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多部门联合回复一位市民的信件,看看都说了啥……】一位热心市民说:我热爱攀枝花,总想为她在发展的过程中出谋划策,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请作为决策时参考:1.攀钢的尾矿坝与花舞人间景区配套发展;2.炳三区在农贸市场这方面是非常不方便;3.学府花园缺少避雨遮阳的休息亭;4.客运中心至攀钢冷轧厂左边的山建议应该采用锚网加固处理;5.推广电动单车,打通最后一公里;6.建议煤气采用微信缴费;7.应大力在央视和其他网络媒体上宣传攀枝花;8.争取在攀枝花设立省级特别开发城市;9.建设旅游专业网站等。(具体见图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做了回复: 一、关于您建议“把攀钢尾矿库规划为一个真正的湖,为花舞人间景区配套”的问题
位于东区银江镇阿署达的尾矿库,隶属于攀钢集团公司。经与攀钢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工作人员联系,尾矿库现仍在进行尾矿渣填倒作业,尚未闭库,暂无法进行其他功能开发。待尾矿库闭库后,为保障库区安全,其在排水、稳定性等方面都有特殊的管理要求,且尾矿渣在技术条件成熟时可能进行二次开发利用,如要对尾矿库进行水景观打造,须待其闭库后,开展专题论证,保障绝对安全,同时不影响尾矿渣的二次开发利用。
二、关于您反映“炳三区农贸市场较少,严重地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的问题
目前炳三区已建成金海新集市、海德堡公益农贸市场并投 入使用,且符合商业网点规划设置。根据国家标准《农副产品绿 色零售市场》(GB/T19221—2003)要求,按半径 500—1000 米范围,辐射人口 1—3 万人设置标准农贸市场。龙发时代天街住宅区属于金海新集市、海德堡公益农贸市场辐射范围。
龙发时代天街住宅区1公里范围内已经入驻了北京华联半山康城店、攀钢吉靓轩超市中环旗舰店、沃坤生鲜超市、攀果鲜 金海便民蔬菜点等生鲜售卖点位,其中北京华联半山康城店、攀 钢吉靓轩超市中环旗舰店两个生鲜卖场在龙发时代天街住宅区 有效辐射服务范围内。
目前炳三区除了以上生鲜售卖点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之外,太谷广场等商业综合体也将引进大型超市。目前,我局仍在积极搭建平台,指导企业对接各商业服务项目,以满足炳三区居 民的日常生活消费购买需求。
三、关于您反映学府花园(集中绿地)的问题
市园林绿化处管辖范围的学府花园(集中绿地)在设计和建设时已经考虑到市民休憩需要,分别在E1、E2两块绿地中建造了3座凉亭和一座休闲长廊,并且在E1、E2两块绿地健康步道两侧分别修建了长登、安装了座椅。下一步,将加强对学府花园(集中绿地)的调查了解,根据实际情况对座椅设置进行优化。
四、关于微信缴纳煤气费问题
市煤气总公司已在2018年就已开始筹备,2019年4月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预计在4月底将正式上线,即时将对微信收费系统进行测试,您可以关注攀枝花市煤气总公司APP或城管APP可以实现网上缴费事宜。一、关于加大攀枝花康养旅游宣传力度的建议。首先,感谢来信者以积极、热情的态度对攀枝花旅游宣传营销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对我市今后进一步推广攀枝花“英雄攀枝花 阳光康养地”旅游形象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五、关于加大攀枝花康养旅游宣传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着力于“阳光花城 康养胜地”城市品牌形象塑造,广泛借助各种媒体、会展,特别是央视平台,大力推广“阳光花城”形象,充分展现“阳光花城 康养胜地”的独特魅力,不断强化攀枝花旅游在西南及全国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吸引力,巩固和拓展客源市场,聚集人气。相继成功举办了首届中国康养产业发展论坛、第六届四川国际自驾游交易博览会、四川省第七届乡村文化旅游节(冬季)、首届四川旅游新媒体国际营销大会及九届攀枝花欢乐阳光节。每次大型节事活动均有30余家国家、省市级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报道。2014、2015、2016连续3年央视新闻联播前倒三黄金时段及央视国际频道和新闻频道同步播出攀枝花旅游形象广告,“孝敬爸妈,请带到攀枝花”广为流传。深航传媒、《华西都市报》等媒体连续刊载攀枝花康养旅游广告,新浪、同程旅游、腾讯等先后宣传或销售攀枝花旅游线路及产品。今年4月—5月,我市在成都召开“英雄攀枝花 阳光康养地”攀枝花市艺术作品和旅游精品展暨清凉夏季营销活动通气会,举办“英雄攀枝花 阳光康养地——艺术作品和旅游精品展”,起到了显著推广作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各级媒体发布新闻稿件30余篇,封面新闻、微博、手机百度、今日头条等平台对“英雄攀枝花 阳光康养地——艺术作品和旅游精品展”进行了直播,全网共计90.3万人观看,网络直播让更多的人了解了攀枝花和攀枝花的旅游产品,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攀枝花夏季清凉游的营销推广、“2019攀枝花欢乐阳光节”等活动的举办,综合考虑与选择全国媒介的合作方式和时间节点,巧力而为,实现宣传效果的最大化。
六、关于建设旅游专业网站的建议
我局现已建立“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并纳入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平台管理(https://t.cn/RLkv4Qt )。目前开设栏目有“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专题专栏”等。同时,我局正在局官网建设《旅游服务》专栏,内设“最新旅游资讯”“旅游线路产品”“文旅活动”“文旅名录”“服务指南”等,以期在攀枝花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建《旅游服务》专栏。专栏作用相当于专业的旅游网站,可以让没有来过攀枝花的外地人全方位了解攀枝花旅游。
此外,按照攀枝花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规定:“一级政府一个门户网站、一个部门一个子网站”和“原则上不容许建立独立于政府门户网站的部门网站”的要求,我局不再建其他网站。
七、关于您建议大力在电视和网络上宣传攀枝花气候的问题
近年来,攀枝花市围绕城市品牌建设,精心策划外宣报道,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对外宣活动。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四川日报、四川广播电视台等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先后来攀采访报道,《“闻者向往、来者依恋、居者自豪” 这是未来的攀枝花》《攀枝花:“两篇文章”绘绿色发展画卷》《攀枝花的阳光,分几层?》《攀枝花:四川的三亚中国的普罗旺斯》《这就是攀枝花》等一系列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对外宣传了“英雄攀枝花 阳光康养地”的城市品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积极协调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和市外各类媒体记者走进攀枝花,讲好攀枝花故事,展示攀枝花成果,传播攀枝花声音,打响“英雄攀枝花 阳光康养地”的城市品牌。
八、关于攀枝花市交通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公交线路首末班时间的问题
