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开屏弹窗信息关不掉问题基本解决#】19日,工信部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APP侵害用户权益现象,前三季度已经开展了10批次集中检测,累计通报了1494款违规APP,下架了408款拒不整改的APP。目前,主要互联网企业开屏信息“关不掉”基本解决,“乱跳转”误导用户的发现率大幅下降到1%。其中,工信部组织对假日出行、民生服务类APP开展了专项检查,一共有14款违规APP被下架处理。同时,工信部强化责任链管理,建立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应用商店和第三方软件开发工具包排名通报机制,督促各应用商店加强自查。经治理,各应用商店主动清理下架了40余万款各类违规APP。
#抢他人微信红包或构成盗窃罪# 【微信群有的红包抢了可能是犯罪】以借钱还钱、缴纳费用、捐赠爱心的“发红包”,与调节微信群气氛的“你发我抢”的“发红包”是截然不同的,不能想抢就抢。
“抢红包”本是一种趣味活动,但是,有的红包如果抢了拒不归还的话,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近日,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李某多次抢他人捐赠的爱心红包共计1200元拒不退还,最终被判处犯盗窃罪,罚金2400元。
在微信群里“抢红包”是近几年才流行起来的一种社交方式之一,通过在微信群里“你发我抢”,既可以增加微信群朋友之间的人气,更可以调节微信群朋友之间的友情。
但既然微信群有“你发我抢”的功能,当然也就有通过微信群转发不能抢“红包”的功能。比如,某人之前向某个朋友借过钱,为了方便归还,就通过微信群“发红包”的方式归还对方;再比如,班主任也设有家长群,为了方便家长缴纳孩子的生活费,也往往会让家长通过微信群“发红包”的方式缴纳相关费用;又如,有的人在群里捐赠爱心红包等等。这些以借钱还钱、缴纳费用、捐赠爱心的“发红包”,与调节微信群气氛的“你发我抢”的“发红包”是截然不同的。如果人家借用微信群发借钱还钱、缴纳费用、捐赠爱心的“红包”,你也毫不客气地抢,且拒不退还,那显然是一种涉嫌违法行为。如果是因为一时没注意而误抢了这类红包,事后还回去也就没事了。但如果是明知故“抢”这类红包,那既是一种道德缺失的表现,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2000元或3000元以上的,或者一年内三次盗窃的,即可构成犯罪。而此次李某多次抢他人捐赠的爱心红包,且拒不退还,最终被判处犯盗窃罪,罚金2400元。可以说,这是罚当其罪。
同时,“抢爱心红包被判盗窃罪”也是一堂实实在在的普法课。一方面,微信群里的“抢红包”也是分合法与非法的,像这种捐赠的爱心红包,就属于“不能想抢就能抢”的红包,一旦抢了就会涉嫌盗窃罪。另一方面,公安部门应加强类似微信群里“抢红包”相关法律知识的普法教育,让更多的人知晓微信群并非法外之地,也受法律保护,尤其是属于“不能想抢就能抢”的红包,绝对不能抢。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重处。
但愿通过“抢爱心红包被判盗窃罪”这一典型案例,能警示更多的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规则,切莫把微信群当作法外之地,而随意抢不该抢的红包,面临牢狱之灾,那可就得不偿失了。(高密普法)(人民法院报)
“抢红包”本是一种趣味活动,但是,有的红包如果抢了拒不归还的话,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近日,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李某多次抢他人捐赠的爱心红包共计1200元拒不退还,最终被判处犯盗窃罪,罚金2400元。
在微信群里“抢红包”是近几年才流行起来的一种社交方式之一,通过在微信群里“你发我抢”,既可以增加微信群朋友之间的人气,更可以调节微信群朋友之间的友情。
但既然微信群有“你发我抢”的功能,当然也就有通过微信群转发不能抢“红包”的功能。比如,某人之前向某个朋友借过钱,为了方便归还,就通过微信群“发红包”的方式归还对方;再比如,班主任也设有家长群,为了方便家长缴纳孩子的生活费,也往往会让家长通过微信群“发红包”的方式缴纳相关费用;又如,有的人在群里捐赠爱心红包等等。这些以借钱还钱、缴纳费用、捐赠爱心的“发红包”,与调节微信群气氛的“你发我抢”的“发红包”是截然不同的。如果人家借用微信群发借钱还钱、缴纳费用、捐赠爱心的“红包”,你也毫不客气地抢,且拒不退还,那显然是一种涉嫌违法行为。如果是因为一时没注意而误抢了这类红包,事后还回去也就没事了。但如果是明知故“抢”这类红包,那既是一种道德缺失的表现,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2000元或3000元以上的,或者一年内三次盗窃的,即可构成犯罪。而此次李某多次抢他人捐赠的爱心红包,且拒不退还,最终被判处犯盗窃罪,罚金2400元。可以说,这是罚当其罪。
同时,“抢爱心红包被判盗窃罪”也是一堂实实在在的普法课。一方面,微信群里的“抢红包”也是分合法与非法的,像这种捐赠的爱心红包,就属于“不能想抢就能抢”的红包,一旦抢了就会涉嫌盗窃罪。另一方面,公安部门应加强类似微信群里“抢红包”相关法律知识的普法教育,让更多的人知晓微信群并非法外之地,也受法律保护,尤其是属于“不能想抢就能抢”的红包,绝对不能抢。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重处。
但愿通过“抢爱心红包被判盗窃罪”这一典型案例,能警示更多的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规则,切莫把微信群当作法外之地,而随意抢不该抢的红包,面临牢狱之灾,那可就得不偿失了。(高密普法)(人民法院报)
#草根谭# 【拖欠农民工工资一跑了之?没门!】一名外地男子徐某在沧州黄骅市承包建筑工程,因拖欠工人工资拒不支付并潜逃,后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近日黄骅民警经过紧密侦查,在保定成功将嫌疑人徐某抓获归案,追回拖欠工资16万余元,全部发放到工人手中。目前徐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根治欠薪# https://t.cn/R2Wxe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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