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睡的不好又上火,嘴里一片口腔溃疡好疼[单身狗]但是感觉今天正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了!导师送的幸运币!是她从英国带回来的,上面的文字是“standing on the shoulders of giants”,希望这三年多一些幸运,能够学有所成。怀着尽吾志矣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的决心,也当如岩竹,虽是林中最普通的一棵,却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命是注定的,运是可以改变的,多行善,多积阴德。有缘人看见希望改变命运这里开始一、立命之学
第一篇立命之学主要讲述作者自己的故事。袁了凡自幼丧父,母亲命他学医。后来,他在慈云寺遇到一老者,自称孔先生(根据云南县志,此人是著名易学家杨向春,化名孔先生,曾著《皇极经世心易发微》一书),精通皇极数预测未来,说他有当官的命,孔先生告诉袁了凡他某年应当考第几名,某年当廪生,某年当贡生,贡后某年当选为县长,在任三年半就应该告退回乡,在五十三岁八月十四巳丑时,寿终在家里。把他什么时候考取功名,能考第几名,什么时候当官,什么时候寿尽,有没有孩子等都作了预测。一开始袁了凡不太相信,巧合的是,此后的二十年,袁了凡的人生真的按照这位老者所算定的模式进行着,连考第几名等每一次都十分精确地应验了,这让他笃信了宿命论,认为“荣辱生死,皆有定数”,从此没有了上进之心。直到他遇到云谷禅师,二人“对坐一室”,彻夜而谈,终使了凡醒悟,懂得了“命由我作,福自己求”的道理,知道了如何可以改变命运,他说:“吾于是而知,凡称祸福自己求之者,乃圣贤之言;若谓祸福惟天所命,则世俗之论矣。”也就是说,道德仁义自己可以力求,功名富贵也可以自己求得,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相信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而不是听命于天,听命于他人。从此,袁了凡的人生信念发生了根本改变,从笃信宿命论转到信仰命由我造、福善祸淫的人生观。他以自己的人生经历告诫我们,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其关键在于多做善事积累福报,在于自身的修为,要多做善事,消除恶念。这就是《立命篇》的主要内容。于是袁了凡开始积极改过向善,积累善业,许愿做三千件善事改命,次年礼部考科举,孔先生预算的应该得第三,忽然考中第一,预测开始不应验。但袁了凡仍觉自己有很多做得不足的地方,经过十余年,这三千善行才算完成。袁了凡一直没有子女,就继续发起求子的愿,也许愿行三千善事,辛巳年就生下了儿子天启。再发求中进士的愿,许行善事一万条。于丙戌年再次遂愿,中了进士,授宝砥县长。原本孔先生所算定的一生,在努力行善改命后,完全改变了,连寿命也延长至七十四岁而终。
许下做一万件善事的时候,袁了凡的妻子见到袁了凡所做的善事不多,就皱着眉头说:“以前我在家里帮助做善事,所以三千之数得以完成。现在许下了一万善,可是衙门里无事可做,到什么时候才能完成呢?”夜间就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神人。袁了凡告诉他善事难以完成的缘故。神人说:“只减粮一节,一万善事都已经圆满了。”事情是这样的:原来宝砥的田,每亩应纳粮二分三厘七毫,袁了凡把它减至一分四厘七毫,使上万的人民减轻了负担。虽然神人这样告诉我,但我自己的心里还有此疑惑。恰遇幻余弹师从五台山来,我便把这梦告诉他,并问这个梦可以相信吗? 禅师说:“只要发心真切,那么,一件事就可以抵得上一万件的善事,何况全县减粮,万民受惠呢?”二、改过之法
