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辉性元谈[超话]# 【社会需要真相和正义】利用女性的“弱势“思维定势和社会同情弱者的现状,不正当谋取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尤其在某些别有用心的女权分子的煽风点火甚至主动诱导下(不排除设计谋主动制造),造成社会人人自危,毒化了人际交往关系,败坏了社会风气,是可忍孰不可忍。《阿里女员工案”王某文妻子再发声:准备控告周某强制猥亵》 https://t.cn/A6MPGf6m

【工人日报:灵活的工时不能“灵活”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随着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快递员、网约车驾驶员、外卖送餐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量涌现。如何切实保障这部分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职业环境,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日前,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直指从业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问题。全国总工会也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推动建立健全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本版推出《让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不落空”》系列报道,聚焦新业态劳动者在休息、劳动报酬、劳动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旨在助力推动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进一步落实,敬请关注。
  北京外卖骑手飞哥前段时间病了一场,“体力不行了”。飞哥今年45岁,做外卖骑手4年。“我见过一个骑手兄弟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甚至骑着电瓶车都能睡着。有一天他突然摔倒在路边,被送到医院后医生说是疲劳过度加营养不良。”
在飞哥组建的外卖骑手微信群中,这样的事情时常被讲起。近日,《工人日报》记者采访了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电商平台主播等新业态劳动者,他们普遍反映“工作时间超长”“缺乏休息”。
  日前,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推动行业明确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科学确定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受访专家表示,就业形态在发生改变,但保障新业态劳动者身心健康的价值取向没有变。
  一天送182单外卖得干多少个小时
  182单,这是一家外卖平台骑手榜单上北京“单王”某天的派送成绩。
  “这是什么概念?”飞哥感到不可思议,“就算1个小时能送10单,那得连续干多少个小时?骑得有多快?”他顿了顿说,“还真就有人做到了。”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长期关注外卖员群体权益保障问题。该中心以北京地区外卖骑手为对象做过调研并形成2020年度报告。报告显示,95%以上的外卖员日工作时间超过8个小时,其中每天工作时间在11小时~12小时的占比38.8%,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的占比28.08%。
“对比2019年的调研结果,可以发现外卖员的劳动时间持续增长。”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说。
  和飞哥一样,53岁的北京网约车司机周师傅也会提醒自己“别那么拼”。每天早上7点出车,接一波上班早高峰的单子后,他会在上午10点多回家补个觉,下午4点多接着干到第二天凌晨。
  周师傅曾有过“极拼”的时候。几年前几大网约车平台刚兴起,他在好几个平台都注册了账号接活儿,从早上6点连续干到夜里12点以后,“整天处于不停接单赚钱的兴奋状态”。但他坦言:“这就是疲劳战术,渐渐地就干不动了。”
  三年多前,90后的小洁成为黑龙江一家公司孵化的电商主播,卖当地特产。“一场直播时长3小时起算,4小时算正常,最长的一次我连续播了12个小时。”她说,下午1点到第二天凌晨2点是黄金时段,主播除了中途上厕所几乎不离开直播间。
  长期饮食和休息的不规律让小洁患上了胃病,离不开胃药和益生菌。直播间之外,她还负责选品、售后等工作,“睡觉前都在手机上选品,醒来发现手机还拿在手上。”
  “谁不想休息呢?都是为了挣钱”
 “谁不想休息呢?”26岁的快递小哥小郭道出心声,“都是为了挣钱。”
  今年6月,小郭从河北农村来到北京做快递员。每天早上6点半到站点取件,晚上9点多下班,送一单挣2元。目前还是新人的他一个月挣7000元左右,有同事挣的是他的两倍。“干得越多,挣的越多。”小郭说。
  当前,计件工资是快递员、外卖员等群体的主要工资计算方式,劳动者为了多挣工资,不得不长时间工作。“还有一些平台规定,只有达到一定的工作量,才能拿到更高的补贴。”黄乐平说。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的调研报告显示,44.16%的外卖员每月的送单量都在800单以上。“工作时间的增长和送单量高企不下的背后,是平台单方面降低单价,外卖配送员被迫延长工作时间以维持原来的收入。”报告指出。
  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范围看来,新就业形态对工时制度的监管以及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带来很大挑战。
  “平台利用新技术的优势使得劳动者超长时间工作,而当前监察执法的手段和力量还没完全跟上。”范围说,“加上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平台很难主动地去限制从业人员接单的数量或接单时间。”
  日前,福建省厦门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向该市餐饮平台发出提示函,其中有一条提示引人注目:外卖员连续送单超4小时,20分钟内不再派单。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建议和尝试,与此次8部门联合发文提到的相关意见整体上是保持一致的。”范围说。
  不过,范围也认为,这一条措施怎么落实,怎么解决平台甚至从业者的不自主性和不自愿性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讨论。
  黄乐平对此表示,要解决这个问题,应该让外卖员在工会的帮助下拥有更多的议价权。
  应设定与新业态相适应的工时标准
  “从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角度,应该设定相应的工时标准。”范围认为,这个设定可以适当区别于传统的8小时工作制,“具体在设定上需要在新业态发展和劳动者权益保障之间找到平衡。”
  范围表示,有了相应的工时标准以后,监察执法也要探索与新业态相适配的新路子。
  “由于对新技术的应用,平台对从业者的管理越来越精细。那么,监管部门能否依托这种技术,使得监管越来越精细,越来越实时?”范围说,“比如,在监察执法中依托数字技术与平台打通,对平台是否存在从业者超时工作等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并且执法信息平台能主动预警。”
  “当然,要让平台配合,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执法机制,以及让平台承担严格的法律责任。”范围说。
黄乐平认为,要把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的措施真正落实好,需要通过法律法规的出台。在此之前,可以通过产业工会或者平台所属行业协会,推动制定新业态从业者的基本工时标准。或者通过平台和从业者签订合同,对工作时长等作出约定。
  采访中,受访专家都提到一个问题:新业态工时制度和传统工时制度的“变与不变”。
  “从经济从属性来讲,新业态劳动者相比传统劳动者有了更多的工作灵活性。但从人格从属性来说,二者没有本质的区别。”黄乐平表示,“对于新业态劳动者,也要给予其应该享有的基本的劳动保障。”
  范围也持相同观点。他认为,工时制度解决的就是劳动者健康权益保障问题。“一个人不能无休止地工作,不然不仅有损身体健康,也会影响到劳动者履行其他社会责任,比如抚育小孩、陪伴老人等。”
  “制定相应的工时标准,保障新业态劳动者身心健康,这个价值取向应该是不变的。”范围说。
【来源:工人日报】
#灵活就业##新业态劳动者#

