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社区工作# 【“凝聚力量 齐心协力 参与共创”——社区邮政局宿舍院坝协商民主议事会】
结合官渡区“一核多维、共建共享”的社区治理理念,2020年7月份通过社区发动、引导,邮政局宿舍小区成立了自管小组,从自管小组成立发展至今,邮政局宿舍小区自治成果显著,自管小组的自治意识和能力也明显提升,为了进一步促进自管小组发展,更好服务小区居民,关上中心区社区联合官渡“小飞马”、昆明社区家庭服务行业协会于2021年9月26日下午14:30在邮政局小区组织召开了“凝聚力量 齐心协力 参与共创”院坝协商民主议事会,旨在聚众民意,总结成果与不足,共同努力,共创和谐美好幸福的家园。
结合官渡区“一核多维、共建共享”的社区治理理念,2020年7月份通过社区发动、引导,邮政局宿舍小区成立了自管小组,从自管小组成立发展至今,邮政局宿舍小区自治成果显著,自管小组的自治意识和能力也明显提升,为了进一步促进自管小组发展,更好服务小区居民,关上中心区社区联合官渡“小飞马”、昆明社区家庭服务行业协会于2021年9月26日下午14:30在邮政局小区组织召开了“凝聚力量 齐心协力 参与共创”院坝协商民主议事会,旨在聚众民意,总结成果与不足,共同努力,共创和谐美好幸福的家园。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3部行政法规废止!】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适应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废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3部行政法规。
当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已基本整合纳入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有关服务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不再需要保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去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据此废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实现,相关管理机制运行有效,基本实现流动人口和当地户籍人口的同服务、同管理,不再需要保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来源:新华社
为了适应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废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3部行政法规。
当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已基本整合纳入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有关服务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不再需要保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去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据此废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实现,相关管理机制运行有效,基本实现流动人口和当地户籍人口的同服务、同管理,不再需要保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来源:新华社
【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废止#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废止#】#国务院决定废止三项行政法规#据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公布:为了适应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废止以下行政法规: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9号公布 根据2004年12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02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09年5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5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9号公布 根据2004年12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02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09年5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5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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