第二篇讲改过自己的办法,袁了凡认为改过自己要发三心:即惭愧心、畏惧心、勇猛心。惭愧心、畏惧心可以使自己认识到错误,有充足的动力进行改正。勇猛心是指虽然很多人知道道理,但是得过且过,或严重拖延,没有真正实行,而勇猛心正是改过、改命的关键,只有知道道理后勇猛实干才能真正获得益处。并且讲了改过的道理,有从事上改的,有从理上改的,更有从起心动念处除净的。如果没有从理、从心,只是从事的表面强戒不好的事情,但病根还在,东灭西生。故袁了凡认为改过更应该从理、从心。从事改过只是治标不治本,但是急需治标的时候仍可使用。
三、积善之方
第三篇讲积善的办法,讲述了十余个因为积善而获得好报的故事,有讲述其实善恶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善事要分为“端曲、阴阳、是非、偏正、半满、大小、难易”这七个方面,里面有引用几个经典故事。如引用了孔子的故事,子路救人拿了赏赐,孔子说子路做得对;而子贡赎人,没有要赏赐,孔子说做得不对,因为现行虽善,而其流风足以害入,那是似善而实非善。现在所做的虽似不善,而其流风足以济人,则其实却是善的。里面亦列举了十条可以行善的门类并作了相应解释:第一、与人为善。第二、爱敬存心。第三、成人之美。第四、劝人为善;第五、救人危急。第六、兴建大利。第七、舍财作福。第八、护持佛法。第九、敬重师长。第十、爱惜物命。
四、谦德之效
第四篇谦德之效主要讲谦虚这项美德的效用,正所谓“满招损,谦受益”,讲述了“天道亏盈而益谦”的道理。并解释道如果一个人有福气,将要成功,就会自然而然有一股谦和吉祥之气外露,里面讲述了数个故事来证明。最后总结了整本书的内容,说明了改命要立志而行,命自我立,有了志向而努力,自然可以改变命运。书中名句:“有志于功名者,必得功名;有志于富贵者,必得富贵。人之有志,如树之有根,立定此志,须念念谦虚,尘尘方便,自然感动天地,而造福由我。
第一篇立命之学主要讲述作者自己的故事。袁了凡自幼丧父,母亲命他学医。后来,他在慈云寺遇到一老者,自称孔先生(根据云南县志,此人是著名易学家杨向春,化名孔先生,曾著《皇极经世心易发微》一书),精通皇极数预测未来,说他有当官的命,孔先生告诉袁了凡他某年应当考第几名,某年当廪生,某年当贡生,贡后某年当选为县长,在任三年半就应该告退回乡,在五十三岁八月十四巳丑时,寿终在家里。把他什么时候考取功名,能考第几名,什么时候当官,什么时候寿尽,有没有孩子等都作了预测。一开始袁了凡不太相信,巧合的是,此后的二十年,袁了凡的人生真的按照这位老者所算定的模式进行着,连考第几名等每一次都十分精确地应验了,这让他笃信了宿命论,认为“荣辱生死,皆有定数”,从此没有了上进之心。直到他遇到云谷禅师,二人“对坐一室”,彻夜而谈,终使了凡醒悟,懂得了“命由我作,福自己求”的道理,知道了如何可以改变命运,他说:“吾于是而知,凡称祸福自己求之者,乃圣贤之言;若谓祸福惟天所命,则世俗之论矣。”也就是说,道德仁义自己可以力求,功名富贵也可以自己求得,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相信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而不是听命于天,听命于他人。从此,袁了凡的人生信念发生了根本改变,从笃信宿命论转到信仰命由我造、福善祸淫的人生观。他以自己的人生经历告诫我们,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其关键在于多做善事积累福报,在于自身的修为,要多做善事,消除恶念。这就是《立命篇》的主要内容。于是袁了凡开始积极改过向善,积累善业,许愿做三千件善事改命,次年礼部考科举,孔先生预算的应该得第三,忽然考中第一,预测开始不应验。但袁了凡仍觉自己有很多做得不足的地方,经过十余年,这三千善行才算完成。袁了凡一直没有子女,就继续发起求子的愿,也许愿行三千善事,辛巳年就生下了儿子天启。再发求中进士的愿,许行善事一万条。于丙戌年再次遂愿,中了进士,授宝砥县长。原本孔先生所算定的一生,在努力行善改命后,完全改变了,连寿命也延长至七十四岁而终。
