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法界是什么意思?
佛教将凡圣的境界由下而上分为:地狱、饿鬼、畜生、人、阿修罗、天、声闻、缘觉、菩萨和佛十类,因为各有因果,界畔分明,因此称为“十界”,又称“十法界”。
一、地狱
在三恶道中,地狱的苦痛最为猛烈,大多数位于南瞻部洲的地下深处,有如人间的牢狱,被刑具所拘束而不得自在,因此称为地狱。造上品十恶业,尤其是犯五逆重罪的众生,便堕入地狱受报。
二、饿鬼
因为常向他人求取饮食以活命,并且多畏惧,故名饿鬼。造下品十恶业,或悭贪、嫉妒、谄媚、欺诳,乃至饥渴而死的,即堕饿鬼道。
三、畜生
秉性愚痴,不能自立,多被人畜养,故名畜生。生存范围遍及六道,种类繁多,依住处可分为水行、空行、陆行。若不明因果而造恶,但事后稍有悔意者,堕入此道。
四、人
忍也,因为能忍世界的种种苦乐,因此名人(忍)。人道是五趣升沉的枢纽,六道中,人身最为难得。持守五戒,以及实践中品的十善业,是得人身的原因。
五、阿修罗
果报殊胜仅次于天,但却没有天人的德行,因此又名“无天”。生前虽行下品十善,但因嗔恚、我慢、猜疑心过重,因此不能升天;又因为嫉妒天道的福德,因此常兴兵与帝释天作战。阿修罗分布于鬼、畜、人、天四趣,有胎、卵、湿、化四种受生方式。
六、天
六道中福报最为殊胜,依照积善的多寡或烦恼断除的深浅,可分为欲界六天、色界十八天、无色界四天,总共二十八天。天界有四事胜于其他众生,即身胜、寿胜、定胜与乐胜。虽然如此,天人寿尽时,会有“五衰相现”而下堕受苦,继续轮回。因此,天界虽然殊胜,终非究竟安乐的地方。
七、声闻
因听“闻”佛陀的“声”教而开悟;所证悟的果位有初果、二果、三果,乃至小乘的究竟果位四果阿罗汉。修证声闻果的法门很多,初步为:常修定境,注心一处,安住于正知正见等。
八、缘觉
值佛出世时,听闻十二因缘教法而开悟,称为“缘觉”;生于无佛出世时,观察外界现象的生灭变异而无师自悟,称为“独觉”。名称虽然不同,然皆因观“缘”起法而“觉”悟,且喜独居。
九、菩萨
发起“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之菩提心的大道心众生,就是菩萨。菩萨的性格特征在于慈悲,菩萨的思想特色在于般若智慧,菩萨的精神是坚忍与精进,菩萨的实践法门首重六度波罗蜜,而菩萨的共同愿行,便是无休止的“四弘誓愿”。
十、佛
觉者,觉悟真理的人,不仅自己解脱生死,而且能指出众生烦恼痛苦的病因,进而帮助众生解脱生死烦恼,是自觉、觉他、觉行圆满的圣者。
凡夫一天之中,来去十法界不知凡几?譬如:一念恼害仇恨之心生起,即为地狱;一念嗔恨斗争之心生起,即是饿鬼;一念愚痴无明之心生起,即为畜生;一念嫉妒骄慢之心生起,即是修罗;一念持戒修善之心生起,便为人道;一念欢喜快乐之心生起,即处天堂;一念利他无我之心生起,即为菩萨;一念平等包容之心生起,即成佛道。因此,天堂地狱在哪里?就在方寸之间。十法界,为天台宗“一念三千”的理论根据所在。
佛教将凡圣的境界由下而上分为:地狱、饿鬼、畜生、人、阿修罗、天、声闻、缘觉、菩萨和佛十类,因为各有因果,界畔分明,因此称为“十界”,又称“十法界”。
一、地狱
在三恶道中,地狱的苦痛最为猛烈,大多数位于南瞻部洲的地下深处,有如人间的牢狱,被刑具所拘束而不得自在,因此称为地狱。造上品十恶业,尤其是犯五逆重罪的众生,便堕入地狱受报。
二、饿鬼
因为常向他人求取饮食以活命,并且多畏惧,故名饿鬼。造下品十恶业,或悭贪、嫉妒、谄媚、欺诳,乃至饥渴而死的,即堕饿鬼道。
三、畜生
秉性愚痴,不能自立,多被人畜养,故名畜生。生存范围遍及六道,种类繁多,依住处可分为水行、空行、陆行。若不明因果而造恶,但事后稍有悔意者,堕入此道。
四、人
忍也,因为能忍世界的种种苦乐,因此名人(忍)。人道是五趣升沉的枢纽,六道中,人身最为难得。持守五戒,以及实践中品的十善业,是得人身的原因。
五、阿修罗
果报殊胜仅次于天,但却没有天人的德行,因此又名“无天”。生前虽行下品十善,但因嗔恚、我慢、猜疑心过重,因此不能升天;又因为嫉妒天道的福德,因此常兴兵与帝释天作战。阿修罗分布于鬼、畜、人、天四趣,有胎、卵、湿、化四种受生方式。
六、天
