缥缈鬼面卷经典语录分享#《缥缈·鬼面》:首创“影视感”小说体,小说与剧本的完美结合,《飘渺·提灯》续,被万千“灯迷”热捧最萌小说,天涯点击超300万。情节奇拔跌宕,如置身于3D大片中,迷失在盛唐的非人世界……-白姬绾著[图书]##缥缈系列[超话]#
生命从虚无而来,向虚无而去,雪泥鸿爪,无痕无迹,唯剩“因果”散落在六道轮回中。
生死无常,爱恨如梦,人与非人都在尘世中历劫,永无止境。
并不是实现了愿望就能让人快乐,有时候人类的愿望被实现了,反而更悲伤,绝望。
生何欢,死何惧,来何匆,去何遽。
“豪饮”也是一种雅趣,何来“粗暴”之说?
虚掷光阴,是世间第一大罪,应该受到天罚。
我本非人,哪能奢求在人间长久存在?与人长久地相处?我只愿与摩诘一起看一眼桃源乡,让他可以无憾,我也可以无憾地离开了。
只要心里有桃源乡,世间处处都是桃源乡。
如果,人和非人邂逅之后,可以永远相守就好了。
一切真实,皆是幻象。一切幻象,皆是真实。
相遇和别离都是人生的一种经历,要豁达地对待,不要太难过。如果有缘,终有一天,还会再相逢。
人世间并没有真正的桃花源,桃花源在世人的心中,如遇知音,即是桃源。邀饮一壶清酒,忘却尘世烦忧,邂逅一位知己,高山流水无边。
它们努力地支撑着自己的生命,希望能够活到冬天,看见第一场冬雪。可是,随着霜降的到来,它们已经渐渐觉得体力不支,无法再违背自然地支撑下去了。
生命从虚无而来,向虚无而去,雪泥鸿爪,无痕无迹,唯剩“因果”散落在六道轮回中。
生死无常,爱恨如梦,人与非人都在尘世中历劫,永无止境。
并不是实现了愿望就能让人快乐,有时候人类的愿望被实现了,反而更悲伤,绝望。
生何欢,死何惧,来何匆,去何遽。
“豪饮”也是一种雅趣,何来“粗暴”之说?
虚掷光阴,是世间第一大罪,应该受到天罚。
我本非人,哪能奢求在人间长久存在?与人长久地相处?我只愿与摩诘一起看一眼桃源乡,让他可以无憾,我也可以无憾地离开了。
只要心里有桃源乡,世间处处都是桃源乡。
如果,人和非人邂逅之后,可以永远相守就好了。
一切真实,皆是幻象。一切幻象,皆是真实。
相遇和别离都是人生的一种经历,要豁达地对待,不要太难过。如果有缘,终有一天,还会再相逢。
人世间并没有真正的桃花源,桃花源在世人的心中,如遇知音,即是桃源。邀饮一壶清酒,忘却尘世烦忧,邂逅一位知己,高山流水无边。
它们努力地支撑着自己的生命,希望能够活到冬天,看见第一场冬雪。可是,随着霜降的到来,它们已经渐渐觉得体力不支,无法再违背自然地支撑下去了。
【千古雄文】——《破窑赋》: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蜈蚣百足,行不及蛇;雄鸡两翼,飞不过鸦。马有千里之程,无骑不能自往;人有冲天之志,非运不能自通。
盖闻:人生在世,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文章盖世,孔子厄于陈邦;武略超群,太公钓于渭水。颜渊命短,殊非凶恶之徒;盗跖年长,岂是善良之辈。尧帝明圣,却生不肖之儿;瞽叟愚顽,反生大孝之子。张良原是布衣,萧何曾为县吏。晏子身无五尺,封作齐国宰相;孔明卧居草庐,能作蜀汉军师。楚霸虽雄,败于乌江自刎;汉王虽弱,竟有万里江山。李广有射虎之威,到老无封;冯唐有乘龙之才,一生不遇。韩信未遇之时,无一日三餐,及至遇行,腰悬三齐玉印,一旦时衰,死于阴人之手。
有先贫而后富,有老壮而少衰。满腹文章,白发竟然不中;才疏学浅,少年及第登科。深院宫娥,运退反为妓妾;风流妓女,时来配作夫人。
青春美女,却招愚蠢之夫;俊秀郎君,反配粗丑之妇。蛟龙未遇,潜水于鱼鳖之间;君子失时,拱手于小人之下。衣服虽破,常存仪礼之容;面带忧愁,每抱怀安之量。时遭不遇,只宜安贫守份;心若不欺,必然扬眉吐气。初贫君子,天然骨骼生成;乍富小人,不脱贫寒肌体。
天不得时,日月无光;地不得时,草木不生;水不得时,风浪不平;人不得时,利运不通。注福注禄,命里已安排定,富贵谁不欲?人若不依根基八字,岂能为卿为相?
