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张家口市国民经济“成绩单”公布】#张家口微新闻# 7月28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统计局就上半年我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发布。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全面做好 “六稳”工作、落实 “六保” 任务,深入开展 “三重四创五优化” 活动,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统筹决战决胜冬奥会筹办和本地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实现较快增长,经济发展呈现稳中加固、稳中向好态势。
初步核算,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753.7亿元,同比增长10.5%,两年平均增长4.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3.1亿元,同比增长8.3%,两年平均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206.1亿元,同比增长9.1%,两年平均增长3.6%;第三产业增加值494.5亿元,同比增长11.3%,两年平均增长4.8%。
农业生产形势良好。上半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105.4亿元,同比增长10.3%,比一季度提高5.5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7.5%。其中,畜牧业产值同比增长12.4%。猪、牛、羊、家禽出栏分别达到107.4万头、13.1万头、126.2万只和1466.2万只,同比增长19.6%、6.0%、10.1%和9.0%。牛奶产量50.8万吨,同比增长11.9%。蔬菜种植面积2.0万公顷,同比增长4.3%,产量20.6万吨,同比下降6.9%。
规上工业运行平稳。上半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5%,高于去年同期6.6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6.2%。从三大门类看,采矿业、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增速分别达到15.6%、7.2%和12.7%。制造业中占比较大的烟草制品业、汽车制造业和专用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5.3%、15.4%和20.3%。
服务业快速恢复。上半年,全市规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3.7亿元,同比增长51.2%,增速连续7个月稳居全省第1位;比2019年同期增长56.8%, 两年平均增长25.3%。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三大行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112.5%、79.7%和77.3%。
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上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4%,高于全省5个百分点。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93.0%,拉动全市增长1.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9.5%,拉动全市增长4.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投资同比下降1.2%,影响全市固投0.9个百分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同比增长57.2%。全市162家资质内总专包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64.7亿元,同比增长26.6%。
消费品市场快速增长。上半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307.8亿元,同比增长28.3%,高于全省水平15.1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2.5%。其中,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92.8亿元,同比增长77.2%,两年平均增长64.2%。
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上半年,我市三次产业结构为7.0:27.4:65.6,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9.8%,拉动全市经济增长7.3个百分点。全市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3%,占规上工业比重达33.8%;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5%,拉动全市规上工业增长3.0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5%,拉动全市规上工业增长3.1个百分点。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上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96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0.8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1%。
居民消费价格平稳。上半年,全市CPI累计增长0.2%,6月份当月全市CPI增长1.0%。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三升五降。食品烟酒类、衣着类、交通和通信类分别上涨0.8%、3.1%和2.6%; 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医疗保健类、其它用品和服务类分别下降0.8%、 1.2%、 2.2%、0.3%和2.1%。
(全张家口微博)
初步核算,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753.7亿元,同比增长10.5%,两年平均增长4.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3.1亿元,同比增长8.3%,两年平均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206.1亿元,同比增长9.1%,两年平均增长3.6%;第三产业增加值494.5亿元,同比增长11.3%,两年平均增长4.8%。
农业生产形势良好。上半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105.4亿元,同比增长10.3%,比一季度提高5.5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7.5%。其中,畜牧业产值同比增长12.4%。猪、牛、羊、家禽出栏分别达到107.4万头、13.1万头、126.2万只和1466.2万只,同比增长19.6%、6.0%、10.1%和9.0%。牛奶产量50.8万吨,同比增长11.9%。蔬菜种植面积2.0万公顷,同比增长4.3%,产量20.6万吨,同比下降6.9%。
规上工业运行平稳。上半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5%,高于去年同期6.6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6.2%。从三大门类看,采矿业、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增速分别达到15.6%、7.2%和12.7%。制造业中占比较大的烟草制品业、汽车制造业和专用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5.3%、15.4%和20.3%。
服务业快速恢复。上半年,全市规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3.7亿元,同比增长51.2%,增速连续7个月稳居全省第1位;比2019年同期增长56.8%, 两年平均增长25.3%。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三大行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112.5%、79.7%和77.3%。
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上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4%,高于全省5个百分点。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93.0%,拉动全市增长1.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9.5%,拉动全市增长4.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投资同比下降1.2%,影响全市固投0.9个百分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同比增长57.2%。全市162家资质内总专包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64.7亿元,同比增长26.6%。
消费品市场快速增长。上半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307.8亿元,同比增长28.3%,高于全省水平15.1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2.5%。其中,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92.8亿元,同比增长77.2%,两年平均增长64.2%。
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上半年,我市三次产业结构为7.0:27.4:65.6,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9.8%,拉动全市经济增长7.3个百分点。全市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3%,占规上工业比重达33.8%;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5%,拉动全市规上工业增长3.0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5%,拉动全市规上工业增长3.1个百分点。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上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96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0.8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1%。
居民消费价格平稳。上半年,全市CPI累计增长0.2%,6月份当月全市CPI增长1.0%。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三升五降。食品烟酒类、衣着类、交通和通信类分别上涨0.8%、3.1%和2.6%; 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医疗保健类、其它用品和服务类分别下降0.8%、 1.2%、 2.2%、0.3%和2.1%。
(全张家口微博)
粉煤灰作为建筑材料有哪些特点?