公交线路的首末班时间根据沿线客流、客时情况制定。现我市主城区公交线路末班发车时间普遍较晚,均为22:00左右。如:1路(小攀枝花—路歇桥)小攀枝花末班发车时间为22:00,约23:00左右到达路歇桥,再由路歇桥返场至炳三区公交站,沿途公交车站均可上下乘客,即:在主城区中心广场、竹湖园等地,23:30左右有1路公交车可以乘坐。
(二)关于定制公交的问题
目前,公交公司已开通了定制公交服务。若有夜间出行需求的市民均可申请。申请方式:进入攀枝花公交客运总公司官网https://t.cn/RTXlNUh,点击“定制公交预约”,填写《定制公交预约信息表》,发送至预约邮箱。当预约人数达到满足开行定制公交的条件后,公交公司将通知市民缴费后开行定制公交。
来源:攀枝花公众信息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做了回复: 一、关于您建议“把攀钢尾矿库规划为一个真正的湖,为花舞人间景区配套”的问题
位于东区银江镇阿署达的尾矿库,隶属于攀钢集团公司。经与攀钢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工作人员联系,尾矿库现仍在进行尾矿渣填倒作业,尚未闭库,暂无法进行其他功能开发。待尾矿库闭库后,为保障库区安全,其在排水、稳定性等方面都有特殊的管理要求,且尾矿渣在技术条件成熟时可能进行二次开发利用,如要对尾矿库进行水景观打造,须待其闭库后,开展专题论证,保障绝对安全,同时不影响尾矿渣的二次开发利用。
二、关于您反映“炳三区农贸市场较少,严重地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的问题
目前炳三区已建成金海新集市、海德堡公益农贸市场并投 入使用,且符合商业网点规划设置。根据国家标准《农副产品绿 色零售市场》(GB/T19221—2003)要求,按半径 500—1000 米范围,辐射人口 1—3 万人设置标准农贸市场。龙发时代天街住宅区属于金海新集市、海德堡公益农贸市场辐射范围。
龙发时代天街住宅区1公里范围内已经入驻了北京华联半山康城店、攀钢吉靓轩超市中环旗舰店、沃坤生鲜超市、攀果鲜 金海便民蔬菜点等生鲜售卖点位,其中北京华联半山康城店、攀 钢吉靓轩超市中环旗舰店两个生鲜卖场在龙发时代天街住宅区 有效辐射服务范围内。
目前炳三区除了以上生鲜售卖点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之外,太谷广场等商业综合体也将引进大型超市。目前,我局仍在积极搭建平台,指导企业对接各商业服务项目,以满足炳三区居 民的日常生活消费购买需求。
三、关于您反映学府花园(集中绿地)的问题
市园林绿化处管辖范围的学府花园(集中绿地)在设计和建设时已经考虑到市民休憩需要,分别在E1、E2两块绿地中建造了3座凉亭和一座休闲长廊,并且在E1、E2两块绿地健康步道两侧分别修建了长登、安装了座椅。下一步,将加强对学府花园(集中绿地)的调查了解,根据实际情况对座椅设置进行优化。
四、关于微信缴纳煤气费问题
市煤气总公司已在2018年就已开始筹备,2019年4月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预计在4月底将正式上线,即时将对微信收费系统进行测试,您可以关注攀枝花市煤气总公司APP或城管APP可以实现网上缴费事宜。一、关于加大攀枝花康养旅游宣传力度的建议。首先,感谢来信者以积极、热情的态度对攀枝花旅游宣传营销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对我市今后进一步推广攀枝花“英雄攀枝花 阳光康养地”旅游形象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五、关于加大攀枝花康养旅游宣传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着力于“阳光花城 康养胜地”城市品牌形象塑造,广泛借助各种媒体、会展,特别是央视平台,大力推广“阳光花城”形象,充分展现“阳光花城 康养胜地”的独特魅力,不断强化攀枝花旅游在西南及全国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吸引力,巩固和拓展客源市场,聚集人气。相继成功举办了首届中国康养产业发展论坛、第六届四川国际自驾游交易博览会、四川省第七届乡村文化旅游节(冬季)、首届四川旅游新媒体国际营销大会及九届攀枝花欢乐阳光节。每次大型节事活动均有30余家国家、省市级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报道。2014、2015、2016连续3年央视新闻联播前倒三黄金时段及央视国际频道和新闻频道同步播出攀枝花旅游形象广告,“孝敬爸妈,请带到攀枝花”广为流传。深航传媒、《华西都市报》等媒体连续刊载攀枝花康养旅游广告,新浪、同程旅游、腾讯等先后宣传或销售攀枝花旅游线路及产品。今年4月—5月,我市在成都召开“英雄攀枝花 阳光康养地”攀枝花市艺术作品和旅游精品展暨清凉夏季营销活动通气会,举办“英雄攀枝花 阳光康养地——艺术作品和旅游精品展”,起到了显著推广作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各级媒体发布新闻稿件30余篇,封面新闻、微博、手机百度、今日头条等平台对“英雄攀枝花 阳光康养地——艺术作品和旅游精品展”进行了直播,全网共计90.3万人观看,网络直播让更多的人了解了攀枝花和攀枝花的旅游产品,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攀枝花夏季清凉游的营销推广、“2019攀枝花欢乐阳光节”等活动的举办,综合考虑与选择全国媒介的合作方式和时间节点,巧力而为,实现宣传效果的最大化。
六、关于建设旅游专业网站的建议
我局现已建立“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并纳入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平台管理(https://t.cn/RLkv4Qt )。目前开设栏目有“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专题专栏”等。同时,我局正在局官网建设《旅游服务》专栏,内设“最新旅游资讯”“旅游线路产品”“文旅活动”“文旅名录”“服务指南”等,以期在攀枝花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建《旅游服务》专栏。专栏作用相当于专业的旅游网站,可以让没有来过攀枝花的外地人全方位了解攀枝花旅游。
此外,按照攀枝花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规定:“一级政府一个门户网站、一个部门一个子网站”和“原则上不容许建立独立于政府门户网站的部门网站”的要求,我局不再建其他网站。
七、关于您建议大力在电视和网络上宣传攀枝花气候的问题
近年来,攀枝花市围绕城市品牌建设,精心策划外宣报道,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对外宣活动。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四川日报、四川广播电视台等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先后来攀采访报道,《“闻者向往、来者依恋、居者自豪” 这是未来的攀枝花》《攀枝花:“两篇文章”绘绿色发展画卷》《攀枝花的阳光,分几层?》《攀枝花:四川的三亚中国的普罗旺斯》《这就是攀枝花》等一系列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对外宣传了“英雄攀枝花 阳光康养地”的城市品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积极协调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和市外各类媒体记者走进攀枝花,讲好攀枝花故事,展示攀枝花成果,传播攀枝花声音,打响“英雄攀枝花 阳光康养地”的城市品牌。
八、关于攀枝花市交通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公交线路首末班时间的问题