余者,居洛阳之时,朝投僧寺,夜宿破窑。布衣不能遮其体,饘粥不能充其饥。上人嫌,下人憎,皆言余之贱也,余曰:非贱也,乃时也,运也,命也。余后登高及第,入中书,官至极品,位列三公,思衣则有绮罗千箱,思食则有百味珍馐,有挞百僚之杖,有斩佞臣之剑,出则壮士执鞭,入则佳人扶袂,廪有余粟,库有余财,人皆言余之贵也,余曰:非贵也,乃时也,运也,命也。
嗟呼!人生在世,富贵不可尽用,贫贱不可自欺,听由天地循环,周而复始焉。
【作者吕蒙正】
吕蒙正曾任当时太子(即位后为宋真宗)的太子太傅,这篇文章吕蒙正为了劝诫太子而创作的。吕蒙正自述从贫苦到富贵的经历,并列举了历史上诸多名人的起伏命运,来说明一种自然循环的人生思想。
吕蒙正,出身贫寒,深刻体会穷人的苦难,所以读书勤奋、工作勤奋、爱民勤奋。他年轻的时候,曾经和寇准一起在破窑读书,体会了人间冷暖,后来,做了宰相,更体会到人心的宠辱。
吕蒙正少时家道败落,父母双亡,贫寒交加,风餐露宿,求助亲朋旧故无门,沦为乞丐,其凄凉悲惨及至人间极限。所以民间论到谁人穷极,则有“穷过吕蒙正”之喻。有一年过年,吕蒙正见家中空无一物,悲伤之余,写下一副春联:上联是“二三四五”,下联“六七八九”,横批为“南北”。暗喻“缺衣少食”,“没有东西”。一时间传为奇谈。
尽管贫穷,吕蒙正还是少立大志,奋发苦读,终于中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年)丁丑科状元。之后,皇帝赐予状元府。于是,亲朋故交、士绅旧故、达官贵人、商贾巨富,成百上千,皆携重礼厚金登门祝贺,一时门庭若市。吕蒙正管家佣人无不雀跃喜极,报知吕蒙正。吕蒙正却说:“我只有亲人一家,何来如许亲朋?”管家忙将贺喜礼单送上,曰:“大人亲朋故旧遍四海,怎说仅有一家?”吕蒙正笑而不答,只吩咐闭门谢客。三天后,吕蒙正唤来管家说:“我的亲人已到了。我有一联,将其张贴于大门,只有挺胸而进者,即为亲朋,不得怠慢。”管家忙将对联贴上。上联为:“旧岁饥荒,柴米无依靠。走出十字街头,赊不得,借不得,许多内亲外戚,袖手旁观,无人雪中送炭;”下联为:“今科侥幸,吃穿有指望,夺取五经魁首,姓亦扬,名亦扬,不论王五马六,踵门庆贺,尽来锦上添花。”送礼之人看了大为羞愧,纷纷离去。只有一个衣着补丁、手提一串豆腐干的五旬老汉昂首而入。吕蒙正闻报喜极,亲至前门迎进,并设酒席与老汉尽欢。
据说,吕蒙正以后还多次屈尊老汉家,老汉也成了吕蒙正家中座上常客。原来,这老汉及老伴乃以做豆腐为生的贫民,当吕蒙正饥寒交加时,老汉为其处境困极而苦读所感,识之为英才,常以粗茶淡饭、水酒豆腐济之。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蜈蚣百足,行不及蛇;雄鸡两翼,飞不过鸦。马有千里之程,无骑不能自往;人有冲天之志,非运不能自通。
盖闻:人生在世,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文章盖世,孔子厄于陈邦;武略超群,太公钓于渭水。颜渊命短,殊非凶恶之徒;盗跖年长,岂是善良之辈。尧帝明圣,却生不肖之儿;瞽叟愚顽,反生大孝之子。张良原是布衣,萧何曾为县吏。晏子身无五尺,封作齐国宰相;孔明卧居草庐,能作蜀汉军师。楚霸虽雄,败于乌江自刎;汉王虽弱,竟有万里江山。李广有射虎之威,到老无封;冯唐有乘龙之才,一生不遇。韩信未遇之时,无一日三餐,及至遇行,腰悬三齐玉印,一旦时衰,死于阴人之手。
有先贫而后富,有老壮而少衰。满腹文章,白发竟然不中;才疏学浅,少年及第登科。深院宫娥,运退反为妓妾;风流妓女,时来配作夫人。
青春美女,却招愚蠢之夫;俊秀郎君,反配粗丑之妇。蛟龙未遇,潜水于鱼鳖之间;君子失时,拱手于小人之下。衣服虽破,常存仪礼之容;面带忧愁,每抱怀安之量。时遭不遇,只宜安贫守份;心若不欺,必然扬眉吐气。初贫君子,天然骨骼生成;乍富小人,不脱贫寒肌体。
天不得时,日月无光;地不得时,草木不生;水不得时,风浪不平;人不得时,利运不通。注福注禄,命里已安排定,富贵谁不欲?人若不依根基八字,岂能为卿为相?
