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东莞发布了传言已久的“楼市原子弹”二手房指导价通知,
同步发布了218个成交活跃的二手楼盘交易参考价格。
继2月份深圳、8月份广州相继公布二手房指导价后,东莞二手房指导价最终落地
昨天下午东莞市住建局官网挂出,《关于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税务部门、金融部门的评估价格、周边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并视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更新。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等应对挂牌房源开展对照自查,不得受理及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本市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的挂牌价格。二手住房交易涉及的相关机构,应将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作为开展业务的参考依据之一。
在此之前,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分别发布2020年第四季度和2021年第一季度成交活跃二手楼盘网签交易价格情况,由于只参考网签交易价格,且采用“掐头去尾”式的统计方式,导致较易被偏低价格区间的交易拉低均价,未能完全反映真实的交易价格平均水平。
本次首次制定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以今年第二季度二手住房网签交易数据为基础,将二手住房网签交易套数超过10套(含)的住宅小区纳入统计范围,并对统计方式进行了优化和提升,综合考虑了税务部门、金融部门的评估价格以及周边一手楼盘网签价格等因素,统计维度更丰富,统计方式更合理,对市场交易也起到更好的指导作用。
发布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后,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组织对全市房源挂牌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挂牌的价格虚高二手住房房源,一律要求下架处理。不按规定执行的,抄报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二手住房交易涉及的相关机构,应将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作为开展业务的参考依据之一。
接下来,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对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评估价格和周边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格等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对比分析,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进一步完善发布机制。
同步发布了218个成交活跃的二手楼盘交易参考价格。
继2月份深圳、8月份广州相继公布二手房指导价后,东莞二手房指导价最终落地
昨天下午东莞市住建局官网挂出,《关于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税务部门、金融部门的评估价格、周边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并视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更新。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等应对挂牌房源开展对照自查,不得受理及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本市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的挂牌价格。二手住房交易涉及的相关机构,应将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作为开展业务的参考依据之一。
在此之前,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分别发布2020年第四季度和2021年第一季度成交活跃二手楼盘网签交易价格情况,由于只参考网签交易价格,且采用“掐头去尾”式的统计方式,导致较易被偏低价格区间的交易拉低均价,未能完全反映真实的交易价格平均水平。
本次首次制定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以今年第二季度二手住房网签交易数据为基础,将二手住房网签交易套数超过10套(含)的住宅小区纳入统计范围,并对统计方式进行了优化和提升,综合考虑了税务部门、金融部门的评估价格以及周边一手楼盘网签价格等因素,统计维度更丰富,统计方式更合理,对市场交易也起到更好的指导作用。
发布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后,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组织对全市房源挂牌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挂牌的价格虚高二手住房房源,一律要求下架处理。不按规定执行的,抄报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二手住房交易涉及的相关机构,应将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作为开展业务的参考依据之一。
接下来,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对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评估价格和周边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格等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对比分析,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进一步完善发布机制。
8月2日,广东东莞楼市调控再升级,明确表示加快建立二手房成交指导价发布机制。
10月8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同时,东莞住建局还公布了首批218个楼盘的二手房指导价,部分楼盘二手房指导价打5折,比如二手房参考价为4.3万元/㎡的东莞松山湖1号花园在10月份的挂牌均价为9.6万元/㎡。
《通知》具体提出两项内容: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税务部门、金融部门的评估价格、周边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并视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更新。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等应对挂牌房源开展对照自查,不得受理及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本市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的挂牌价格。二手住房交易涉及的相关机构,应将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作为开展业务的参考依据之一。
10月8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同时,东莞住建局还公布了首批218个楼盘的二手房指导价,部分楼盘二手房指导价打5折,比如二手房参考价为4.3万元/㎡的东莞松山湖1号花园在10月份的挂牌均价为9.6万元/㎡。
《通知》具体提出两项内容: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税务部门、金融部门的评估价格、周边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并视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更新。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等应对挂牌房源开展对照自查,不得受理及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本市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的挂牌价格。二手住房交易涉及的相关机构,应将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作为开展业务的参考依据之一。
【#东莞发布二手房交易参考价#!】
东莞市住建局就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税务部门、金融部门的评估价格、周边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并视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更新。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等应对挂牌房源开展对照自查,不得受理及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本市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的挂牌价格。二手住房交易涉及的相关机构,应将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作为开展业务的参考依据之一。https://t.cn/A6MaUerr
东莞市住建局就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税务部门、金融部门的评估价格、周边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并视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更新。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等应对挂牌房源开展对照自查,不得受理及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本市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的挂牌价格。二手住房交易涉及的相关机构,应将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作为开展业务的参考依据之一。https://t.cn/A6MaUe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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