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被“以租代征”真的合法吗?
基本案情:
委托人系某村集体组织成员,2002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里确定了征用土地补偿标准,附着物赔偿标准,但未公示任何征地批复、补偿方案等相关手续文件。委托人土地被征收后,在之后的几年里,村委会每年以极低的价格向委托人发放所谓的“占地费”,委托人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找到了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过委托人描述情况,律师分析涉案土地可能涉及“以租代征”情形。
我们都知道:征地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整个过程非常繁琐还需要准备各种文件,需要经过什么国务院,省级政府的同意。在实践中,为了尽快获得土地,有些政府或者村委会直接和村民租地,国家法律规定任何的建设行为需要先征地,将集体土地征为建设用地以后,才能搞开发建设。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存在以租代征等情形:1、转让或出租土地,以村委会名义与用地者签订协议;2、一些基层政府租用农村集体土地修建公园、道路等公益设施;3、地方政府直接转租农村集体土地,又转租给用地单位或个人;4、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建设项目尽快实施骗取农民群众信任,为违法用地单位担当中介人、担保人。
国土资源部2005年发布了《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一、严禁"以租代征"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受让、租用等方式违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用于各类非农业建设。二、依法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对擅自通过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等方式将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应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非法批准"以租代征"用地项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应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美泰律师提示:“以租代征”等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侵犯了农民合法权益!可要求征地补偿费用、耕地开垦费按违法用地期间最高标准予以支付。面对该违法行为,在对案情分析基础之上,制定出一套维权方案及时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委托人系某村集体组织成员,2002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里确定了征用土地补偿标准,附着物赔偿标准,但未公示任何征地批复、补偿方案等相关手续文件。委托人土地被征收后,在之后的几年里,村委会每年以极低的价格向委托人发放所谓的“占地费”,委托人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找到了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过委托人描述情况,律师分析涉案土地可能涉及“以租代征”情形。
我们都知道:征地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整个过程非常繁琐还需要准备各种文件,需要经过什么国务院,省级政府的同意。在实践中,为了尽快获得土地,有些政府或者村委会直接和村民租地,国家法律规定任何的建设行为需要先征地,将集体土地征为建设用地以后,才能搞开发建设。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存在以租代征等情形:1、转让或出租土地,以村委会名义与用地者签订协议;2、一些基层政府租用农村集体土地修建公园、道路等公益设施;3、地方政府直接转租农村集体土地,又转租给用地单位或个人;4、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建设项目尽快实施骗取农民群众信任,为违法用地单位担当中介人、担保人。
国土资源部2005年发布了《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一、严禁"以租代征"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受让、租用等方式违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用于各类非农业建设。二、依法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对擅自通过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等方式将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应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非法批准"以租代征"用地项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应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美泰律师提示:“以租代征”等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侵犯了农民合法权益!可要求征地补偿费用、耕地开垦费按违法用地期间最高标准予以支付。面对该违法行为,在对案情分析基础之上,制定出一套维权方案及时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重大调整!三河口隧道开放通行时间有变!
三河口隧道开放通行时间
迎来重大调整!
将于每周的周三至周日24小时开放,
周一、周二5:00至0:00开放、
凌晨0:00至5:00封闭维护。
相比此前的每天凌晨0:00至6:00封闭,
大大增加了通行时间。
调整开放时段将于10月20日试行,
11月起正式运行。
此次调整是市城管局基于城市快速发展需要和市民交通出行需求,与时俱进借鉴外地市经验做法,经过深入调研论证作出的。三河口隧道于2013年1月建成运行,是我省首条城市内河河底隧道,日车流量已由当初的1万辆增加至目前的约7.5万辆。封闭时段放在工作日,主要是考虑“夜经济”和交通流量等因素。
三河口隧道总长3.84公里,自滨河路涑河桥南侧以河底隧道方式穿越祊河与北城新区滨河西路连接。其中主隧道1.68公里,匝道2.16公里,标准断面洞高9.2米、宽28米。主隧道为双向六车道,匝道为单向两车道。由于建设之初受施工条件限制,隧道未建设专用检修通道。
三河口隧道24小时开放通行对隧道安全通行和日常维护作业提出更高要求。作为隧道管理部门,市城管局市政管理服务中心主动应变,科学调整维护模式和作业时段。拟在周三至周日24小时开放期间的凌晨交通低峰时段进行常规巡查和小规模维修养护、保洁等,功能保障性、应急作业及大中维修养护、技术改造等主要集中至周一、周二的凌晨封闭期间实施。遇城建项目施工或其它需要临时封闭隧道的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下一步,市城管局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创新举措,提升服务,全力打造“安全、畅通、舒适”的城市隧道环境。
一是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健全完善日常管护机制,提升养护标准和质量,保障各类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二是加强隧道安全管理。强化与公安部门联动,严肃查处夜间飙车、不安全驾驶、非机动车闯入、行人逗留等行为,营造良好通行环境。
三是实施提升改造项目,结合实际对消防、照明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不断改善隧道运行功能。
市城管局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
周三至周日0:00后
进入隧道后减速慢行,
留意地面警示和防护设施,
注意避让隧道维护工作人员。
来源 琅琊新闻网微信
三河口隧道开放通行时间
迎来重大调整!