(1)性质易分析。粉煤灰具有类似于火山灰的潜在的化学活性,在进行性质分析的时候可以使用火山灰物质作为参考。
(2)存在球状颗粒。粉煤灰在形成的时候会因为高温燃烧而融化形成玻璃珠状,冷却后在粉煤灰中存在大量的球状颗粒,这样的材料用于建筑业的时候能够有效减小墙面的表面积。
(3)能够与混凝土搭配。在混凝土的缝隙需要填充的时候利用粉煤灰会更加有效,能够在加入少量水的情况下加强混凝土本身的凝聚性。
(4)利用量大。因为我国建筑业的发展迅猛导致全国各地都需要大量的建筑材料来进行正常的施工过程,也就能够快速有效的消耗掉我国多年来积累的粉煤灰量。
(5)利用范围广。粉煤灰在各种环境下作为建筑材料的理化性质都不会发生太大的波动,其稳定性导致其能够利用的范围非常广,并且由于电厂的普及使得其材料的生产也较为容易。
(6)利用程度高。粉煤灰在作为建筑材料的时候能够与混凝土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并且增加混凝土的凝结性能,也就导致了一旦修建完成粉煤灰就会很稳定的固定在建筑物中,并不会有安全隐患或者底利用率的情况产生。
(7)节约资源。由于建筑业发展的速度变快,使得建筑材料的需求量也与日递增,而粉煤灰的出现无疑弥补了建筑材料的短缺并且能够节约很多建筑所需物料,在实现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能节约成本与自然资源。
(1)性质易分析。粉煤灰具有类似于火山灰的潜在的化学活性,在进行性质分析的时候可以使用火山灰物质作为参考。
(2)存在球状颗粒。粉煤灰在形成的时候会因为高温燃烧而融化形成玻璃珠状,冷却后在粉煤灰中存在大量的球状颗粒,这样的材料用于建筑业的时候能够有效减小墙面的表面积。
(3)能够与混凝土搭配。在混凝土的缝隙需要填充的时候利用粉煤灰会更加有效,能够在加入少量水的情况下加强混凝土本身的凝聚性。
(4)利用量大。因为我国建筑业的发展迅猛导致全国各地都需要大量的建筑材料来进行正常的施工过程,也就能够快速有效的消耗掉我国多年来积累的粉煤灰量。
(5)利用范围广。粉煤灰在各种环境下作为建筑材料的理化性质都不会发生太大的波动,其稳定性导致其能够利用的范围非常广,并且由于电厂的普及使得其材料的生产也较为容易。
(6)利用程度高。粉煤灰在作为建筑材料的时候能够与混凝土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并且增加混凝土的凝结性能,也就导致了一旦修建完成粉煤灰就会很稳定的固定在建筑物中,并不会有安全隐患或者底利用率的情况产生。
(7)节约资源。由于建筑业发展的速度变快,使得建筑材料的需求量也与日递增,而粉煤灰的出现无疑弥补了建筑材料的短缺并且能够节约很多建筑所需物料,在实现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能节约成本与自然资源。
监管
全装修住宅 强化全生命周期监管
《意见》从一开始就明确,要着力强化全装修住宅从土地供应、设计、报建、施工、销售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同时又从土地、财政、金融及建设、销售各个环节进一步作出规定,可以说,将监管贯穿了从土地供应到建设、销售的全过程。
建设
设计多方案 工程总承包
提供多选设计方案
为了在全装修商品房住宅建设中严格把控装修质量,满足房主个性化需求,公开征求意见稿在建设管理部分提出:提供多选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市场定位对每个户型至少提供高、中、低三个价格档次的全装修标准,每一档次装修标准至少提供两种装修风格设计方案供购房人选择。
全装修房如何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个性化需求一直是业界及购房者关注的话题,此次江西政策的出台为购房者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在价格和装修风格中综合考量,最终确定适合自己的最优装修设计提供了更多选择。
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
《意见》明确,新建全装修成品住宅项目的全装修工程应当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协同施工,建设单位不得将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分别发包,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承接全装修工程的分包企业应具有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总体承包模式减少了不同分包企业的引入,强化了现有主体责任,有利于一体化设计实施,也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工期、房屋装修质量等。
销售
信息公示、样板房、销售合同规范一个都不能少 所见即所得
对于全装修房销售,江西省公开征求意见稿也做了严格规定:
销售价格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全装修部分定价机制,可采取工程预决算或资产评估等方式合理确定。建设单位不得价外加价或以“装修升级包”等形式变相价外加价。
信息公示