六道中福报最为殊胜,依照积善的多寡或烦恼断除的深浅,可分为欲界六天、色界十八天、无色界四天,总共二十八天。天界有四事胜于其他众生,即身胜、寿胜、定胜与乐胜。虽然如此,天人寿尽时,会有“五衰相现”而下堕受苦,继续轮回。因此,天界虽然殊胜,终非究竟安乐的地方。
七、声闻
因听“闻”佛陀的“声”教而开悟;所证悟的果位有初果、二果、三果,乃至小乘的究竟果位四果阿罗汉。修证声闻果的法门很多,初步为:常修定境,注心一处,安住于正知正见等。
八、缘觉
值佛出世时,听闻十二因缘教法而开悟,称为“缘觉”;生于无佛出世时,观察外界现象的生灭变异而无师自悟,称为“独觉”。名称虽然不同,然皆因观“缘”起法而“觉”悟,且喜独居。
九、菩萨
发起“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之菩提心的大道心众生,就是菩萨。菩萨的性格特征在于慈悲,菩萨的思想特色在于般若智慧,菩萨的精神是坚忍与精进,菩萨的实践法门首重六度波罗蜜,而菩萨的共同愿行,便是无休止的“四弘誓愿”。
十、佛
觉者,觉悟真理的人,不仅自己解脱生死,而且能指出众生烦恼痛苦的病因,进而帮助众生解脱生死烦恼,是自觉、觉他、觉行圆满的圣者。
凡夫一天之中,来去十法界不知凡几?譬如:一念恼害仇恨之心生起,即为地狱;一念嗔恨斗争之心生起,即是饿鬼;一念愚痴无明之心生起,即为畜生;一念嫉妒骄慢之心生起,即是修罗;一念持戒修善之心生起,便为人道;一念欢喜快乐之心生起,即处天堂;一念利他无我之心生起,即为菩萨;一念平等包容之心生起,即成佛道。因此,天堂地狱在哪里?就在方寸之间。十法界,为天台宗“一念三千”的理论根据所在。
道教独特的尸解大法,可遗弃肉体而仙去!
一、死后复生之法
古人认为,通过一定的修炼,人的真形便可出脱尸身而不死,并将这种不死的修炼方术称之为“尸解”。
尸解作为秦汉时期比较独特的一种神仙方术,是在先秦时期灵魂观念与死后复生观念的相互融合中形成的。《云笈七签》云:“夫尸解者,尸形之化也,本真之炼蜕也,躯质遁变也。”
道教认为道士得道后可遗弃肉体而仙去,或不留遗体,只假托一物(如衣、杖、剑) 遗世而升天,谓之尸解。
尸解就是像夏蝉一样蝉蜕:人们明明看见他在此地死了,却又在别的地方看见他。
《太极真人遗带散》说:“凡尸解者,皆寄一物而后去,或刀或剑,或竹或杖。及水火兵刃之解。”这个意思就相当于说,尸解是托物寄形,死后复生。
《抱朴子》中讲,汉武帝时的李少君就是尸解仙。他称病死去,汉武帝“令人发其棺,无尸,唯衣冠在焉”。
二、尸解方法
1、火解
《无上秘要·尸解品》云:“以药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解。”《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也称:“以录形灵丸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解。”
《列仙传》中提到一个叫封子的人,他本身是黄帝的厨师,善于用火,能出五色烟,后用火自焚,其身体虽烧为灰烬,但其本真可随烟气上下,观其灰烬,就像是还有其身形。第二例则是啸父,其是好道长生之人,时人欲得其长生之法,则不能得,后传梁母作火法,与梁母作火而西升。这些均是火解成仙之实例。
火解的关键要素乃是火,火解乃是用火成仙之例。其方式是取火自焚,最重要的是给人以自焚之假象,实则升仙而去。
随着道教成仙理论的丰富,火解成仙也趋于复杂化与仪式化,并不像刚开始那般简单。《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记载了火解法具有较为完备的道教仪式:
首先,需于丙子日夜,取一只雄雀,用小笼子装住,在道人的头边喂养,用时将线系在雀头上,见有大火处,将雀投入火中,并念咒。取雀是因雀为朱雀,五行属火,与火解相应。这种火解法不仅包含了五行,而且人也用亲自经历火烧,是火解的一种流变。火解之人均是故意自焚,发展至后世基本人不亲自经历火烧,均有事物代替,可见,火解自产生初期就是道人有意识选择的成仙方式。
2、水解
水解,顾名思义是与水相关之尸解法,这一形式出现的时间极早。水解之法有两个基本要素,即:一得是崇道之人,二是需要有水的参与。
