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区一男子微信群内骂人被行拘】近日,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查处一起公然辱骂他人案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罗某(化名)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近日,衡水某公司的员工罗某(化名)因不满公司制度改革,在公司微信群内辱骂老板马某(化名)。罗某的行为已构成公然辱骂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之规定,桃城公安分局依法处以罗某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
警方提示广大网民:在微信群内辱骂他人,情节轻微有侵犯他人名誉权风险,情节严重则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绝非小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上网过程中,应当使用文明用语,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近日,衡水某公司的员工罗某(化名)因不满公司制度改革,在公司微信群内辱骂老板马某(化名)。罗某的行为已构成公然辱骂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之规定,桃城公安分局依法处以罗某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
警方提示广大网民:在微信群内辱骂他人,情节轻微有侵犯他人名誉权风险,情节严重则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绝非小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上网过程中,应当使用文明用语,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衡水一男子微信群内骂人被行拘
#时事新闻#
近日,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查处一起公然辱骂他人案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罗某(化名)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简要案情:
近日,衡水某公司的员工罗某(化名)因不满公司制度改革,在公司微信群内辱骂老板马某(化名)。罗某的行为已构成公然辱骂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之规定,桃城公安分局依法处以罗某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
警方提示广大网民:在微信群内辱骂他人,情节轻微有侵犯他人名誉权风险,情节严重则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绝非小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上网过程中,应当使用文明用语,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来源:衡水公安
#时事新闻#
近日,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查处一起公然辱骂他人案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罗某(化名)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简要案情:
近日,衡水某公司的员工罗某(化名)因不满公司制度改革,在公司微信群内辱骂老板马某(化名)。罗某的行为已构成公然辱骂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之规定,桃城公安分局依法处以罗某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
警方提示广大网民:在微信群内辱骂他人,情节轻微有侵犯他人名誉权风险,情节严重则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绝非小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上网过程中,应当使用文明用语,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来源:衡水公安
河北一男子微信群内骂人被行拘
近日,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查处一起公然辱骂他人案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罗某(化名)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简要案情:
近日,衡水某公司的员工罗某(化名)因不满公司制度改革,在公司微信群内辱骂老板马某(化名)。罗某的行为已构成公然辱骂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之规定,桃城公安分局依法处以罗某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
警方提示广大网民:在微信群内辱骂他人,情节轻微有侵犯他人名誉权风险,情节严重则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绝非小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上网过程中,应当使用文明用语,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来源:衡水公安
近日,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查处一起公然辱骂他人案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罗某(化名)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简要案情:
近日,衡水某公司的员工罗某(化名)因不满公司制度改革,在公司微信群内辱骂老板马某(化名)。罗某的行为已构成公然辱骂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之规定,桃城公安分局依法处以罗某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
警方提示广大网民:在微信群内辱骂他人,情节轻微有侵犯他人名誉权风险,情节严重则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绝非小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上网过程中,应当使用文明用语,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来源:衡水公安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