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之计#
在一切变好之前,我们总是要经历一些挫折的。耐心一点,我们想追求的美好一定会随风而至。加油[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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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政部首次公布10个被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熟鸡蛋返生”论文背后非法社会组织入选】非法社会组织扰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污染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侵蚀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财产,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今年3月20日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民政部等18部委联合行动,各地民政部门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整治各类非法社会组织,有效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了有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空间,民政部今天通过部官网、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和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首次公布了了近期取缔的10个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
记者注意到,“熟鸡蛋返生”论文背后的非法社会组织被取缔入选。今年4月,“熟鸡蛋返生”论文引发热议,论文作者郭萍、印大民自称是“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的成员,有较深的超心理学背景。今年6月,非法社会组织“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已被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取缔。
这十起典型案例为:
一、取缔“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案
“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设立15个内设机构和“学术委员会”、“青年科学家联盟”等38个分支机构,在全国各地举办论坛,开展“北相十五大领域首席科学家”等评奖评选活动,并组织制造所谓“永动机”、“虫洞输通机”、“意念照相机”、“心灵感应机”等设备。该非法社会组织与境外组织共同出版多份刊物,围绕反相对论等伪科学研究,发表违背科学常识的“研究成果”,其中“熟鸡蛋返生”事件引发网络热议。2021年6月,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对“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及其分支机构予以取缔。
二、取缔“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案
“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医疗卫生、营养保健领域的生产经营和科研单位,以及健康领域企业家、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服务性、学术性行业团体。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等,下设“母婴专业委员会”、“中医全息医学专业委员会”、“健康工程展示中心”等多个分支机构,通过参与主办“产业博览会”、“产业大会”等活动,向部分参会人员颁发培训证书并收取费用。2021年4月,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及其分支机构予以取缔。
三、取缔“全国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案
“全国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助力国家融媒体发展战略、推动职业教育融媒体发展而成立。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等,下设地域性分支机构“齐鲁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并在全国范围内吸纳100多家职业教育院校“入盟”,向部分职业教育院校颁发“常务理事单位”牌匾。2019年以来,先后在天津、内蒙古、山东等地多次召开全国性会议并收取会务费。2021年7月,天津市民政局依法对“全国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予以取缔。
四、取缔“中国美术高考教育联盟”案
“中国美术高考教育联盟”未经登记,自称是全国各地美术培训学校、美术工作者、美术教育者以及美术爱好者组成的专业公益性社团组织。该非法社会组织制定所谓“章程”,内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在全国22个省份发展理事单位47家,并相继在河北、浙江、安徽、福建等地召开6次“联盟峰会”。2021年5月,河北省石家庄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美术高考教育联盟”予以取缔。
五、取缔“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案
“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国内知名大宗商品交易机构、国有银行和财经类高校联合发起成立,致力于研究、服务大宗商品行业的第三方平台。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理事会、秘书处、秘书长等,在微信公众号及有关媒体上发表宣传文章,在北京、上海等地多次召开会议、举办论坛,并以“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名义到企业开展调研,吸纳多家大宗商品交易机构成为“会员单位”。2021年6月,上海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予以取缔。
六、取缔“上海老房子俱乐部”案