水解用水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道人认为水中有仙人,且有仙人之居所,可由投水到达;再则是因为水中倒影着天,水中的天在道人思想中就是真实的天,由此可得,入水与升天是等价的。
《全闽诗话》提到:一次白玉蟾与众人游览于江月亭时,未等众人游玩,便投入江水之中,众人欲将其救起之时,其专门向众人遥手指从而制止众人搭救,众人见之也遵从其意,并说其是水解成仙。从白玉蟾选择水解成仙之例中可知,水解成仙已是非常受认可的成仙方术。
水解法经过发展,也渐渐具有了道教仪式的完整性,《太上三辟五解秘法》中记载的水解法,在壬癸之时,在静室中立一香炉,叩齿三十六通,念咒,将自身之三魂神赋予鞋上,再禹步急走。若当日要尸解,则将右鞋沉水,不知者认为是溺水而死,实则是水解成仙矣。从这一例子便可看出,其所用之方法基本包含了上述所有水解成仙的要素,不仅有外示沉没的表象,整个水解方术也更具道教仪式的完整化。人则不需亲自投水而死,而是将代表人的三魂神赋予外物,将外物沉于水即可。
3、兵解
兵解,也是道教常用的一种尸解方法。
《无上秘要》卷八十七和《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皆称:“以一丸和水而饮之,抱草(一作木)而卧,则他人见已伤死于空室中,谓之兵解。”
过去道士被统治者所用,如军队中就有专门负责占卜与治病的道士, 葛洪也曾随军出征过。然道教发展,离不开统治者的支持,如北魏道武帝与梁武帝对道教的发展做出的贡献功不可没。可见,道教与统治者的关系为既相互利用又保持警惕与距离。兵解即是从这种环境中发展而来,道士因缅怀被统治者滥杀之高道,用此种方法来表达对统治者的不满。不仅如此,这一成仙方法也为继续修炼成仙的道士提供了死后的寄托,故有兵解之说。
4、杖解
杖解是学道之人尸解时当所留之物为杖的尸解法。《抱朴子》云:“又相识人见李意期将两弟子皆在郫县。其家各发棺视之,三棺遂有竹杖一枚,以丹书于杖,此皆尸解也。”可见,在东晋时,杖解就是为人所知的一种尸解法。
杖解主要分为三步:第一步,通过符咒、斋醮、存思等方法与神灵相通,使自己获得成仙之资格。第二步,人若欲尸解,人之灵魂则先暂存于竹杖之中,由于竹杖上下通直,竹杖可作为人升仙之阶梯,人顺竹而上,由神仙指引,即可尸解成仙。第三步,人之灵魂升仙而去,但仍需有物存于世证明成仙之人未死,这时,内通外坚之竹杖即可代人形。
此乃杖解之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放有神符的竹杖就是学道之人由人致仙的生命转换场所,同时,这一灵魂飞升、神仙接引或指引、物代人形的过程,亦是道教尸解术之全过程。在杖解过程中,法杖是道士由生入死,由死入仙之生命转换器。
5、剑解
尸解留剑信仰由来已久,东汉时《列仙传》云:“黄帝者,号轩辕,至于卒,还葬桥山,山崩,柩空无尸,惟剑舄在焉。”可见,此尸解形态早已为人所知,此段关于黄帝成仙留剑之记载可谓是后世剑解成仙之雏形。而剑解成仙之主体,则是道教法剑。
剑解是道人成仙后留法剑于世之法,乃解法之上品,其步骤分为前期准备、造剑与解化。其中,造剑前屋子、灶口向西代表道人初死先入冥府,竹叶是洗淹秽的必备药方,庚申日是为去三尸,以获成仙资格。造剑时,剑環上刻刃、己,伏基内刻日、月,象征剑可使人隐于日月之中。剑身刻北斗与己字,象征了道人是由太一神派车架接引成仙。剑杪刻六丁,象征了剑可御使阴神,上刻北斗下刻六丁也象征了剑上承玄冥,下制九阴的功能。解化时,法剑、符咒、曲晨丹相互配合,使道人快速成仙。剑将剑解成仙之人的今生、后世紧紧的联系起来,是整个剑解的核心。
6、药解
药解,顾名思义,是用丹药尸解之法。药解是金丹派流行之后常见的尸解法,是因道人服用含有剧毒的丹药而死的现象。
在所有的年代中,对躯体腐烂的抑制都被认为是实现实质不灭的突出标志。尸体完整的保存可以使灵魂不致失散,直到准备就绪后,即可升天成仙。这一观点点出了尸解之实质。可见,药解乃服用丹药之后,尸体不腐之尸解法。
7、五行尸解
《玉清无极总真文昌大洞仙经》云:“尸解有五,水解者投水,火解者自焚,金解受刃,木解倚树化,土解钻山入石。”
