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三个人替你回忆并嘲笑[微笑]
先是姐姐吃早饭跟我来一遍
然后弟弟跟他条女回来继续
三个人当着当事人的面无情讨论
重点是我都没有喝多也没有上头
但是他们就是要这样扣细节[微笑]
我只想说我郑重宣布退出任何酒局
原本对酒只剩下清酒的爱
现在直接退出了看你们还有啥招数
本月大闸蟹额度已用完螃蟹️真美味

前527年,楚国皇宫喜气洋洋,群臣毕至,恭贺太子芈建大婚。当太子满怀期待地揭开盖头,顿觉晴天霹雳:“新娘身上,貌若天仙的传言,竟然变成了平淡无奇的女子?”
 
芈建悲愤地喊道:“父王欺我也……”
 
身在帝王自家的芈建,自然明白,自己已沦为父亲楚平王icon的联姻的棋子,秦国公主孟嬴的绝世容颜,也只是父亲的托词罢了。
 
15岁的芈建和孟嬴icon,正是憧憬美好爱情的年纪。
 
当太子芈建愤愤不平之时,他不知道,他真正的未婚妻——秦国公主孟嬴,不仅绝世美丽,而且也到了楚国,只是未能进到太子府。
 
他更不知道,他的未婚妻孟嬴,在盖头被别人揭开的那一刻,她的震惊和悲愤丝毫不亚于未婚夫芈建:她看到了一张苍老而猥琐的脸。
 
就这样,素未谋面的太子芈建和公主孟嬴,这对原本的天作之合,竟在婚礼上没见到面。这一别,却才是千古遗恨的开端。
 
然而,令人吃惊的是,导演这一切的,是芈建尊敬的老师和敬爱的父亲。

事情还得从秦楚关系说起:
 
当时,秦国和楚国都被强大的晋国所压制,为了对付晋国,秦楚之间就通过联姻的方式来结为亲戚加强联系,扩充实力。
 
二国联姻次数之多,历史确切记载的就有七次,当然也包含这次的楚国太子芈建和秦国公主孟嬴的婚约。
 
秦楚两国确定二人婚期之后,楚平王就派了太子的老师费无忌前往秦国迎亲。
 
当费无忌见到孟嬴后,顿时惊为天人。果然就像坊间所言:玉肌花貌,有倾国之色!
 
于是,心怀叵测的费无忌,想到了一个一石三鸟的计划:他要用孟嬴作为自己摆脱太子、打压伍奢、获得楚平王信任的武器。
 
为什么会这样呢?
 
