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地探访电动车挂牌情况——社区挂牌点 方便市民否】#南阳[超话]# 9月23日,我市中心城区正式实施电动车登记挂牌业务。如今半个月过去了,市区电动车挂牌情况如何?群众挂牌是否方便?昨天是长假后上班的第一天,本报记者兵分多路,再次到各挂牌点实地探访。#南阳身边事#
网上提前约,最快两分钟完成上牌业务
10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区八一路幸福社区警务室,见门口围了不少前来为电动车挂牌的居民,两名工作人员正忙着给群众解答相关咨询,办理电动车挂牌登记、发放牌照。记者发现,一些市民到挂牌点之前已经通过“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登记了信息,到挂牌点后只用出示手机二维码,工作人员核对登记信息,信息一致的就发放牌照,最快的两分钟拿到牌照。
有的市民特别是一些年纪稍大的市民操作手机不熟练,工作人员耐心指导他们采集车辆信息并进行网上登记。“每天挂牌的人很多,节假日我们也没休息,就是为了给市民提供方便。”挂牌点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在城区七一路怡博花园小区内的豫宛社区挂牌点,记者看到几名工作人员正在对前来办理电动车挂牌登记业务的市民进行登记。在现场,记者询问了电动车挂牌的相关问题,工作人员一一解答。据工作人员介绍,服务点各种类型号牌齐全,熟悉登记流程的居民来之后,几分钟就能办理好,个别年龄较大的市民可能需要十多分钟,但都能现场领取到号牌,不用再跑第二趟。
挂牌已半月,城区累计挂牌144220辆
10月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自9月23日开始电动车挂牌工作以来,城区187个挂牌点累计挂牌144220辆,其中普通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绿牌)7066辆,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小黄牌)109372辆,防盗识别编码牌(大黄牌)27762辆。
交管部门提醒,办理挂牌要想节省时间,最好提前通过手机查找“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小程序,完成信息采集,车主手机上会自动生成二维码,带上二维码到就近服务点领取号牌即可,能节省大量时间。
挂牌点挪位,市民挂牌找不到位置
9月23日,中心城区启动电动车挂牌工作,设置187个挂牌点,为市民提供免费登记挂牌服务。记者发现,“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小程序上,公示了所有电动车挂牌服务点位置以及电子导航。无论市民身在何处,只要打开小程序,系统会自动推荐最近的挂牌服务点,如果找不到位置,点击挂牌点后面的电子导航图标就能快速准确找到挂牌点位置。
10月8日上午,记者通过“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小程序公示的位置,来到位于同乐巷南头一饭店门前的滨河社区电动车登记服务站,现场空无一人,只有一座帐篷孤零零地支在饭店门口。记者询问周边商户,有人指引说,先按现场指示牌上的流程进行登记,然后到社区领取号牌。记者又返回现场,发现电动车登记流程指示牌被饭店的桌子、垃圾桶等杂物遮挡,现场也无办理地点变更的提示。
另一路记者沿文化路来到曙光社区挂牌点。电子导航结束的位置位于文化路双桥东侧,记者顺利找到挂牌点,此时这里没有工作人员,只有一座帐篷支在路边,桥栏处有一个牌子,上写着“曙光社区电动车登记服务站”。3位前来挂牌的市民正在等候,他们均不知道工作人员是否会来。难道挂牌点挪位置了?记者围着帐篷找了一圈未见任何提示。过了几分钟,一位过路居民指引,登记挂牌点设在曙光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记者前往看到,几位市民正在办理电动车挂牌业务。问及电动车挂牌登记服务点为何没人,一名正在为市民指导电动车网上预约登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等一会儿工作人员就去登记服务点。上午11时,记者返回时,发现曙光社区挂牌点仍没有工作人员。
沿文化路向北,记者跟随导航来到文化路与八一路交叉口东南角的银基商贸城门前广场。按照公示,新西社区电动车挂牌点设在这里,可是记者在广场上并没有找到挂牌点。围着银基商贸城转了一圈,正好遇到同样来寻找电动车挂牌点的两位市民。大家寻找无果前往文化路与八一路交叉口东200米的八一社区党群服务站。这里也是187个电动车挂牌点之一,值班的工作人员说,这个挂牌服务点搬到八一社区警务室了,记者在八一社区党群服务站的门上看到了挂牌登记点挪位置的提示。问及挪位置的原因,工作人员说党群服务站门前地方太窄,挪到警务室还能让社区民警帮忙维持秩序。
电动车挂牌,这些服务再贴心一点儿
