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井陉矿区跨省抓获电信诈骗嫌疑人[拳头]】近日,井陉矿区公安分局反电诈中心在对现发电信诈骗案件进行涉案资金追查过程中,成功追查到被害人高丽彤(化名)被电信诈骗案涉案资金有ATM取现情况。办案民警结合ATM取款详情、涉案银行卡持卡人主体信息及消费明细、ATM取款录像等锁定廖某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反电诈中心会同刑警三中队在法制大队、网安大队的大力支持下,4月17日成功在湖南省武冈市抓获涉案资金嫌疑人廖某某。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廖某某对其明知上线人员进行非法洗钱活动的情况下使用本人银行卡帮助取款变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对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平安法治2021#
实名公开投诉举报
上级党组织、政法委、公安部门:
举报人:苏顺文,男,58岁,中共党员,现为石家庄市公安局井陉矿区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住矿区公安新宿舍楼1-3-302号,手机号13832183924,小号685022。
被举报人:石家庄市公安局和井陉矿区公安分局(二十年前的乱作为)。
一、举报的事实
1.2002年5月22日,矿区公安分局刑侦技术室,给我打印的四份《个人奖励审批表》。该表上“请奖机关意见”和“审核机关意见”两栏中的日期,同时打印成“2002年1月14日”,并且这两栏均是空白内容,未填写任何意见,也无负责人签章(当时打印完审批表,我就留存了一份。见附件审批表)。
2.同样是这份02年矿区分局技术室,给我打印的《个人奖励审批表》,到了2006年,矿区分局政治处通知我,让我去领取“三等功”奖章、证书时,看到该份《个人奖励审批表》上,(1)“请奖机关意见”栏中,有手写的“同意”二字,日期改为了“5月15日”,但还保留了打印的年份“2002年”,且仍无负责人签章。(2)在“审核机关意见”栏中,内容仍是空白,未填写任何意见,也无负责人签章;但保留了打印的年份“2002”年,却刮掉了打印的日期,且仍能看到“1.14”的痕迹。(3)在“批准机关意见”栏中,盖着“同意”二字和“石家庄市公安局”的公章(均是红色),年份日期是手写的“2002年5月15日”,而负责人签章处,只写有“范国华”三字,却无有印章(后得知,这三字是当时市局政治部的一刘姓警察所写)。当场我就复印了一张,这份“个人奖励审批表”(见附件审批表)。在领取这个奖章、证书(见附件证书)时,未提及立功奖金一事(至今,也没有人对我说过,这次的立功奖金)。
3.2002年5月21日矿区分局刑警大队长,通知我在三日内,上报矿区分局政治处的三份《个人奖励审批表》时,并无任何人通知我在表上,要贴个人照片。而在2006年,同是这一份表上,却看到贴上了我的一张旧的彩照(穿橄榄绿警服的照片)。
二、在我的这次《个人奖励审批表》上存在的诸多疑问
1.在2002年5月矿区分局刑侦技术室打印的该表上,为何同时在“请奖机关意见”和“审核机关意见”两栏中,都打印成2002年1月14日”这个年份日期?
2.在2006年的该表上,为何贴有我的旧彩照?又是谁粘贴上的?还有为什么“请奖日期”和“批准日期”又改写为同一天“5月15日”?是谁手写的?又是谁刮去了打印的日期“1月14日”?是谁在“请奖机关意见”栏中,手写的“同意”二字?又是谁在“批准机关意见”栏中,盖印的“同意”二字?为啥冒充“范国华(时任市局局长)”的个人签名?为何没有范国华局长的印章?
3.为什么在2002年5月21日后,才打印的表上,却把日期提前打印为“2002年1月14日”?为什么在2006年的该表上的日期,又改写成了“2002年5月15日”?
4.为什么石家庄市公安局和矿区公安分局,要在我的《个人奖励审批表》上“不约而同”地选定“2002年5月15日”和“2002年1月14日”这两个日期?有何特别用意?是何特殊目的?
5.在2002年7月的一天晚上,矿区公安分局局长(安振兴)对我夫妻二人讲“跨年度不记功”。为什么2001年破获的“4.27”特大涉枪案,跨年到了2002年5月后,就可以申报记功了?而且是多人记了二等功,多人记了三等功等奖励!?
6.那为什么又过了六年后,到了2006年才发给我这个“三等功”的奖章、证书?为啥不提立功奖金一事?
三、投诉举报的要求
20年前,在这次个人奖励申报审批过程中,矿区公安分局和石家庄市公安局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胡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对党不忠诚、思想不纯洁、“两面人”等问题?是否存在“害群之马”?