原来,太子芈建有两个老师,一个是太傅伍奢,一个就是少傅费无忌。
 
也就是说,费无忌是伍奢的副手。
 
而太子呢,和为人正直的伍奢很是亲近,与狡诈的费无忌较为疏远。
 
所以,费无忌对上级伍奢和老板芈建都很是嫉恨,他早就想摆脱二人,另谋高就。
 
而比太子地位更高的,就只有其父亲楚平王了。
 
楚平王虽然为政头脑较为清晰,但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颇好女色。
 
也就容易理解,为什么费无忌看到貌若天仙的孟嬴后,当即就想到了那个一石三鸟的计划。
 
打定主意的费无忌,在迎亲回楚国的路上,独自一人,快马加鞭地先行赶回郢都。
 
在楚平王面前,百般夸赞孟嬴,说她貌若天仙、绝世美丽,同时为了取悦楚平王,费无忌强烈建议楚平王自己娶孟嬴。
 
楚平王听后喜从额角眉边出,于是不管儿子作何感想,居然把太子妃给掉包,让一名齐女冒充孟嬴,自娶孟嬴为夫人。
 
这才有了太子芈建和公主孟嬴,原本结婚的二人,却进了不同的房间,遭遇晴天霹雳。
 
由此,费无忌因献美女得宠,而成了楚平王的宠臣,实现了他计划的第一步。
 
费无忌清楚,楚平王逝世后,太子继位后一定会处置他。
 
前522年,担心太子芈建会报复自己的费无忌,在楚平王面前,诬告太子和伍奢二人有谋反之心。
 
听信谗言的楚平王,于是下令追捕太子,并将太傅伍奢及其儿子下狱处斩。
 
谁知,伍奢的小儿子伍子胥icon侥幸逃脱,奔赴吴国;太子芈建也在忠臣司马奋扬的帮助下逃出生天,到了宋国icon(同年,因与晋国合谋夺取郑国,被郑定公所杀)。
 
从此,雪洗冤屈的重担落在了伍子胥一人身上,同时也拉开了楚国衰亡的大幕。
 
前506年,孙武、伍子胥率吴国大军攻破楚国都城,史称“吴破楚入郢之战”,伍子胥大仇得报。

后世诗人杨超赞曰:“留得子胥豪气在,三年归报楚王仇”。
 
不过这时,楚平王已经病死了10年;费无忌也被得知真相的楚国人民处决了9年。
 
值得一提的是,吴军攻破楚国皇宫后,在权贵们纷纷出逃的情况下,只有孟嬴组织宫人,拿剑自卫,并义正言辞的骂走了意欲侮辱她的吴王阖庐。
 
这个可怜的弱女子,也因作风顽强、勇保贞洁,而上了《列女传》的光荣榜,为后世所称颂。
 
我想,当年她若知:所嫁之人,并非太子芈建。她也一定会奋起反抗吧。

然而,他们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后记:从大处说,楚平王亲小人远贤臣,造成了楚国倾颓;从做人看,楚平王与费无忌私欲熏心,漠视伦理法度,足以遗臭万年。
 
然而,自古史家笔下,都看到了楚王的逢恶工谗,费无忌的奸佞谗谀,伍子胥的隐忍励志…
 
但,太子芈建与公主孟嬴,最后的爱而不得,以凄凉收场,才真正让人唏嘘不已……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愿所有人,恪守本心坦荡做人,一生足矣!

「手心里的天荒地老」

我十分厌恶那个初来的转校生,白敬亭。

那个总是冰霜覆脸一言不发,爱背对着所有人将目光融入窗外暖阳的男孩。
那个总是在课间装水时发呆,直至水漫溢出饮水机才慌乱发现的男孩。
那个总是在课堂上犯困,用手掌托着脸细眯着眼,强行支撑倦意的男孩。

“所有细致入微的观察只因我厌他至极,我绝不会对他心生好感。”我咬牙切齿。
朋友听毕,笑容里藏着几分狡猾,“你骗谁呢。”
骗谁呢,这连我自己都难以相信的谎言。

那份记忆不似电脑中的文件,可以用光标将其拖入那标志为垃圾桶的回收站,它是一袋沉重的包袱,坠在心头,倘若不慎解开,便会有无数的毛毛虫向外蠕动,企图啃噬心脏。

十二岁那年,学校组织春游。没有朋友的小孩最恐惧自由活动,大抵是因为当原本紧密交织的人群散开,孤独感便只会针对无伴的孩子。
已不记得我是如何与孤寂做伴一路游荡直至迷路,是如何不慎涉足公园后方那未开发的树林,又是如何靠上那棵挂满毛毛虫的大树。
可毛毛虫落在肩颈间,落在后背上,落在臂弯处的触感,是我岁月中最难忘也是最毛骨悚然的部分。那种浑身毛刺的细长条形生物,于肌肤之上缓慢爬行,恶心的痒痛感绝望地从头顶蔓延至脚尖。于是我透亮的哭嚎声在林中来回拉扯,仿佛末日降临下的濒死者。