中心城区电动车挂牌工作启动后,为方便市民,要求各挂牌点有专门工作人员为市民提供安装牌照服务,为没有智能手机或不会用智能手机的市民提供帮助。
上午11时12分,记者来到城区新华后街卧佛寺社区挂牌点,几名工作人员一边维持门口秩序,一边忙着为市民办理登记业务。一位市民刚领到牌照,围着自己的电动三轮车转了一圈,发现没有工具无法固定牌照。记者询问社区工作人员,能否提供安装牌照服务。工作人员称,仅是发放牌照的工作量就已经很大了,无法提供牌照安装服务。
在七一路、中州路几个电动车挂牌点,记者发现同样的问题,市民拿到牌照因无人帮忙安装,都是带离现场,自行找地方安装。有工作人员表示,安装牌照这项工作本来是由号牌制作中心的工作人员负责,但是安装人员没有到位,市民都是自己安装或寻找修电动车的商户进行安装。
电动车挂牌既能线上预约办理,也能现场办理,只要电动车主本人带上电动车、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等资料,到就近服务点,工作人员即可现场帮助采集信息后进行办理。然而在各挂牌点采访时发现,一些年龄大的市民使用的是老年机,无法进行网上预约登记,他们到挂牌点现场登记,被告知未进行网上预约不能办理。
电动车挂牌点移位,是否需要提前告知市民?为市民提供的服务可否落实到位?这关系到市民挂牌的积极性以及电动车挂牌工作的进度。记者将发现的问题向市依法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秩序指挥部办公室反映,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这些问题,将立即核实并通知挂牌点整改。
网上提前约,最快两分钟完成上牌业务
10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区八一路幸福社区警务室,见门口围了不少前来为电动车挂牌的居民,两名工作人员正忙着给群众解答相关咨询,办理电动车挂牌登记、发放牌照。记者发现,一些市民到挂牌点之前已经通过“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登记了信息,到挂牌点后只用出示手机二维码,工作人员核对登记信息,信息一致的就发放牌照,最快的两分钟拿到牌照。
有的市民特别是一些年纪稍大的市民操作手机不熟练,工作人员耐心指导他们采集车辆信息并进行网上登记。“每天挂牌的人很多,节假日我们也没休息,就是为了给市民提供方便。”挂牌点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在城区七一路怡博花园小区内的豫宛社区挂牌点,记者看到几名工作人员正在对前来办理电动车挂牌登记业务的市民进行登记。在现场,记者询问了电动车挂牌的相关问题,工作人员一一解答。据工作人员介绍,服务点各种类型号牌齐全,熟悉登记流程的居民来之后,几分钟就能办理好,个别年龄较大的市民可能需要十多分钟,但都能现场领取到号牌,不用再跑第二趟。
挂牌已半月,城区累计挂牌144220辆
10月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自9月23日开始电动车挂牌工作以来,城区187个挂牌点累计挂牌144220辆,其中普通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绿牌)7066辆,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小黄牌)109372辆,防盗识别编码牌(大黄牌)27762辆。
交管部门提醒,办理挂牌要想节省时间,最好提前通过手机查找“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小程序,完成信息采集,车主手机上会自动生成二维码,带上二维码到就近服务点领取号牌即可,能节省大量时间。
挂牌点挪位,市民挂牌找不到位置
9月23日,中心城区启动电动车挂牌工作,设置187个挂牌点,为市民提供免费登记挂牌服务。记者发现,“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小程序上,公示了所有电动车挂牌服务点位置以及电子导航。无论市民身在何处,只要打开小程序,系统会自动推荐最近的挂牌服务点,如果找不到位置,点击挂牌点后面的电子导航图标就能快速准确找到挂牌点位置。
10月8日上午,记者通过“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小程序公示的位置,来到位于同乐巷南头一饭店门前的滨河社区电动车登记服务站,现场空无一人,只有一座帐篷孤零零地支在饭店门口。记者询问周边商户,有人指引说,先按现场指示牌上的流程进行登记,然后到社区领取号牌。记者又返回现场,发现电动车登记流程指示牌被饭店的桌子、垃圾桶等杂物遮挡,现场也无办理地点变更的提示。