许下做一万件善事的时候,袁了凡的妻子见到袁了凡所做的善事不多,就皱着眉头说:“以前我在家里帮助做善事,所以三千之数得以完成。现在许下了一万善,可是衙门里无事可做,到什么时候才能完成呢?”夜间就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神人。袁了凡告诉他善事难以完成的缘故。神人说:“只减粮一节,一万善事都已经圆满了。”事情是这样的:原来宝砥的田,每亩应纳粮二分三厘七毫,袁了凡把它减至一分四厘七毫,使上万的人民减轻了负担。虽然神人这样告诉我,但我自己的心里还有此疑惑。恰遇幻余弹师从五台山来,我便把这梦告诉他,并问这个梦可以相信吗? 禅师说:“只要发心真切,那么,一件事就可以抵得上一万件的善事,何况全县减粮,万民受惠呢?”二、改过之法
第二篇讲改过自己的办法,袁了凡认为改过自己要发三心:即惭愧心、畏惧心、勇猛心。惭愧心、畏惧心可以使自己认识到错误,有充足的动力进行改正。勇猛心是指虽然很多人知道道理,但是得过且过,或严重拖延,没有真正实行,而勇猛心正是改过、改命的关键,只有知道道理后勇猛实干才能真正获得益处。并且讲了改过的道理,有从事上改的,有从理上改的,更有从起心动念处除净的。如果没有从理、从心,只是从事的表面强戒不好的事情,但病根还在,东灭西生。故袁了凡认为改过更应该从理、从心。从事改过只是治标不治本,但是急需治标的时候仍可使用。
三、积善之方
第三篇讲积善的办法,讲述了十余个因为积善而获得好报的故事,有讲述其实善恶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善事要分为“端曲、阴阳、是非、偏正、半满、大小、难易”这七个方面,里面有引用几个经典故事。如引用了孔子的故事,子路救人拿了赏赐,孔子说子路做得对;而子贡赎人,没有要赏赐,孔子说做得不对,因为现行虽善,而其流风足以害入,那是似善而实非善。现在所做的虽似不善,而其流风足以济人,则其实却是善的。里面亦列举了十条可以行善的门类并作了相应解释:第一、与人为善。第二、爱敬存心。第三、成人之美。第四、劝人为善;第五、救人危急。第六、兴建大利。第七、舍财作福。第八、护持佛法。第九、敬重师长。第十、爱惜物命。
四、谦德之效
第四篇谦德之效主要讲谦虚这项美德的效用,正所谓“满招损,谦受益”,讲述了“天道亏盈而益谦”的道理。并解释道如果一个人有福气,将要成功,就会自然而然有一股谦和吉祥之气外露,里面讲述了数个故事来证明。最后总结了整本书的内容,说明了改命要立志而行,命自我立,有了志向而努力,自然可以改变命运。书中名句:“有志于功名者,必得功名;有志于富贵者,必得富贵。人之有志,如树之有根,立定此志,须念念谦虚,尘尘方便,自然感动天地,而造福由我。
《智囊·上智》
76、姚崇
【原文】
姚崇为灵武道大总管。张柬之等谋诛二张,崇适自屯所还,遂参密议,以功封梁县侯。武后迁上陽宫,中宗率百官问起居。五公相庆,崇独流涕。柬之等曰:「今岂流涕时耶?恐公祸由此始。」崇曰:「比与讨逆,不足为功。然事天后久,违旧主而泣,人臣终节也。由此获罪,甘心焉。」后五王被害,而崇独免。
【译文】
唐朝名臣姚崇(硖州硖石人,封梁国公)任灵武道大总管。
张柬之(襄陽人,字孟将)等人计划杀武后宠 幸的张易之、张昌宗二人,姚崇正好从屯驻处回京,就参加这件秘密的行动,后来因功封为梁县侯。武后迁往上陽宫时,中宗率百官去问候生活起居。
五王互相庆贺,只有姚崇留泪。张柬之等人说:「现在那里是流泪的时候呢?你恐怕会有灾祸临头。」
姚崇说:「和你们一起讨平叛逆,本来算不上什么功。然而服事武后久了,一旦分别,因而哭泣,是人臣应有的节义。如果因为这样而获罪,我也甘心。」后来五王被害,有姚崇幸免。
[冯评译文]
武后迁入上陽宫,王互相庆贺,有姚崇流泪。
董卓(东汉·临洮人)被杀,百姓载歌载舞,只有蔡邕(陈留人)惊叹。
事情相同而遭遇的福祸却相反。因为武后是君,董卓是臣;姚崇为公,蔡邕为私的缘故。然而惊叹的人是平日感恩的真心表现,流泪的人是一时免祸的权术。姚崇预计武三思(武后的侄子)还在朝,日后可能报复,不像五王那样不听劝告唉,姚崇真聪明啊!