余者,居洛阳之时,朝投僧寺,夜宿破窑。布衣不能遮其体,饘粥不能充其饥。上人嫌,下人憎,皆言余之贱也,余曰:非贱也,乃时也,运也,命也。余后登高及第,入中书,官至极品,位列三公,思衣则有绮罗千箱,思食则有百味珍馐,有挞百僚之杖,有斩佞臣之剑,出则壮士执鞭,入则佳人扶袂,廪有余粟,库有余财,人皆言余之贵也,余曰:非贵也,乃时也,运也,命也。
嗟呼!人生在世,富贵不可尽用,贫贱不可自欺,听由天地循环,周而复始焉。
【作者吕蒙正】
吕蒙正曾任当时太子(即位后为宋真宗)的太子太傅,这篇文章吕蒙正为了劝诫太子而创作的。吕蒙正自述从贫苦到富贵的经历,并列举了历史上诸多名人的起伏命运,来说明一种自然循环的人生思想。
吕蒙正,出身贫寒,深刻体会穷人的苦难,所以读书勤奋、工作勤奋、爱民勤奋。他年轻的时候,曾经和寇准一起在破窑读书,体会了人间冷暖,后来,做了宰相,更体会到人心的宠辱。
吕蒙正少时家道败落,父母双亡,贫寒交加,风餐露宿,求助亲朋旧故无门,沦为乞丐,其凄凉悲惨及至人间极限。所以民间论到谁人穷极,则有“穷过吕蒙正”之喻。有一年过年,吕蒙正见家中空无一物,悲伤之余,写下一副春联:上联是“二三四五”,下联“六七八九”,横批为“南北”。暗喻“缺衣少食”,“没有东西”。一时间传为奇谈。
尽管贫穷,吕蒙正还是少立大志,奋发苦读,终于中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年)丁丑科状元。之后,皇帝赐予状元府。于是,亲朋故交、士绅旧故、达官贵人、商贾巨富,成百上千,皆携重礼厚金登门祝贺,一时门庭若市。吕蒙正管家佣人无不雀跃喜极,报知吕蒙正。吕蒙正却说:“我只有亲人一家,何来如许亲朋?”管家忙将贺喜礼单送上,曰:“大人亲朋故旧遍四海,怎说仅有一家?”吕蒙正笑而不答,只吩咐闭门谢客。三天后,吕蒙正唤来管家说:“我的亲人已到了。我有一联,将其张贴于大门,只有挺胸而进者,即为亲朋,不得怠慢。”管家忙将对联贴上。上联为:“旧岁饥荒,柴米无依靠。走出十字街头,赊不得,借不得,许多内亲外戚,袖手旁观,无人雪中送炭;”下联为:“今科侥幸,吃穿有指望,夺取五经魁首,姓亦扬,名亦扬,不论王五马六,踵门庆贺,尽来锦上添花。”送礼之人看了大为羞愧,纷纷离去。只有一个衣着补丁、手提一串豆腐干的五旬老汉昂首而入。吕蒙正闻报喜极,亲至前门迎进,并设酒席与老汉尽欢。
据说,吕蒙正以后还多次屈尊老汉家,老汉也成了吕蒙正家中座上常客。原来,这老汉及老伴乃以做豆腐为生的贫民,当吕蒙正饥寒交加时,老汉为其处境困极而苦读所感,识之为英才,常以粗茶淡饭、水酒豆腐济之。
[衰][衰] 当事人遭遇赤裸裸践踏法律、强拆本人合法房屋且至今零补偿的不公,没有采取有违法治的过激行为,而是选择依法诉讼去坚持自己的合法权益,却感受到了平民百姓告状、如此艰难!现在就连 最高法、最高检 都可以置基本的法律和事实于不顾,明知错案就是有案不立、有诉不理,司法良知、法纪观念、职业道德全无,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成了违法者的帮凶!这种案不立事不了的掩耳盗铃之策、巳经把法律辱没的没有人样了。谁给了这些道貌岸然的“法官”“检察官”挑战法律、抵制法律的权力?如此枉法裁决与违法办案造成了“黑拆”“血拆”泛滥成灾,“两高”的“一霸手”难辞其咎!!!