公交线路的首末班时间根据沿线客流、客时情况制定。现我市主城区公交线路末班发车时间普遍较晚,均为22:00左右。如:1路(小攀枝花—路歇桥)小攀枝花末班发车时间为22:00,约23:00左右到达路歇桥,再由路歇桥返场至炳三区公交站,沿途公交车站均可上下乘客,即:在主城区中心广场、竹湖园等地,23:30左右有1路公交车可以乘坐。
(二)关于定制公交的问题
目前,公交公司已开通了定制公交服务。若有夜间出行需求的市民均可申请。申请方式:进入攀枝花公交客运总公司官网https://t.cn/RTXlNUh,点击“定制公交预约”,填写《定制公交预约信息表》,发送至预约邮箱。当预约人数达到满足开行定制公交的条件后,公交公司将通知市民缴费后开行定制公交。
来源:攀枝花公众信息网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郑州市创新平台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须为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销售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或不少于3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4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类别,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少于4项。
2.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0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2人。
3.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3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二)重点实验室
1.在本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依托企业单位组建重点实验室:应在本行业长期开展相关领域的研发,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两年以上;依托非企业单位组建重点实验室:应具备承担国家、省和市级重大科技项目、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
2.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和带动能力。依托企业单位组建重点实验室:企业应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并具备较强的科研和创新实力,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优先支持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依托非企业单位组建重点实验室:在本学科领域应具备突出的科研活动成绩,拥有国际、国内领先的科研成果。
3.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500万元以上。
4.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拥有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15人,具有副高级(含)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以上的科研人员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5.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研任务和参与国内竞争的能力。
6.主管单位及依托单位能保证提供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近三年科研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
二、不得申报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
(一)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结题未结的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二)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的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上年度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研发统计(规模以上企业通过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依法完成年度研发统计报表的填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高等院校、军工企业等按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年度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四)项目申报材料可能涉及国家机密的。
三、项目限项申报方案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推荐工作。
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限报5项,其他高校每个单位限报3项。
依托单位为医院:省级医院每个单位限报3项,市级医院每个单位限报2项。
依托单位为其他事业单位:每个单位限报1项。
依托单位为企业:每个单位限报1项。
四、申报相关事项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须登录郑州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s://t.cn/EoTRMmK),通过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账号按要求进行填报及上传附件、审核、提交。已经注册过的单位无需重复注册。
(二)项目推荐。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强化主动服务,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并通过系统生成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汇总表须经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后报送。
(三)纸质材料报送。项目先通过网络申报,拟认定项目公示前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文件材料;对认定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另行通知),须在线打印含有条形码的正式申报材料一份并经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后报送,纸质件须与网络版完全保持一致。
纸质材料主要包括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郑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内含组建情况)一份等,一律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材料受理及咨询