《意见》明确:在申领预售许可的销售方案中说明所有装修方案,包括装修标准、装修内容、主要材料设备清单等内容。在销售现场、样板房的醒目位置对所有装修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建筑专业平面、立面、剖面、天棚等主要施工图,装修标准,材料设备清单和交付标准等信息;住宅单元的出入口、门厅、走道、楼梯、电梯前室等公共部位装修内容也应进行公示。
清单应明确主要室内装修材料和设施设备的名称及具体品牌、生产厂家、产地、型号或规格等级等信息;清单内同一材料设备有多个备选的,应一并全部列出,不得用“同等档次”等笼统表述。
样板房 “所见即所得”
不同档次装修标准至少设置一套交付样板房,实行“所见即所得”,不得加装合同约定交付标准以外的设施设备。各地可根据实际,按照户型、装修标准等对交付样板房的数量作出具体规定。
交付样板房应设置在预售住宅房源内,在预售前建造完成。交付样板房的保留时间,自预售范围内最后一批预售房源交付购房人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或者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保留时间内,不得将交付样板房交付给购房人使用或者作展示以外的其他用途。
销售合同
购房者的权益如何得到保证?避免交付时货不对板的情况出现?《意见》在“销售合同”章节对此进行了明确:
建设单位在签订销售合同前,应向购房者告知全装修设计文件及销售价格、装修材料设备清单等信息,展示交付样板房及其主要装修材料设施设备,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中明确房屋装饰装修内容、标准及交付要求,包括所有装饰装修材料的品牌、生产厂家、产地、型号或规格等级等信息,同时约定违约责任、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和纠纷解决途径等。
交付
业主开放日 一房一验
为确保装修质量和交付品质,让消费者安心放心,公开征求意见稿在规范全装修成品住宅销售管理中明确了质量验收具体内容:
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
《意见》明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集中时间或限定时间段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业主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工程现场,参观和了解住宅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对业主反映的装修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记录建档,迅速响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到位的,不得组织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业主开放日活动”有利于业主提前介入装修过程中对过程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避免后期纠纷的产生。
验收交付
《意见》明确:对全装修成品住宅装修部分实行“一房一验”,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以使用功能、观感质量、安全性能、几何尺寸等内容为重点,对装修部分组织分户验收。
同时,《意见》还规定,全装修成品住宅交付前,建设单位向购房者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明确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单位等内容,并附分户检验合格标识;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主要装修材料与构配件清单、主要设备明细表及使用说明书、电气(智能化)网络管线和给排水管道排布图、第三方出具的环境质量检测报告等 https://t.cn/RyhTm9c
全装修住宅 强化全生命周期监管
《意见》从一开始就明确,要着力强化全装修住宅从土地供应、设计、报建、施工、销售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同时又从土地、财政、金融及建设、销售各个环节进一步作出规定,可以说,将监管贯穿了从土地供应到建设、销售的全过程。
建设
设计多方案 工程总承包
提供多选设计方案
为了在全装修商品房住宅建设中严格把控装修质量,满足房主个性化需求,公开征求意见稿在建设管理部分提出:提供多选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市场定位对每个户型至少提供高、中、低三个价格档次的全装修标准,每一档次装修标准至少提供两种装修风格设计方案供购房人选择。
全装修房如何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个性化需求一直是业界及购房者关注的话题,此次江西政策的出台为购房者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在价格和装修风格中综合考量,最终确定适合自己的最优装修设计提供了更多选择。
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