77、孔子
【原文】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而让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鲁人必多拯溺者矣!」
[冯述评]
袁了凡曰:「自俗眼观之,子贡之不受金似优于子路之受牛,孔子则取由而黜赐,乃知人之为善,不论现行论流弊,不论一时论永久,不论一身论天下。
【译文】
鲁国的法令规定:凡鲁国人做了诸侯的臣妾,能将他们赎回的人,可以从官府拿回赎金,子贡去诸侯家赎回一个鲁国人,却不肯接受赎金。
孔子说:「赐(子贡的名字)的做法错了。圣人的行事可以移风易俗,教化百姓,不只是自己的行为高尚就行了。当今鲁国富人少穷人多,拿回赎金并不损害自己的道德,不拿回赎金就不能鼓励其他人来效法了。」
子路(姓仲名由,孔子的弟子)救起溺水的人,那人以牛答谢子路,子路接受下来。孔子很高兴地说:「以后一定会有很多鲁国人勇于拯救溺水者了。」
78、宓子
【原文】
齐人攻鲁,由单父。单父之老请曰:「麦已熟矣,请任民出获,可以益粮,且不资寇。」三请,而宓子不许。俄而齐寇逮于麦。季孙怒,使人让之。宓子蹙然曰:「今兹无麦,明年可树。若使不耕者获,是使民乐有寇。夫单父一岁之麦,其得失于鲁不加强弱;若使民有幸取之心,其创必数世不息。」季孙闻而愧曰:「地若可入,吾岂忍见宓子哉!」
[冯述评]
于救世似迂,于持世甚远。
【译文】
齐国人攻打鲁国,路经单父(鲁国的地名)。单父的父老向县宰请示说:「田里的麦子已经成熟了,请任由人民去收割,既可增加粮食,且不致于资助敌人。」
接连请求三次,但宓子(鲁人,名不齐,字子贱,孔子弟子)都不准。不久,官差果然在麦田里逮捕到敌人。季孙(鲁人,鲁庄公之后代)很生气,遣人来责备宓子。宓子皱着眉头说:「今年没有麦子,明年可以种;但如果让不耕耘的人也可以收获麦子,人民就会喜欢有敌寇入侵。单父一年麦产量的多寡,对鲁国的强弱并无影响,如果使人民养成侥幸获利的心理,这种伤害几代都不能消除。」季孙听了很惭愧地说:「地如果可以钻进去,我宁肯钻进去也不愿意去见宓子。」
[冯评译文]
宓子的话从拯救国家的角度来看,似乎有些迂腐,但从经理世事的角度来看,眼光非常远大。
79、程琳
【原文】
程琳,字天球,为三司使日,议者患民税多名目[冯注:大麦纩绢绸鞋钱食盐钱],恐吏为奸,欲除其名而合为一。琳曰:「合为一而没其名,一时之便,后有兴利之臣,必复增之,是重困民也。」议者虽唯唯,然当时犹未知其言之为利。至蔡京行方田之法,尽并之,乃始思其言而咨嗟焉。
【译文】