另一路记者沿文化路来到曙光社区挂牌点。电子导航结束的位置位于文化路双桥东侧,记者顺利找到挂牌点,此时这里没有工作人员,只有一座帐篷支在路边,桥栏处有一个牌子,上写着“曙光社区电动车登记服务站”。3位前来挂牌的市民正在等候,他们均不知道工作人员是否会来。难道挂牌点挪位置了?记者围着帐篷找了一圈未见任何提示。过了几分钟,一位过路居民指引,登记挂牌点设在曙光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记者前往看到,几位市民正在办理电动车挂牌业务。问及电动车挂牌登记服务点为何没人,一名正在为市民指导电动车网上预约登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等一会儿工作人员就去登记服务点。上午11时,记者返回时,发现曙光社区挂牌点仍没有工作人员。
沿文化路向北,记者跟随导航来到文化路与八一路交叉口东南角的银基商贸城门前广场。按照公示,新西社区电动车挂牌点设在这里,可是记者在广场上并没有找到挂牌点。围着银基商贸城转了一圈,正好遇到同样来寻找电动车挂牌点的两位市民。大家寻找无果前往文化路与八一路交叉口东200米的八一社区党群服务站。这里也是187个电动车挂牌点之一,值班的工作人员说,这个挂牌服务点搬到八一社区警务室了,记者在八一社区党群服务站的门上看到了挂牌登记点挪位置的提示。问及挪位置的原因,工作人员说党群服务站门前地方太窄,挪到警务室还能让社区民警帮忙维持秩序。
电动车挂牌,这些服务再贴心一点儿
中心城区电动车挂牌工作启动后,为方便市民,要求各挂牌点有专门工作人员为市民提供安装牌照服务,为没有智能手机或不会用智能手机的市民提供帮助。
上午11时12分,记者来到城区新华后街卧佛寺社区挂牌点,几名工作人员一边维持门口秩序,一边忙着为市民办理登记业务。一位市民刚领到牌照,围着自己的电动三轮车转了一圈,发现没有工具无法固定牌照。记者询问社区工作人员,能否提供安装牌照服务。工作人员称,仅是发放牌照的工作量就已经很大了,无法提供牌照安装服务。
在七一路、中州路几个电动车挂牌点,记者发现同样的问题,市民拿到牌照因无人帮忙安装,都是带离现场,自行找地方安装。有工作人员表示,安装牌照这项工作本来是由号牌制作中心的工作人员负责,但是安装人员没有到位,市民都是自己安装或寻找修电动车的商户进行安装。
电动车挂牌既能线上预约办理,也能现场办理,只要电动车主本人带上电动车、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等资料,到就近服务点,工作人员即可现场帮助采集信息后进行办理。然而在各挂牌点采访时发现,一些年龄大的市民使用的是老年机,无法进行网上预约登记,他们到挂牌点现场登记,被告知未进行网上预约不能办理。
电动车挂牌点移位,是否需要提前告知市民?为市民提供的服务可否落实到位?这关系到市民挂牌的积极性以及电动车挂牌工作的进度。记者将发现的问题向市依法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秩序指挥部办公室反映,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这些问题,将立即核实并通知挂牌点整改。
【实地探访电动车挂牌情况——社区挂牌点 方便市民否】#南阳[超话]# 9月23日,我市中心城区正式实施电动车登记挂牌业务。如今半个月过去了,市区电动车挂牌情况如何?群众挂牌是否方便?昨天是长假后上班的第一天,本报记者兵分多路,再次到各挂牌点实地探访。#南阳身边事#
网上提前约,最快两分钟完成上牌业务
10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区八一路幸福社区警务室,见门口围了不少前来为电动车挂牌的居民,两名工作人员正忙着给群众解答相关咨询,办理电动车挂牌登记、发放牌照。记者发现,一些市民到挂牌点之前已经通过“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登记了信息,到挂牌点后只用出示手机二维码,工作人员核对登记信息,信息一致的就发放牌照,最快的两分钟拿到牌照。
有的市民特别是一些年纪稍大的市民操作手机不熟练,工作人员耐心指导他们采集车辆信息并进行网上登记。“每天挂牌的人很多,节假日我们也没休息,就是为了给市民提供方便。”挂牌点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在城区七一路怡博花园小区内的豫宛社区挂牌点,记者看到几名工作人员正在对前来办理电动车挂牌登记业务的市民进行登记。在现场,记者询问了电动车挂牌的相关问题,工作人员一一解答。据工作人员介绍,服务点各种类型号牌齐全,熟悉登记流程的居民来之后,几分钟就能办理好,个别年龄较大的市民可能需要十多分钟,但都能现场领取到号牌,不用再跑第二趟。
挂牌已半月,城区累计挂牌144220辆
10月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自9月23日开始电动车挂牌工作以来,城区187个挂牌点累计挂牌144220辆,其中普通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绿牌)7066辆,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小黄牌)109372辆,防盗识别编码牌(大黄牌)27762辆。
