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神[超话]#
本人33级小白,蹲个建议
之前玩到16级抽完新手二十抽就退游了
最近重新开始玩,抽了宵宫,但是没有考虑强度什么的...也没有了解她的作用 现在感觉她太弱了,本来想抽个雷神和宵宫搭配的
我现在的情况是十发宵宫出了之后,七发单抽歪出了琴,现在已经在雷神的池子抽了三十发
但是听说十月会复刻胡桃,所以现在在犹豫是抽雷神还是攒攒原石抽胡桃
不考虑xp,光强度来说的话应该怎么选最好
(因为最近才玩,原石已经花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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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的情况是十发宵宫出了之后,七发单抽歪出了琴,现在已经在雷神的池子抽了三十发
但是听说十月会复刻胡桃,所以现在在犹豫是抽雷神还是攒攒原石抽胡桃
不考虑xp,光强度来说的话应该怎么选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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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下放,#哈尔滨特困人员认定条件适当放宽#】 根据哈尔滨市民政局转发的《省民政厅关于实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今年9月30日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将成为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目前,哈尔滨市已有8个区县组织开展了权限下放的相关工作,其他区县将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进程。
另据了解,哈尔滨市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将适当放宽,更多人将纳入供养保障范畴。新修订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办法重点对认定特困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涉及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
适度拓展了“无劳动能力”的残疾种类和等级
修订后的《认定办法》在原有认定“一、二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一级肢体残疾人”无劳动能力的基础上,增加了“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二级肢体残疾人和一级视力残疾人”,规定上述残疾人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完善了“无生活来源”认定条件
认定特困人员“无生活来源”的具体条件是其收入应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修订后的《认定办法》明确优待抚恤金不计入申请人收入。同时,将原表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规范表述为“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适度放宽了“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认定条件
修订后的《认定办法》适度拓展了对“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认定范围。在原认定范围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将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应当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适度调整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覆盖未成年人范围
修订后的《认定办法》明确“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至18周岁”;同时规定,“年满18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
此外,修订后的《认定办法》将调查核实和审核确认时限均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进一步简化优化认定程序,缩短办理时限,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及时、便捷地获得救助。
7月29日上午,哈尔滨市民政局在道里区红星广场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这也标志着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图片由哈尔滨市民政局提供
新闻链接:
1、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哪些社会救助?
可以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和临时救助四项救助待遇。
2、社会救助如何申请?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他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以个人为单位,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临时救助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急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也可委托社区服务工作站代其向相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社会救助申请。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人?
①配偶②父母和未成年子女③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④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共同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4、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哪些?
①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②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③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④宣告失踪人员⑤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人员。
5、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单人户”低保?
①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等级是一级或二级的重残人员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三级智力残疾人员③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三级精神残疾人员④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⑤低保边缘家庭中的1-6级伤残军人⑥低保边缘家庭中享受定期抚恤的重点优抚对象⑦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⑧区、县(市)政府确定的特殊困难人员。
6、申请社会救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①申请书②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仅临时救助使用)③家庭基本情况申报单④遭遇困难情况说明(仅临时救助使用)。
委托代理的提供委托代理协议书。
申请受理后按需补充的相关佐证材料由经办机构一次性告知,如:支出情况、土地情况、学生在校情况、身体状况等说明材料。
7、家庭收入包括哪些项目?
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获得的现金及实物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8、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有哪些?
①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②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③“十四五”期间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④区、县(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收入。
9、家庭财产包括哪些项目?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具体包括:①现金、存款以及有价证券②债权、商业保险③车辆④房屋⑤林木⑤其他财产。
10、认定家庭财产状况时可以豁免的项目有哪些?
①家庭人均拥有的24倍当地低保标准以内的货币财产②购买价格不超过低保家庭货币化存款标准且用以保障重病人员、重度残疾人进行治疗、康复或出行的机动车辆。
11、哪些人员申请低保时需申明备案?
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办理低保受理、审核(包括家庭收入和财产调查)、确认等事项的工作人员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人员,在申请低保时需如实申明,并登记备案。
12、什么是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根据低保申请家庭的授权,核对机构通过对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及有关赡、抚(扶)养家庭成员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进行信息核对。具体项目包括养老保险金领取、失业金领取、个人所得税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等收入项目及机动车辆、房屋产权等财产项目。
13、享受社会救助家庭可以申请哪些专项救助?
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以下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供暖救助、就业救助、殡葬救助、司法援助、临时救助等。
14、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或人员应履行哪些义务?
①提交书面申请材料②如实填报收入和财产③授权核对④接受入户核查。
15、提出低保申请后多久能领到低保金?