宋朝人程琳,字天球,任三司使时,有人认为人民的捐税名目繁多[当时有大麦、织绢、绸鞋钱和食盐钱等名目],恐官吏从中舞弊,想除去名目合为一项。程琳说:「合为一项以除去繁多的名目,一时是很方便;可是以后一定有喜欢兴利的官吏,一定又增加税目,这样增加下去,更会加重人民的困苦。」主张合并税目的人虽然口头表示同意,然而心里还是不怎么相信。直到蔡京(字元长,性凶谲)推行方田法,把所有税收合并为一,才想起程琳的话来,不由得感慨系之。
80、高明
【原文】
黄河南徙,民耕汙地,有收。议者欲履亩坐税。高御史明不可,曰:「河徙无常,税额不改,平陆忽复巨浸,常税犹按旧籍,民何以堪?」遂报罢。
[冯述评]
每见沿江 之邑,以摊江 田赔粮致困,盖沙涨成田,有司喜以升科见功,而不知异日减科之难也。
川中之盐井亦然,陈于陛《意见》云:「有井方有课,因旧井塌坏,而上司不肯除其课,百姓受累之极,即新井亦不敢开。宜立为法:凡废井,课悉与除之;新井许其开凿,开成日免课,三年后方征收,则民困可苏而利亦兴矣。若山课多,一时不能尽蠲,宜查出另为一籍,有恩典先及之,或缓征,或对支,徐查新涨田,即渐补扣。数年之后,其庶几乎?」
查洪武二十八年,户部节奉太祖圣旨:「山东、河南民人,除已入额田地照旧征外,新开荒的田地,不问多少,永远不要起科,有气力的尽他种。」按:此可为各边屯田之法。
【译文】
明朝时黄河河道向南迁移,人民在旧河道上耕种,有了收成。
有人提议政府应按田亩课税。御史高明(贵溪人,字止达)认为不行,他说:「黄河迁徙没有定位,税收的额度轻易改变不了,平地忽然间变为大河,日常税赋还是依旧,人民怎么承受得了!」于是报准取消。
76、姚崇
【原文】
姚崇为灵武道大总管。张柬之等谋诛二张,崇适自屯所还,遂参密议,以功封梁县侯。武后迁上陽宫,中宗率百官问起居。五公相庆,崇独流涕。柬之等曰:「今岂流涕时耶?恐公祸由此始。」崇曰:「比与讨逆,不足为功。然事天后久,违旧主而泣,人臣终节也。由此获罪,甘心焉。」后五王被害,而崇独免。
【译文】
唐朝名臣姚崇(硖州硖石人,封梁国公)任灵武道大总管。
张柬之(襄陽人,字孟将)等人计划杀武后宠 幸的张易之、张昌宗二人,姚崇正好从屯驻处回京,就参加这件秘密的行动,后来因功封为梁县侯。武后迁往上陽宫时,中宗率百官去问候生活起居。
五王互相庆贺,只有姚崇留泪。张柬之等人说:「现在那里是流泪的时候呢?你恐怕会有灾祸临头。」
姚崇说:「和你们一起讨平叛逆,本来算不上什么功。然而服事武后久了,一旦分别,因而哭泣,是人臣应有的节义。如果因为这样而获罪,我也甘心。」后来五王被害,有姚崇幸免。
[冯评译文]
武后迁入上陽宫,王互相庆贺,有姚崇流泪。
董卓(东汉·临洮人)被杀,百姓载歌载舞,只有蔡邕(陈留人)惊叹。
事情相同而遭遇的福祸却相反。因为武后是君,董卓是臣;姚崇为公,蔡邕为私的缘故。然而惊叹的人是平日感恩的真心表现,流泪的人是一时免祸的权术。姚崇预计武三思(武后的侄子)还在朝,日后可能报复,不像五王那样不听劝告唉,姚崇真聪明啊!