“上海老房子俱乐部”未经登记,自称是非营利性的民间俱乐部,打着所谓“欣赏、探索和研究海派风格老建筑及相关作品,扩大海派风格老建筑影响力”的幌子,为某文化传媒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宣传造势。该非法社会组织制定所谓“章程”,内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等,通过发展“会员”收取“会员费”和“注册费”,还组织“会员”参加讲课讲座等活动并收取费用。2021年6月,上海市民政局依法对“上海老房子俱乐部”予以取缔。
七、取缔“大国徽商企业家联合会”案
“大国徽商企业家联合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租借安徽省合肥市某网红打卡地,公开发布“大国徽商企业家联合会启动仪式隆重举行”消息,诱导不明真相的企业负责人入会,并收取不同等级的“会费”,增加企业负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5月,安徽省民政厅联合省公安厅、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依法对“大国徽商企业家联合会”予以取缔。
八、取缔“中国膜结构行业协会”案
“中国膜结构行业协会”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全国各地膜结构建筑企业和附属单位以及行业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的行业组织。该非法社会组织下设“膜结构工程设计中心”、“项目融资中心”、“工程法律顾问中心”等多个分支机构,违规刻制公章、开设网站,发展70余家“会员单位”并收取“会费”,还向部分“会员单位”发放膜结构企业等级会员证书。2021年4月,湖南省民政厅联合长沙市民政局、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区分局、天心区黑石铺街道依法对“中国膜结构行业协会”予以取缔。
九、取缔“智慧中国联合会”案
“智慧中国联合会”未经登记,对外宣称是智能安防、物联网、云计算等高科技企业的企业家自发创办的非营利民间社团组织。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主席、副主席、执行主席、秘书长等,在全国多个省份发展“会员”,先后在江苏、广东等地召开理事会、举办论坛,并多次举办面向安防领域企业的评奖评选活动。2021年5月,深圳市民政局依法对“智慧中国联合会”予以取缔。
十、取缔“中国红色书画院”案
“中国红色书画院”未经登记,打着“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激发爱国情怀”的幌子,借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机,组织汇展全国各地红色书画爱好者的作品1000多幅,并开展相关培训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此外,该非法社会组织还设立了“中国红色书画创作中心”、“中国红色教育培训中心”、“中国红色书画院江西分院”、“中国红色书画院井冈山工作站”等多个分支机构。2021年7月,江西省民政厅联合南昌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红色书画院”及其分支机构予以取缔。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中国普法)
记者注意到,“熟鸡蛋返生”论文背后的非法社会组织被取缔入选。今年4月,“熟鸡蛋返生”论文引发热议,论文作者郭萍、印大民自称是“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的成员,有较深的超心理学背景。今年6月,非法社会组织“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已被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取缔。
这十起典型案例为:
一、取缔“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案
“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设立15个内设机构和“学术委员会”、“青年科学家联盟”等38个分支机构,在全国各地举办论坛,开展“北相十五大领域首席科学家”等评奖评选活动,并组织制造所谓“永动机”、“虫洞输通机”、“意念照相机”、“心灵感应机”等设备。该非法社会组织与境外组织共同出版多份刊物,围绕反相对论等伪科学研究,发表违背科学常识的“研究成果”,其中“熟鸡蛋返生”事件引发网络热议。2021年6月,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对“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及其分支机构予以取缔。
二、取缔“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案
“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医疗卫生、营养保健领域的生产经营和科研单位,以及健康领域企业家、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服务性、学术性行业团体。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等,下设“母婴专业委员会”、“中医全息医学专业委员会”、“健康工程展示中心”等多个分支机构,通过参与主办“产业博览会”、“产业大会”等活动,向部分参会人员颁发培训证书并收取费用。2021年4月,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及其分支机构予以取缔。
三、取缔“全国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案
“全国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助力国家融媒体发展战略、推动职业教育融媒体发展而成立。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等,下设地域性分支机构“齐鲁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并在全国范围内吸纳100多家职业教育院校“入盟”,向部分职业教育院校颁发“常务理事单位”牌匾。2019年以来,先后在天津、内蒙古、山东等地多次召开全国性会议并收取会务费。2021年7月,天津市民政局依法对“全国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予以取缔。
四、取缔“中国美术高考教育联盟”案
“中国美术高考教育联盟”未经登记,自称是全国各地美术培训学校、美术工作者、美术教育者以及美术爱好者组成的专业公益性社团组织。该非法社会组织制定所谓“章程”,内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在全国22个省份发展理事单位47家,并相继在河北、浙江、安徽、福建等地召开6次“联盟峰会”。2021年5月,河北省石家庄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美术高考教育联盟”予以取缔。