将于每周的周三至周日24小时开放,
周一、周二5:00至0:00开放、
凌晨0:00至5:00封闭维护。
相比此前的每天凌晨0:00至6:00封闭,
大大增加了通行时间。
调整开放时段将于10月20日试行,
11月起正式运行。
此次调整是市城管局基于城市快速发展需要和市民交通出行需求,与时俱进借鉴外地市经验做法,经过深入调研论证作出的。三河口隧道于2013年1月建成运行,是我省首条城市内河河底隧道,日车流量已由当初的1万辆增加至目前的约7.5万辆。封闭时段放在工作日,主要是考虑“夜经济”和交通流量等因素。
三河口隧道总长3.84公里,自滨河路涑河桥南侧以河底隧道方式穿越祊河与北城新区滨河西路连接。其中主隧道1.68公里,匝道2.16公里,标准断面洞高9.2米、宽28米。主隧道为双向六车道,匝道为单向两车道。由于建设之初受施工条件限制,隧道未建设专用检修通道。
三河口隧道24小时开放通行对隧道安全通行和日常维护作业提出更高要求。作为隧道管理部门,市城管局市政管理服务中心主动应变,科学调整维护模式和作业时段。拟在周三至周日24小时开放期间的凌晨交通低峰时段进行常规巡查和小规模维修养护、保洁等,功能保障性、应急作业及大中维修养护、技术改造等主要集中至周一、周二的凌晨封闭期间实施。遇城建项目施工或其它需要临时封闭隧道的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下一步,市城管局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创新举措,提升服务,全力打造“安全、畅通、舒适”的城市隧道环境。
一是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健全完善日常管护机制,提升养护标准和质量,保障各类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二是加强隧道安全管理。强化与公安部门联动,严肃查处夜间飙车、不安全驾驶、非机动车闯入、行人逗留等行为,营造良好通行环境。
三是实施提升改造项目,结合实际对消防、照明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不断改善隧道运行功能。
市城管局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
周三至周日0:00后
进入隧道后减速慢行,
留意地面警示和防护设施,
注意避让隧道维护工作人员。
来源 琅琊新闻网微信
【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附答问)】
针对流量至上、“饭圈”乱象、违法失德等文娱领域出现的问题,中央宣传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年来,文娱行业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关主管部门就深化影视业综合改革、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强化网络内容监管等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明星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低俗信息炒作和劣迹艺人管理等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是,随着文娱产业迅速发展,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有以新方式新手段死灰复燃迹象,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耽改”之风等新情况新问题迭出,一些从业人员政治素养不高、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观念滑坡,违法失德言行时有发生,对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严重污染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此,中央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近期集中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
《通知》明确,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有效遏制行业不良倾向,廓清文娱领域风气。
《通知》要求规范市场秩序。强调企业社会责任,鼓励资本与产业良性互动。遏制资本不良牟利,抵制天价片酬,合理配置成本比例,严厉查处偷逃税行为,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压实平台责任。打击流量至上,维护行业良好生态。查处一批牟取不当利益的营销号。打击各种形式的流量造假行为。严格各类热搜榜单管理,优化内容推荐算法。加强明星粉丝团、后援会账号的管理。切实履行监看责任和管理责任,严厉处置互撕信息。对发现不及时、管理不到位的网站平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通知》要求严格内容监管。严管综艺节目,健全审批机制。严禁选用未成年人参加选秀类节目。持续开展网络综艺节目专项整治工作。树立正确审美观,加强文艺创作审美导向把关。加强游戏内容审核把关,提升游戏文化内涵。压实游戏平台主体责任,推进防沉迷系统接入,完善实名验证技术。
《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提高准入门槛,规范艺人经纪。严格执行演出经纪人资格认证制度。研究制定演员经纪机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等管理办法。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职业道德委员会职能,积极开展道德评议,及时对违法失德人员和纵容违法失德行为的经纪公司、明星工作室进行行业抵制和联合惩戒。
《通知》指出,要加强教育培训。丰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手段,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明确红线底线。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合力,引导树立正确价值观。禁止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参加偶像团组和线下应援活动。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强化“饭圈”集资乱象、不良网贷等负面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通知》指出,要完善制度保障。健全法律法规,推进依法管理。研究制定粉丝社群管理、经纪公司管理、直播管理、演艺明星金融产品和游戏产品代言管理等监管规则。
《通知》指出,要加强舆论宣传。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从业人员崇德尚艺。强化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环境。发挥文艺批评作用,引导正确审美。