[衰][衰] 以下就是中国司法中的一件混账事,充分暴露出当下司法“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胡作非为”的现实状况。这必将再一次成为中国“司法”永远的耻辱!!!
(一)“南京市中院”和“江苏省高院”无视 “职权法定、越权无效”这个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也就是俗话说的“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无视 “法律法规”禁止"区级"政府责成强拆。而且该“法条”是适用于全国的禁止性规范,江蘇省不是法外之地,所以 南京市区一级政府不可能有超越该“國条”的权限!从实体合法性、程序合法性两个角度都鲜明指出了南京市 秦淮区政府“关于责成强制拆除(本人)小船板巷29号房屋”违法。(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在给我的通知书上已认定法定程序没有得到履行、也就是说强拆程序违法!!!)无行政强拆主体资格,又不履行法定强拆程序,凭良知就能够明断是非的案件,南京市中院、江苏省高院 竟然裁定违法行政强拆人胜诉,完全有悖法律、有悖法理、有悖常理!。
(二)法律法规 规定了行政强拆有多条法定程序、其中有关拆迁补偿款(即资金提存)应在强拆前由开发商提供、是行政强拆中的一个法定程序。拆迁人南京市秦淮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未提交补偿资金提存证明,也就是说这一法定程序根本没有得到履行。(从而造成了开发商拆迁资金还未给付、被拆迁人合法房屋就被“人民”的政府强拆了。)可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却把一例无行政强拆主体资格,又不履行法定强拆程序,明显违法的行政强拆行为、认定为仅存在“程序瑕疵”,是当事人不能接受的,更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司法人员不尊重法律、无视法律的存在,何来司法公正?
(三)还有,司法行为(裁判文书)的做出机关必须是人民法院,而不是内设机构,加盖的公章必须是人民法院公章,而不是内设机构公章。最高法行政庭(2009)行监字第365-1号通知书做出的主体同样违反了宪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所以不具有生效司法文书的法律效力。如此办案的法官是文盲?是法盲?简直就是助纣为虐、祸害百姓的流氓!!!
[衰][衰] 同样中央也要求检察机关:“把监督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加强对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然而地方检察官也是良知泯灭、与“衙门”法院办案法官沆瀣一气,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更为严重的是,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作出决定”。可事实状况是,最高检第七检察厅的办案检察官在2019年6月27日电话告之本人已立案的情况下,仍就采用拖而不办的手段、“立案有时,结案无期”,甚至连超出办案程序的时限理由都不向当事人作出释明。用故意拖延办案程序,让当事人无法寻求救济、导致告状无门。这就是在“天子”脚下的北京,最高司法机关让监督审判程序空转的一个“流氓”手段。用以拖代审让申诉人无法寻求救济、导致告状无门,这就是一种剝夺当事人告状權利的“潜规则”!这种弃国法如手纸的“任性”就是作恶、是对百姓的二次伤害。如此专横、傲慢与不屑,简直就是无道、无德、无耻、无赖至极!
[衰][衰] 一件不需要多少法律专业知识就能明断是非的错案、一件连办案法官自己都认为有“瑕疵”的错案、申诉到了北京,“最高法”装“死”,“最高检”装“瞎”,失职、怂恿更是让这些穿法袍者有恃无恐,使得司法失去了作为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功能。由此可见“两院”这种最该讲理的地方,越是不讲理!只有无耻,沒有道理!
