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14家餐饮门店被查处# ,麦当劳、和合谷等上榜】据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消息,2021年9月29日-10月7日,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海淀区14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东方新(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亮健容天羊蝎子)
存在线上线下超范围经营冷食的问题,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立案查处。
2、北京媛京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回头客麻辣烫)
存在食品加工场所卫生差、地面积水的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北京辣友味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阿婆春饼)
存在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北京海淀区香山香顺食品店(招牌名称:吉祥馄饨)
存在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健康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
5、北京市海淀区香山新源小吃店(招牌名称:老马拉面)
存在超范围经营凉菜的问题,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北京兰生京生拉面馆(招牌名称:老马拉面)
存在擅自改变结构布局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北京老马乐信伊穆斯林餐饮有限公司香山分店(招牌名称:老马拉面)
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双榆树餐厅(招牌名称:麦当劳)
存在人员培训记录不全的问题,现场责令整改。
9、北京和合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三环北路店(招牌名称:和合谷)
存在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0、北京正伟胖胖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重庆小胖麻辣烫)
存在食品加工过程混乱、加工场所环境脏乱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1、北京鸿运金犀牛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美吉特炸鸡汉堡)
存在食品加工过程混乱、加工场所环境脏乱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2、北京美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美闲美食城)
存在加工间环境卫生不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3、北京嘉和百味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茶百道)
存在涉嫌未定期检查库存食品,未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问题,立案调查。
14、北京博琳好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茶百道)
存在环境卫生不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东方新(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亮健容天羊蝎子)
存在线上线下超范围经营冷食的问题,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立案查处。
2、北京媛京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回头客麻辣烫)
存在食品加工场所卫生差、地面积水的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北京辣友味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阿婆春饼)
存在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北京海淀区香山香顺食品店(招牌名称:吉祥馄饨)
存在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健康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
5、北京市海淀区香山新源小吃店(招牌名称:老马拉面)
存在超范围经营凉菜的问题,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北京兰生京生拉面馆(招牌名称:老马拉面)
存在擅自改变结构布局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北京老马乐信伊穆斯林餐饮有限公司香山分店(招牌名称:老马拉面)
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双榆树餐厅(招牌名称:麦当劳)
存在人员培训记录不全的问题,现场责令整改。
9、北京和合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三环北路店(招牌名称:和合谷)
存在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0、北京正伟胖胖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重庆小胖麻辣烫)
存在食品加工过程混乱、加工场所环境脏乱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1、北京鸿运金犀牛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美吉特炸鸡汉堡)
存在食品加工过程混乱、加工场所环境脏乱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2、北京美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美闲美食城)
存在加工间环境卫生不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3、北京嘉和百味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茶百道)
存在涉嫌未定期检查库存食品,未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问题,立案调查。
14、北京博琳好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茶百道)
存在环境卫生不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华莱士、杨国福麻辣烫、呷哺呷哺、蜜雪冰城、奈雪的茶等因食品安全问题被通报】近期,北京市、区市场监管局在北京全市范围内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等餐饮企业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部分连锁餐饮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北京市消协根据市、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食品安全问题情况通报整理的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餐饮企业名单显示,北京市有17家华莱士连锁店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排在首位。杨国福麻辣烫、呷哺呷哺存在的问题门店数量紧随其后。此外,张亮麻辣烫、味多美、老家肉饼等北京地区常见食品餐饮连锁,以及蜜雪冰城、奈雪的茶等多家“网红品牌”也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列入曝光名单。
【北京食品安全检查华莱士问题最多 涉事门店负责人被罚】
10月11日消息,近期,北京市、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等餐饮企业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部分连锁餐饮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据市消协公布消息来看,华莱士被通报次数最多,达17次,排在“问题门店”首位,而杨国福麻辣烫和呷哺呷哺位列第二名和第三名。
华莱士部分门店出现各种违规情况: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却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当事人涉嫌使用污秽不洁的食品原材料,执法人员拟依法吊销涉事门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对门店主要负责人罚款19.57万元,对直接负责人罚款3.68万元。
10月11日消息,近期,北京市、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等餐饮企业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部分连锁餐饮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据市消协公布消息来看,华莱士被通报次数最多,达17次,排在“问题门店”首位,而杨国福麻辣烫和呷哺呷哺位列第二名和第三名。
华莱士部分门店出现各种违规情况: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却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当事人涉嫌使用污秽不洁的食品原材料,执法人员拟依法吊销涉事门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对门店主要负责人罚款19.57万元,对直接负责人罚款3.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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