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译的文字
傲慢与偏见的开篇语,写满了奥斯丁对婚姻的讽刺
01
小说《傲慢与偏见》的第一句,已经成了文学中的经典开篇。但凡对外国文学名著有点兴趣的人,都能背得出来。善男子在这里,列举几个经典译本: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一个富有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举世公认的真理。
饶有家资的单身男子必定想要娶妻室,这是举世公认的真情实理。
有个道理众所周知:家财万贯的单身男子,肯定是需要一位太太的。
说老实话,善男子对这些译本,都不太满意。并不是咱狂妄啊,自认为我译的肯定比别人好。只是我觉得,上面几种译文,都没能把奥斯丁女士的那种讽刺意味译出来。
翻译文学作品,讲究的是信、达、雅,我觉得吧,这三个原则中,最重要的是达。信呢是忠实原文,一字一句,雅呢,则是要翻译出汉语的文雅。信,很容易做到,而雅则最难。
自从新文化运动以来,提倡废除文言,使用白话,其实,用白话写出来的小说,已经断送了雅的可能性。德彪认为,只有用文言写就的作品,才能真正担得起这个雅字。清末民初的大家,如严复,林纾,辜鸿铭等人翻译的作品,才算得上实现了雅。
那么,对于现如今的文学翻译,我们只能退而求其次,依据信与达这两个原则,来评判其翻译的优劣了。
信,是机械的,就是照抄照搬,一字一句地翻译。但是,实现了信并不一定就能实现达。文字背后的神韵和意味,也就是言外之意,要传递给读者,这才能算得上达。所以,我十分认同严复先生的翻译原则,要将原作者的精神与意图,融会于心,然后形诸文字。只是机械地一字一句地翻译,并不是翻译的最高境界。
02
对《傲慢与偏见》这句开篇的翻译,上面所列的几种译本,只能说做到了信,却没有做到达。为什么呢?因为这几个译本,都没能将作者简·奥斯丁女士的讽刺意味表达出来。
《傲慢与偏见》的主题就是:人们在婚姻、爱情、金钱这三者之间的取舍。婚姻,应该以爱情为基础,还是以金钱为基础。当既有爱情又有金钱,这样的婚姻固然很好,但是,世人有几个能有如此的福报呢?
如果你的婚姻只有爱情,没有金钱怎么办?如果你的婚姻只有金钱,没有爱情怎么办?有的人甚至更糟:他/她遭遇了一个既没爱情、又没金钱的婚姻。
小说中,这几种婚姻都有。伊丽莎白的婚姻,是既有爱情又有金钱,夏洛特的婚姻是只有金钱没有爱情。丽迪亚的婚姻则是既没爱情又没金钱。她们的婚姻,都是自己的选择。
很明显,简·奥斯丁女士坚信:婚姻要以爱情为基础,否则,宁可孤独终老。现实中的她也是如此,奥斯丁女士活了42岁,终身未婚。可是世人在婚姻的选择上,往往是以金钱为前提,爱情,则属于可有可无的那部分。
她在《傲慢与偏见》一书中,就表达了对这种婚姻价值观的讽刺。而这种讽刺,在小说的开篇便展露无遗。
我们来看原文:
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
这句话,有三个要点:
一,单身男子特别有钱。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上面几种译本,是这么表达的,“有钱”“富有”“饶有家资”“腰缠万贯”。我觉得,单纯说富有,有钱,并不能表达出a good fortune的意思,饶有家资、腰缠万贯更合适。
附带说一句,a single man,很多人译为单身汉,这很不恰当,译为单身男子还算可以。中国语境中,带汉的身份名词,都不是很高贵,《资治通鉴》里说:
今人谓贱丈夫曰汉子,盖始于五胡乱华时。
比如庄稼汉,是种地的下等人,流浪汉,是无家可归的人,门外汉,懒汉。而单身汉,其实是不得已的单身,东北话叫光棍,都是因为没钱,家里穷或是其他原因,才讨不上老婆的。
而小说中的single man,有大笔的财产,自然不应该译作“单身汉”。
二,娶个老婆是必须的。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人人都是要结婚的,尤其是很有钱的男人,因为他有了经济基础嘛,言外之意就是:婚姻首先要以金钱为基础。
三,特别有钱的单身男子,需要娶个老婆,成个家——人人都以为这是天经地义,是真理。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全世界认其为真理,言外之意就是:全世界的人,都认为婚姻要以金钱为基础,全世界的人,都认为有了金钱之后,就必须成家,而有没有爱情,则在所不问。
而这个must be,其实是外人的一厢情愿,并不是有钱男人自己这样想的。为什么呢,因为接下来的第二段话:当这样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搬到一个地方之后,当地人会立刻将其视为未来女婿的人选,要把女儿嫁给他。看到了吧,奥斯丁女士真是讽刺的高手。
英文中的truth,现代人都翻译成真理二字,其实,真理这个词,是近代以后才出现的,本来的中国文字中,极少用这个词。我觉得truth应该译为道,理,或者道理,天经地义才合适一些。
特别有钱的单身男子,必定会需要娶个老婆,成个家,婚姻要以金钱为基础,有没有爱情,则是次要的。全世界的人,都把这个认作是天经地义,认作是道,认作是理。
而事实上应该这样吗?不应该!婚姻应该以爱情为基础,而不是金钱。爱情,才是婚姻的第一考虑,可全世界的人却恰恰相反,还以为这是天经地义,这是理所应当。这话里话外,不正是满满的讽刺吗?