(一)系统填报时间:2019年5月9日--6月10日18:00。为避免因集中提交造成网络拥堵,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妥善安排提交时间。
汇总表报送时间:2019年6月11日--6月12日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正式申报书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二)本次申报实行集中申报,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汇总表按所属归口领域报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及计划处各一份;重点实验室汇总表报计划处一份。各专项业务性问题咨询、项目审查、受理详见“项目受理部门联系方式一览表”,郑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和郑州市科技开发中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郑州市创新平台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须为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销售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或不少于3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4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类别,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少于4项。
2.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0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2人。
3.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3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二)重点实验室
1.在本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依托企业单位组建重点实验室:应在本行业长期开展相关领域的研发,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两年以上;依托非企业单位组建重点实验室:应具备承担国家、省和市级重大科技项目、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
2.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和带动能力。依托企业单位组建重点实验室:企业应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并具备较强的科研和创新实力,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优先支持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依托非企业单位组建重点实验室:在本学科领域应具备突出的科研活动成绩,拥有国际、国内领先的科研成果。
3.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500万元以上。
4.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拥有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15人,具有副高级(含)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以上的科研人员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5.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研任务和参与国内竞争的能力。
6.主管单位及依托单位能保证提供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近三年科研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
二、不得申报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
(一)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结题未结的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二)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的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上年度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研发统计(规模以上企业通过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依法完成年度研发统计报表的填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高等院校、军工企业等按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年度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四)项目申报材料可能涉及国家机密的。
三、项目限项申报方案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推荐工作。
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限报5项,其他高校每个单位限报3项。
依托单位为医院:省级医院每个单位限报3项,市级医院每个单位限报2项。
依托单位为其他事业单位:每个单位限报1项。
依托单位为企业:每个单位限报1项。
四、申报相关事项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须登录郑州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s://t.cn/EoTRMmK),通过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账号按要求进行填报及上传附件、审核、提交。已经注册过的单位无需重复注册。
(二)项目推荐。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强化主动服务,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并通过系统生成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汇总表须经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后报送。
(三)纸质材料报送。项目先通过网络申报,拟认定项目公示前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文件材料;对认定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另行通知),须在线打印含有条形码的正式申报材料一份并经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后报送,纸质件须与网络版完全保持一致。