五行尸解法其基本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运用金木水火土五行来尸解,其意在于吸收五行真气,以求脱离死厄,得道升仙;二是与尸解起源之思想一脉相承,只是更具道教仪式之完整化而已。
另外尚有太清尸解法、太一守尸法、太极化遯法、鲍靓尸解法、太阴炼形、水火荡炼尸形、阴阳六甲炼形质法等,名目繁多。道教又称:白日去谓之上尸解,夜半去谓之下尸解,向晓暮之际而去者,谓之地下主者。但后世道教认为,总的说来,尸解为成仙之道的下品。
杜光庭《墉城集仙录叙》云:“夫神仙之上者,云车羽盖,形神俱飞;其次,牝谷幽林,隐景潜化;其次,解形托象,蛇蜕蝉飞。然而冲天者为优,尸解者为劣。”尸解术是早期道教信奉的成仙术,多遭世人非议,一些道士也在逐渐修改看法,隋唐道士已视之为成仙之下品,被后世渐渐摒弃。 https://t.cn/z8bCHaZ
一、死后复生之法
古人认为,通过一定的修炼,人的真形便可出脱尸身而不死,并将这种不死的修炼方术称之为“尸解”。
尸解作为秦汉时期比较独特的一种神仙方术,是在先秦时期灵魂观念与死后复生观念的相互融合中形成的。《云笈七签》云:“夫尸解者,尸形之化也,本真之炼蜕也,躯质遁变也。”
道教认为道士得道后可遗弃肉体而仙去,或不留遗体,只假托一物(如衣、杖、剑) 遗世而升天,谓之尸解。
尸解就是像夏蝉一样蝉蜕:人们明明看见他在此地死了,却又在别的地方看见他。
《太极真人遗带散》说:“凡尸解者,皆寄一物而后去,或刀或剑,或竹或杖。及水火兵刃之解。”这个意思就相当于说,尸解是托物寄形,死后复生。
《抱朴子》中讲,汉武帝时的李少君就是尸解仙。他称病死去,汉武帝“令人发其棺,无尸,唯衣冠在焉”。
二、尸解方法
1、火解
《无上秘要·尸解品》云:“以药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解。”《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也称:“以录形灵丸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解。”
《列仙传》中提到一个叫封子的人,他本身是黄帝的厨师,善于用火,能出五色烟,后用火自焚,其身体虽烧为灰烬,但其本真可随烟气上下,观其灰烬,就像是还有其身形。第二例则是啸父,其是好道长生之人,时人欲得其长生之法,则不能得,后传梁母作火法,与梁母作火而西升。这些均是火解成仙之实例。
火解的关键要素乃是火,火解乃是用火成仙之例。其方式是取火自焚,最重要的是给人以自焚之假象,实则升仙而去。
随着道教成仙理论的丰富,火解成仙也趋于复杂化与仪式化,并不像刚开始那般简单。《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记载了火解法具有较为完备的道教仪式:
首先,需于丙子日夜,取一只雄雀,用小笼子装住,在道人的头边喂养,用时将线系在雀头上,见有大火处,将雀投入火中,并念咒。取雀是因雀为朱雀,五行属火,与火解相应。这种火解法不仅包含了五行,而且人也用亲自经历火烧,是火解的一种流变。火解之人均是故意自焚,发展至后世基本人不亲自经历火烧,均有事物代替,可见,火解自产生初期就是道人有意识选择的成仙方式。
2、水解
水解,顾名思义是与水相关之尸解法,这一形式出现的时间极早。水解之法有两个基本要素,即:一得是崇道之人,二是需要有水的参与。
水解用水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道人认为水中有仙人,且有仙人之居所,可由投水到达;再则是因为水中倒影着天,水中的天在道人思想中就是真实的天,由此可得,入水与升天是等价的。
《全闽诗话》提到:一次白玉蟾与众人游览于江月亭时,未等众人游玩,便投入江水之中,众人欲将其救起之时,其专门向众人遥手指从而制止众人搭救,众人见之也遵从其意,并说其是水解成仙。从白玉蟾选择水解成仙之例中可知,水解成仙已是非常受认可的成仙方术。
水解法经过发展,也渐渐具有了道教仪式的完整性,《太上三辟五解秘法》中记载的水解法,在壬癸之时,在静室中立一香炉,叩齿三十六通,念咒,将自身之三魂神赋予鞋上,再禹步急走。若当日要尸解,则将右鞋沉水,不知者认为是溺水而死,实则是水解成仙矣。从这一例子便可看出,其所用之方法基本包含了上述所有水解成仙的要素,不仅有外示沉没的表象,整个水解方术也更具道教仪式的完整化。人则不需亲自投水而死,而是将代表人的三魂神赋予外物,将外物沉于水即可。