交管部门提醒,办理挂牌要想节省时间,最好提前通过手机查找“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小程序,完成信息采集,车主手机上会自动生成二维码,带上二维码到就近服务点领取号牌即可,能节省大量时间。
挂牌点挪位,市民挂牌找不到位置
9月23日,中心城区启动电动车挂牌工作,设置187个挂牌点,为市民提供免费登记挂牌服务。记者发现,“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小程序上,公示了所有电动车挂牌服务点位置以及电子导航。无论市民身在何处,只要打开小程序,系统会自动推荐最近的挂牌服务点,如果找不到位置,点击挂牌点后面的电子导航图标就能快速准确找到挂牌点位置。
10月8日上午,记者通过“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小程序公示的位置,来到位于同乐巷南头一饭店门前的滨河社区电动车登记服务站,现场空无一人,只有一座帐篷孤零零地支在饭店门口。记者询问周边商户,有人指引说,先按现场指示牌上的流程进行登记,然后到社区领取号牌。记者又返回现场,发现电动车登记流程指示牌被饭店的桌子、垃圾桶等杂物遮挡,现场也无办理地点变更的提示。
另一路记者沿文化路来到曙光社区挂牌点。电子导航结束的位置位于文化路双桥东侧,记者顺利找到挂牌点,此时这里没有工作人员,只有一座帐篷支在路边,桥栏处有一个牌子,上写着“曙光社区电动车登记服务站”。3位前来挂牌的市民正在等候,他们均不知道工作人员是否会来。难道挂牌点挪位置了?记者围着帐篷找了一圈未见任何提示。过了几分钟,一位过路居民指引,登记挂牌点设在曙光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记者前往看到,几位市民正在办理电动车挂牌业务。问及电动车挂牌登记服务点为何没人,一名正在为市民指导电动车网上预约登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等一会儿工作人员就去登记服务点。上午11时,记者返回时,发现曙光社区挂牌点仍没有工作人员。
沿文化路向北,记者跟随导航来到文化路与八一路交叉口东南角的银基商贸城门前广场。按照公示,新西社区电动车挂牌点设在这里,可是记者在广场上并没有找到挂牌点。围着银基商贸城转了一圈,正好遇到同样来寻找电动车挂牌点的两位市民。大家寻找无果前往文化路与八一路交叉口东200米的八一社区党群服务站。这里也是187个电动车挂牌点之一,值班的工作人员说,这个挂牌服务点搬到八一社区警务室了,记者在八一社区党群服务站的门上看到了挂牌登记点挪位置的提示。问及挪位置的原因,工作人员说党群服务站门前地方太窄,挪到警务室还能让社区民警帮忙维持秩序。
电动车挂牌,这些服务再贴心一点儿
中心城区电动车挂牌工作启动后,为方便市民,要求各挂牌点有专门工作人员为市民提供安装牌照服务,为没有智能手机或不会用智能手机的市民提供帮助。
上午11时12分,记者来到城区新华后街卧佛寺社区挂牌点,几名工作人员一边维持门口秩序,一边忙着为市民办理登记业务。一位市民刚领到牌照,围着自己的电动三轮车转了一圈,发现没有工具无法固定牌照。记者询问社区工作人员,能否提供安装牌照服务。工作人员称,仅是发放牌照的工作量就已经很大了,无法提供牌照安装服务。
在七一路、中州路几个电动车挂牌点,记者发现同样的问题,市民拿到牌照因无人帮忙安装,都是带离现场,自行找地方安装。有工作人员表示,安装牌照这项工作本来是由号牌制作中心的工作人员负责,但是安装人员没有到位,市民都是自己安装或寻找修电动车的商户进行安装。
电动车挂牌既能线上预约办理,也能现场办理,只要电动车主本人带上电动车、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等资料,到就近服务点,工作人员即可现场帮助采集信息后进行办理。然而在各挂牌点采访时发现,一些年龄大的市民使用的是老年机,无法进行网上预约登记,他们到挂牌点现场登记,被告知未进行网上预约不能办理。
电动车挂牌点移位,是否需要提前告知市民?为市民提供的服务可否落实到位?这关系到市民挂牌的积极性以及电动车挂牌工作的进度。记者将发现的问题向市依法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秩序指挥部办公室反映,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这些问题,将立即核实并通知挂牌点整改。
网上提前约,最快两分钟完成上牌业务
10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区八一路幸福社区警务室,见门口围了不少前来为电动车挂牌的居民,两名工作人员正忙着给群众解答相关咨询,办理电动车挂牌登记、发放牌照。记者发现,一些市民到挂牌点之前已经通过“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登记了信息,到挂牌点后只用出示手机二维码,工作人员核对登记信息,信息一致的就发放牌照,最快的两分钟拿到牌照。
