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道”#:略谈今人对“道”的几种解读!
壹
太上老子著的《道德经》虽然只有短短五千多字,却因其提出了众多重要的思想命题,而成为中国思想文化史上的高峰,同时也是道教徒信仰的核心经典和教理源泉所在。
数千年来,不仅历代高道大德留下了大量的注释作品,儒生释子、帝王将相、隐士文人,也纷纷加入解读《道德经》的队伍,形成了汗牛充栋的成果。
直至现代,许多哲人思想家依然试图揭开其道论的意蕴,进而汲取其智慧来应对今日人类世界的各种问题。在此有意简介几种当代学者思想家对“道”的解释,其中得失互现处有助于好道之士对经典的理解。
近几十年来,唯物主义是中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因而许多人从唯物唯心来看待《道德经》的道论。如著名思想史家侯外庐就认为《道德经》一书有唯物主义的因素,但更倾向唯心主义。
他认为“道在老子书中是义理性的,有一定的自然规律的”,因为《道德经》否定了神的至上性,又提出“万物之自然”,“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等观念,是对有神论的一种打击。
而《道德经》所说的“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等说法,也“表现出有关物质存在和发展的道理”。
贰
侯氏将《道德经》的道论分为三类:
一是“道”字用于和万物并在一起形容的时候。如“天之道,其犹张弓欤?”
二是用于和万物的性质相反对的时候,如“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三是用于物质生成之先而和物质背向而行的时候,如“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名之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他认为在这三种用法中,只有最后一种是老子道论的主旨。
而“这样看来,道不但在万物之先,而且象帝之先,不但是万物之宗,而且和万物背向而反动,这显然是上帝的别名,也即所谓神秘的力在最初的一击。”
也就是说,老子的“道”并不是“物质”的意思,同时也不是从自然世界、物质存在本身出发去认识世界、探索规律,因此更多的是一种唯心主义的神秘论,只是“在其自然哲学中,容纳了唯物主义的因素。”
而著名哲学家张岱年则比较强调道的唯物色彩。他认为道“有物有象”,有客观实在性,但其无形无状超越感性,又具有精神性。道论否定了上帝和天命,“从老子反对信仰上帝来看,可以说老子的道论具有唯物主义的意义。”
另外,道是无意志的,是运动的并含有一定的次序,这也表达了存在、运动与规律的相互关系。因而老子道论有很深的唯物色彩,不过张氏也认为,老子道论追求脱离感性的神秘体验,认为历史不断倒退,这是唯心主义的。
当代知名内丹学研究者胡孚琛则抱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道论含有丰富的自然科学思想。胡氏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这段话包含了“全息原理”、“生化原理”和“中和原理”。
意味着“宇宙间万事万物据其‘全息原理’皆开端于一;而且万物都是阴阳互补的统一体,遵循阴极生阳、阳极反阴的‘太极原理’。道以其‘生化原理’化生万物;万物以‘中和原理’皆具备道的特征。”
胡孚琛认为“道生一”的“一”即先天一气,是宇宙大爆炸之前的先天状态,是“最初的宇宙蛋,是种子,是原型,是基因,是宇宙万物万物的全息的模本。”因而道包含了信息、能量、物质三大宇宙存在形式。
而这三者正是宇宙间一切存在物的基本构成要素。所以,“三生万物是宇宙大爆炸的起始点,宇宙由此从先天突变为后天,现实世界的万物由信息、能量、物质因缘和合而生。”
也就是说,胡氏认为《道德经》的道论完全是一个具有现代物理学意义上的自然科学概念。
这显然是过度拔高和夸张了《道德经》的内涵,将原本属于哲学、思想领域的经典侵入了要求实证的自然科学领域,而其理论假设也难以论证,缺乏说服力。
叁
相对而言,当代道家思想研究大家陈鼓应先生的解读似显得更贴切。陈先生认为,《道德经》的道论最重要的是从天道的角度推明人道,即“道作为万物的本根意涵对于老庄而言,不只是具有生成之根源义,更意味着道是人事价值的根源。
亦即人间的一切制度、君王的行事作为,皆以道作为价值的依据”。也就是说,《道德经》讨论道,并不仅仅是为了指生成万物的根源,更重要的是要求将道作为人类世界的价值准则,来指导人类的生存。
如道的创生性正表现为无为,也就意味着道不有意识的主宰、干预人类的生活世界,就能使得人类能够顺其自性的生活,使得包括人在内的万物都能够充分发扬、完满自己的本性。
这也就是“玄德”,而《道德经》正要求统治者效法这种“玄德”,以保障百姓能够实现其生命的本然。而如何实现这种生命的本然呢?