五、取缔“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案
“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国内知名大宗商品交易机构、国有银行和财经类高校联合发起成立,致力于研究、服务大宗商品行业的第三方平台。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理事会、秘书处、秘书长等,在微信公众号及有关媒体上发表宣传文章,在北京、上海等地多次召开会议、举办论坛,并以“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名义到企业开展调研,吸纳多家大宗商品交易机构成为“会员单位”。2021年6月,上海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予以取缔。
六、取缔“上海老房子俱乐部”案
“上海老房子俱乐部”未经登记,自称是非营利性的民间俱乐部,打着所谓“欣赏、探索和研究海派风格老建筑及相关作品,扩大海派风格老建筑影响力”的幌子,为某文化传媒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宣传造势。该非法社会组织制定所谓“章程”,内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等,通过发展“会员”收取“会员费”和“注册费”,还组织“会员”参加讲课讲座等活动并收取费用。2021年6月,上海市民政局依法对“上海老房子俱乐部”予以取缔。
七、取缔“大国徽商企业家联合会”案
“大国徽商企业家联合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租借安徽省合肥市某网红打卡地,公开发布“大国徽商企业家联合会启动仪式隆重举行”消息,诱导不明真相的企业负责人入会,并收取不同等级的“会费”,增加企业负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5月,安徽省民政厅联合省公安厅、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依法对“大国徽商企业家联合会”予以取缔。
八、取缔“中国膜结构行业协会”案
“中国膜结构行业协会”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全国各地膜结构建筑企业和附属单位以及行业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的行业组织。该非法社会组织下设“膜结构工程设计中心”、“项目融资中心”、“工程法律顾问中心”等多个分支机构,违规刻制公章、开设网站,发展70余家“会员单位”并收取“会费”,还向部分“会员单位”发放膜结构企业等级会员证书。2021年4月,湖南省民政厅联合长沙市民政局、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区分局、天心区黑石铺街道依法对“中国膜结构行业协会”予以取缔。
九、取缔“智慧中国联合会”案
“智慧中国联合会”未经登记,对外宣称是智能安防、物联网、云计算等高科技企业的企业家自发创办的非营利民间社团组织。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主席、副主席、执行主席、秘书长等,在全国多个省份发展“会员”,先后在江苏、广东等地召开理事会、举办论坛,并多次举办面向安防领域企业的评奖评选活动。2021年5月,深圳市民政局依法对“智慧中国联合会”予以取缔。
十、取缔“中国红色书画院”案
“中国红色书画院”未经登记,打着“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激发爱国情怀”的幌子,借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机,组织汇展全国各地红色书画爱好者的作品1000多幅,并开展相关培训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此外,该非法社会组织还设立了“中国红色书画创作中心”、“中国红色教育培训中心”、“中国红色书画院江西分院”、“中国红色书画院井冈山工作站”等多个分支机构。2021年7月,江西省民政厅联合南昌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红色书画院”及其分支机构予以取缔。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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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熟鸡蛋返生”论文背后的非法社会组织被取缔入选。今年4月,“熟鸡蛋返生”论文引发热议,论文作者郭萍、印大民自称是“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的成员,有较深的超心理学背景。今年6月,非法社会组织“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已被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取缔。
这十起典型案例为:
一、取缔“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案
“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设立15个内设机构和“学术委员会”、“青年科学家联盟”等38个分支机构,在全国各地举办论坛,开展“北相十五大领域首席科学家”等评奖评选活动,并组织制造所谓“永动机”、“虫洞输通机”、“意念照相机”、“心灵感应机”等设备。该非法社会组织与境外组织共同出版多份刊物,围绕反相对论等伪科学研究,发表违背科学常识的“研究成果”,其中“熟鸡蛋返生”事件引发网络热议。2021年6月,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对“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及其分支机构予以取缔。
二、取缔“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案
“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医疗卫生、营养保健领域的生产经营和科研单位,以及健康领域企业家、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服务性、学术性行业团体。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等,下设“母婴专业委员会”、“中医全息医学专业委员会”、“健康工程展示中心”等多个分支机构,通过参与主办“产业博览会”、“产业大会”等活动,向部分参会人员颁发培训证书并收取费用。2021年4月,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及其分支机构予以取缔。
三、取缔“全国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案