有的市民特别是一些年纪稍大的市民操作手机不熟练,工作人员耐心指导他们采集车辆信息并进行网上登记。“每天挂牌的人很多,节假日我们也没休息,就是为了给市民提供方便。”挂牌点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在城区七一路怡博花园小区内的豫宛社区挂牌点,记者看到几名工作人员正在对前来办理电动车挂牌登记业务的市民进行登记。在现场,记者询问了电动车挂牌的相关问题,工作人员一一解答。据工作人员介绍,服务点各种类型号牌齐全,熟悉登记流程的居民来之后,几分钟就能办理好,个别年龄较大的市民可能需要十多分钟,但都能现场领取到号牌,不用再跑第二趟。
挂牌已半月,城区累计挂牌144220辆
10月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自9月23日开始电动车挂牌工作以来,城区187个挂牌点累计挂牌144220辆,其中普通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绿牌)7066辆,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小黄牌)109372辆,防盗识别编码牌(大黄牌)27762辆。
交管部门提醒,办理挂牌要想节省时间,最好提前通过手机查找“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小程序,完成信息采集,车主手机上会自动生成二维码,带上二维码到就近服务点领取号牌即可,能节省大量时间。
挂牌点挪位,市民挂牌找不到位置
9月23日,中心城区启动电动车挂牌工作,设置187个挂牌点,为市民提供免费登记挂牌服务。记者发现,“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小程序上,公示了所有电动车挂牌服务点位置以及电子导航。无论市民身在何处,只要打开小程序,系统会自动推荐最近的挂牌服务点,如果找不到位置,点击挂牌点后面的电子导航图标就能快速准确找到挂牌点位置。
10月8日上午,记者通过“南阳电动车管理服务平台”小程序公示的位置,来到位于同乐巷南头一饭店门前的滨河社区电动车登记服务站,现场空无一人,只有一座帐篷孤零零地支在饭店门口。记者询问周边商户,有人指引说,先按现场指示牌上的流程进行登记,然后到社区领取号牌。记者又返回现场,发现电动车登记流程指示牌被饭店的桌子、垃圾桶等杂物遮挡,现场也无办理地点变更的提示。
另一路记者沿文化路来到曙光社区挂牌点。电子导航结束的位置位于文化路双桥东侧,记者顺利找到挂牌点,此时这里没有工作人员,只有一座帐篷支在路边,桥栏处有一个牌子,上写着“曙光社区电动车登记服务站”。3位前来挂牌的市民正在等候,他们均不知道工作人员是否会来。难道挂牌点挪位置了?记者围着帐篷找了一圈未见任何提示。过了几分钟,一位过路居民指引,登记挂牌点设在曙光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记者前往看到,几位市民正在办理电动车挂牌业务。问及电动车挂牌登记服务点为何没人,一名正在为市民指导电动车网上预约登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等一会儿工作人员就去登记服务点。上午11时,记者返回时,发现曙光社区挂牌点仍没有工作人员。
沿文化路向北,记者跟随导航来到文化路与八一路交叉口东南角的银基商贸城门前广场。按照公示,新西社区电动车挂牌点设在这里,可是记者在广场上并没有找到挂牌点。围着银基商贸城转了一圈,正好遇到同样来寻找电动车挂牌点的两位市民。大家寻找无果前往文化路与八一路交叉口东200米的八一社区党群服务站。这里也是187个电动车挂牌点之一,值班的工作人员说,这个挂牌服务点搬到八一社区警务室了,记者在八一社区党群服务站的门上看到了挂牌登记点挪位置的提示。问及挪位置的原因,工作人员说党群服务站门前地方太窄,挪到警务室还能让社区民警帮忙维持秩序。
电动车挂牌,这些服务再贴心一点儿
中心城区电动车挂牌工作启动后,为方便市民,要求各挂牌点有专门工作人员为市民提供安装牌照服务,为没有智能手机或不会用智能手机的市民提供帮助。
上午11时12分,记者来到城区新华后街卧佛寺社区挂牌点,几名工作人员一边维持门口秩序,一边忙着为市民办理登记业务。一位市民刚领到牌照,围着自己的电动三轮车转了一圈,发现没有工具无法固定牌照。记者询问社区工作人员,能否提供安装牌照服务。工作人员称,仅是发放牌照的工作量就已经很大了,无法提供牌照安装服务。
在七一路、中州路几个电动车挂牌点,记者发现同样的问题,市民拿到牌照因无人帮忙安装,都是带离现场,自行找地方安装。有工作人员表示,安装牌照这项工作本来是由号牌制作中心的工作人员负责,但是安装人员没有到位,市民都是自己安装或寻找修电动车的商户进行安装。
电动车挂牌既能线上预约办理,也能现场办理,只要电动车主本人带上电动车、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等资料,到就近服务点,工作人员即可现场帮助采集信息后进行办理。然而在各挂牌点采访时发现,一些年龄大的市民使用的是老年机,无法进行网上预约登记,他们到挂牌点现场登记,被告知未进行网上预约不能办理。