纸质材料主要包括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郑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内含组建情况)一份等,一律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材料受理及咨询
(一)系统填报时间:2019年5月9日--6月10日18:00。为避免因集中提交造成网络拥堵,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妥善安排提交时间。
汇总表报送时间:2019年6月11日--6月12日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正式申报书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二)本次申报实行集中申报,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汇总表按所属归口领域报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及计划处各一份;重点实验室汇总表报计划处一份。各专项业务性问题咨询、项目审查、受理详见“项目受理部门联系方式一览表”,郑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和郑州市科技开发中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山西铝矾土开采乱象:世界500强企业阳煤集团卷入非法采矿罪案
一家世界500强企业的旗下子公司被牵扯进了一宗“涉黑”案件。
该案的背后是山西铝矾土矿开采的混乱现实。铝矾土是我国的一种重要资源,经济利益巨大,山西省的铝矾土储量占到全国累计探明储量的近一半。在该省,对铝矾土的盗采行为持续不断。
层层转售的探矿权
一份长达485页、总字数超过30万字的一审判决书记录下山西盂县商人杨超所涉及的多宗涉罪事实,其中包括非法采矿罪。第一财经1℃记者获得的该案司法材料显示,世界500强企业——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阳煤集团”)的子公司山西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兆丰铝业”)涉及其中。
司法材料记载,2012年1月18日,阳煤集团取得盂县小岩沟铝土矿及盂县白土坡铝土矿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即探矿权)。两处矿区面积合计48.48平方公里,范围涵盖了盂县牛村镇牛村小岩沟、千峰岭、白土坡等共22个村。阳煤集团为此缴纳了资源价款1.69亿。2013年5月3日,兆丰铝业的全资子公司——山西兆丰铝土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兆丰铝土”)与当地私营企业主姚文帅签署了托管协议。根据协议,兆丰铝土将小岩沟村、千峰岭村、杏村的探矿工作交由姚文帅负责实施,后者向前者支付相关费用。
这是这个项目第一次被委托或托管。
2013年7月,兆丰铝土制定《盂县牛村镇千峰岭铝土矿资源开发方案》。
2013年8月1日,姚文帅将千峰岭村新农村建设整体搬迁及铝矾土开采经营事宜委托蔡红江全权处理。这是上述项目第二次被委托。
就在同一天,姚文帅又与另一家名为“鑫宝源”的公司签订了类似的协议,开采地点在小岩沟,合同价款2300万元。在随后的开发中,鑫宝源公司还代姚文帅支付了200多万的花销。“鑫宝源”公司总计投入2500余万元。这是上述项目第三次委托行为。
几天后的2013年8月9日,山西盂县商人杨超也加入到小岩沟、千峰岭的开采生意中来。当天,蔡红江与福建商人戴福美(系杨超安排)签订协议。这份协议称:千峰岭村新农村建设整体搬迁及铝矾土开采,需要总投资1亿元;于是蔡红江找戴福美合作开发,戴福美出资5100万元,占股比例51%。这份协议约定,他们需向阳煤集团缴纳管理费,管理费计算方式为总储量150万吨,每吨上交31.8元,总计4770万元。
2013年8月15日,姚文帅与蔡红江签订协议,后者以5000万元的价格从前者的手中承包了千峰岭新农村建设及铝矾土开采权。这份协议中提到,姚文帅向蔡红江提供阳煤集团出具的勘探图纸,并向阳煤集团上交管理费,其间开采产生的铝矾土优先保证阳煤集团使用。
当年8月24日,蔡红江以姚文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吴良培及戴福美签订《合同主体及权益变更协议书》,协议约定:三方同意将蔡、戴双方2013年8月9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及相关附件等文件中的戴福美权益全部转让变更给吴良培。吴良培也与杨超相熟,随后实施的开采也都实际由杨超组织进行。
在短短半个月时间里,姚文帅便将千峰岭的开采权转让给两家公司,收取现金数千万元。从随后的经营情况来看,姚文帅实际是一矿两卖。混乱由此产生。
“鑫宝源”负责人王建忠称,兆丰铝土与姚文帅所签订的托管协议中确定四个地理坐标拐点,所圈定的实际范围是小岩沟村有104.8亩地,另外的148.7亩是千峰岭村的范围,但他在实际施工中发现,其在小岩沟村开采范围与杨超的开采范围有重叠,双方的施工队伍还为此发生了冲突。
“以探代采”
兆丰铝土与姚文帅并非第一次合作。
早在2008年,姚文帅与李怀俊签订转让协议,获得了位于小岩沟的一处黏土矿及其相关手续,其中包括采矿许可证。这处黏土矿恰好位于阳煤集团获得探矿权的小岩沟铝土矿内。2012年3月,兆丰铝土与姚文帅借用资质的山西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浅井探矿工程协议书》,姚文帅等人借此开始在盂县牛村镇千峰岭村开采铝土矿资源。
熟悉山西铝矾土开采情况的多位人士告诉1℃记者,黏土矿与铝矾土矿经常混合在一起,两者的区别在于矿石中铝元素与硅元素的比例,铝硅比(即铝的含量除以硅的含量)在4以下的是黏土,可用于炼制耐火材料,铝硅比在4或以上的即为铝矾土。以开采黏土名义,持有黏土采矿证,实际却在开采铝矾土,这在山西铝矾土行业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司法材料称,姚文帅的上述开采行为持续近一年后被山西省相关部门发现,定性为“以探代采”。
盂县国土局表示,早在2013年2月19日,在小岩沟的“以探代采”行为已经被叫停。
2013年9月29日,兆丰铝业发布公告,向社会公示在批准的两个勘查区块内实施委托探矿,不仅会引发原有遗留问题激化,同时也将引发新一轮的抢地卖地买地高潮。公示中涉及的小岩沟村、千峰岭村等处的详查工作已全部结束,已经不需要做探矿工程。
但“以探代采”行为并未真正停止。
2013年9月,杨超、蔡红江及吴良培商议后,安排组织各类机械设备进入千峰岭工地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同年11月,通过议标,兆丰铝业又将千峰岭(305亩)的探矿工程交由姚文帅组织实施,并与姚文帅借用资质的山西长远恒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铝土矿探矿施工合同》。当月,曾与姚文帅签订委托协议的“鑫宝源”公司的王建忠也组织的施工队伍进入小岩沟开始开采。
王建忠介绍,在开采中,他所依据的采矿示意图等资料来自阳煤集团技术部,这些资料确认整个牛村镇的几处采矿区共有500多万吨铝矾土。王建忠称,他此时仍相信阳煤集团有采矿权,姚文帅获得了阳煤集团的托管授权,因此他与姚文帅签订的协议也是合法有效的。
2013年11月10日,兆丰铝业向施工单位下发“千峰岭精探区从2013年11月16日正式开工进行精探,请相关公司立即组织人员、设备进场生产,圆满完成生产任务”的《通知》。姚文帅将该《通知》交给蔡红江后,蔡红江、杨超先后安排其组织的人员,进入千峰岭进行开采。
上述“精探”行为被视为实际上仍然是“以探代采”。2013年12月初,盂县国土局针对“精探”行为下达了通知,要求立即停工并撤离施工设备。
司法材料显示,2013年8月1日,盂县国土局针对兆丰铝土千峰岭探矿点“以探代采”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进行了处罚;9月4日,该公司向盂县国土局交纳罚款345600元;10月3日,盂县国土局曾书面报请县政府请求对兆丰铝业公司的“精探”行为予以制止。
因何冒险?