3、兵解
兵解,也是道教常用的一种尸解方法。
《无上秘要》卷八十七和《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皆称:“以一丸和水而饮之,抱草(一作木)而卧,则他人见已伤死于空室中,谓之兵解。”
过去道士被统治者所用,如军队中就有专门负责占卜与治病的道士, 葛洪也曾随军出征过。然道教发展,离不开统治者的支持,如北魏道武帝与梁武帝对道教的发展做出的贡献功不可没。可见,道教与统治者的关系为既相互利用又保持警惕与距离。兵解即是从这种环境中发展而来,道士因缅怀被统治者滥杀之高道,用此种方法来表达对统治者的不满。不仅如此,这一成仙方法也为继续修炼成仙的道士提供了死后的寄托,故有兵解之说。
4、杖解
杖解是学道之人尸解时当所留之物为杖的尸解法。《抱朴子》云:“又相识人见李意期将两弟子皆在郫县。其家各发棺视之,三棺遂有竹杖一枚,以丹书于杖,此皆尸解也。”可见,在东晋时,杖解就是为人所知的一种尸解法。
杖解主要分为三步:第一步,通过符咒、斋醮、存思等方法与神灵相通,使自己获得成仙之资格。第二步,人若欲尸解,人之灵魂则先暂存于竹杖之中,由于竹杖上下通直,竹杖可作为人升仙之阶梯,人顺竹而上,由神仙指引,即可尸解成仙。第三步,人之灵魂升仙而去,但仍需有物存于世证明成仙之人未死,这时,内通外坚之竹杖即可代人形。
此乃杖解之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放有神符的竹杖就是学道之人由人致仙的生命转换场所,同时,这一灵魂飞升、神仙接引或指引、物代人形的过程,亦是道教尸解术之全过程。在杖解过程中,法杖是道士由生入死,由死入仙之生命转换器。
5、剑解
尸解留剑信仰由来已久,东汉时《列仙传》云:“黄帝者,号轩辕,至于卒,还葬桥山,山崩,柩空无尸,惟剑舄在焉。”可见,此尸解形态早已为人所知,此段关于黄帝成仙留剑之记载可谓是后世剑解成仙之雏形。而剑解成仙之主体,则是道教法剑。
剑解是道人成仙后留法剑于世之法,乃解法之上品,其步骤分为前期准备、造剑与解化。其中,造剑前屋子、灶口向西代表道人初死先入冥府,竹叶是洗淹秽的必备药方,庚申日是为去三尸,以获成仙资格。造剑时,剑環上刻刃、己,伏基内刻日、月,象征剑可使人隐于日月之中。剑身刻北斗与己字,象征了道人是由太一神派车架接引成仙。剑杪刻六丁,象征了剑可御使阴神,上刻北斗下刻六丁也象征了剑上承玄冥,下制九阴的功能。解化时,法剑、符咒、曲晨丹相互配合,使道人快速成仙。剑将剑解成仙之人的今生、后世紧紧的联系起来,是整个剑解的核心。
6、药解
药解,顾名思义,是用丹药尸解之法。药解是金丹派流行之后常见的尸解法,是因道人服用含有剧毒的丹药而死的现象。
在所有的年代中,对躯体腐烂的抑制都被认为是实现实质不灭的突出标志。尸体完整的保存可以使灵魂不致失散,直到准备就绪后,即可升天成仙。这一观点点出了尸解之实质。可见,药解乃服用丹药之后,尸体不腐之尸解法。
7、五行尸解
《玉清无极总真文昌大洞仙经》云:“尸解有五,水解者投水,火解者自焚,金解受刃,木解倚树化,土解钻山入石。”
五行尸解法其基本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运用金木水火土五行来尸解,其意在于吸收五行真气,以求脱离死厄,得道升仙;二是与尸解起源之思想一脉相承,只是更具道教仪式之完整化而已。
另外尚有太清尸解法、太一守尸法、太极化遯法、鲍靓尸解法、太阴炼形、水火荡炼尸形、阴阳六甲炼形质法等,名目繁多。道教又称:白日去谓之上尸解,夜半去谓之下尸解,向晓暮之际而去者,谓之地下主者。但后世道教认为,总的说来,尸解为成仙之道的下品。
杜光庭《墉城集仙录叙》云:“夫神仙之上者,云车羽盖,形神俱飞;其次,牝谷幽林,隐景潜化;其次,解形托象,蛇蜕蝉飞。然而冲天者为优,尸解者为劣。”尸解术是早期道教信奉的成仙术,多遭世人非议,一些道士也在逐渐修改看法,隋唐道士已视之为成仙之下品,被后世渐渐摒弃。 https://t.cn/z8bCHaZ
#道教独特的尸解大法#,可遗弃肉体而仙去!