电动车挂牌点移位,是否需要提前告知市民?为市民提供的服务可否落实到位?这关系到市民挂牌的积极性以及电动车挂牌工作的进度。记者将发现的问题向市依法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秩序指挥部办公室反映,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这些问题,将立即核实并通知挂牌点整改。
关联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关联公司#劳动合同#效力
【基本案情】黄某入职A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之前,在浙江杭州从事天泵车驾驶工作。后A公司高管罗某想挖黄某到其公司工作,两人谈好工资条件,即保底工资每月为5500元,黄某才同意辞职过来。并于2013年9月20日正式入职A公司从事天泵车驾驶工作。黄某日常具体工作开展是由A公司搅拌楼业务员预先通知调度室工作人员,再由其通知黄某第二天的工作安排。黄某出勤时先到A公司办公室领取施工单,按照其指定的建筑施工地点等候其他装有混凝土的搅拌车倒料即施工。收工后由施工员(本人和副手)填好施工单,由客户核对后签字,再交A公司。由于A公司与B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是关联公司,2017年11月之前的天泵施工单两边都有。黄某工作时间不定时,有时任务重的时候每天超过12个小时。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A公司与黄某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没有把合同文本交付给黄某。但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才知悉原来与黄某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B公司。原来A公司办公室主任吴某(还兼B公司办公室主任)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告诉黄某实情,存在欺诈行为,致使黄某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
黄某2013年9月至11月份工资由B公司出纳邝某个人银行账户转账代发;其2013年12月至2017年10月份的工资由B公司银行转账支付。但两公司一直未为黄某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两公司为了规避劳动用工法律责任,于2017年10月26日,以B公司的名义向黄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黄某继续驾驶天泵货车工作,明显不同的一点就是工资发放由A公司出纳曾某代发,此操作从2017年11月起一直到2021年2月7日黄某离职时止。但曾某与黄某无其他任何经济往来。
2019年下半年始,黄某换驾其他天泵车。
2021年2月7日,正值过年放假的时候,A公司车队队长邝某根据公司授意电话通知黄某过年后不要来上班了,并要求其把车钥匙交到公司去,也没有一个合理说法。隔了一天,黄某就去A公司处交还货车钥匙。
事后,黄某向A公司主张补偿金,遭拒绝。于是双方发生争议,黄某已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相关劳动权益。
【法理精析】通过当事人黄某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及其提供的有关证据,并结合相关法律之规定,笔者就本案作个人观点分析如下:
一、A公司与B公司是关联公司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之间的关系。就本案而言,首先,资本关联:从A公司、B公司的营业执照登记及股东持股情况来看,目前变更后的显名股东各3个就有2个相同,且股东邓某在两公司持股各占50%和45%。其次,人的关联:从两公司通讯录记载的内容来看,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完全高度重叠(从董事长到办公室主任),属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再次,事(业务)的关联:从营业执照登记来看,两公司均经营预拌混凝土制造及销售。从黄某提供的整个劳动过程看,两公司存在财产混同(天泵货车)、混同用工、人员交叉任职的现象。