【南阳市公安局通报十起涉企违法犯罪案件】9月2日,南阳市公安局通报了10起涉企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近期,我市公安机关紧盯影响企业发展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不间断集中打击整治行动,并及时立案侦办了一批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扫清各类行霸、市霸,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更安全、更有序的社会环境。

一、方城县中南钻石公司电缆被盗案

2021年5月6日至9日,方城县某钻石公司韩某伙同仝某,利用熟悉地形的便利条件,先后两次于晚上9时左右偷偷潜入该公司,驾车将该公司刚拆下来的电缆盗走,共计盗窃电缆1000余米,涉案价值20余万元。随后,在嫌疑人王某和王某某兄弟的掩护下,韩某和仝某将两次所盗电缆卖至该县某废旧金属收购点进行销赃。
目前,该电缆被盗案警方已成功破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逮捕4人,移送起诉6人,被盗电缆已全部追回。

二、张某冉等人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案

2021年3月,官庄工区公安分局按照南阳市公安局指令,对一条非法经营烟草案件线索长期侦查,发现葛某振、张某冉、吴某等人长期在襄城、许昌等地制作假烟,销售到我市中心城区、唐河等县区。经侦查,仅2021年1月23日至3月1日,社旗县张某冉销售点共计销售假烟46箱(50条每箱),案值高达23万元。经侦查,全案共涉及金额150多万元。
目前,官庄工区公安分局已对葛某振、张某冉、吴某等10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三、方城县产业聚集区电缆被盗案

2020年以来,嫌疑人张某伙同郭某、武某、刘某等人,多次在方城县产业聚集区、南召县红阳厂、鲁山县境内盗窃电力公司施工现场电缆线,并予以销赃非法获利。2021年4月,嫌疑人张某伙同郭某又将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方城县供电公司放在产业集聚区工地的电缆线盗走,被盗电缆长约168米,被盗物品价值共计40余万元。
我市警方共抓获嫌疑人3名,逮捕3人,带破涉及南阳平顶山等地10余起盗窃电缆案件,涉案价值100余万元。