在全国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尤其是在查纠整改,这个关健环节阶段,我强烈请求,上级党组织、政法委、公安机关,能够依规依纪依法,明察严办,澄清事实,给我真相,还我公道,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投诉检举人:苏顺文
2021年4月16日
上级党组织、政法委、公安部门:
举报人:苏顺文,男,58岁,中共党员,现为石家庄市公安局井陉矿区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住矿区公安新宿舍楼1-3-302号,手机号13832183924,小号685022。
被举报人:石家庄市公安局和井陉矿区公安分局(二十年前的乱作为)。
一、举报的事实
1.2002年5月22日,矿区公安分局刑侦技术室,给我打印的四份《个人奖励审批表》。该表上“请奖机关意见”和“审核机关意见”两栏中的日期,同时打印成“2002年1月14日”,并且这两栏均是空白内容,未填写任何意见,也无负责人签章(当时打印完审批表,我就留存了一份。见附件审批表)。
2.同样是这份02年矿区分局技术室,给我打印的《个人奖励审批表》,到了2006年,矿区分局政治处通知我,让我去领取“三等功”奖章、证书时,看到该份《个人奖励审批表》上,(1)“请奖机关意见”栏中,有手写的“同意”二字,日期改为了“5月15日”,但还保留了打印的年份“2002年”,且仍无负责人签章。(2)在“审核机关意见”栏中,内容仍是空白,未填写任何意见,也无负责人签章;但保留了打印的年份“2002”年,却刮掉了打印的日期,且仍能看到“1.14”的痕迹。(3)在“批准机关意见”栏中,盖着“同意”二字和“石家庄市公安局”的公章(均是红色),年份日期是手写的“2002年5月15日”,而负责人签章处,只写有“范国华”三字,却无有印章(后得知,这三字是当时市局政治部的一刘姓警察所写)。当场我就复印了一张,这份“个人奖励审批表”(见附件审批表)。在领取这个奖章、证书(见附件证书)时,未提及立功奖金一事(至今,也没有人对我说过,这次的立功奖金)。
3.2002年5月21日矿区分局刑警大队长,通知我在三日内,上报矿区分局政治处的三份《个人奖励审批表》时,并无任何人通知我在表上,要贴个人照片。而在2006年,同是这一份表上,却看到贴上了我的一张旧的彩照(穿橄榄绿警服的照片)。
二、在我的这次《个人奖励审批表》上存在的诸多疑问
1.在2002年5月矿区分局刑侦技术室打印的该表上,为何同时在“请奖机关意见”和“审核机关意见”两栏中,都打印成2002年1月14日”这个年份日期?
2.在2006年的该表上,为何贴有我的旧彩照?又是谁粘贴上的?还有为什么“请奖日期”和“批准日期”又改写为同一天“5月15日”?是谁手写的?又是谁刮去了打印的日期“1月14日”?是谁在“请奖机关意见”栏中,手写的“同意”二字?又是谁在“批准机关意见”栏中,盖印的“同意”二字?为啥冒充“范国华(时任市局局长)”的个人签名?为何没有范国华局长的印章?
3.为什么在2002年5月21日后,才打印的表上,却把日期提前打印为“2002年1月14日”?为什么在2006年的该表上的日期,又改写成了“2002年5月15日”?
4.为什么石家庄市公安局和矿区公安分局,要在我的《个人奖励审批表》上“不约而同”地选定“2002年5月15日”和“2002年1月14日”这两个日期?有何特别用意?是何特殊目的?
5.在2002年7月的一天晚上,矿区公安分局局长(安振兴)对我夫妻二人讲“跨年度不记功”。为什么2001年破获的“4.27”特大涉枪案,跨年到了2002年5月后,就可以申报记功了?而且是多人记了二等功,多人记了三等功等奖励!?
6.那为什么又过了六年后,到了2006年才发给我这个“三等功”的奖章、证书?为啥不提立功奖金一事?
三、投诉举报的要求
20年前,在这次个人奖励申报审批过程中,矿区公安分局和石家庄市公安局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胡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对党不忠诚、思想不纯洁、“两面人”等问题?是否存在“害群之马”?
在全国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尤其是在查纠整改,这个关健环节阶段,我强烈请求,上级党组织、政法委、公安机关,能够依规依纪依法,明察严办,澄清事实,给我真相,还我公道,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投诉检举人:苏顺文
2021年4月16日
[羞嗒嗒][羞嗒嗒]旅游思政特别栏目[羞嗒嗒][羞嗒嗒]#旅游思政特别栏目#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共同的财富和精神家园,为更好地传承和保护这些文化遗产,唤起未成年人对民族文化遗产的热爱之情,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文广体旅局依托区内丰富的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擦亮“非遗文化 红色旅游进校园”工作品牌,积极开展“非遗文化少年行”等系列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注入生机和活力。[可爱][可爱]
井陉矿区作为古井陉文化的发祥地和近现代工业文明的摇篮,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拥有4项省级“非遗”项目、10项市级“非遗”项目、143项区级“非遗”项目。[污][污]
井陉矿区红色旅游资源丰富。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井陉矿区文广体旅局依托区域内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将“红色旅游”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深入挖掘区内红色旅游的文化内涵,结合丰富的活动内容和形式,通过寓教于乐、寓教于游的形式,引导和鼓励孩子们接受红色教育和红色精神的洗礼,让未成年人牢记自己肩上的责任,做一名新时代的好少年。[坏笑][坏笑]
主 播: 崔启航 杜思乐(中文播音部)
图文编辑:鲍婧巍(记者部)❤️❤️
文章来源:刘营超(中文编辑部)
官方QQ墙:623628831
旅院之声广播台电话:2374631
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旅院之声 https://t.cn/z8LhnjW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共同的财富和精神家园,为更好地传承和保护这些文化遗产,唤起未成年人对民族文化遗产的热爱之情,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文广体旅局依托区内丰富的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擦亮“非遗文化 红色旅游进校园”工作品牌,积极开展“非遗文化少年行”等系列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注入生机和活力。[可爱][可爱]
井陉矿区作为古井陉文化的发祥地和近现代工业文明的摇篮,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拥有4项省级“非遗”项目、10项市级“非遗”项目、143项区级“非遗”项目。[污][污]
井陉矿区红色旅游资源丰富。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井陉矿区文广体旅局依托区域内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将“红色旅游”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深入挖掘区内红色旅游的文化内涵,结合丰富的活动内容和形式,通过寓教于乐、寓教于游的形式,引导和鼓励孩子们接受红色教育和红色精神的洗礼,让未成年人牢记自己肩上的责任,做一名新时代的好少年。[坏笑][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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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刘营超(中文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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