当然不是如世俗所理解的那种“顺其自然”,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而是要求人取法于道的清静无为、见素抱朴、虚明玄通。这需要生命的不断自我提升和转化。
《道德经》中提出了“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的方法论。《南华经》则进一步提出了“心斋”、“坐忘”的修养方法,以期达到“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逍遥自得之境。
道家所谈论的“道”并非缥缈玄远不切人世,反而是对人间深切的忧虑和关怀。
综合来说,以唯物唯心来划线,显然是一种预先设定的带有批判眼光的立场,其分析不免带有门户之见。这也提醒我们不能以庸俗的所谓唯物、规律来理解“道”。
以现代科学的观念来解释“道”,不免夸张太过,流于玄想而不切实际,自说自话,无从取证。而从人文、人生、人性的角度出发,将其视为一种价值关怀、生存进路、智慧观照、修养法门,显然更贴近作为思想巨著、宗教经典的《道德经》。
作者:行苇 腾讯道学
壹
太上老子著的《道德经》虽然只有短短五千多字,却因其提出了众多重要的思想命题,而成为中国思想文化史上的高峰,同时也是道教徒信仰的核心经典和教理源泉所在。
数千年来,不仅历代高道大德留下了大量的注释作品,儒生释子、帝王将相、隐士文人,也纷纷加入解读《道德经》的队伍,形成了汗牛充栋的成果。
直至现代,许多哲人思想家依然试图揭开其道论的意蕴,进而汲取其智慧来应对今日人类世界的各种问题。在此有意简介几种当代学者思想家对“道”的解释,其中得失互现处有助于好道之士对经典的理解。
近几十年来,唯物主义是中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因而许多人从唯物唯心来看待《道德经》的道论。如著名思想史家侯外庐就认为《道德经》一书有唯物主义的因素,但更倾向唯心主义。
他认为“道在老子书中是义理性的,有一定的自然规律的”,因为《道德经》否定了神的至上性,又提出“万物之自然”,“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等观念,是对有神论的一种打击。
而《道德经》所说的“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等说法,也“表现出有关物质存在和发展的道理”。
贰
侯氏将《道德经》的道论分为三类:
一是“道”字用于和万物并在一起形容的时候。如“天之道,其犹张弓欤?”
二是用于和万物的性质相反对的时候,如“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三是用于物质生成之先而和物质背向而行的时候,如“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名之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他认为在这三种用法中,只有最后一种是老子道论的主旨。
而“这样看来,道不但在万物之先,而且象帝之先,不但是万物之宗,而且和万物背向而反动,这显然是上帝的别名,也即所谓神秘的力在最初的一击。”
也就是说,老子的“道”并不是“物质”的意思,同时也不是从自然世界、物质存在本身出发去认识世界、探索规律,因此更多的是一种唯心主义的神秘论,只是“在其自然哲学中,容纳了唯物主义的因素。”
而著名哲学家张岱年则比较强调道的唯物色彩。他认为道“有物有象”,有客观实在性,但其无形无状超越感性,又具有精神性。道论否定了上帝和天命,“从老子反对信仰上帝来看,可以说老子的道论具有唯物主义的意义。”
另外,道是无意志的,是运动的并含有一定的次序,这也表达了存在、运动与规律的相互关系。因而老子道论有很深的唯物色彩,不过张氏也认为,老子道论追求脱离感性的神秘体验,认为历史不断倒退,这是唯心主义的。
当代知名内丹学研究者胡孚琛则抱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道论含有丰富的自然科学思想。胡氏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这段话包含了“全息原理”、“生化原理”和“中和原理”。
意味着“宇宙间万事万物据其‘全息原理’皆开端于一;而且万物都是阴阳互补的统一体,遵循阴极生阳、阳极反阴的‘太极原理’。道以其‘生化原理’化生万物;万物以‘中和原理’皆具备道的特征。”
胡孚琛认为“道生一”的“一”即先天一气,是宇宙大爆炸之前的先天状态,是“最初的宇宙蛋,是种子,是原型,是基因,是宇宙万物万物的全息的模本。”因而道包含了信息、能量、物质三大宇宙存在形式。
而这三者正是宇宙间一切存在物的基本构成要素。所以,“三生万物是宇宙大爆炸的起始点,宇宙由此从先天突变为后天,现实世界的万物由信息、能量、物质因缘和合而生。”
也就是说,胡氏认为《道德经》的道论完全是一个具有现代物理学意义上的自然科学概念。
这显然是过度拔高和夸张了《道德经》的内涵,将原本属于哲学、思想领域的经典侵入了要求实证的自然科学领域,而其理论假设也难以论证,缺乏说服力。
叁
相对而言,当代道家思想研究大家陈鼓应先生的解读似显得更贴切。陈先生认为,《道德经》的道论最重要的是从天道的角度推明人道,即“道作为万物的本根意涵对于老庄而言,不只是具有生成之根源义,更意味着道是人事价值的根源。
亦即人间的一切制度、君王的行事作为,皆以道作为价值的依据”。也就是说,《道德经》讨论道,并不仅仅是为了指生成万物的根源,更重要的是要求将道作为人类世界的价值准则,来指导人类的生存。
如道的创生性正表现为无为,也就意味着道不有意识的主宰、干预人类的生活世界,就能使得人类能够顺其自性的生活,使得包括人在内的万物都能够充分发扬、完满自己的本性。
这也就是“玄德”,而《道德经》正要求统治者效法这种“玄德”,以保障百姓能够实现其生命的本然。而如何实现这种生命的本然呢?