二、A公司与黄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2014年1月1日和2017年1月1日,B公司与黄某签订的两次书面劳动合同都是在A公司办公室签的,当时是A公司办公室主任吴某召集职工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文本也是吴某给的,本以为是与A公司签劳动合同的,也完全有理由相信是与A公司签合同的。签合同时,合同条款空白处没有具体内容,黄某先在合同文本最后一页乙方(签名)的空白处仅签名,当时也没有写具体时间。B公司后盖章,具体时间是由公司填写的,且两次都没有把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黄某。直到对方仲裁庭前交换证据时,黄某才知道自己原来竟是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才看到劳动合同条款空白处填写了相关内容。证明签订劳动合同时A公司具有欺骗行为,隐瞒劳动合同主体B公司的事实,违背黄某当时真实意思的表示。因黄某当时仅与A公司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而与B公司不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且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A公司并未与黄某协商把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权利义务转让给B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关于上述劳动合同,虽然黄某在劳动合同文本最后一页签字,但B公司从未与黄某协商过。
综上,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B公司与黄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因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三、黄某的实际用人单位为A公司
上述,从黄某入职A公司并接受A公司的劳动管理,到A公司违法辞退黄某等能形成证据链,黄某与A公司关系最为紧密。虽B公司对黄某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实际用工,也支付了相应的工资,但从未对黄某进行劳动管理。法律规定,同一时期,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工主体建立劳动关系,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关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本案黄某可请求选择A公司作为用人单位,选择由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劳动仲裁审理过程中,欲知仲裁委裁决结果如何,请继续关注。
#关联公司#劳动合同#效力
【基本案情】黄某入职A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之前,在浙江杭州从事天泵车驾驶工作。后A公司高管罗某想挖黄某到其公司工作,两人谈好工资条件,即保底工资每月为5500元,黄某才同意辞职过来。并于2013年9月20日正式入职A公司从事天泵车驾驶工作。黄某日常具体工作开展是由A公司搅拌楼业务员预先通知调度室工作人员,再由其通知黄某第二天的工作安排。黄某出勤时先到A公司办公室领取施工单,按照其指定的建筑施工地点等候其他装有混凝土的搅拌车倒料即施工。收工后由施工员(本人和副手)填好施工单,由客户核对后签字,再交A公司。由于A公司与B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是关联公司,2017年11月之前的天泵施工单两边都有。黄某工作时间不定时,有时任务重的时候每天超过12个小时。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A公司与黄某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没有把合同文本交付给黄某。但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才知悉原来与黄某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B公司。原来A公司办公室主任吴某(还兼B公司办公室主任)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告诉黄某实情,存在欺诈行为,致使黄某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
黄某2013年9月至11月份工资由B公司出纳邝某个人银行账户转账代发;其2013年12月至2017年10月份的工资由B公司银行转账支付。但两公司一直未为黄某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两公司为了规避劳动用工法律责任,于2017年10月26日,以B公司的名义向黄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黄某继续驾驶天泵货车工作,明显不同的一点就是工资发放由A公司出纳曾某代发,此操作从2017年11月起一直到2021年2月7日黄某离职时止。但曾某与黄某无其他任何经济往来。