一、死后复生之法
古人认为,通过一定的修炼,人的真形便可出脱尸身而不死,并将这种不死的修炼方术称之为“尸解”。
尸解作为秦汉时期比较独特的一种神仙方术,是在先秦时期灵魂观念与死后复生观念的相互融合中形成的。《云笈七签》云:“夫尸解者,尸形之化也,本真之炼蜕也,躯质遁变也。”
道教认为道士得道后可遗弃肉体而仙去,或不留遗体,只假托一物(如衣、杖、剑) 遗世而升天,谓之尸解。
尸解就是像夏蝉一样蝉蜕:人们明明看见他在此地死了,却又在别的地方看见他。
《太极真人遗带散》说:“凡尸解者,皆寄一物而后去,或刀或剑,或竹或杖。及水火兵刃之解。”这个意思就相当于说,尸解是托物寄形,死后复生。
《抱朴子》中讲,汉武帝时的李少君就是尸解仙。他称病死去,汉武帝“令人发其棺,无尸,唯衣冠在焉”。
二、尸解方法
1、火解
《无上秘要·尸解品》云:“以药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解。”《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也称:“以录形灵丸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解。”
《列仙传》中提到一个叫封子的人,他本身是黄帝的厨师,善于用火,能出五色烟,后用火自焚,其身体虽烧为灰烬,但其本真可随烟气上下,观其灰烬,就像是还有其身形。第二例则是啸父,其是好道长生之人,时人欲得其长生之法,则不能得,后传梁母作火法,与梁母作火而西升。这些均是火解成仙之实例。
火解的关键要素乃是火,火解乃是用火成仙之例。其方式是取火自焚,最重要的是给人以自焚之假象,实则升仙而去。
随着道教成仙理论的丰富,火解成仙也趋于复杂化与仪式化,并不像刚开始那般简单。《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记载了火解法具有较为完备的道教仪式:
首先,需于丙子日夜,取一只雄雀,用小笼子装住,在道人的头边喂养,用时将线系在雀头上,见有大火处,将雀投入火中,并念咒。取雀是因雀为朱雀,五行属火,与火解相应。这种火解法不仅包含了五行,而且人也用亲自经历火烧,是火解的一种流变。火解之人均是故意自焚,发展至后世基本人不亲自经历火烧,均有事物代替,可见,火解自产生初期就是道人有意识选择的成仙方式。
2、水解
水解,顾名思义是与水相关之尸解法,这一形式出现的时间极早。水解之法有两个基本要素,即:一得是崇道之人,二是需要有水的参与。
水解用水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道人认为水中有仙人,且有仙人之居所,可由投水到达;再则是因为水中倒影着天,水中的天在道人思想中就是真实的天,由此可得,入水与升天是等价的。
《全闽诗话》提到:一次白玉蟾与众人游览于江月亭时,未等众人游玩,便投入江水之中,众人欲将其救起之时,其专门向众人遥手指从而制止众人搭救,众人见之也遵从其意,并说其是水解成仙。从白玉蟾选择水解成仙之例中可知,水解成仙已是非常受认可的成仙方术。
水解法经过发展,也渐渐具有了道教仪式的完整性,《太上三辟五解秘法》中记载的水解法,在壬癸之时,在静室中立一香炉,叩齿三十六通,念咒,将自身之三魂神赋予鞋上,再禹步急走。若当日要尸解,则将右鞋沉水,不知者认为是溺水而死,实则是水解成仙矣。从这一例子便可看出,其所用之方法基本包含了上述所有水解成仙的要素,不仅有外示沉没的表象,整个水解方术也更具道教仪式的完整化。人则不需亲自投水而死,而是将代表人的三魂神赋予外物,将外物沉于水即可。
3、兵解
兵解,也是道教常用的一种尸解方法。
《无上秘要》卷八十七和《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皆称:“以一丸和水而饮之,抱草(一作木)而卧,则他人见已伤死于空室中,谓之兵解。”
过去道士被统治者所用,如军队中就有专门负责占卜与治病的道士, 葛洪也曾随军出征过。然道教发展,离不开统治者的支持,如北魏道武帝与梁武帝对道教的发展做出的贡献功不可没。可见,道教与统治者的关系为既相互利用又保持警惕与距离。兵解即是从这种环境中发展而来,道士因缅怀被统治者滥杀之高道,用此种方法来表达对统治者的不满。不仅如此,这一成仙方法也为继续修炼成仙的道士提供了死后的寄托,故有兵解之说。
4、杖解
杖解是学道之人尸解时当所留之物为杖的尸解法。《抱朴子》云:“又相识人见李意期将两弟子皆在郫县。其家各发棺视之,三棺遂有竹杖一枚,以丹书于杖,此皆尸解也。”可见,在东晋时,杖解就是为人所知的一种尸解法。
杖解主要分为三步:第一步,通过符咒、斋醮、存思等方法与神灵相通,使自己获得成仙之资格。第二步,人若欲尸解,人之灵魂则先暂存于竹杖之中,由于竹杖上下通直,竹杖可作为人升仙之阶梯,人顺竹而上,由神仙指引,即可尸解成仙。第三步,人之灵魂升仙而去,但仍需有物存于世证明成仙之人未死,这时,内通外坚之竹杖即可代人形。