提出低保申请后,经信息核对初步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个人)受理其申请。在入户调查、审核公示均是时限内一次完成的情况下,审核确认权已下放乡镇(街道)的区、县(市),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确认;审核确认权未下放乡镇(街道)的区、县(市),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确认。
16、享受社会救助的家庭(个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①定期向乡镇(街道)报告家庭人口、收入及财产变化情况②积极配合审核确认部门的动态管理,提供相关材料③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未就业的人员,主动就业或接受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
各级社会救助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哈尔滨市民政局:84664395
道里区:84557536
依兰县:57238359
道外区:87815149
宾县:57983841
南岗区:86237072
方正县:57116253
香坊区:51895372
巴彦县:57522645
平房区:86800705
木兰县:57095455
松北区:87161323
通河县:57422371
呼兰区:57331606
延寿县:53023879
阿城区:53734402
尚志市:53355721
双城区:53113348
五常市:53548497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记者: 于海霞
另据了解,哈尔滨市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将适当放宽,更多人将纳入供养保障范畴。新修订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办法重点对认定特困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涉及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
适度拓展了“无劳动能力”的残疾种类和等级
修订后的《认定办法》在原有认定“一、二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一级肢体残疾人”无劳动能力的基础上,增加了“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二级肢体残疾人和一级视力残疾人”,规定上述残疾人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完善了“无生活来源”认定条件
认定特困人员“无生活来源”的具体条件是其收入应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修订后的《认定办法》明确优待抚恤金不计入申请人收入。同时,将原表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规范表述为“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适度放宽了“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认定条件
修订后的《认定办法》适度拓展了对“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认定范围。在原认定范围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将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应当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适度调整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覆盖未成年人范围
修订后的《认定办法》明确“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至18周岁”;同时规定,“年满18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
此外,修订后的《认定办法》将调查核实和审核确认时限均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进一步简化优化认定程序,缩短办理时限,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及时、便捷地获得救助。
7月29日上午,哈尔滨市民政局在道里区红星广场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这也标志着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图片由哈尔滨市民政局提供
新闻链接:
1、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哪些社会救助?
可以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和临时救助四项救助待遇。
2、社会救助如何申请?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他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以个人为单位,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临时救助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急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也可委托社区服务工作站代其向相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社会救助申请。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人?
①配偶②父母和未成年子女③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④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共同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4、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哪些?
①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②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③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④宣告失踪人员⑤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人员。
5、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单人户”低保?
①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等级是一级或二级的重残人员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三级智力残疾人员③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三级精神残疾人员④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⑤低保边缘家庭中的1-6级伤残军人⑥低保边缘家庭中享受定期抚恤的重点优抚对象⑦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⑧区、县(市)政府确定的特殊困难人员。
6、申请社会救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①申请书②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仅临时救助使用)③家庭基本情况申报单④遭遇困难情况说明(仅临时救助使用)。
委托代理的提供委托代理协议书。
申请受理后按需补充的相关佐证材料由经办机构一次性告知,如:支出情况、土地情况、学生在校情况、身体状况等说明材料。
7、家庭收入包括哪些项目?
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获得的现金及实物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8、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有哪些?
①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②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③“十四五”期间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④区、县(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收入。
9、家庭财产包括哪些项目?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具体包括:①现金、存款以及有价证券②债权、商业保险③车辆④房屋⑤林木⑤其他财产。
10、认定家庭财产状况时可以豁免的项目有哪些?
①家庭人均拥有的24倍当地低保标准以内的货币财产②购买价格不超过低保家庭货币化存款标准且用以保障重病人员、重度残疾人进行治疗、康复或出行的机动车辆。
11、哪些人员申请低保时需申明备案?
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办理低保受理、审核(包括家庭收入和财产调查)、确认等事项的工作人员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人员,在申请低保时需如实申明,并登记备案。
12、什么是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根据低保申请家庭的授权,核对机构通过对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及有关赡、抚(扶)养家庭成员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进行信息核对。具体项目包括养老保险金领取、失业金领取、个人所得税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等收入项目及机动车辆、房屋产权等财产项目。
13、享受社会救助家庭可以申请哪些专项救助?
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以下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供暖救助、就业救助、殡葬救助、司法援助、临时救助等。
14、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或人员应履行哪些义务?
①提交书面申请材料②如实填报收入和财产③授权核对④接受入户核查。
15、提出低保申请后多久能领到低保金?