2019年下半年始,黄某换驾其他天泵车。
2021年2月7日,正值过年放假的时候,A公司车队队长邝某根据公司授意电话通知黄某过年后不要来上班了,并要求其把车钥匙交到公司去,也没有一个合理说法。隔了一天,黄某就去A公司处交还货车钥匙。
事后,黄某向A公司主张补偿金,遭拒绝。于是双方发生争议,黄某已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相关劳动权益。
【法理精析】通过当事人黄某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及其提供的有关证据,并结合相关法律之规定,笔者就本案作个人观点分析如下:
一、A公司与B公司是关联公司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之间的关系。就本案而言,首先,资本关联:从A公司、B公司的营业执照登记及股东持股情况来看,目前变更后的显名股东各3个就有2个相同,且股东邓某在两公司持股各占50%和45%。其次,人的关联:从两公司通讯录记载的内容来看,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完全高度重叠(从董事长到办公室主任),属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再次,事(业务)的关联:从营业执照登记来看,两公司均经营预拌混凝土制造及销售。从黄某提供的整个劳动过程看,两公司存在财产混同(天泵货车)、混同用工、人员交叉任职的现象。
二、A公司与黄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2014年1月1日和2017年1月1日,B公司与黄某签订的两次书面劳动合同都是在A公司办公室签的,当时是A公司办公室主任吴某召集职工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文本也是吴某给的,本以为是与A公司签劳动合同的,也完全有理由相信是与A公司签合同的。签合同时,合同条款空白处没有具体内容,黄某先在合同文本最后一页乙方(签名)的空白处仅签名,当时也没有写具体时间。B公司后盖章,具体时间是由公司填写的,且两次都没有把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黄某。直到对方仲裁庭前交换证据时,黄某才知道自己原来竟是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才看到劳动合同条款空白处填写了相关内容。证明签订劳动合同时A公司具有欺骗行为,隐瞒劳动合同主体B公司的事实,违背黄某当时真实意思的表示。因黄某当时仅与A公司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而与B公司不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且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A公司并未与黄某协商把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权利义务转让给B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关于上述劳动合同,虽然黄某在劳动合同文本最后一页签字,但B公司从未与黄某协商过。
综上,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B公司与黄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因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三、黄某的实际用人单位为A公司
上述,从黄某入职A公司并接受A公司的劳动管理,到A公司违法辞退黄某等能形成证据链,黄某与A公司关系最为紧密。虽B公司对黄某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实际用工,也支付了相应的工资,但从未对黄某进行劳动管理。法律规定,同一时期,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工主体建立劳动关系,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关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本案黄某可请求选择A公司作为用人单位,选择由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劳动仲裁审理过程中,欲知仲裁委裁决结果如何,请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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