不知他从何来,更不知他如何来。只记得他手执庞大的树叶,一点点扫落身上的毛毛虫。明明与我同岁,明明身形小巧,明明只有树叶,他却可以成为我无所不能所向披靡的英雄。
待我哭声的音量逐渐降低,他朝我伸出一只手,“走,带你回去,大家都在找你。”
我毫不犹豫地紧拉住他的手,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他的手,宽大,厚实,温暖,柔软,我不想松开。当我睁开粘肿的双眼,目光撞在他的宽肩上时,他的身后仿佛是一片巨大的安全空间,我可以将一颗破碎的心藏匿于此。

我的直觉同我说,跟他走,很好很好。
好似穿过一个世纪,直到光裂开昏暗的树林,直到嘈杂的人声灌入耳中,直到老师将我拉入怀中,我才从恍惚里跳脱出来。而牵住我的手,还未放开。

或许十二岁的女孩不懂何为爱情,不懂何为婚嫁,但她幼稚地认为回赠喜欢的方式为“嫁”。

于是那张歪歪斜斜写着“我要嫁给你”的纸条被悄然夹在他的书页里,女孩满心欢喜等待他的发现,却只等来无尽的讥讽,无尽的嘲笑,无尽的揣测,无尽的尖叫。
而他被跃动的身影包围在座位中,面无表情,无动于衷。

“白敬亭,要不要发表新郎演讲啊哈哈哈哈!”

“你被没有爸妈的巫女喜欢,你要受到诅咒的!”

“我的天,这是干什么啊?”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为什么要将纸条公之于众呢。

在学生时代的遭受到的坏,是最纯粹最直白的。我被众人孤立的原因五花八门,比方说我是失去双亲的孩子,我是寄人篱下的孩子。

所有人都可以拒绝我,可以远离我,可以唾弃我,可以辱骂我,可以殴打我。

但不可以,不可以是此刻这样。

不可以将我无比干净无比真挚的喜欢置于脚下践踏。

况且这个人,是你。

那一瞬间,如同曾经被他一一扫落的毛毛虫,如今被他亲手送回我的身上,开始疯狂的啃噬。细小的疼痛汇聚于一处,以排山倒海之势向我倾倒。
我冲开人群跑出教室,从此不再回头。

退学,转学。
新环境,新同学,一切皆是岁月静好的模样,让人产生某些岁月里褶皱已被抚平的错觉。
我按部就班地成长着,初中,高中。
我以为,十二岁那年的毛毛虫已彻底死亡在内心那布满灰尘的一隅。

直至曾经的同学告知我,那张纸条是怎样被别人无意间发现后恶意地示之于众,他在我跑出去后又是怎样将那几人打的头破血流以至于被校方勒令休学一周,他是怎样偷偷地和最要好的朋友无数次说喜欢我。

心底的毛毛虫狠狠地咬我,尔后大口咀嚼。

我很想放声大骂全世界,我很想再次对你说我想嫁给你。

算了。

可现实比电视剧更加狗血,谁会料想到那日推门而入的转学生是你。
你的目光掠过教室,不曾在我处多停留一秒。我竟然如释重负,你或许早已忘记我。毕竟谁会记得自己十二岁的一件小事,谁会记得自己曾经救过一个女孩。
倘若我深情款款地向你讲诉往事,你定会骂我神经病。
我确实,有病。

“都是什么陈年旧事了。”我对自己说。

现在,我再次迷路。并非是在不见天日的树林里,而是在空旷陌生的街道上。
虽没有满树的毛毛虫上身,但也没有英雄牵着我的手寻找回去的路。
手机不识趣地耗尽最后一度电,我连最后的希望也熄灭。

无助垂下的手被突然牵起。
对方的手,宽大,厚实,温暖,柔软。
我抬眼一看,前方熟悉的宽肩撑起一片似曾相识的安全感。

“怎么还和小时候一样爱迷路,跟我走,带你回去。”

不必多言,不必询问,我自然会跟着他走。

他的手心里,有一片属于我们的天荒地老。

文/叮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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