《通知》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塑造什么样的未来人”的重要性,严格落实主管和属地责任,将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工作联动,构建多领域、跨部门协同合作的工作格局。
同时,中央宣传部还就进一步持续整治“饭圈”乱象作了专门部署。从强化综艺节目管理、强化榜单产品管理、强化粉丝消费管理、强化粉丝互动管理、强化明星经纪管理、强化明星自我约束、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限制未成年人非理性追星等八个方面着力,坚决抵制造星炒星、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和流量至上、拜金主义等畸形价值观,探索构建“饭圈”管理长效机制,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中央宣传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答记者问
近日,中央宣传部印发通知,就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作了专题部署。中央宣传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情况,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请介绍一下开展此项工作的总体考虑。
答:近年来,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作了大量优秀作品,特别是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推出了一大批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精品力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文娱行业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就深化影视业综合改革、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强化网络内容监管等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明星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低俗信息炒作和劣迹艺人管理等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要看到,随着文娱产业迅速发展,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有以新方式新手段死灰复燃迹象,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耽改”之风等新情况新问题迭出,一些从业人员政治素养不高、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观念滑坡,违法失德言行时有发生,对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严重污染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促进文娱行业健康发展,回应人民群众呼声,中央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近期集中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有力规范市场秩序,坚决遏制行业不良倾向,有效廓清文娱领域风气,积极引领向上向善社会风尚。
问:此项工作明确强调“综合治理”,请问主要包括哪些工作内容?
答:文娱领域存在的这些不良现象涉及面广、关联度高、复杂性强,必须进行全方位综合治理。我们将从七个方面着手:一是规范市场秩序,二是压实平台责任,三是严格内容监管,四是强化行业管理,五是加强教育培训,六是完善制度保障,七是加强舆论宣传。突出问题导向,各部门协同发力,既要加强源头治理,又要做到全链条覆盖;既要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又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问:最近一段时间,文娱领域连续出现个别从业人员违法失德言行。此次综合治理工作对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行为规范和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和要求?
答:随着文娱行业创作、生产、传播、消费方式日趋多样化,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结构更复杂、思想更活跃、流动性更大,全面提升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加强行为规范,既是大势所趋,更是势在必行。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规范明星广告代言,将明星、企业、媒体等相关方全部纳入监管视野。提高准入门槛,规范艺人经纪。严格执行演出经纪人资格认证制度。研究制定演员经纪机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等管理办法。通知指出,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实现自我约束管理。强化行业协会职业道德委员会职能,积极开展道德评议,及时对违法失德人员和纵容违法失德行为的经纪公司、明星工作室进行行业抵制和联合惩戒。
问:这次综合治理工作中,对压实平台的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基于哪些方面考虑?
答:平台在娱乐信息的传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但也要看到,一些平台追求流量至上,忽视社会责任,不重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在内容生产、审核、传播等环节把关不严,甚至对不良现象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推动各类平台有效管理、有序运行,至关重要。通知明确提出了一系列相关要求,严格各类热搜榜单管理,优化内容推荐算法。加强明星粉丝团、后援会账号约束管理。切实履行监看责任和管理责任,严厉处置互撕信息。对发现不及时、管理不到位的网站平台,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罚。同时提出要对牟取不当利益的营销号加大查处力度,打击各种形式的流量造假行为。
问:我们注意到,在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同时,也部署了“饭圈”乱象专项综合整治工作。此前,相关部门对“饭圈”乱象开展了专项行动,请问综合整治工作有哪些更进一步的举措?