此乃杖解之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放有神符的竹杖就是学道之人由人致仙的生命转换场所,同时,这一灵魂飞升、神仙接引或指引、物代人形的过程,亦是道教尸解术之全过程。在杖解过程中,法杖是道士由生入死,由死入仙之生命转换器。
5、剑解
尸解留剑信仰由来已久,东汉时《列仙传》云:“黄帝者,号轩辕,至于卒,还葬桥山,山崩,柩空无尸,惟剑舄在焉。”可见,此尸解形态早已为人所知,此段关于黄帝成仙留剑之记载可谓是后世剑解成仙之雏形。而剑解成仙之主体,则是道教法剑。
剑解是道人成仙后留法剑于世之法,乃解法之上品,其步骤分为前期准备、造剑与解化。其中,造剑前屋子、灶口向西代表道人初死先入冥府,竹叶是洗淹秽的必备药方,庚申日是为去三尸,以获成仙资格。造剑时,剑環上刻刃、己,伏基内刻日、月,象征剑可使人隐于日月之中。剑身刻北斗与己字,象征了道人是由太一神派车架接引成仙。剑杪刻六丁,象征了剑可御使阴神,上刻北斗下刻六丁也象征了剑上承玄冥,下制九阴的功能。解化时,法剑、符咒、曲晨丹相互配合,使道人快速成仙。剑将剑解成仙之人的今生、后世紧紧的联系起来,是整个剑解的核心。
6、药解
药解,顾名思义,是用丹药尸解之法。药解是金丹派流行之后常见的尸解法,是因道人服用含有剧毒的丹药而死的现象。
在所有的年代中,对躯体腐烂的抑制都被认为是实现实质不灭的突出标志。尸体完整的保存可以使灵魂不致失散,直到准备就绪后,即可升天成仙。这一观点点出了尸解之实质。可见,药解乃服用丹药之后,尸体不腐之尸解法。
7、五行尸解
《玉清无极总真文昌大洞仙经》云:“尸解有五,水解者投水,火解者自焚,金解受刃,木解倚树化,土解钻山入石。”
五行尸解法其基本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运用金木水火土五行来尸解,其意在于吸收五行真气,以求脱离死厄,得道升仙;二是与尸解起源之思想一脉相承,只是更具道教仪式之完整化而已。
另外尚有太清尸解法、太一守尸法、太极化遯法、鲍靓尸解法、太阴炼形、水火荡炼尸形、阴阳六甲炼形质法等,名目繁多。道教又称:白日去谓之上尸解,夜半去谓之下尸解,向晓暮之际而去者,谓之地下主者。但后世道教认为,总的说来,尸解为成仙之道的下品。
杜光庭《墉城集仙录叙》云:“夫神仙之上者,云车羽盖,形神俱飞;其次,牝谷幽林,隐景潜化;其次,解形托象,蛇蜕蝉飞。然而冲天者为优,尸解者为劣。”尸解术是早期道教信奉的成仙术,多遭世人非议,一些道士也在逐渐修改看法,隋唐道士已视之为成仙之下品,被后世渐渐摒弃。
一、死后复生之法
古人认为,通过一定的修炼,人的真形便可出脱尸身而不死,并将这种不死的修炼方术称之为“尸解”。
尸解作为秦汉时期比较独特的一种神仙方术,是在先秦时期灵魂观念与死后复生观念的相互融合中形成的。《云笈七签》云:“夫尸解者,尸形之化也,本真之炼蜕也,躯质遁变也。”
道教认为道士得道后可遗弃肉体而仙去,或不留遗体,只假托一物(如衣、杖、剑) 遗世而升天,谓之尸解。
尸解就是像夏蝉一样蝉蜕:人们明明看见他在此地死了,却又在别的地方看见他。
《太极真人遗带散》说:“凡尸解者,皆寄一物而后去,或刀或剑,或竹或杖。及水火兵刃之解。”这个意思就相当于说,尸解是托物寄形,死后复生。
《抱朴子》中讲,汉武帝时的李少君就是尸解仙。他称病死去,汉武帝“令人发其棺,无尸,唯衣冠在焉”。
二、尸解方法
1、火解
《无上秘要·尸解品》云:“以药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解。”《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也称:“以录形灵丸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解。”
《列仙传》中提到一个叫封子的人,他本身是黄帝的厨师,善于用火,能出五色烟,后用火自焚,其身体虽烧为灰烬,但其本真可随烟气上下,观其灰烬,就像是还有其身形。第二例则是啸父,其是好道长生之人,时人欲得其长生之法,则不能得,后传梁母作火法,与梁母作火而西升。这些均是火解成仙之实例。
火解的关键要素乃是火,火解乃是用火成仙之例。其方式是取火自焚,最重要的是给人以自焚之假象,实则升仙而去。
随着道教成仙理论的丰富,火解成仙也趋于复杂化与仪式化,并不像刚开始那般简单。《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记载了火解法具有较为完备的道教仪式:
首先,需于丙子日夜,取一只雄雀,用小笼子装住,在道人的头边喂养,用时将线系在雀头上,见有大火处,将雀投入火中,并念咒。取雀是因雀为朱雀,五行属火,与火解相应。这种火解法不仅包含了五行,而且人也用亲自经历火烧,是火解的一种流变。火解之人均是故意自焚,发展至后世基本人不亲自经历火烧,均有事物代替,可见,火解自产生初期就是道人有意识选择的成仙方式。
2、水解
水解,顾名思义是与水相关之尸解法,这一形式出现的时间极早。水解之法有两个基本要素,即:一得是崇道之人,二是需要有水的参与。
水解用水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道人认为水中有仙人,且有仙人之居所,可由投水到达;再则是因为水中倒影着天,水中的天在道人思想中就是真实的天,由此可得,入水与升天是等价的。
