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红十字会签约发放应急救护一体机(AED)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红桥区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救”在身边应急救护一体机(AED)签约发放仪式。
活动中,工作人员对应急救护一体机(AED)进行简单介绍。AED机是一种便携式、易于操作的医疗急救设备,素有“救命神器”的别称,可用于患者心跳骤停后的早期除颤,能帮助患者恢复心脏跳动。
据悉,本次AED机的签约发放是2021年红桥区20项民心工程之一,全区投入30余万元,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文化中心、学校、养老机构和大型商超等点位设置了10台AED机,并通过“互联网+”的模式打造公共急救服务平台,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急救知识普及与宣传,提高全民自救互救能力。
学校、商超等各个签约单位向区红十字会递交签约协议,并领取AED机。今后,各个设有急救装置的相关单位将陆续开展人员培训,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加大设施的使用宣传,真正发挥出AED机的应急救援功能。
“AED机的贴片,要贴在无液体、无褶皱、无胸毛的皮肤表面上……”活动最后,专业讲师为大家进行了AED机的使用培训,对如何开机、如何检测患者状态、如何判断何时关机、如何判定患者是否应该除颤等基本操作进行详细讲解。
下一步,区红十字会将继续开展相关培训,充分发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为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红桥区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救”在身边应急救护一体机(AED)签约发放仪式。
活动中,工作人员对应急救护一体机(AED)进行简单介绍。AED机是一种便携式、易于操作的医疗急救设备,素有“救命神器”的别称,可用于患者心跳骤停后的早期除颤,能帮助患者恢复心脏跳动。
据悉,本次AED机的签约发放是2021年红桥区20项民心工程之一,全区投入30余万元,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文化中心、学校、养老机构和大型商超等点位设置了10台AED机,并通过“互联网+”的模式打造公共急救服务平台,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急救知识普及与宣传,提高全民自救互救能力。
学校、商超等各个签约单位向区红十字会递交签约协议,并领取AED机。今后,各个设有急救装置的相关单位将陆续开展人员培训,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加大设施的使用宣传,真正发挥出AED机的应急救援功能。
“AED机的贴片,要贴在无液体、无褶皱、无胸毛的皮肤表面上……”活动最后,专业讲师为大家进行了AED机的使用培训,对如何开机、如何检测患者状态、如何判断何时关机、如何判定患者是否应该除颤等基本操作进行详细讲解。
下一步,区红十字会将继续开展相关培训,充分发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为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北京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名单,包括北京日报社等20家单位】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截至2021年9月30日,由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共20家,分别是:北京日报社、北京青年报网际传播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中共北京市委前线杂志社、新京报社、北京青年报社、北京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融媒体中心、北京市昌平区融媒体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融媒体中心、北京市朝阳区融媒体中心、北京市通州区融媒体中心、北京市密云区融媒体中心、北京市怀柔区融媒体中心、北京市大兴区融媒体中心、北京市延庆区融媒体中心、北京市平谷区融媒体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区融媒体中心、北京市房山区融媒体中心和北京市丰台区融媒体中心。其中,获得采编发布服务许可20家、传播平台服务1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11个,应用程序23个,论坛1个,博客1个,公众账号79个,共115个服务项。(网信北京微信公众号)详情→https://t.cn/A6MStDXD
截至2021年9月30日,由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共20家,分别是:北京日报社、北京青年报网际传播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中共北京市委前线杂志社、新京报社、北京青年报社、北京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融媒体中心、北京市昌平区融媒体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融媒体中心、北京市朝阳区融媒体中心、北京市通州区融媒体中心、北京市密云区融媒体中心、北京市怀柔区融媒体中心、北京市大兴区融媒体中心、北京市延庆区融媒体中心、北京市平谷区融媒体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区融媒体中心、北京市房山区融媒体中心和北京市丰台区融媒体中心。其中,获得采编发布服务许可20家、传播平台服务1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11个,应用程序23个,论坛1个,博客1个,公众账号79个,共115个服务项。(网信北京微信公众号)详情→https://t.cn/A6MStDXD
【@货车驾驶人请注意!11月开始,沈阳市货车限行管理规定调整】
为缓解沈阳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优化城市货车结构及通行管理,强化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有关规定,沈阳市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调整货车限行管理措施。
下月起货车限行规定调整
1.北陵大街、青年北大街、青年大街、青年南大街、中山广场环路、西顺城隧道、风雨坛隧道、五爱隧道、奥体隧道、浑南西路隧道等,全天禁止货车驶入。
2.中心城区的高架桥上全天禁止重、中型货车驶入。