所以,善男子认为上面几种译法,都没有将这种讽刺意味传达出来,算不上“达”。
接下来第二段话,当这样一个富有的单身男子,搬到一个地方后,当地有女儿的人家是如何反应的呢?这便对应了第一句所说,全世界的人都是这样以金钱为婚姻的前提。
善男子不揣浅陋,试着自己将小说的前两段翻译一下。
男大当婚,尤其是腰缠万贯的单身公子,一定要娶妻成家,此理人尽皆知。
所以,若是有这样一位公子迁至某地,当地的住户们便会迫不及待地把他当作未来女婿的人选,视其为自家女儿的囊中之物。至于这位公子为人如何,性情怎样,则无暇考虑了,毕竟,女大也要当嫁啊。
#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的开篇语,写满了奥斯丁对婚姻的讽刺
01
小说《傲慢与偏见》的第一句,已经成了文学中的经典开篇。但凡对外国文学名著有点兴趣的人,都能背得出来。善男子在这里,列举几个经典译本: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一个富有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举世公认的真理。
饶有家资的单身男子必定想要娶妻室,这是举世公认的真情实理。
有个道理众所周知:家财万贯的单身男子,肯定是需要一位太太的。
说老实话,善男子对这些译本,都不太满意。并不是咱狂妄啊,自认为我译的肯定比别人好。只是我觉得,上面几种译文,都没能把奥斯丁女士的那种讽刺意味译出来。
翻译文学作品,讲究的是信、达、雅,我觉得吧,这三个原则中,最重要的是达。信呢是忠实原文,一字一句,雅呢,则是要翻译出汉语的文雅。信,很容易做到,而雅则最难。
自从新文化运动以来,提倡废除文言,使用白话,其实,用白话写出来的小说,已经断送了雅的可能性。德彪认为,只有用文言写就的作品,才能真正担得起这个雅字。清末民初的大家,如严复,林纾,辜鸿铭等人翻译的作品,才算得上实现了雅。
那么,对于现如今的文学翻译,我们只能退而求其次,依据信与达这两个原则,来评判其翻译的优劣了。
信,是机械的,就是照抄照搬,一字一句地翻译。但是,实现了信并不一定就能实现达。文字背后的神韵和意味,也就是言外之意,要传递给读者,这才能算得上达。所以,我十分认同严复先生的翻译原则,要将原作者的精神与意图,融会于心,然后形诸文字。只是机械地一字一句地翻译,并不是翻译的最高境界。
02
对《傲慢与偏见》这句开篇的翻译,上面所列的几种译本,只能说做到了信,却没有做到达。为什么呢?因为这几个译本,都没能将作者简·奥斯丁女士的讽刺意味表达出来。
《傲慢与偏见》的主题就是:人们在婚姻、爱情、金钱这三者之间的取舍。婚姻,应该以爱情为基础,还是以金钱为基础。当既有爱情又有金钱,这样的婚姻固然很好,但是,世人有几个能有如此的福报呢?