答:近年来,随着粉丝经济的发展,不良“饭圈”现象也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拉踩引战、攀比炫富、人肉搜索、刷榜控评等问题屡见不鲜,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推动粉丝文化良性发展,建设清朗网络生态,在“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此次将持续从八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全面整治:一是强化综艺节目管理,二是强化榜单产品管理,三是强化粉丝消费管理,四是强化粉丝互动管理,五是强化明星经纪管理,六是强化明星自我约束,七是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八是限制未成年人非理性追星。坚决抵制造星炒星、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和流量至上、拜金主义等畸形价值观,探索构建“饭圈”管理长效机制,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问:此次综合治理明确提出要规范市场秩序,主要的着眼点是什么?
答:良好的市场秩序是文娱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这里也包括各类市场主体和资本的积极参与。近年来,文娱产业迅速发展,但也出现了一些过度商业化、娱乐化的倾向,甚至通过各种手段牟取不良利益,破坏了行业生态和社会风气。在此次综合治理中,一方面,要发挥市场积极作用,引导资本与产业良性互动,加强文娱企业社会效益考核,推动其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另一方面,要强化资本监管,坚决打击“黑灰产”等违规违法行为,抵制天价片酬,严厉查处偷逃税行为。通过构建规范的市场秩序,促进文娱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针对流量至上、“饭圈”乱象、违法失德等文娱领域出现的问题,中央宣传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年来,文娱行业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关主管部门就深化影视业综合改革、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强化网络内容监管等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明星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低俗信息炒作和劣迹艺人管理等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是,随着文娱产业迅速发展,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有以新方式新手段死灰复燃迹象,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耽改”之风等新情况新问题迭出,一些从业人员政治素养不高、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观念滑坡,违法失德言行时有发生,对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严重污染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此,中央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近期集中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
《通知》明确,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有效遏制行业不良倾向,廓清文娱领域风气。
《通知》要求规范市场秩序。强调企业社会责任,鼓励资本与产业良性互动。遏制资本不良牟利,抵制天价片酬,合理配置成本比例,严厉查处偷逃税行为,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压实平台责任。打击流量至上,维护行业良好生态。查处一批牟取不当利益的营销号。打击各种形式的流量造假行为。严格各类热搜榜单管理,优化内容推荐算法。加强明星粉丝团、后援会账号的管理。切实履行监看责任和管理责任,严厉处置互撕信息。对发现不及时、管理不到位的网站平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通知》要求严格内容监管。严管综艺节目,健全审批机制。严禁选用未成年人参加选秀类节目。持续开展网络综艺节目专项整治工作。树立正确审美观,加强文艺创作审美导向把关。加强游戏内容审核把关,提升游戏文化内涵。压实游戏平台主体责任,推进防沉迷系统接入,完善实名验证技术。
《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提高准入门槛,规范艺人经纪。严格执行演出经纪人资格认证制度。研究制定演员经纪机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等管理办法。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职业道德委员会职能,积极开展道德评议,及时对违法失德人员和纵容违法失德行为的经纪公司、明星工作室进行行业抵制和联合惩戒。
《通知》指出,要加强教育培训。丰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手段,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明确红线底线。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合力,引导树立正确价值观。禁止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参加偶像团组和线下应援活动。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强化“饭圈”集资乱象、不良网贷等负面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通知》指出,要完善制度保障。健全法律法规,推进依法管理。研究制定粉丝社群管理、经纪公司管理、直播管理、演艺明星金融产品和游戏产品代言管理等监管规则。
《通知》指出,要加强舆论宣传。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从业人员崇德尚艺。强化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环境。发挥文艺批评作用,引导正确审美。
《通知》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塑造什么样的未来人”的重要性,严格落实主管和属地责任,将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工作联动,构建多领域、跨部门协同合作的工作格局。
同时,中央宣传部还就进一步持续整治“饭圈”乱象作了专门部署。从强化综艺节目管理、强化榜单产品管理、强化粉丝消费管理、强化粉丝互动管理、强化明星经纪管理、强化明星自我约束、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限制未成年人非理性追星等八个方面着力,坚决抵制造星炒星、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和流量至上、拜金主义等畸形价值观,探索构建“饭圈”管理长效机制,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中央宣传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答记者问
近日,中央宣传部印发通知,就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作了专题部署。中央宣传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情况,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请介绍一下开展此项工作的总体考虑。
答:近年来,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作了大量优秀作品,特别是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推出了一大批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精品力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文娱行业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就深化影视业综合改革、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强化网络内容监管等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明星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低俗信息炒作和劣迹艺人管理等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要看到,随着文娱产业迅速发展,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有以新方式新手段死灰复燃迹象,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耽改”之风等新情况新问题迭出,一些从业人员政治素养不高、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观念滑坡,违法失德言行时有发生,对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严重污染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促进文娱行业健康发展,回应人民群众呼声,中央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近期集中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有力规范市场秩序,坚决遏制行业不良倾向,有效廓清文娱领域风气,积极引领向上向善社会风尚。
问:此项工作明确强调“综合治理”,请问主要包括哪些工作内容?
