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什福德自爆恢复良好:即将可以进行对抗训练了】
#爱看英超# 今日曼联前锋拉什福德在推特上向大家透露了他的伤情恢复状况。他写道:“周一快乐!我周五已经向医生问过我的伤情了,一切恢复良好,我马上就可以重新投入到对抗性训练中啦!”
拉什福德在接受肩部手术后,本赛季还未登场过。此前主帅索尔斯克亚预计他不会在10月初的国家队比赛窗口前回来。
#爱看英超# 今日曼联前锋拉什福德在推特上向大家透露了他的伤情恢复状况。他写道:“周一快乐!我周五已经向医生问过我的伤情了,一切恢复良好,我马上就可以重新投入到对抗性训练中啦!”
拉什福德在接受肩部手术后,本赛季还未登场过。此前主帅索尔斯克亚预计他不会在10月初的国家队比赛窗口前回来。
金盾风暴声势震慑 藁城一男子主动投案
(通讯员 朱伟娟)
金盾风暴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以来,石家庄市公安局藁城分局全警动员、全面出击,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省会形象的违法犯罪展开凌厉攻势,形成强大声势。9月26日,一名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彭某凯(男,藁城区人)迫于压力到该分局常安派出所主动投案。
2021年2月25日,藁城区常安镇某村杨某芬报警称,其丈夫杨某青及儿子杨某旭被人打伤。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经详细了解得知:犯罪嫌疑人彭某凯及家人到舅舅杨某青家中看望其姥姥。双方见面后因家庭矛盾发生口角,随后彭某凯与杨某旭在院内门筒处发生打架。在打架过程中,被害人杨某旭的鼻子被犯罪嫌疑人彭某凯打伤,后经鉴定杨某旭伤情为轻伤二级。案发后,民警多次传唤彭某凯,但一直未到案。2021年9月21日,民警到彭某凯父母家对其进行抓捕,但抓捕未果,遂对其父母开展工作,积极争取家属配合,规劝彭某凯投案。9月26日,犯罪嫌疑人彭某凯在强大政策攻心下,主动到该分局常安派出所主动投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凯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讯员 朱伟娟)
金盾风暴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以来,石家庄市公安局藁城分局全警动员、全面出击,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省会形象的违法犯罪展开凌厉攻势,形成强大声势。9月26日,一名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彭某凯(男,藁城区人)迫于压力到该分局常安派出所主动投案。
2021年2月25日,藁城区常安镇某村杨某芬报警称,其丈夫杨某青及儿子杨某旭被人打伤。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经详细了解得知:犯罪嫌疑人彭某凯及家人到舅舅杨某青家中看望其姥姥。双方见面后因家庭矛盾发生口角,随后彭某凯与杨某旭在院内门筒处发生打架。在打架过程中,被害人杨某旭的鼻子被犯罪嫌疑人彭某凯打伤,后经鉴定杨某旭伤情为轻伤二级。案发后,民警多次传唤彭某凯,但一直未到案。2021年9月21日,民警到彭某凯父母家对其进行抓捕,但抓捕未果,遂对其父母开展工作,积极争取家属配合,规劝彭某凯投案。9月26日,犯罪嫌疑人彭某凯在强大政策攻心下,主动到该分局常安派出所主动投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凯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对家暴说“不”!城北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9月26日,城北法院发出2021年度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也是2021年《民法典》实施以来,城北法院受理的首例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申请人于9月24日向城北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称其与被申请人系夫妻关系,被申请人多次殴打申请人及其亲属,申请人为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实,提供了伤情照片、派出所出警记录、妇联接访记录、就医记录等证据。收到申请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审查认为,申请人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申请人的申请,符合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和《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城北法院于9月26日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殴打申请人及其亲属。如被申请人违反上述禁令,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人身安全保护令已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同时向辖区派出所及居委会送达,由辖区派出所、居委会协助执行,合力监督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继《反家庭暴力法》之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切实有效的保护。此案中,城北法院全面落实《民法典》立法精神,更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将民事审判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起来,准确认定申请人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撑起法律“保护伞”,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
9月26日,城北法院发出2021年度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也是2021年《民法典》实施以来,城北法院受理的首例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申请人于9月24日向城北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称其与被申请人系夫妻关系,被申请人多次殴打申请人及其亲属,申请人为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实,提供了伤情照片、派出所出警记录、妇联接访记录、就医记录等证据。收到申请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审查认为,申请人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申请人的申请,符合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和《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城北法院于9月26日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殴打申请人及其亲属。如被申请人违反上述禁令,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人身安全保护令已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同时向辖区派出所及居委会送达,由辖区派出所、居委会协助执行,合力监督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继《反家庭暴力法》之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切实有效的保护。此案中,城北法院全面落实《民法典》立法精神,更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将民事审判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起来,准确认定申请人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撑起法律“保护伞”,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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