《全闽诗话》提到:一次白玉蟾与众人游览于江月亭时,未等众人游玩,便投入江水之中,众人欲将其救起之时,其专门向众人遥手指从而制止众人搭救,众人见之也遵从其意,并说其是水解成仙。从白玉蟾选择水解成仙之例中可知,水解成仙已是非常受认可的成仙方术。
水解法经过发展,也渐渐具有了道教仪式的完整性,《太上三辟五解秘法》中记载的水解法,在壬癸之时,在静室中立一香炉,叩齿三十六通,念咒,将自身之三魂神赋予鞋上,再禹步急走。若当日要尸解,则将右鞋沉水,不知者认为是溺水而死,实则是水解成仙矣。从这一例子便可看出,其所用之方法基本包含了上述所有水解成仙的要素,不仅有外示沉没的表象,整个水解方术也更具道教仪式的完整化。人则不需亲自投水而死,而是将代表人的三魂神赋予外物,将外物沉于水即可。
3、兵解
兵解,也是道教常用的一种尸解方法。
《无上秘要》卷八十七和《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皆称:“以一丸和水而饮之,抱草(一作木)而卧,则他人见已伤死于空室中,谓之兵解。”
过去道士被统治者所用,如军队中就有专门负责占卜与治病的道士, 葛洪也曾随军出征过。然道教发展,离不开统治者的支持,如北魏道武帝与梁武帝对道教的发展做出的贡献功不可没。可见,道教与统治者的关系为既相互利用又保持警惕与距离。兵解即是从这种环境中发展而来,道士因缅怀被统治者滥杀之高道,用此种方法来表达对统治者的不满。不仅如此,这一成仙方法也为继续修炼成仙的道士提供了死后的寄托,故有兵解之说。
4、杖解
杖解是学道之人尸解时当所留之物为杖的尸解法。《抱朴子》云:“又相识人见李意期将两弟子皆在郫县。其家各发棺视之,三棺遂有竹杖一枚,以丹书于杖,此皆尸解也。”可见,在东晋时,杖解就是为人所知的一种尸解法。
杖解主要分为三步:第一步,通过符咒、斋醮、存思等方法与神灵相通,使自己获得成仙之资格。第二步,人若欲尸解,人之灵魂则先暂存于竹杖之中,由于竹杖上下通直,竹杖可作为人升仙之阶梯,人顺竹而上,由神仙指引,即可尸解成仙。第三步,人之灵魂升仙而去,但仍需有物存于世证明成仙之人未死,这时,内通外坚之竹杖即可代人形。
此乃杖解之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放有神符的竹杖就是学道之人由人致仙的生命转换场所,同时,这一灵魂飞升、神仙接引或指引、物代人形的过程,亦是道教尸解术之全过程。在杖解过程中,法杖是道士由生入死,由死入仙之生命转换器。
5、剑解
尸解留剑信仰由来已久,东汉时《列仙传》云:“黄帝者,号轩辕,至于卒,还葬桥山,山崩,柩空无尸,惟剑舄在焉。”可见,此尸解形态早已为人所知,此段关于黄帝成仙留剑之记载可谓是后世剑解成仙之雏形。而剑解成仙之主体,则是道教法剑。
剑解是道人成仙后留法剑于世之法,乃解法之上品,其步骤分为前期准备、造剑与解化。其中,造剑前屋子、灶口向西代表道人初死先入冥府,竹叶是洗淹秽的必备药方,庚申日是为去三尸,以获成仙资格。造剑时,剑環上刻刃、己,伏基内刻日、月,象征剑可使人隐于日月之中。剑身刻北斗与己字,象征了道人是由太一神派车架接引成仙。剑杪刻六丁,象征了剑可御使阴神,上刻北斗下刻六丁也象征了剑上承玄冥,下制九阴的功能。解化时,法剑、符咒、曲晨丹相互配合,使道人快速成仙。剑将剑解成仙之人的今生、后世紧紧的联系起来,是整个剑解的核心。
6、药解
药解,顾名思义,是用丹药尸解之法。药解是金丹派流行之后常见的尸解法,是因道人服用含有剧毒的丹药而死的现象。
在所有的年代中,对躯体腐烂的抑制都被认为是实现实质不灭的突出标志。尸体完整的保存可以使灵魂不致失散,直到准备就绪后,即可升天成仙。这一观点点出了尸解之实质。可见,药解乃服用丹药之后,尸体不腐之尸解法。
7、五行尸解
《玉清无极总真文昌大洞仙经》云:“尸解有五,水解者投水,火解者自焚,金解受刃,木解倚树化,土解钻山入石。”
五行尸解法其基本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运用金木水火土五行来尸解,其意在于吸收五行真气,以求脱离死厄,得道升仙;二是与尸解起源之思想一脉相承,只是更具道教仪式之完整化而已。
另外尚有太清尸解法、太一守尸法、太极化遯法、鲍靓尸解法、太阴炼形、水火荡炼尸形、阴阳六甲炼形质法等,名目繁多。道教又称:白日去谓之上尸解,夜半去谓之下尸解,向晓暮之际而去者,谓之地下主者。但后世道教认为,总的说来,尸解为成仙之道的下品。
杜光庭《墉城集仙录叙》云:“夫神仙之上者,云车羽盖,形神俱飞;其次,牝谷幽林,隐景潜化;其次,解形托象,蛇蜕蝉飞。然而冲天者为优,尸解者为劣。”尸解术是早期道教信奉的成仙术,多遭世人非议,一些道士也在逐渐修改看法,隋唐道士已视之为成仙之下品,被后世渐渐摒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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