77、孔子
【原文】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而让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鲁人必多拯溺者矣!」
[冯述评]
袁了凡曰:「自俗眼观之,子贡之不受金似优于子路之受牛,孔子则取由而黜赐,乃知人之为善,不论现行论流弊,不论一时论永久,不论一身论天下。
【译文】
鲁国的法令规定:凡鲁国人做了诸侯的臣妾,能将他们赎回的人,可以从官府拿回赎金,子贡去诸侯家赎回一个鲁国人,却不肯接受赎金。
孔子说:「赐(子贡的名字)的做法错了。圣人的行事可以移风易俗,教化百姓,不只是自己的行为高尚就行了。当今鲁国富人少穷人多,拿回赎金并不损害自己的道德,不拿回赎金就不能鼓励其他人来效法了。」
子路(姓仲名由,孔子的弟子)救起溺水的人,那人以牛答谢子路,子路接受下来。孔子很高兴地说:「以后一定会有很多鲁国人勇于拯救溺水者了。」
78、宓子
【原文】
齐人攻鲁,由单父。单父之老请曰:「麦已熟矣,请任民出获,可以益粮,且不资寇。」三请,而宓子不许。俄而齐寇逮于麦。季孙怒,使人让之。宓子蹙然曰:「今兹无麦,明年可树。若使不耕者获,是使民乐有寇。夫单父一岁之麦,其得失于鲁不加强弱;若使民有幸取之心,其创必数世不息。」季孙闻而愧曰:「地若可入,吾岂忍见宓子哉!」
[冯述评]
于救世似迂,于持世甚远。
【译文】
齐国人攻打鲁国,路经单父(鲁国的地名)。单父的父老向县宰请示说:「田里的麦子已经成熟了,请任由人民去收割,既可增加粮食,且不致于资助敌人。」
接连请求三次,但宓子(鲁人,名不齐,字子贱,孔子弟子)都不准。不久,官差果然在麦田里逮捕到敌人。季孙(鲁人,鲁庄公之后代)很生气,遣人来责备宓子。宓子皱着眉头说:「今年没有麦子,明年可以种;但如果让不耕耘的人也可以收获麦子,人民就会喜欢有敌寇入侵。单父一年麦产量的多寡,对鲁国的强弱并无影响,如果使人民养成侥幸获利的心理,这种伤害几代都不能消除。」季孙听了很惭愧地说:「地如果可以钻进去,我宁肯钻进去也不愿意去见宓子。」
[冯评译文]
宓子的话从拯救国家的角度来看,似乎有些迂腐,但从经理世事的角度来看,眼光非常远大。
79、程琳
【原文】
程琳,字天球,为三司使日,议者患民税多名目[冯注:大麦纩绢绸鞋钱食盐钱],恐吏为奸,欲除其名而合为一。琳曰:「合为一而没其名,一时之便,后有兴利之臣,必复增之,是重困民也。」议者虽唯唯,然当时犹未知其言之为利。至蔡京行方田之法,尽并之,乃始思其言而咨嗟焉。
【译文】
宋朝人程琳,字天球,任三司使时,有人认为人民的捐税名目繁多[当时有大麦、织绢、绸鞋钱和食盐钱等名目],恐官吏从中舞弊,想除去名目合为一项。程琳说:「合为一项以除去繁多的名目,一时是很方便;可是以后一定有喜欢兴利的官吏,一定又增加税目,这样增加下去,更会加重人民的困苦。」主张合并税目的人虽然口头表示同意,然而心里还是不怎么相信。直到蔡京(字元长,性凶谲)推行方田法,把所有税收合并为一,才想起程琳的话来,不由得感慨系之。
80、高明
【原文】
黄河南徙,民耕汙地,有收。议者欲履亩坐税。高御史明不可,曰:「河徙无常,税额不改,平陆忽复巨浸,常税犹按旧籍,民何以堪?」遂报罢。
[冯述评]
每见沿江 之邑,以摊江 田赔粮致困,盖沙涨成田,有司喜以升科见功,而不知异日减科之难也。
川中之盐井亦然,陈于陛《意见》云:「有井方有课,因旧井塌坏,而上司不肯除其课,百姓受累之极,即新井亦不敢开。宜立为法:凡废井,课悉与除之;新井许其开凿,开成日免课,三年后方征收,则民困可苏而利亦兴矣。若山课多,一时不能尽蠲,宜查出另为一籍,有恩典先及之,或缓征,或对支,徐查新涨田,即渐补扣。数年之后,其庶几乎?」
查洪武二十八年,户部节奉太祖圣旨:「山东、河南民人,除已入额田地照旧征外,新开荒的田地,不问多少,永远不要起科,有气力的尽他种。」按:此可为各边屯田之法。
【译文】
明朝时黄河河道向南迁移,人民在旧河道上耕种,有了收成。
有人提议政府应按田亩课税。御史高明(贵溪人,字止达)认为不行,他说:「黄河迁徙没有定位,税收的额度轻易改变不了,平地忽然间变为大河,日常税赋还是依旧,人民怎么承受得了!」于是报准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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