监管部门叫停千峰岭的违法开采行为等迹象,让已经签了合同并付了合作款的杨超对合作协议的真假产生了怀疑。
杨超的辩护人——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肖霖告诉第一财经1℃记者,在2014年年初,杨超开始向蔡红江询问合作协议的真假,以及之前蔡承诺过的采矿证的真假问题。经过核实后,杨超确认蔡红江以及姚文帅向他说了谎——阳煤集团并没有采矿证,更不存在姚文帅、蔡红江所称的可以合法进行开采的条件。双方的矛盾恶化,开始互相举报。
2014年年初,蔡红江举报杨超为黑社会团伙,在千峰岭工地实施暴力行为,进行盗采。 很快,杨超也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认为姚文帅、蔡红江明知没有采矿权,依然拿所谓的采矿权为诱饵,引诱他签合同,骗取了他的巨额资金。
2017年7月,杨超被警方刑事拘留。2018年8月,平定县检察院向平定县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杨超犯有非法采矿罪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项罪名,姚文帅、兆丰铝业、兆丰铝土均被列为被告人。
多位知情人对1℃记者表示,该案一审审理是在2018年9月15日,庭审持续4天,在9月18日开庭结束。9月21日,一审法院通知已经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的落款时间为9月26日。
厚达485页字数超过30万字的判决书,以所记载时间和程序上看,只用了4天时间就宣布了。
平定县法院一审判决:杨超所有被控罪名全部被认定,一审获刑25年;姚文帅被认定构成非法采矿罪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审获刑6年;兆丰铝业被认定构成非法采矿罪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合计450万元;兆丰铝土被认定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150万元。一审判决书厚达485页,字数超过30万字。杨超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截止目前,该案二审仍未宣判。
作为世界500强企业的阳煤集团,为何在没有取得采矿证的情况下,会去冒险实施“以探代采”的行为?
多名山西熟悉矿业的人士告诉1℃记者,即使是阳煤集团这样的山西本地顶级大国企,办理采矿证也并非易事。
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的要求,采矿权是有期限的,而且必须按照采矿权所规定的范围和矿产种类进行开采。矿产丰富的地区,以地级市为单位,都要编制矿产资源规划,这一规划会对本区域内的采矿种类和数量作出大致规定。采矿权的审批流程极其复杂冗长,完成全部流程,最终获得采矿证,短则两三年,花费四五年也并不新鲜。
前述人士认为,如果获得了探矿权,采矿权尚未到手,又急需获得矿石,即使是阳煤集团这样的世界500强企业,也只能“以探代采”。
李肖霖则向1℃记者指出,透过本案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可以看出,阳煤集团方面不具备采矿权,也明知“以探代采”是违法行为,还和私人、私企签订开发协议,是为了规避自己的盗采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则由姚文帅等这样的主体承担大部分的盗采责任。
他还认为,即使“以探代采”行为属于“迫不得已”,但阳煤集团方面与姚文帅的一系列合作,有很多令人不解之处:姚文帅从兆丰铝土获得托管授权后,在很短时间内就两次转手,获得几千万元巨款。铝矾土属于国家的矿产资源,为何让姚文帅这样的个人借机获得暴利?按照托管的常规操作,姚文帅替阳煤集团方面托管开采,应该是阳煤集团方面支付费用给姚文帅,本案中,为何变成了反向支付费用?