当然不是如世俗所理解的那种“顺其自然”,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而是要求人取法于道的清静无为、见素抱朴、虚明玄通。这需要生命的不断自我提升和转化。
《道德经》中提出了“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的方法论。《南华经》则进一步提出了“心斋”、“坐忘”的修养方法,以期达到“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逍遥自得之境。
道家所谈论的“道”并非缥缈玄远不切人世,反而是对人间深切的忧虑和关怀。
综合来说,以唯物唯心来划线,显然是一种预先设定的带有批判眼光的立场,其分析不免带有门户之见。这也提醒我们不能以庸俗的所谓唯物、规律来理解“道”。
以现代科学的观念来解释“道”,不免夸张太过,流于玄想而不切实际,自说自话,无从取证。而从人文、人生、人性的角度出发,将其视为一种价值关怀、生存进路、智慧观照、修养法门,显然更贴近作为思想巨著、宗教经典的《道德经》。
作者:行苇 腾讯道学
#一张照片告别夏天#
中国传统哲学与伦理学联系密切,本体论、认识论同道德论相互渗透,具有浓厚的伦理色彩。在先秦时代,诸子百家中儒、道、墨、法等诸家都以天道观为其伦理学说的理论依据。秦汉以后儒学被奉为正统,无论是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还是王弼的“名教出于自然”的主张,都是通过各自的本体论为儒家的纲常伦理作出论证。在宋明理学中,本体论,认识论与道德论的结合更为显著。张载以气为万物本原,宣扬“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仁爱精神,二程和朱熹以理为本体,强调天理即是人伦的最高原则。在中国哲学中,认识论也往往和道德认识、道德修养相联系。孟子的“思诚”,荀子的“虚壹而静”,程朱的“格物致知”,陆王的“发明本心”无不既是求知方法又是道德修养方法。
中国传统哲学与伦理学联系密切,本体论、认识论同道德论相互渗透,具有浓厚的伦理色彩。在先秦时代,诸子百家中儒、道、墨、法等诸家都以天道观为其伦理学说的理论依据。秦汉以后儒学被奉为正统,无论是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还是王弼的“名教出于自然”的主张,都是通过各自的本体论为儒家的纲常伦理作出论证。在宋明理学中,本体论,认识论与道德论的结合更为显著。张载以气为万物本原,宣扬“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仁爱精神,二程和朱熹以理为本体,强调天理即是人伦的最高原则。在中国哲学中,认识论也往往和道德认识、道德修养相联系。孟子的“思诚”,荀子的“虚壹而静”,程朱的“格物致知”,陆王的“发明本心”无不既是求知方法又是道德修养方法。
#道教法术的神秘功效从何而来?#
壹
《道法会元》卷一开宗明义主张:“道乃法之体,法乃道之用”,强调道为法术根本。
在理论上,法术是道的一种功能、一种运用,它之所以可能实行、可以取得种种神秘功效,都是由道的能动而灵变不测的本性所派生的。
道为法之体。而这“体”,本身便是灵变不测的,一方面是原于道是推动一切变化、赋予一切存在物以存在可能的宇宙根源;另一方面,道本身又是神。
《老子想尔注》曰:
“一者,道也。”
“一散形为气,聚形为太上老君,常治昆仑。或言虚无,或言自然,或言无名,皆同一耳。”
由此奠定了道、气、神的统一。
道,散开成气,聚形成神。
这道,可以有无名、自然、虚无等异名,实质上即是具有多重玄奥的性质。道是生成一切的、终极的实体,一切变化都源自于它。
这就是道教将道作为一切变化之本、法术之体的根本原因。终极的道,又是灵变不测的神,或是说形成各种神灵的依据。
神变无方,其本仍在道,所以神人所传的法术,大本大原,仍是大道。
