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对柴油车限行管控】#聚焦环境整治#9月30日,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划定柴油车禁限行管控区域的通告》。
通告指出,经市政府第2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在市中心城区划定柴油车禁限行管控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类型
重中型货车(含重中型自卸货车、重中型特殊结构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型。
二、禁限行管控区域
(一)禁止通行区域:香附路、药王大道、银杏路(不含上述道路)、木兰大道(包含)合围区。
(二)限制通行区域:北一环、古井大道、亳芜大道、三清大道合围区除禁止通行区域范围以外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三、禁限行管理规定
(一)禁止通行区域管理规定
禁止通行区域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上述类型车辆。用于保障生产、生活、建设等活动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车,必需驶入禁止通行区域的需办理通行手续,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二)限制通行区域管理规定
限制通行区域每日6:00至24:00,仅允许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进入限制通行区域,不需办理通行手续,但不得驶入禁止通行区域。
(三)通行手续办理渠道
通行手续通过“我家亳州”、“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APP在线申办,或到公安交警部门指定的线下办理点办理。申办流程和相关须知可以到“亳州公安交警在线”微信公众号查询。
(四)如遇重污染、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禁限行管理按照相关通告执行。
四、禁限行管理措施
(一)在禁行、限行区域路段两端和路段内交叉口处设置车辆禁止驶入交通标志,载明限制时段。
(二)设置交通违法非现场自动抓拍系统,自动抓拍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车辆。
五、本通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2020年9月27日发布的《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柴油车禁限行管控区域的通告》同时废止。
(备注:咨询服务电话:0558-5696099)
By赵琳琳
通告指出,经市政府第2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在市中心城区划定柴油车禁限行管控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类型
重中型货车(含重中型自卸货车、重中型特殊结构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型。
二、禁限行管控区域
(一)禁止通行区域:香附路、药王大道、银杏路(不含上述道路)、木兰大道(包含)合围区。
(二)限制通行区域:北一环、古井大道、亳芜大道、三清大道合围区除禁止通行区域范围以外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三、禁限行管理规定
(一)禁止通行区域管理规定
禁止通行区域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上述类型车辆。用于保障生产、生活、建设等活动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车,必需驶入禁止通行区域的需办理通行手续,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二)限制通行区域管理规定
限制通行区域每日6:00至24:00,仅允许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进入限制通行区域,不需办理通行手续,但不得驶入禁止通行区域。
(三)通行手续办理渠道
通行手续通过“我家亳州”、“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APP在线申办,或到公安交警部门指定的线下办理点办理。申办流程和相关须知可以到“亳州公安交警在线”微信公众号查询。
(四)如遇重污染、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禁限行管理按照相关通告执行。
四、禁限行管理措施
(一)在禁行、限行区域路段两端和路段内交叉口处设置车辆禁止驶入交通标志,载明限制时段。
(二)设置交通违法非现场自动抓拍系统,自动抓拍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车辆。
五、本通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2020年9月27日发布的《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柴油车禁限行管控区域的通告》同时废止。
(备注:咨询服务电话:0558-5696099)
By赵琳琳
【我市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对柴油车限行管控】#聚焦环境整治#9月30日,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划定柴油车禁限行管控区域的通告》。
通告指出,经市政府第2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在市中心城区划定柴油车禁限行管控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类型
重中型货车(含重中型自卸货车、重中型特殊结构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型。
二、禁限行管控区域
(一)禁止通行区域:香附路、药王大道、银杏路(不含上述道路)、木兰大道(包含)合围区。
(二)限制通行区域:北一环、古井大道、亳芜大道、三清大道合围区除禁止通行区域范围以外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三、禁限行管理规定
(一)禁止通行区域管理规定
禁止通行区域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上述类型车辆。用于保障生产、生活、建设等活动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车,必需驶入禁止通行区域的需办理通行手续,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二)限制通行区域管理规定
限制通行区域每日6:00至24:00,仅允许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进入限制通行区域,不需办理通行手续,但不得驶入禁止通行区域。
(三)通行手续办理渠道
通行手续通过“我家亳州”、“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APP在线申办,或到公安交警部门指定的线下办理点办理。申办流程和相关须知可以到“亳州公安交警在线”微信公众号查询。
(四)如遇重污染、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禁限行管理按照相关通告执行。
四、禁限行管理措施
(一)在禁行、限行区域路段两端和路段内交叉口处设置车辆禁止驶入交通标志,载明限制时段。
(二)设置交通违法非现场自动抓拍系统,自动抓拍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车辆。
五、本通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2020年9月27日发布的《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柴油车禁限行管控区域的通告》同时废止。
(备注:咨询服务电话:0558-5696099)
By赵琳琳
通告指出,经市政府第2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在市中心城区划定柴油车禁限行管控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类型
重中型货车(含重中型自卸货车、重中型特殊结构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型。
二、禁限行管控区域
(一)禁止通行区域:香附路、药王大道、银杏路(不含上述道路)、木兰大道(包含)合围区。
(二)限制通行区域:北一环、古井大道、亳芜大道、三清大道合围区除禁止通行区域范围以外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三、禁限行管理规定
(一)禁止通行区域管理规定
禁止通行区域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上述类型车辆。用于保障生产、生活、建设等活动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车,必需驶入禁止通行区域的需办理通行手续,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二)限制通行区域管理规定
限制通行区域每日6:00至24:00,仅允许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进入限制通行区域,不需办理通行手续,但不得驶入禁止通行区域。
(三)通行手续办理渠道
通行手续通过“我家亳州”、“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APP在线申办,或到公安交警部门指定的线下办理点办理。申办流程和相关须知可以到“亳州公安交警在线”微信公众号查询。
(四)如遇重污染、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禁限行管理按照相关通告执行。
四、禁限行管理措施
(一)在禁行、限行区域路段两端和路段内交叉口处设置车辆禁止驶入交通标志,载明限制时段。
(二)设置交通违法非现场自动抓拍系统,自动抓拍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车辆。
五、本通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2020年9月27日发布的《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柴油车禁限行管控区域的通告》同时废止。
(备注:咨询服务电话:0558-5696099)
By赵琳琳
【高铁站周围乱停车?当心被罚】#亳州聚焦##小亳提示#9月10日上午,在高铁南站附近,市交警四大队五中队民警采取流动巡逻的方式,对路边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进行查处。
市交警四大队五中队中队长薛堃表示,针对违法停车现象将进行整治,如果车内有驾驶员的情况下,将对其进行教育劝离 ,如果没有驾驶员的车辆,就对其贴条,进行罚款二百元记三分的处罚。
薛堃提醒,在高铁南站的地下停车场和地上停车场里共有1000多个车位,完全可以满足车辆的停放。对于临时来接送旅客或临时停放的车辆,停车场20分钟以内免收费用。希望广大驾驶员能自觉把车停进停车场,保障交通安全的同时,也能提升城市的文明形象。By李锦文
市交警四大队五中队中队长薛堃表示,针对违法停车现象将进行整治,如果车内有驾驶员的情况下,将对其进行教育劝离 ,如果没有驾驶员的车辆,就对其贴条,进行罚款二百元记三分的处罚。
薛堃提醒,在高铁南站的地下停车场和地上停车场里共有1000多个车位,完全可以满足车辆的停放。对于临时来接送旅客或临时停放的车辆,停车场20分钟以内免收费用。希望广大驾驶员能自觉把车停进停车场,保障交通安全的同时,也能提升城市的文明形象。By李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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