如果你的婚姻只有爱情,没有金钱怎么办?如果你的婚姻只有金钱,没有爱情怎么办?有的人甚至更糟:他/她遭遇了一个既没爱情、又没金钱的婚姻。
小说中,这几种婚姻都有。伊丽莎白的婚姻,是既有爱情又有金钱,夏洛特的婚姻是只有金钱没有爱情。丽迪亚的婚姻则是既没爱情又没金钱。她们的婚姻,都是自己的选择。
很明显,简·奥斯丁女士坚信:婚姻要以爱情为基础,否则,宁可孤独终老。现实中的她也是如此,奥斯丁女士活了42岁,终身未婚。可是世人在婚姻的选择上,往往是以金钱为前提,爱情,则属于可有可无的那部分。
她在《傲慢与偏见》一书中,就表达了对这种婚姻价值观的讽刺。而这种讽刺,在小说的开篇便展露无遗。
我们来看原文:
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
这句话,有三个要点:
一,单身男子特别有钱。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上面几种译本,是这么表达的,“有钱”“富有”“饶有家资”“腰缠万贯”。我觉得,单纯说富有,有钱,并不能表达出a good fortune的意思,饶有家资、腰缠万贯更合适。
附带说一句,a single man,很多人译为单身汉,这很不恰当,译为单身男子还算可以。中国语境中,带汉的身份名词,都不是很高贵,《资治通鉴》里说:
今人谓贱丈夫曰汉子,盖始于五胡乱华时。
比如庄稼汉,是种地的下等人,流浪汉,是无家可归的人,门外汉,懒汉。而单身汉,其实是不得已的单身,东北话叫光棍,都是因为没钱,家里穷或是其他原因,才讨不上老婆的。
而小说中的single man,有大笔的财产,自然不应该译作“单身汉”。
二,娶个老婆是必须的。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人人都是要结婚的,尤其是很有钱的男人,因为他有了经济基础嘛,言外之意就是:婚姻首先要以金钱为基础。
三,特别有钱的单身男子,需要娶个老婆,成个家——人人都以为这是天经地义,是真理。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全世界认其为真理,言外之意就是:全世界的人,都认为婚姻要以金钱为基础,全世界的人,都认为有了金钱之后,就必须成家,而有没有爱情,则在所不问。
而这个must be,其实是外人的一厢情愿,并不是有钱男人自己这样想的。为什么呢,因为接下来的第二段话:当这样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搬到一个地方之后,当地人会立刻将其视为未来女婿的人选,要把女儿嫁给他。看到了吧,奥斯丁女士真是讽刺的高手。
英文中的truth,现代人都翻译成真理二字,其实,真理这个词,是近代以后才出现的,本来的中国文字中,极少用这个词。我觉得truth应该译为道,理,或者道理,天经地义才合适一些。
特别有钱的单身男子,必定会需要娶个老婆,成个家,婚姻要以金钱为基础,有没有爱情,则是次要的。全世界的人,都把这个认作是天经地义,认作是道,认作是理。
而事实上应该这样吗?不应该!婚姻应该以爱情为基础,而不是金钱。爱情,才是婚姻的第一考虑,可全世界的人却恰恰相反,还以为这是天经地义,这是理所应当。这话里话外,不正是满满的讽刺吗?
所以,善男子认为上面几种译法,都没有将这种讽刺意味传达出来,算不上“达”。
接下来第二段话,当这样一个富有的单身男子,搬到一个地方后,当地有女儿的人家是如何反应的呢?这便对应了第一句所说,全世界的人都是这样以金钱为婚姻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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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当婚,尤其是腰缠万贯的单身公子,一定要娶妻成家,此理人尽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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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
很荣幸能凭借自己偶尔的努力给身边的人树立榜样、带动身边人接触长跑,一定要有自信啊!无聊和枯燥常伴你我 熬得住才会出彩!
弄得我突然好怀念临大啊[泪]真的挺遗憾的,大学没有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热爱的东西,如果能更自律一些,或许那个本子上就留下我的名字了吧,可惜没有那么多如果,一切经历都是注定的 都有它存在的意义。在新的环境也要坚守初心 做一个不被人理解的逆行人,导师也说了 “ 你是我10几年来带过第一个运动训练专业学生,而且本科也和分子医学没啥关系,既然你这么有信心能学好那就跟着我吧 ” 。是啊我始终认为自己想的就一定能做到…可是很多时候并没有自己想的 那么完美的外部条件
弄得我突然好怀念临大啊[泪]真的挺遗憾的,大学没有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热爱的东西,如果能更自律一些,或许那个本子上就留下我的名字了吧,可惜没有那么多如果,一切经历都是注定的 都有它存在的意义。在新的环境也要坚守初心 做一个不被人理解的逆行人,导师也说了 “ 你是我10几年来带过第一个运动训练专业学生,而且本科也和分子医学没啥关系,既然你这么有信心能学好那就跟着我吧 ” 。是啊我始终认为自己想的就一定能做到…可是很多时候并没有自己想的 那么完美的外部条件
迪士尼的营销手段和明星来说很相似
首先出世阵仗一定要大
高清糊图视频动态都有
大范围营销号的真情实感的爱
各路短视频配上好听的音乐
轮番轰炸
当然,
不管是糊图还是高清都不能有丑图出现
这样每次出现都大肆宣传
像某些人一样
就有了名字
甚至逐渐成为头部
脑西里出现某八百热搜女团,某些明星
但是不得不说 我还是会被吸引
起码知名度就这样打开了
甚至有很多时候
实力反而比不上营销美丽带来的好处
真是个"看脸的故事"
首先出世阵仗一定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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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力反而比不上营销美丽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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