白玉蟾《道法九要序》:“法也者,可以盗天地之机,穷鬼神之理,可以助国安民,济生度死。本出乎道,道不可离法,法不可离道。道法相符,可以济世。”
贰
道是法的根本,法是道的操作技巧,道的施行要通过法来实现。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偏废。
道无形,因术以济人,人有灵,因修而会道。以术来体道,关键在人的修道。
然而,人如何能够修道?其可能性在哪里?依历来的说法,即在自身。
祖天师在《老子想尔注》中说:“一在天外,入在天地间,但往来人中身。都皮里悉是,非独一处。”
依此说来,道是弥漫于太空,包裹天地的,但又常常往来于人身。
晋代更加强调一就是道,也是神,本来常居于人身三丹田。如葛洪称:“余闻之师云,人能知一,万事毕,知一者,无一之不知也。不知一者,无一之能知也。道起于一,其贵无偶,各居一处,以象天地人,故日三一也。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人得一以生,神得一以灵,金沈羽浮,山峙川流,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存之则在,忽之则亡,向之则吉,背之则凶,保之则遐祚罔极,失之则命彫气穷。”
这里的一,是人格化的神灵:“一有姓字服色,男长九分,女长六分,或在脐下二寸四分下丹田中,或在心下绛宫金阙中丹田也,或在人两眉间,却行一寸为明堂,二寸为洞房,三寸为上丹田也。”
守玄一,是长生之道,又是神仙变化之道。人身得化为仙,主要靠牢守三一。守三一,即守炁,亦即守神、守道。既能守道,则具备各种法力自不在话下。
这一道,道法理论中又强调它与心为一。
虚靖天师曾说:“夫心者,万法之宗,九窍之主,生死之本,善恶之源。与天地而并生,为神明之主宰。或曰真君,以其帅长于一体也。或曰真常,以其越古今而不坏也。或曰真如,以其寂然而不动也。用之则弥满六虚,废之则莫知其所。其大无外,则宇宙在其间,而与太虚同体矣。其小无内,则入秋毫之末,而不可以象求矣。此所谓我之本心,而空劫以前本来之自也。然则果何物哉?杳兮冥,恍兮惚,不灵验可以智知,不可以识。强名道,强名日神,强名曰心。”
叁
在法术的行持中,由法师之心主宰一切。所谓存想思神,主体为“心”,所谓神洋洋乎在其左右,有由炁所化的说法,但炁由意使,意念所在便是神,意念之本仍是心。
心道本一,于是道、法之间方能融浑无间。法师在坛上的以心使身,以心运法,便与行道统一起来。道在我身,修炼之后,明其道,合其道,于是便有了种种法力。
如此说来,法的一切功能根源于道。法的表现为有形、显明,其背后却隐藏着无形、幽微的大道。
所谓法行先天大道,义即在此,然而此道却在身中,为精气神所化。
王惟一《道法心传》曾云:“法何灵验将何灵?不离身中精炁神。精炁聚时神必住,千妖万怪化为尘。”精气神相聚成丹,而丹之功力,便可祛妖邪,驱雷雨。
自然,所谓道体法用,并非仅仅明道即可,而只是指其大本大源。至于行持方法,尚须讲究,法术皆为方法,行道须以一定的方法来体现。
南朝宋陆修静云:“法者,规矩之谓。总称曰法。规圆矩方,万物从之得正者也。”
因此,法无道不灵,而道无法不行,所以宋代的道法理论称:“师曰有道中之道,有道中之法,有法中之法。道中之道者,一念不生,万物俱寂。道中之法者,静则交媾龙虎,动则叱咤雷霆。法中之法者,步罡、掐诀、念咒、书符。外此则皆术数。”对于符咒诀步及其他行持方法,仍须规定明确,操练纯熟,方可施行。
壹
《道法会元》卷一开宗明义主张:“道乃法之体,法乃道之用”,强调道为法术根本。
在理论上,法术是道的一种功能、一种运用,它之所以可能实行、可以取得种种神秘功效,都是由道的能动而灵变不测的本性所派生的。
道为法之体。而这“体”,本身便是灵变不测的,一方面是原于道是推动一切变化、赋予一切存在物以存在可能的宇宙根源;另一方面,道本身又是神。
《老子想尔注》曰:
“一者,道也。”
“一散形为气,聚形为太上老君,常治昆仑。或言虚无,或言自然,或言无名,皆同一耳。”
由此奠定了道、气、神的统一。
道,散开成气,聚形成神。