提出低保申请后,经信息核对初步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个人)受理其申请。在入户调查、审核公示均是时限内一次完成的情况下,审核确认权已下放乡镇(街道)的区、县(市),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确认;审核确认权未下放乡镇(街道)的区、县(市),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确认。
16、享受社会救助的家庭(个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①定期向乡镇(街道)报告家庭人口、收入及财产变化情况②积极配合审核确认部门的动态管理,提供相关材料③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未就业的人员,主动就业或接受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
各级社会救助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哈尔滨市民政局:84664395
道里区:84557536
依兰县:57238359
道外区:87815149
宾县:57983841
南岗区:86237072
方正县:57116253
香坊区:51895372
巴彦县:57522645
平房区:86800705
木兰县:57095455
松北区:87161323
通河县:57422371
呼兰区:57331606
延寿县:53023879
阿城区:53734402
尚志市:53355721
双城区:5311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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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于海霞
#深圳市2021年中考成绩将于7月16日公布# 今年我市中考阅卷、登分、核查、成绩合成等工作进展顺利,市招考办定于7月16日上午公布全市中考成绩。
中考成绩查询办法
2021年采用短信推送、网站查询、微信查询、APP查询四种方式向考生发布中考成绩。
(一)7月16日上午10:30起向考生发送成绩短信,请已收到成绩短信的考生避开高峰时段登录系统查询。
(二)7月16日上午11:30起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深圳教育微信公众号、市招考办微信公众号、“i深圳”APP查询成绩。
(三)7月17日16:00起考生可以登录“中考中招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的中考成绩证书。#深圳中考成绩查询办法#
成绩证书打印方式
7月17日16:00起,考生可以通过“中考中招管理系统”(www.szzk.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具体操作为:考生使用本人在中考中招管理系统的账号密码登录后(与报名、填报志愿的账号密码相同),点击“打印成绩证书”,即可下载并自行打印。
成绩复核申请办法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7月17日16:00前向毕业学校(或报名点)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学校(报名点)于7月17日20:00前,上网录入本校考生申请复核的科目信息。
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将于7月18日至19日两天,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中考成绩复核,复核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经复核,成绩确实有误的,我办将于7月19日18:00前直接通知考生本人。若复核无误,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于19日18:00以后通过“深圳招考网”(https://t.cn/EqWsBSV)查询复核结果。
因体育考试成绩已提前公布并进行了复核,本次申请不含体育学科。
中考成绩评定和呈现的方式
今年,我市中考仍然采用计算机“网上评卷”。阅卷前由专家组研制了详细的评分细则。阅卷团队由市、区教研人员和学科骨干教师组成,均经严格培训后上岗。
各学科阅卷均采用“双评制”,若双评的评分差异超过误差范围,则系统将该题发送给第三位老师进行评分,若第三评的评分也超过误差范围,则系统会自动将该题提交给专家小组,由专家集中复评,切实保证阅卷的公平、公正、无异议。评卷过程中还对已阅试卷进行了回评和抽检抽评,确保阅卷教师评分标准统一。
评卷完成后,各科成绩均由电脑系统自动合成,避免了人工计算可能出现的错误。
中考成绩以单科原始分、单科等级和原始总分同时呈现。单科原始分、原始总分均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单科等级根据单科原始分确定,等级设定及各等级划定比例
为:A+(5%)、A(20%)、B+(25%)、B(25%)、C+(20%)、C(5%)。如果出现满分人数超过考生总人数5%的特殊情况,则满分者均为A+,后续等级所占比例相应扣减。其他等级划定时出现同分情况,以此类推。
原始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合卷)、历史与道法(合卷)五科原始分及体育学科原始分的50%折算后所得分数相加而成,满分为610分。
市教育局强调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严格规范中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
市教育局强调,中考是义务教育初中学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工作的组成部分,考生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事关学校育人导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各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探索建立科学全面的教育评价体系,加强对全体考生的指导服务,共同营造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各区、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学校的升学人数、平均分、升学率,不得以中考成绩对学校或考生排名次,不得公布各区、各校升入某些高中学校的人数,不得渲染本校的中考成绩和高分考生,不得炒作所谓中考“状元”,不得对外发布或泄露考生姓名、考号、成绩、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不得在校内外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
各学校要自觉维护教育稳定大局,要认真做好中考考生的思想工作,加强心理疏导,引导考生正确对待中考成绩。
市教育局将对纪律执行不严,打折扣、搞变通的单位、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初中中考宣传开展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我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投档原则
2021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投档比例为1∶1。
在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同分比较原则”录取,比较顺序如下:
(1)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2)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优先录取。
(3)语、数、英三科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中招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7月19日至23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7月24日,提前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深圳艺术学校、深圳体育运动学校)录取。
7月25日至26日,第一批(普通高中;国家中职示范校、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省级重点中职学校和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试点专业)录取。
7月27日至28日,第二批(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不含第一批录取专业)录取。
8月20日至28日,第三批(部省属及跨市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以上日程如有变动,以录取期间公布的时间为准。