“全国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助力国家融媒体发展战略、推动职业教育融媒体发展而成立。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等,下设地域性分支机构“齐鲁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并在全国范围内吸纳100多家职业教育院校“入盟”,向部分职业教育院校颁发“常务理事单位”牌匾。2019年以来,先后在天津、内蒙古、山东等地多次召开全国性会议并收取会务费。2021年7月,天津市民政局依法对“全国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予以取缔。
四、取缔“中国美术高考教育联盟”案
“中国美术高考教育联盟”未经登记,自称是全国各地美术培训学校、美术工作者、美术教育者以及美术爱好者组成的专业公益性社团组织。该非法社会组织制定所谓“章程”,内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在全国22个省份发展理事单位47家,并相继在河北、浙江、安徽、福建等地召开6次“联盟峰会”。2021年5月,河北省石家庄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美术高考教育联盟”予以取缔。
五、取缔“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案
“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国内知名大宗商品交易机构、国有银行和财经类高校联合发起成立,致力于研究、服务大宗商品行业的第三方平台。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理事会、秘书处、秘书长等,在微信公众号及有关媒体上发表宣传文章,在北京、上海等地多次召开会议、举办论坛,并以“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名义到企业开展调研,吸纳多家大宗商品交易机构成为“会员单位”。2021年6月,上海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予以取缔。
六、取缔“上海老房子俱乐部”案
“上海老房子俱乐部”未经登记,自称是非营利性的民间俱乐部,打着所谓“欣赏、探索和研究海派风格老建筑及相关作品,扩大海派风格老建筑影响力”的幌子,为某文化传媒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宣传造势。该非法社会组织制定所谓“章程”,内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等,通过发展“会员”收取“会员费”和“注册费”,还组织“会员”参加讲课讲座等活动并收取费用。2021年6月,上海市民政局依法对“上海老房子俱乐部”予以取缔。
七、取缔“大国徽商企业家联合会”案
“大国徽商企业家联合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租借安徽省合肥市某网红打卡地,公开发布“大国徽商企业家联合会启动仪式隆重举行”消息,诱导不明真相的企业负责人入会,并收取不同等级的“会费”,增加企业负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5月,安徽省民政厅联合省公安厅、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依法对“大国徽商企业家联合会”予以取缔。
八、取缔“中国膜结构行业协会”案
“中国膜结构行业协会”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全国各地膜结构建筑企业和附属单位以及行业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的行业组织。该非法社会组织下设“膜结构工程设计中心”、“项目融资中心”、“工程法律顾问中心”等多个分支机构,违规刻制公章、开设网站,发展70余家“会员单位”并收取“会费”,还向部分“会员单位”发放膜结构企业等级会员证书。2021年4月,湖南省民政厅联合长沙市民政局、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区分局、天心区黑石铺街道依法对“中国膜结构行业协会”予以取缔。
九、取缔“智慧中国联合会”案
“智慧中国联合会”未经登记,对外宣称是智能安防、物联网、云计算等高科技企业的企业家自发创办的非营利民间社团组织。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主席、副主席、执行主席、秘书长等,在全国多个省份发展“会员”,先后在江苏、广东等地召开理事会、举办论坛,并多次举办面向安防领域企业的评奖评选活动。2021年5月,深圳市民政局依法对“智慧中国联合会”予以取缔。
十、取缔“中国红色书画院”案
“中国红色书画院”未经登记,打着“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激发爱国情怀”的幌子,借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机,组织汇展全国各地红色书画爱好者的作品1000多幅,并开展相关培训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此外,该非法社会组织还设立了“中国红色书画创作中心”、“中国红色教育培训中心”、“中国红色书画院江西分院”、“中国红色书画院井冈山工作站”等多个分支机构。2021年7月,江西省民政厅联合南昌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红色书画院”及其分支机构予以取缔。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记者注意到,“熟鸡蛋返生”论文背后的非法社会组织被取缔入选。今年4月,“熟鸡蛋返生”论文引发热议,论文作者郭萍、印大民自称是“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的成员,有较深的超心理学背景。今年6月,非法社会组织“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已被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取缔。
这十起典型案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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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设立15个内设机构和“学术委员会”、“青年科学家联盟”等38个分支机构,在全国各地举办论坛,开展“北相十五大领域首席科学家”等评奖评选活动,并组织制造所谓“永动机”、“虫洞输通机”、“意念照相机”、“心灵感应机”等设备。该非法社会组织与境外组织共同出版多份刊物,围绕反相对论等伪科学研究,发表违背科学常识的“研究成果”,其中“熟鸡蛋返生”事件引发网络热议。2021年6月,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对“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及其分支机构予以取缔。