这道,可以有无名、自然、虚无等异名,实质上即是具有多重玄奥的性质。道是生成一切的、终极的实体,一切变化都源自于它。
这就是道教将道作为一切变化之本、法术之体的根本原因。终极的道,又是灵变不测的神,或是说形成各种神灵的依据。
神变无方,其本仍在道,所以神人所传的法术,大本大原,仍是大道。
白玉蟾《道法九要序》:“法也者,可以盗天地之机,穷鬼神之理,可以助国安民,济生度死。本出乎道,道不可离法,法不可离道。道法相符,可以济世。”
贰
道是法的根本,法是道的操作技巧,道的施行要通过法来实现。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偏废。
道无形,因术以济人,人有灵,因修而会道。以术来体道,关键在人的修道。
然而,人如何能够修道?其可能性在哪里?依历来的说法,即在自身。
祖天师在《老子想尔注》中说:“一在天外,入在天地间,但往来人中身。都皮里悉是,非独一处。”
依此说来,道是弥漫于太空,包裹天地的,但又常常往来于人身。
晋代更加强调一就是道,也是神,本来常居于人身三丹田。如葛洪称:“余闻之师云,人能知一,万事毕,知一者,无一之不知也。不知一者,无一之能知也。道起于一,其贵无偶,各居一处,以象天地人,故日三一也。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人得一以生,神得一以灵,金沈羽浮,山峙川流,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存之则在,忽之则亡,向之则吉,背之则凶,保之则遐祚罔极,失之则命彫气穷。”
这里的一,是人格化的神灵:“一有姓字服色,男长九分,女长六分,或在脐下二寸四分下丹田中,或在心下绛宫金阙中丹田也,或在人两眉间,却行一寸为明堂,二寸为洞房,三寸为上丹田也。”
守玄一,是长生之道,又是神仙变化之道。人身得化为仙,主要靠牢守三一。守三一,即守炁,亦即守神、守道。既能守道,则具备各种法力自不在话下。
这一道,道法理论中又强调它与心为一。
虚靖天师曾说:“夫心者,万法之宗,九窍之主,生死之本,善恶之源。与天地而并生,为神明之主宰。或曰真君,以其帅长于一体也。或曰真常,以其越古今而不坏也。或曰真如,以其寂然而不动也。用之则弥满六虚,废之则莫知其所。其大无外,则宇宙在其间,而与太虚同体矣。其小无内,则入秋毫之末,而不可以象求矣。此所谓我之本心,而空劫以前本来之自也。然则果何物哉?杳兮冥,恍兮惚,不灵验可以智知,不可以识。强名道,强名日神,强名曰心。”
叁
在法术的行持中,由法师之心主宰一切。所谓存想思神,主体为“心”,所谓神洋洋乎在其左右,有由炁所化的说法,但炁由意使,意念所在便是神,意念之本仍是心。
心道本一,于是道、法之间方能融浑无间。法师在坛上的以心使身,以心运法,便与行道统一起来。道在我身,修炼之后,明其道,合其道,于是便有了种种法力。
如此说来,法的一切功能根源于道。法的表现为有形、显明,其背后却隐藏着无形、幽微的大道。
所谓法行先天大道,义即在此,然而此道却在身中,为精气神所化。
王惟一《道法心传》曾云:“法何灵验将何灵?不离身中精炁神。精炁聚时神必住,千妖万怪化为尘。”精气神相聚成丹,而丹之功力,便可祛妖邪,驱雷雨。
自然,所谓道体法用,并非仅仅明道即可,而只是指其大本大源。至于行持方法,尚须讲究,法术皆为方法,行道须以一定的方法来体现。
南朝宋陆修静云:“法者,规矩之谓。总称曰法。规圆矩方,万物从之得正者也。”
因此,法无道不灵,而道无法不行,所以宋代的道法理论称:“师曰有道中之道,有道中之法,有法中之法。道中之道者,一念不生,万物俱寂。道中之法者,静则交媾龙虎,动则叱咤雷霆。法中之法者,步罡、掐诀、念咒、书符。外此则皆术数。”对于符咒诀步及其他行持方法,仍须规定明确,操练纯熟,方可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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