当事人只要求司法机关履行职责、作出一个裁定或给出一个不受理的理由,难道这过份了吗?芳华巳逝、面目全非,人生能有几个十二年?现如今司法人的道德沦丧、令人心酸!令人发指!令人悲哀!这对一个自诩为法治、司法公正的国家是一个多么响亮的耳光啊!!
[衰][衰] 【铁证如山: https://t.cn/A62CkLb7。https://t.cn/A62CkLb7。 https://t.cn/A62CkLb7。】
[衰][衰] 以下就是中国司法中的一件混账事,充分暴露出当下司法“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胡作非为”的现实状况。这必将再一次成为中国“司法”永远的耻辱!!!
(一)“南京市中院”和“江苏省高院”无视 “职权法定、越权无效”这个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也就是俗话说的“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无视 “法律法规”禁止"区级"政府责成强拆。而且该“法条”是适用于全国的禁止性规范,江蘇省不是法外之地,所以 南京市区一级政府不可能有超越该“國条”的权限!从实体合法性、程序合法性两个角度都鲜明指出了南京市 秦淮区政府“关于责成强制拆除(本人)小船板巷29号房屋”违法。(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在给我的通知书上已认定法定程序没有得到履行、也就是说强拆程序违法!!!)无行政强拆主体资格,又不履行法定强拆程序,凭良知就能够明断是非的案件,南京市中院、江苏省高院 竟然裁定违法行政强拆人胜诉,完全有悖法律、有悖法理、有悖常理!。
(二)法律法规 规定了行政强拆有多条法定程序、其中有关拆迁补偿款(即资金提存)应在强拆前由开发商提供、是行政强拆中的一个法定程序。拆迁人南京市秦淮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未提交补偿资金提存证明,也就是说这一法定程序根本没有得到履行。(从而造成了开发商拆迁资金还未给付、被拆迁人合法房屋就被“人民”的政府强拆了。)可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却把一例无行政强拆主体资格,又不履行法定强拆程序,明显违法的行政强拆行为、认定为仅存在“程序瑕疵”,是当事人不能接受的,更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司法人员不尊重法律、无视法律的存在,何来司法公正?
(三)还有,司法行为(裁判文书)的做出机关必须是人民法院,而不是内设机构,加盖的公章必须是人民法院公章,而不是内设机构公章。最高法行政庭(2009)行监字第365-1号通知书做出的主体同样违反了宪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所以不具有生效司法文书的法律效力。如此办案的法官是文盲?是法盲?简直就是助纣为虐、祸害百姓的流氓!!!
[衰][衰] 同样中央也要求检察机关:“把监督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加强对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然而地方检察官也是良知泯灭、与“衙门”法院办案法官沆瀣一气,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更为严重的是,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作出决定”。可事实状况是,最高检第七检察厅的办案检察官在2019年6月27日电话告之本人已立案的情况下,仍就采用拖而不办的手段、“立案有时,结案无期”,甚至连超出办案程序的时限理由都不向当事人作出释明。用故意拖延办案程序,让当事人无法寻求救济、导致告状无门。这就是在“天子”脚下的北京,最高司法机关让监督审判程序空转的一个“流氓”手段。用以拖代审让申诉人无法寻求救济、导致告状无门,这就是一种剝夺当事人告状權利的“潜规则”!这种弃国法如手纸的“任性”就是作恶、是对百姓的二次伤害。如此专横、傲慢与不屑,简直就是无道、无德、无耻、无赖至极!
[衰][衰] 一件不需要多少法律专业知识就能明断是非的错案、一件连办案法官自己都认为有“瑕疵”的错案、申诉到了北京,“最高法”装“死”,“最高检”装“瞎”,失职、怂恿更是让这些穿法袍者有恃无恐,使得司法失去了作为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功能。由此可见“两院”这种最该讲理的地方,越是不讲理!只有无耻,沒有道理!
当事人只要求司法机关履行职责、作出一个裁定或给出一个不受理的理由,难道这过份了吗?芳华巳逝、面目全非,人生能有几个十二年?现如今司法人的道德沦丧、令人心酸!令人发指!令人悲哀!这对一个自诩为法治、司法公正的国家是一个多么响亮的耳光啊!!
[衰][衰] 【铁证如山: https://t.cn/A62CkLb7。https://t.cn/A62CkLb7。 https://t.cn/A62CkL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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