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站“顺心”故事# 2021年10月14日上午6点30分左右,客运员邵磊站台巡视时发现一名倒地旅客,邵磊快步向前,第一时间收集信息。从身上很重的酒气可以推断是因醉酒导致意识模糊,沟通已很困难。邵磊第一时间通知丙班主任,张勇主任果断联系广播室拨打120。早晨天寒,旅客穿着也很单薄。怕引起二次伤害,站台值班员王雷赶赴现场,并会同医务人员将旅客送至救护车。事发时间晚点列车集中到达,已腾不出人手协助。王雷用一身的汗水保证了该名旅客的人身安全,也为后续救治争取了时间。 @长三角铁路
【区人民医院到河盛社区开展“老有所依 情暖重阳”活动】老人节来临,区人民医院组织内外科专家到河盛社区开展“老有所依,情暖重阳”活动,由医务人员组成的志愿服务队对社区老年人进行了血糖、血压和心电图监测,并组织了一场“促进老龄健康发展、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专题讲座,就老年人常见病和日常保健等作了详细讲解。
河盛社区还组织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居民一起包饺子,分吃蛋糕,热热闹闹喜迎老人节。志愿者们还把亲手包的水饺送到社区行动不便的老人家中,同时送上节日的祝福。
河盛社区还组织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居民一起包饺子,分吃蛋糕,热热闹闹喜迎老人节。志愿者们还把亲手包的水饺送到社区行动不便的老人家中,同时送上节日的祝福。
#走近民法典# 【每日学“典”:手术前风险要说明,未尽义务医院担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