四、方城县李某某敲诈勒索案

方城县公安局在办理李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发现该组织先后对方城县四个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其开发的房产有组织的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活动,使四个公司所开发的房产大部分被掠夺,造成企业陷入困境,无法正常经营。
我市警方迅速出击,抓获李某等涉黑组织成员十余名,并及时对涉案资产查封冻结,为受损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维护了企业的正当权益,确保了企业正常的经营和发展。

五、社旗县城郊乡变电站项目部被盗案

2021年3月11日夜,犯罪嫌疑人卫某中、汪某坡驾驶三轮摩托车从方城县券桥镇出发,沿G234国道向南行驶至社旗县城郊乡泰山西路与G234国道交叉口南侧的变电站内,利用随身携带的扳手、螺丝刀等作案工具将变电站项目部的10台空调内机、2台空调外机盗走,价值12240元。
2021年4月10日,社旗县公安机关依法将汪某坡抓获归案;4月22日,犯罪嫌疑人卫某中主动投案。目前,该案已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六、郑州某商贸公司南阳分公司员工职务侵占案

犯罪嫌疑人章某祺任郑州普之惠商贸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的某门店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16年7月份至2019年4月将公司资金425846.49元占为己有。
2021年7月18日犯罪嫌疑人已被抓捕归案,现羁押于南阳市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七、新野县沙堰镇李某寻衅滋事案

李某在新野县沙堰镇粮所租赁仓库生产经营。2021年4月份合同到期后,李某只交了部分租赁费用并没有续签合同,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李某将某新材料公司配电房项目所在的院子上锁。2021年6月19日,该公司配电房施工时,粮所工作人员将门锁打开。6月21日,李某发现后采取拉网上锁的方式阻挠企业正常施工建设,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李某称开锁未经其允许,要求沙堰镇粮所给说法。
在李某阻碍施工期间,当地政府多次协调,沙堰镇粮所也多次对其作出让步,谁知李某不断反悔,要求不断提高,并要求沙堰镇粮所赔偿其损失五十万元,否则将继续阻拦公司施工。
新野县公安机关依法按照寻衅滋事违法行为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目前,该新材料科技公司已正常开始施工建设。

八、河南某电气有限公司被强迫交易案

2020年下半年来,为达到承揽工程、获取利益、确立强势地位等目的,在唐河曜恒新能源140MP光伏项目张庄升压站开工建设后,王某甫、王某国、张某敏三人共谋,通过纠集张某洋、张某韧、张某龙等人采取辱骂、堵路、阻挡工程机械等方式,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该项目施工困难。为了工程顺利进行,升压站施工方河南某电气有限公司被迫同意将石头、沙石供应和砌石头等工程高价交给王某甫、王某国、张某敏等人,并先后向王某甫等人支付相关工程款二十余万元。
2021年3月17日,唐河县公安局组织警力20余人,将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到案后,嫌疑人对强迫交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九、西峡县某石业有限公司被敲诈勒索案

2008至2019年,福建客商余某某等人在西峡县注册某石业有限公司开采西峡县二郎坪镇二郎坪村大雨沟大理石矿(已取得采矿许可证) 。期间,在已对公司占用的坡地和土地向当地群众进行赔付的情况下,当地的周某旗、贾某书2人以矿山是组里的,在当地开矿必须给组里出钱为由,唆使、组织群众采取阻拦施工、阻断道路、语言胁迫等手段,威逼该石业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协议,要求在当地开矿期间每年按开采量向当地群众抽钱,并支付道路赔偿金,共造成该公司经济损失近300万元。
2021年1月份,西峡县公安局接到案件举报线索后,立即成立专案开展调查,迅速查明了周某旗、贾某书、周某飞等7人涉嫌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事实,1月18日至20日,7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西峡县公安局抓获归案并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已依法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十、内乡县某公司财产被盗案

2021年7月9日,内乡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在内乡县余关镇大花岭牧原综合体内,有人盗窃。接警后,内乡县余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现场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经初查,系余关镇黄楝村居民王某驾驶三轮摩托,到内乡县余关镇赵沟村牧原综合体环保区2号棚南边围挡下,将两台Z型两相流浆泵移至围挡外,准备盗走,被牧原工作人员发现。
目前,我市警方对违法行为人王某依法行政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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