这样一起所谓“涉黑”案件能解决积弊已久的铝矾土等矿产开采乱象吗?也许还需要有关职权部门进一步厘定和处理。
一家世界500强企业的旗下子公司被牵扯进了一宗“涉黑”案件。
该案的背后是山西铝矾土矿开采的混乱现实。铝矾土是我国的一种重要资源,经济利益巨大,山西省的铝矾土储量占到全国累计探明储量的近一半。在该省,对铝矾土的盗采行为持续不断。
层层转售的探矿权
一份长达485页、总字数超过30万字的一审判决书记录下山西盂县商人杨超所涉及的多宗涉罪事实,其中包括非法采矿罪。第一财经1℃记者获得的该案司法材料显示,世界500强企业——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阳煤集团”)的子公司山西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兆丰铝业”)涉及其中。
司法材料记载,2012年1月18日,阳煤集团取得盂县小岩沟铝土矿及盂县白土坡铝土矿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即探矿权)。两处矿区面积合计48.48平方公里,范围涵盖了盂县牛村镇牛村小岩沟、千峰岭、白土坡等共22个村。阳煤集团为此缴纳了资源价款1.69亿。2013年5月3日,兆丰铝业的全资子公司——山西兆丰铝土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兆丰铝土”)与当地私营企业主姚文帅签署了托管协议。根据协议,兆丰铝土将小岩沟村、千峰岭村、杏村的探矿工作交由姚文帅负责实施,后者向前者支付相关费用。
这是这个项目第一次被委托或托管。
2013年7月,兆丰铝土制定《盂县牛村镇千峰岭铝土矿资源开发方案》。
2013年8月1日,姚文帅将千峰岭村新农村建设整体搬迁及铝矾土开采经营事宜委托蔡红江全权处理。这是上述项目第二次被委托。
就在同一天,姚文帅又与另一家名为“鑫宝源”的公司签订了类似的协议,开采地点在小岩沟,合同价款2300万元。在随后的开发中,鑫宝源公司还代姚文帅支付了200多万的花销。“鑫宝源”公司总计投入2500余万元。这是上述项目第三次委托行为。
几天后的2013年8月9日,山西盂县商人杨超也加入到小岩沟、千峰岭的开采生意中来。当天,蔡红江与福建商人戴福美(系杨超安排)签订协议。这份协议称:千峰岭村新农村建设整体搬迁及铝矾土开采,需要总投资1亿元;于是蔡红江找戴福美合作开发,戴福美出资5100万元,占股比例51%。这份协议约定,他们需向阳煤集团缴纳管理费,管理费计算方式为总储量150万吨,每吨上交31.8元,总计4770万元。
2013年8月15日,姚文帅与蔡红江签订协议,后者以5000万元的价格从前者的手中承包了千峰岭新农村建设及铝矾土开采权。这份协议中提到,姚文帅向蔡红江提供阳煤集团出具的勘探图纸,并向阳煤集团上交管理费,其间开采产生的铝矾土优先保证阳煤集团使用。
当年8月24日,蔡红江以姚文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吴良培及戴福美签订《合同主体及权益变更协议书》,协议约定:三方同意将蔡、戴双方2013年8月9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及相关附件等文件中的戴福美权益全部转让变更给吴良培。吴良培也与杨超相熟,随后实施的开采也都实际由杨超组织进行。
在短短半个月时间里,姚文帅便将千峰岭的开采权转让给两家公司,收取现金数千万元。从随后的经营情况来看,姚文帅实际是一矿两卖。混乱由此产生。
“鑫宝源”负责人王建忠称,兆丰铝土与姚文帅所签订的托管协议中确定四个地理坐标拐点,所圈定的实际范围是小岩沟村有104.8亩地,另外的148.7亩是千峰岭村的范围,但他在实际施工中发现,其在小岩沟村开采范围与杨超的开采范围有重叠,双方的施工队伍还为此发生了冲突。
“以探代采”
兆丰铝土与姚文帅并非第一次合作。
早在2008年,姚文帅与李怀俊签订转让协议,获得了位于小岩沟的一处黏土矿及其相关手续,其中包括采矿许可证。这处黏土矿恰好位于阳煤集团获得探矿权的小岩沟铝土矿内。2012年3月,兆丰铝土与姚文帅借用资质的山西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浅井探矿工程协议书》,姚文帅等人借此开始在盂县牛村镇千峰岭村开采铝土矿资源。
熟悉山西铝矾土开采情况的多位人士告诉1℃记者,黏土矿与铝矾土矿经常混合在一起,两者的区别在于矿石中铝元素与硅元素的比例,铝硅比(即铝的含量除以硅的含量)在4以下的是黏土,可用于炼制耐火材料,铝硅比在4或以上的即为铝矾土。以开采黏土名义,持有黏土采矿证,实际却在开采铝矾土,这在山西铝矾土行业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司法材料称,姚文帅的上述开采行为持续近一年后被山西省相关部门发现,定性为“以探代采”。
盂县国土局表示,早在2013年2月19日,在小岩沟的“以探代采”行为已经被叫停。
2013年9月29日,兆丰铝业发布公告,向社会公示在批准的两个勘查区块内实施委托探矿,不仅会引发原有遗留问题激化,同时也将引发新一轮的抢地卖地买地高潮。公示中涉及的小岩沟村、千峰岭村等处的详查工作已全部结束,已经不需要做探矿工程。
但“以探代采”行为并未真正停止。
2013年9月,杨超、蔡红江及吴良培商议后,安排组织各类机械设备进入千峰岭工地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同年11月,通过议标,兆丰铝业又将千峰岭(305亩)的探矿工程交由姚文帅组织实施,并与姚文帅借用资质的山西长远恒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铝土矿探矿施工合同》。当月,曾与姚文帅签订委托协议的“鑫宝源”公司的王建忠也组织的施工队伍进入小岩沟开始开采。
