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楼市爆料#【房地产广告这些问题都不行!济南槐荫集中整治房地产广告】为加强房地产广告市场监管工作,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近日,槐荫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商品房销售及住房租赁广告宣传活动集中整治行动,检查在建楼盘36处,指导企业改正房地产广告违法宣传用语150条次。
提前制定下发《集中整治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步骤、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槐荫区市场监管局广告科联合振兴街所、兴福所、腊山所、玉清湖所、张庄所等辖区楼盘较多的监管所,通过上门指导、集中约谈等形式,对房地产企业营销负责人开展行政约谈,指出房地产企业在营销宣传方面存在的使用极限用语、片面宣传学区房、暗示楼盘升值、宣扬风水迷信、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要求企业进行自查整改。
在行政约谈的和指导整改的基础上,各市场监管所组织精干执法力量对槐荫区在售楼盘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楼盘售楼处现场公示信息、视频宣传影像、宣传彩页、展板、明码标价等情况,对现场检查情况填写《行政检查表》,由被检查企业营销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
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在槐荫区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活动,严查违反广告法内容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以及广告中的主体资格合法性、虚假宣传或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对严重违法宣传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严厉打击违法虚假广告,净化房地产广告经营秩序,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截至目前,共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公司36家,户外广告营运单位4家,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执法车辆20余车次,检查在建楼盘36处,指导企业改正房地产广告违法宣传用语150条次。
下一步,槐荫区市场监管局还会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齐鲁晚报)
提前制定下发《集中整治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步骤、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槐荫区市场监管局广告科联合振兴街所、兴福所、腊山所、玉清湖所、张庄所等辖区楼盘较多的监管所,通过上门指导、集中约谈等形式,对房地产企业营销负责人开展行政约谈,指出房地产企业在营销宣传方面存在的使用极限用语、片面宣传学区房、暗示楼盘升值、宣扬风水迷信、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要求企业进行自查整改。
在行政约谈的和指导整改的基础上,各市场监管所组织精干执法力量对槐荫区在售楼盘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楼盘售楼处现场公示信息、视频宣传影像、宣传彩页、展板、明码标价等情况,对现场检查情况填写《行政检查表》,由被检查企业营销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
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在槐荫区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活动,严查违反广告法内容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以及广告中的主体资格合法性、虚假宣传或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对严重违法宣传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严厉打击违法虚假广告,净化房地产广告经营秩序,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截至目前,共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公司36家,户外广告营运单位4家,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执法车辆20余车次,检查在建楼盘36处,指导企业改正房地产广告违法宣传用语150条次。
下一步,槐荫区市场监管局还会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齐鲁晚报)
#朔州爆料# 【朔州:拼车、网约车注意了!严打八个月!】为切实整治道路旅客运输和城市出租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行业治理能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确保全市道路客运市场安全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决定联合开展道路运输和城市出租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整治道路旅客运输业中有组织长期聚集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车站及周边有组织的拉客行为;以旅游汽车租赁为掩护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二是整治道路旅客运输行业中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公众号、APP客户端、网站、贴吧、小视频等网络媒体发布“车找人”“人找车”等实施“互联网+非法营运”的行为。三是整治城市出租行业中的非法营运行为,包括“黑”网约车、“黑”滴滴车等。四是整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和运营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五是严厉打击阻挠交通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等影响交通执法的行为。六是整治道路旅客和城市出租行业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从2020年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为期8个月,分宣传动员(即日起至5月20日前)、梳理摸排(5月21日至31日)、集中整治(6月1日至12月15日)、总结提升(12月15日至12月31日)四个阶段进行。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组建以来整治范围最广、打击力度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
via: 朔州新闻网
一是整治道路旅客运输业中有组织长期聚集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车站及周边有组织的拉客行为;以旅游汽车租赁为掩护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二是整治道路旅客运输行业中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公众号、APP客户端、网站、贴吧、小视频等网络媒体发布“车找人”“人找车”等实施“互联网+非法营运”的行为。三是整治城市出租行业中的非法营运行为,包括“黑”网约车、“黑”滴滴车等。四是整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和运营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五是严厉打击阻挠交通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等影响交通执法的行为。六是整治道路旅客和城市出租行业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从2020年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为期8个月,分宣传动员(即日起至5月20日前)、梳理摸排(5月21日至31日)、集中整治(6月1日至12月15日)、总结提升(12月15日至12月31日)四个阶段进行。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组建以来整治范围最广、打击力度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
via: 朔州新闻网
#朔州爆料# 【朔州:拼车、网约车注意了!严打八个月!】为切实整治道路旅客运输和城市出租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行业治理能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确保全市道路客运市场安全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决定联合开展道路运输和城市出租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整治道路旅客运输业中有组织长期聚集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车站及周边有组织的拉客行为;以旅游汽车租赁为掩护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二是整治道路旅客运输行业中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公众号、APP客户端、网站、贴吧、小视频等网络媒体发布“车找人”“人找车”等实施“互联网+非法营运”的行为。三是整治城市出租行业中的非法营运行为,包括“黑”网约车、“黑”滴滴车等。四是整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和运营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五是严厉打击阻挠交通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等影响交通执法的行为。六是整治道路旅客和城市出租行业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从2020年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为期8个月,分宣传动员(即日起至5月20日前)、梳理摸排(5月21日至31日)、集中整治(6月1日至12月15日)、总结提升(12月15日至12月31日)四个阶段进行。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组建以来整治范围最广、打击力度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
via: 朔州新闻网
一是整治道路旅客运输业中有组织长期聚集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车站及周边有组织的拉客行为;以旅游汽车租赁为掩护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二是整治道路旅客运输行业中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公众号、APP客户端、网站、贴吧、小视频等网络媒体发布“车找人”“人找车”等实施“互联网+非法营运”的行为。三是整治城市出租行业中的非法营运行为,包括“黑”网约车、“黑”滴滴车等。四是整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和运营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五是严厉打击阻挠交通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等影响交通执法的行为。六是整治道路旅客和城市出租行业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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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朔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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