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我办将统一进行第二次划线录取。
民办普高补录与中职学校注册入学
按照我市中考中招政策规定,中考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可以参加民办普高补录或中职学校注册入学,不参加中招划线录取。
第二次划线录取结束后,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参加民办普高补录或申请就读中职学校。
市、区有关部门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了最终审核,绝大多数考生通过了审核。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各有关初中学校已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https://t.cn/A6flV800
中考成绩查询办法
2021年采用短信推送、网站查询、微信查询、APP查询四种方式向考生发布中考成绩。
(一)7月16日上午10:30起向考生发送成绩短信,请已收到成绩短信的考生避开高峰时段登录系统查询。
(二)7月16日上午11:30起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深圳教育微信公众号、市招考办微信公众号、“i深圳”APP查询成绩。
(三)7月17日16:00起考生可以登录“中考中招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的中考成绩证书。#深圳中考成绩查询办法#
成绩证书打印方式
7月17日16:00起,考生可以通过“中考中招管理系统”(www.szzk.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具体操作为:考生使用本人在中考中招管理系统的账号密码登录后(与报名、填报志愿的账号密码相同),点击“打印成绩证书”,即可下载并自行打印。
成绩复核申请办法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7月17日16:00前向毕业学校(或报名点)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学校(报名点)于7月17日20:00前,上网录入本校考生申请复核的科目信息。
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将于7月18日至19日两天,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中考成绩复核,复核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经复核,成绩确实有误的,我办将于7月19日18:00前直接通知考生本人。若复核无误,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于19日18:00以后通过“深圳招考网”(https://t.cn/EqWsBSV)查询复核结果。
因体育考试成绩已提前公布并进行了复核,本次申请不含体育学科。
中考成绩评定和呈现的方式
今年,我市中考仍然采用计算机“网上评卷”。阅卷前由专家组研制了详细的评分细则。阅卷团队由市、区教研人员和学科骨干教师组成,均经严格培训后上岗。
各学科阅卷均采用“双评制”,若双评的评分差异超过误差范围,则系统将该题发送给第三位老师进行评分,若第三评的评分也超过误差范围,则系统会自动将该题提交给专家小组,由专家集中复评,切实保证阅卷的公平、公正、无异议。评卷过程中还对已阅试卷进行了回评和抽检抽评,确保阅卷教师评分标准统一。
评卷完成后,各科成绩均由电脑系统自动合成,避免了人工计算可能出现的错误。
中考成绩以单科原始分、单科等级和原始总分同时呈现。单科原始分、原始总分均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单科等级根据单科原始分确定,等级设定及各等级划定比例
为:A+(5%)、A(20%)、B+(25%)、B(25%)、C+(20%)、C(5%)。如果出现满分人数超过考生总人数5%的特殊情况,则满分者均为A+,后续等级所占比例相应扣减。其他等级划定时出现同分情况,以此类推。
原始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合卷)、历史与道法(合卷)五科原始分及体育学科原始分的50%折算后所得分数相加而成,满分为610分。
市教育局强调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严格规范中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
市教育局强调,中考是义务教育初中学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工作的组成部分,考生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事关学校育人导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各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探索建立科学全面的教育评价体系,加强对全体考生的指导服务,共同营造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各区、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学校的升学人数、平均分、升学率,不得以中考成绩对学校或考生排名次,不得公布各区、各校升入某些高中学校的人数,不得渲染本校的中考成绩和高分考生,不得炒作所谓中考“状元”,不得对外发布或泄露考生姓名、考号、成绩、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不得在校内外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
各学校要自觉维护教育稳定大局,要认真做好中考考生的思想工作,加强心理疏导,引导考生正确对待中考成绩。
市教育局将对纪律执行不严,打折扣、搞变通的单位、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初中中考宣传开展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我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投档原则
2021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投档比例为1∶1。
在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同分比较原则”录取,比较顺序如下:
(1)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2)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优先录取。
(3)语、数、英三科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中招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7月19日至23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7月24日,提前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深圳艺术学校、深圳体育运动学校)录取。
7月25日至26日,第一批(普通高中;国家中职示范校、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省级重点中职学校和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试点专业)录取。
7月27日至28日,第二批(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不含第一批录取专业)录取。
8月20日至28日,第三批(部省属及跨市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以上日程如有变动,以录取期间公布的时间为准。
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我办将统一进行第二次划线录取。
民办普高补录与中职学校注册入学
按照我市中考中招政策规定,中考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可以参加民办普高补录或中职学校注册入学,不参加中招划线录取。
第二次划线录取结束后,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参加民办普高补录或申请就读中职学校。
市、区有关部门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了最终审核,绝大多数考生通过了审核。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各有关初中学校已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https://t.cn/A6flV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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