王建忠介绍,在开采中,他所依据的采矿示意图等资料来自阳煤集团技术部,这些资料确认整个牛村镇的几处采矿区共有500多万吨铝矾土。王建忠称,他此时仍相信阳煤集团有采矿权,姚文帅获得了阳煤集团的托管授权,因此他与姚文帅签订的协议也是合法有效的。
2013年11月10日,兆丰铝业向施工单位下发“千峰岭精探区从2013年11月16日正式开工进行精探,请相关公司立即组织人员、设备进场生产,圆满完成生产任务”的《通知》。姚文帅将该《通知》交给蔡红江后,蔡红江、杨超先后安排其组织的人员,进入千峰岭进行开采。
上述“精探”行为被视为实际上仍然是“以探代采”。2013年12月初,盂县国土局针对“精探”行为下达了通知,要求立即停工并撤离施工设备。
司法材料显示,2013年8月1日,盂县国土局针对兆丰铝土千峰岭探矿点“以探代采”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进行了处罚;9月4日,该公司向盂县国土局交纳罚款345600元;10月3日,盂县国土局曾书面报请县政府请求对兆丰铝业公司的“精探”行为予以制止。
因何冒险?
监管部门叫停千峰岭的违法开采行为等迹象,让已经签了合同并付了合作款的杨超对合作协议的真假产生了怀疑。
杨超的辩护人——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肖霖告诉第一财经1℃记者,在2014年年初,杨超开始向蔡红江询问合作协议的真假,以及之前蔡承诺过的采矿证的真假问题。经过核实后,杨超确认蔡红江以及姚文帅向他说了谎——阳煤集团并没有采矿证,更不存在姚文帅、蔡红江所称的可以合法进行开采的条件。双方的矛盾恶化,开始互相举报。
2014年年初,蔡红江举报杨超为黑社会团伙,在千峰岭工地实施暴力行为,进行盗采。 很快,杨超也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认为姚文帅、蔡红江明知没有采矿权,依然拿所谓的采矿权为诱饵,引诱他签合同,骗取了他的巨额资金。
2017年7月,杨超被警方刑事拘留。2018年8月,平定县检察院向平定县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杨超犯有非法采矿罪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项罪名,姚文帅、兆丰铝业、兆丰铝土均被列为被告人。
多位知情人对1℃记者表示,该案一审审理是在2018年9月15日,庭审持续4天,在9月18日开庭结束。9月21日,一审法院通知已经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的落款时间为9月26日。
厚达485页字数超过30万字的判决书,以所记载时间和程序上看,只用了4天时间就宣布了。
平定县法院一审判决:杨超所有被控罪名全部被认定,一审获刑25年;姚文帅被认定构成非法采矿罪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审获刑6年;兆丰铝业被认定构成非法采矿罪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合计450万元;兆丰铝土被认定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150万元。一审判决书厚达485页,字数超过30万字。杨超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截止目前,该案二审仍未宣判。
作为世界500强企业的阳煤集团,为何在没有取得采矿证的情况下,会去冒险实施“以探代采”的行为?
多名山西熟悉矿业的人士告诉1℃记者,即使是阳煤集团这样的山西本地顶级大国企,办理采矿证也并非易事。
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的要求,采矿权是有期限的,而且必须按照采矿权所规定的范围和矿产种类进行开采。矿产丰富的地区,以地级市为单位,都要编制矿产资源规划,这一规划会对本区域内的采矿种类和数量作出大致规定。采矿权的审批流程极其复杂冗长,完成全部流程,最终获得采矿证,短则两三年,花费四五年也并不新鲜。
前述人士认为,如果获得了探矿权,采矿权尚未到手,又急需获得矿石,即使是阳煤集团这样的世界500强企业,也只能“以探代采”。
李肖霖则向1℃记者指出,透过本案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可以看出,阳煤集团方面不具备采矿权,也明知“以探代采”是违法行为,还和私人、私企签订开发协议,是为了规避自己的盗采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则由姚文帅等这样的主体承担大部分的盗采责任。
他还认为,即使“以探代采”行为属于“迫不得已”,但阳煤集团方面与姚文帅的一系列合作,有很多令人不解之处:姚文帅从兆丰铝土获得托管授权后,在很短时间内就两次转手,获得几千万元巨款。铝矾土属于国家的矿产资源,为何让姚文帅这样的个人借机获得暴利?按照托管的常规操作,姚文帅替阳煤集团方面托管开采,应该是阳煤集团方面支付费用给姚文帅,本案中,为何变成了反向支付费用?
这样一起所谓“涉黑”案件能解决积弊已久的铝矾土等矿产开采乱象吗?也许还需要有关职权部门进一步厘定和处理。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