《意见》明确,新建全装修成品住宅项目的全装修工程应当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协同施工,建设单位不得将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分别发包,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承接全装修工程的分包企业应具有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总体承包模式减少了不同分包企业的引入,强化了现有主体责任,有利于一体化设计实施,也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工期、房屋装修质量等。
销售
信息公示、样板房、销售合同规范一个都不能少 所见即所得
对于全装修房销售,江西省公开征求意见稿也做了严格规定:
销售价格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全装修部分定价机制,可采取工程预决算或资产评估等方式合理确定。建设单位不得价外加价或以“装修升级包”等形式变相价外加价。
信息公示
《意见》明确:在申领预售许可的销售方案中说明所有装修方案,包括装修标准、装修内容、主要材料设备清单等内容。在销售现场、样板房的醒目位置对所有装修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建筑专业平面、立面、剖面、天棚等主要施工图,装修标准,材料设备清单和交付标准等信息;住宅单元的出入口、门厅、走道、楼梯、电梯前室等公共部位装修内容也应进行公示。
清单应明确主要室内装修材料和设施设备的名称及具体品牌、生产厂家、产地、型号或规格等级等信息;清单内同一材料设备有多个备选的,应一并全部列出,不得用“同等档次”等笼统表述。
样板房 “所见即所得”
不同档次装修标准至少设置一套交付样板房,实行“所见即所得”,不得加装合同约定交付标准以外的设施设备。各地可根据实际,按照户型、装修标准等对交付样板房的数量作出具体规定。
交付样板房应设置在预售住宅房源内,在预售前建造完成。交付样板房的保留时间,自预售范围内最后一批预售房源交付购房人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或者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保留时间内,不得将交付样板房交付给购房人使用或者作展示以外的其他用途。
销售合同
购房者的权益如何得到保证?避免交付时货不对板的情况出现?《意见》在“销售合同”章节对此进行了明确:
建设单位在签订销售合同前,应向购房者告知全装修设计文件及销售价格、装修材料设备清单等信息,展示交付样板房及其主要装修材料设施设备,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中明确房屋装饰装修内容、标准及交付要求,包括所有装饰装修材料的品牌、生产厂家、产地、型号或规格等级等信息,同时约定违约责任、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和纠纷解决途径等。
交付
业主开放日 一房一验
为确保装修质量和交付品质,让消费者安心放心,公开征求意见稿在规范全装修成品住宅销售管理中明确了质量验收具体内容:
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
《意见》明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集中时间或限定时间段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业主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工程现场,参观和了解住宅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对业主反映的装修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记录建档,迅速响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到位的,不得组织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业主开放日活动”有利于业主提前介入装修过程中对过程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避免后期纠纷的产生。
验收交付
《意见》明确:对全装修成品住宅装修部分实行“一房一验”,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以使用功能、观感质量、安全性能、几何尺寸等内容为重点,对装修部分组织分户验收。
同时,《意见》还规定,全装修成品住宅交付前,建设单位向购房者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明确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单位等内容,并附分户检验合格标识;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主要装修材料与构配件清单、主要设备明细表及使用说明书、电气(智能化)网络管线和给排水管道排布图、第三方出具的环境质量检测报告等 https://t.cn/RyhTm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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