答:文娱领域存在的这些不良现象涉及面广、关联度高、复杂性强,必须进行全方位综合治理。我们将从七个方面着手:一是规范市场秩序,二是压实平台责任,三是严格内容监管,四是强化行业管理,五是加强教育培训,六是完善制度保障,七是加强舆论宣传。突出问题导向,各部门协同发力,既要加强源头治理,又要做到全链条覆盖;既要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又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问:最近一段时间,文娱领域连续出现个别从业人员违法失德言行。此次综合治理工作对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行为规范和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和要求?
答:随着文娱行业创作、生产、传播、消费方式日趋多样化,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结构更复杂、思想更活跃、流动性更大,全面提升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加强行为规范,既是大势所趋,更是势在必行。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规范明星广告代言,将明星、企业、媒体等相关方全部纳入监管视野。提高准入门槛,规范艺人经纪。严格执行演出经纪人资格认证制度。研究制定演员经纪机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等管理办法。通知指出,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实现自我约束管理。强化行业协会职业道德委员会职能,积极开展道德评议,及时对违法失德人员和纵容违法失德行为的经纪公司、明星工作室进行行业抵制和联合惩戒。
问:这次综合治理工作中,对压实平台的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基于哪些方面考虑?
答:平台在娱乐信息的传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但也要看到,一些平台追求流量至上,忽视社会责任,不重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在内容生产、审核、传播等环节把关不严,甚至对不良现象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推动各类平台有效管理、有序运行,至关重要。通知明确提出了一系列相关要求,严格各类热搜榜单管理,优化内容推荐算法。加强明星粉丝团、后援会账号约束管理。切实履行监看责任和管理责任,严厉处置互撕信息。对发现不及时、管理不到位的网站平台,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罚。同时提出要对牟取不当利益的营销号加大查处力度,打击各种形式的流量造假行为。
问:我们注意到,在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同时,也部署了“饭圈”乱象专项综合整治工作。此前,相关部门对“饭圈”乱象开展了专项行动,请问综合整治工作有哪些更进一步的举措?
答:近年来,随着粉丝经济的发展,不良“饭圈”现象也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拉踩引战、攀比炫富、人肉搜索、刷榜控评等问题屡见不鲜,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推动粉丝文化良性发展,建设清朗网络生态,在“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此次将持续从八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全面整治:一是强化综艺节目管理,二是强化榜单产品管理,三是强化粉丝消费管理,四是强化粉丝互动管理,五是强化明星经纪管理,六是强化明星自我约束,七是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八是限制未成年人非理性追星。坚决抵制造星炒星、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和流量至上、拜金主义等畸形价值观,探索构建“饭圈”管理长效机制,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问:此次综合治理明确提出要规范市场秩序,主要的着眼点是什么?
答:良好的市场秩序是文娱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这里也包括各类市场主体和资本的积极参与。近年来,文娱产业迅速发展,但也出现了一些过度商业化、娱乐化的倾向,甚至通过各种手段牟取不良利益,破坏了行业生态和社会风气。在此次综合治理中,一方面,要发挥市场积极作用,引导资本与产业良性互动,加强文娱企业社会效益考核,推动其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另一方面,要强化资本监管,坚决打击“黑灰产”等违规违法行为,抵制天价片酬,严厉查处偷逃税行为。通过构建规范的市场秩序,促进文娱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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