知公告,请相关单位及时关注。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1 年 8 月 9 日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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