二、取缔“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案
“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医疗卫生、营养保健领域的生产经营和科研单位,以及健康领域企业家、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服务性、学术性行业团体。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等,下设“母婴专业委员会”、“中医全息医学专业委员会”、“健康工程展示中心”等多个分支机构,通过参与主办“产业博览会”、“产业大会”等活动,向部分参会人员颁发培训证书并收取费用。2021年4月,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及其分支机构予以取缔。
三、取缔“全国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案
“全国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助力国家融媒体发展战略、推动职业教育融媒体发展而成立。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等,下设地域性分支机构“齐鲁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并在全国范围内吸纳100多家职业教育院校“入盟”,向部分职业教育院校颁发“常务理事单位”牌匾。2019年以来,先后在天津、内蒙古、山东等地多次召开全国性会议并收取会务费。2021年7月,天津市民政局依法对“全国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予以取缔。
四、取缔“中国美术高考教育联盟”案
“中国美术高考教育联盟”未经登记,自称是全国各地美术培训学校、美术工作者、美术教育者以及美术爱好者组成的专业公益性社团组织。该非法社会组织制定所谓“章程”,内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在全国22个省份发展理事单位47家,并相继在河北、浙江、安徽、福建等地召开6次“联盟峰会”。2021年5月,河北省石家庄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美术高考教育联盟”予以取缔。
五、取缔“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案
“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国内知名大宗商品交易机构、国有银行和财经类高校联合发起成立,致力于研究、服务大宗商品行业的第三方平台。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理事会、秘书处、秘书长等,在微信公众号及有关媒体上发表宣传文章,在北京、上海等地多次召开会议、举办论坛,并以“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名义到企业开展调研,吸纳多家大宗商品交易机构成为“会员单位”。2021年6月,上海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予以取缔。
六、取缔“上海老房子俱乐部”案
“上海老房子俱乐部”未经登记,自称是非营利性的民间俱乐部,打着所谓“欣赏、探索和研究海派风格老建筑及相关作品,扩大海派风格老建筑影响力”的幌子,为某文化传媒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宣传造势。该非法社会组织制定所谓“章程”,内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等,通过发展“会员”收取“会员费”和“注册费”,还组织“会员”参加讲课讲座等活动并收取费用。2021年6月,上海市民政局依法对“上海老房子俱乐部”予以取缔。
七、取缔“大国徽商企业家联合会”案
“大国徽商企业家联合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租借安徽省合肥市某网红打卡地,公开发布“大国徽商企业家联合会启动仪式隆重举行”消息,诱导不明真相的企业负责人入会,并收取不同等级的“会费”,增加企业负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5月,安徽省民政厅联合省公安厅、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依法对“大国徽商企业家联合会”予以取缔。
八、取缔“中国膜结构行业协会”案
“中国膜结构行业协会”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全国各地膜结构建筑企业和附属单位以及行业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的行业组织。该非法社会组织下设“膜结构工程设计中心”、“项目融资中心”、“工程法律顾问中心”等多个分支机构,违规刻制公章、开设网站,发展70余家“会员单位”并收取“会费”,还向部分“会员单位”发放膜结构企业等级会员证书。2021年4月,湖南省民政厅联合长沙市民政局、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区分局、天心区黑石铺街道依法对“中国膜结构行业协会”予以取缔。
九、取缔“智慧中国联合会”案
“智慧中国联合会”未经登记,对外宣称是智能安防、物联网、云计算等高科技企业的企业家自发创办的非营利民间社团组织。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主席、副主席、执行主席、秘书长等,在全国多个省份发展“会员”,先后在江苏、广东等地召开理事会、举办论坛,并多次举办面向安防领域企业的评奖评选活动。2021年5月,深圳市民政局依法对“智慧中国联合会”予以取缔。
十、取缔“中国红色书画院”案
“中国红色书画院”未经登记,打着“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激发爱国情怀”的幌子,借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机,组织汇展全国各地红色书画爱好者的作品1000多幅,并开展相关培训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此外,该非法社会组织还设立了“中国红色书画创作中心”、“中国红色教育培训中心”、“中国红色书画院江西分院”、“中国红色书画院井冈山工作站”等多个分支机构。2021年7月,江西省民政厅联合南昌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红色书画院”及其分支机构予以取缔。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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