3.二环区域内道路(含二环路):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一切货车驶入;7时至22时禁止除轻、微型的厢式、封闭车型以外的货车驶入。
4.三环区域内道路(不含三环路):7时至22时禁止重、中型货车驶入。
5.四环区域内道路(不含四环路、高速公路):7时至22时禁止国Ⅲ排放标准的重、中型柴油货车驶入。
6.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畜力车等,全天禁止驶入三环路内道路。
7.民生运输、城市运维、工程建设等确因生产、生活等运输需要,须驶入限行区域的,通过互联网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电子通行码后方准行驶。
8.新能源轻、微型的厢式、封闭货车在取得电子通行码后,除特殊规定道路外,全天允许通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内容中二环路是指沈水路、揽军路、重工街、白山路、陵北街的白山路以南路段、金山路、观泉路、高官台街、新立堡东街等道路及上述道路上的高架桥。三环路是指沈阳绕城高速公路。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殊车辆需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
近日,沈阳交管12123App上开通了“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功能,专门针对有特殊货车通行需求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办理“货车通行码”的相关服务,具体需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领:
1.民生运输、城市运维、工程建设等确因生产、生活等运输需要,须驶入限行区域的,通过互联网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电子通行码后方准行驶。一是生鲜食品、粮油酒水、大型商超、医药品等保障运输,邮政、快递、报刊等服务运输,搬家公司运输等车辆,可申领“配送货车通行码”;二是限行区内现有重点场站、企业货车,确需就近驶入驶出禁行区的车辆,可申领“货车通行码”;三是应急救险、公共设施维护等城市运维的单位或企业车辆,可申领“城市运维车辆通行码”;四是大型工程项目建设需连续浇筑混凝土等对物料运输有时限要求的工程建设类运输车辆,可申领“混凝土搅拌车通行码”等。其中,全天限行道路不予办理通行码,国三及以下等环保要求限制的货车不予办理通行码。
2.新能源轻微型的厢式、封闭货车在取得通行码后,除特殊道路外,全天允许通行。
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必须通过“12123”申领“配送货车通行码”后,方可在禁区内通行。同时,非城配类车型的新能源货车,与传统燃油货车一样按照此通告规定执行。
“沈阳政务服务网”不再接受货车通行码的申领,但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码的申领仍在“沈阳政务服务网”办理。
为缓解沈阳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优化城市货车结构及通行管理,强化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有关规定,沈阳市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调整货车限行管理措施。
下月起货车限行规定调整
1.北陵大街、青年北大街、青年大街、青年南大街、中山广场环路、西顺城隧道、风雨坛隧道、五爱隧道、奥体隧道、浑南西路隧道等,全天禁止货车驶入。
2.中心城区的高架桥上全天禁止重、中型货车驶入。
3.二环区域内道路(含二环路):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一切货车驶入;7时至22时禁止除轻、微型的厢式、封闭车型以外的货车驶入。
4.三环区域内道路(不含三环路):7时至22时禁止重、中型货车驶入。
5.四环区域内道路(不含四环路、高速公路):7时至22时禁止国Ⅲ排放标准的重、中型柴油货车驶入。
6.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畜力车等,全天禁止驶入三环路内道路。
7.民生运输、城市运维、工程建设等确因生产、生活等运输需要,须驶入限行区域的,通过互联网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电子通行码后方准行驶。
8.新能源轻、微型的厢式、封闭货车在取得电子通行码后,除特殊规定道路外,全天允许通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内容中二环路是指沈水路、揽军路、重工街、白山路、陵北街的白山路以南路段、金山路、观泉路、高官台街、新立堡东街等道路及上述道路上的高架桥。三环路是指沈阳绕城高速公路。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殊车辆需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
近日,沈阳交管12123App上开通了“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功能,专门针对有特殊货车通行需求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办理“货车通行码”的相关服务,具体需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领:
1.民生运输、城市运维、工程建设等确因生产、生活等运输需要,须驶入限行区域的,通过互联网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电子通行码后方准行驶。一是生鲜食品、粮油酒水、大型商超、医药品等保障运输,邮政、快递、报刊等服务运输,搬家公司运输等车辆,可申领“配送货车通行码”;二是限行区内现有重点场站、企业货车,确需就近驶入驶出禁行区的车辆,可申领“货车通行码”;三是应急救险、公共设施维护等城市运维的单位或企业车辆,可申领“城市运维车辆通行码”;四是大型工程项目建设需连续浇筑混凝土等对物料运输有时限要求的工程建设类运输车辆,可申领“混凝土搅拌车通行码”等。其中,全天限行道路不予办理通行码,国三及以下等环保要求限制的货车不予办理通行码。
2.新能源轻微型的厢式、封闭货车在取得通行码后,除特殊道路外,全天允许通行。
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必须通过“12123”申领“配送货车通行码”后,方可在禁区内通行。同时,非城配类车型的新能源货车,与传统燃油货车一样按照此通告规定执行。
“沈阳政务服务网”不再接受货车通行码的申领,但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码的申领仍在“沈阳政务服务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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